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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现将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数召开时间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23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10月26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任职 状态董事会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列席次数召开次数列席次数
薛黎霞监事会主席现任5533
郁丽倩职工代表监事现任5533
苏文职工代表监事现任5533

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良好,运作规范,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个。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

关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2年度监事会的重点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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