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周四)起停牌。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了“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根据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9.3.11条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或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2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 年5 月5 日(周四)起停牌。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3、9.3.14 条之规定,上交所自上市公司触及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并自上市公司触及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听证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6.1、9.6.2、9.6.10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间,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7-53076571 010-84094197
3、联系传真:027-53076571 010-84094197
4、电子信箱:wuchangyu@263.net
5、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D座2503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维护好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后续,公司还将尽力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从全面加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效能提升、全面整改内控体系三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切实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