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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3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担保”)11.53%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确认。

(二)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012年6月和2012年12月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持有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1.53%的股权(分别为:受让北京深泛海科贸有限公司持有金达担保4.96%的股权,转让价格3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大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达担保6.57%的股权,转让价格4000万元人民币),该投资当年被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至2018年12月 31日,公司对金达担保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0,000,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金达担保的投资并非为了短期交易、不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并非衍生工具,对于金达担保而言是权益工具而非负债,因此,公司对金达担保的投资属于“非交易性”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将该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科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公司对金达担保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9,147,837.17元。

截至2021年末,由于金达担保公司受新冠疫情、国家金融政策收紧、涉及债权债务诉讼较多等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且未有改善迹象,根据金达担保2021年度会计报表,经审慎评估,公司将所持有的11.53%股权公允价值确认为0元。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变动差额为-9,147,837.17

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公司对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二、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明细说明

资产类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名称金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期初余额(元)9,147,837.17
期末余额(元)0
资产公允价值(元)0
公允价值的计算过程1、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金达担保公司净资产经估值确认的公允价值为4.5061亿元,金达公司终本执行案件的涉诉总金额为3.7128亿元,会计师调整后金达担保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0.7933亿元。 2、 武昌鱼对金达担保公司的股权比例是11.53%。 3、 2021年度金达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未发生变动,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且无改善的迹象,无法实施审计程序。 4、 考虑以上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武昌鱼公司所占有金达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0元,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的差异是9,147,837.17元,为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元)-9,147,837.17
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截至2021年末,由于金达担保公司受新冠疫情、国家金融政策收紧、涉及债权债务诉讼较多等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且未有改善迹象,根据金达担保2021年度会计报表,经审慎评估,公司将所持有的11.53%股权公允价值确认为 0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2、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147,837.17元全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其他综合收益9,147,837.17元,减少公司 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9,147,837.17元。 3、本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及利润,不会对已披露的2021年业绩预告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且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且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宜。

七、其他说明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是基于审慎性原则进行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公允的反映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且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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