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协鑫集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382,075.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01月0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9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开户银行 | 存放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38,366,282.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142,380.7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51,790.47 |
合 计 | 38,760,453.3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2,512,999,983.00 |
减:发行费用 | 21,382,075.3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491,617,907.65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523,796,320.24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523,796,320.24 |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2,940,278.59 |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 |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510,811.92 |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429,466.67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1,412.67 |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1,412.6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 970,760,453.33 |
减:保证金、押金 | -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00.00 |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 582,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8,760,453.33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 |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 所属公司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万元) | 购买日期 | 期末余额(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0 | 2021.9.14 | 2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00 | 2021.7.23 | 1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28,200.00 | 2021.6.7 | 28,200.00 |
合计 | 58,200.00 | 58,200.00 |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3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本次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属于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2021年8月12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将“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49,988.0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2022年1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和“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73,161.79万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分别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乐山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协鑫集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鑫集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9,161.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379.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3,149.7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379.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9.4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 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 50,000.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0.00 | 不适用,项目已变更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肥协鑫集成 15GW光伏组件项目 | 49,988.00 | 99,988.00 | 26,367.63 | 26,367.63 | 73,620.37 | 26.37% | 2021年9月 | -3,263.94 | 否 | 否 | ||
2、大尺寸再
生晶圆半导
体项目
2、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 73,161.79 | 50,000.00 | ||||||||||
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 | 23,161.79 | 23,161.79 | 0.00 | 0.00 | 23,161.79 | 0.00% | 2023年12月 | 无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6,000.00 | 126,000.00 | 126,000.00 | 126,000.00 | 126,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小计 | 249,161.79 | 249,161.79 | 249,161.79 | 152,379.63 | 152,379.63 | 96,782.16 | 61.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第一阶段产能于2021年9月中旬投产,第二阶段产能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预计2022年底项目15GW产能能够实现全面达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产品余额为58,2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侯海涛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