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335号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316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德威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德威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德威新材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因此,我们也无法对汇总表发表结论。
为了更好地理解德威新材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德威新材为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志昂(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印爱杰
中国·上海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汇总表第1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97,856.61 | 97,856.61 |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无法兑付 | 非经营性占用 | |||
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预付账款 | 805.70 | 100.00 | 705.70 | 预付账款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98,662.31 | 100.00 | 98,562.31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 - | - | 98,662.31 | 100.00 | 98,562.31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扬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655.61 | 10.83 | 9,666.44 | 暂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060.46 | 253.75 | 100.00 | 9,214.21 | 暂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南通正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93.72 | 493.72 | 暂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工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86.15 | 486.15 | 暂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31 | 4.69 | 7.00 | 暂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 | - | - | 19,698.25 | 15.52 | 253.75 | 100.00 | 19,867.52 | - |
本表已于2022年04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周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