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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

2021年度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090459_A02号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09045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090459_A02号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伯羽
中国 北京2022年4月29日
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 核算的 会计科目2021年初 往来资金 余额2021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1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其他2021年末往来资金 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一、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应收账款8,280---(189)8,091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其他应收款3,520----3,520借款保证金经营性往来
3CWT Integrated Pte Limited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应收账款823-( 30)-1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4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4)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长期应收款121,404----121,404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5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应收账款23,598---(540)23,058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6浦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应收账款3,333----3,333托管经营经营性往来
7东莞御景湾酒店(注5)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长期应收款100,000----100,000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8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注6)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长期应收款604,967----604,967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9浦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7)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长期应收款253,350--(149,994)-103,356转让租赁收益权经营性往来
10舟山金海船业有限公司(注8)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长期应收款652,340----652,340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合计1,770,80023-(150,024)(729)1,620,070
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 核算的 会计科目2021年初 往来资金 余额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金额(不含利息)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1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其他2021年末 往来资金 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续)
(二)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1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9,846,132563,488146,285( 755,707)-9,800,198往来款项经营性往来
12广州南沙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786,517-( 364,509)-422,008往来款项经营性往来
13天津渤海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1,689-( 2,055)-9,634往来款项经营性往来
合计9,846,1321,361,694146,285(1,122,271)-10,231,840
(三)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14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注9)注2应收账款258,756185,460-(120,326)(213,660)110,230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15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注2长期应收款----87,70587,705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16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注10)注1长期应收款140,796---(140,79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17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2应收账款4,167----4,167托管经营经营性往来
18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2应收账款25,04319,044--( 20,401)23,68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19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11)注2长期应收款1,564,300--( 11,451)8,0001,560,849转让租赁收益权经营性往来
20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2长期应收款----17,21517,215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1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12)注2应收账款185,44878,817-( 22,661)(176,598)65,00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2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2长期应收款----8,3768,37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3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其他应收款115---( 115)-物业费保证金经营性往来
24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2应收账款378,783298,232-( 23,811)(420,598)232,60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5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2长期应收款----173,507173,507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6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2应收账款3,333----3,333托管经营经营性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 核算的 会计科目2021年初 往来资金 余额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金额(不含利息)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1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其他2021年末 往来资金 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续)
(四)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续)
27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13)注3应收账款562,624605,924-(234,157)(608,926)325,465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8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3长期应收款----126,123126,123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29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注3其他应收款1,433--( 27)-1,406房屋租赁保证金经营性往来
30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14)注3应收账款149,010129,586-( 69,178)( 169,946)39,472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31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3长期应收款----82,61882,618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32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3应收账款13,48021,286-( 18,913)( 9,925)5,928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33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3长期应收款----8,6208,620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34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15)注2长期应收款442,826----442,826转让租赁收益权经营性往来
35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营公司其他应收款8,100----8,100分配股利经营性往来
36Jade Aviation LLC联营公司应收账款1,33112,249-( 7,786)( 81)5,713管理费收入经营性往来
37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营公司应收账款513,234388,004-( 18,631)( 658,056)224,551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38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营公司长期应收款----354,696354,696租赁收入经营性往来
合计4,252,7791,738,602-(526,941)(1,552,242)3,912,198

注1: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自2021年12月24日起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注2: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自2021年12月8日起为受重大影响少数股东最终控制方控制注3:最终控制方施加重大影响,自2021年12月8日起为受重大影响少数股东最终控制方控制注4:2021年,本集团向大通建设出租商业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12,500千元(2020年:人民币312,5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该项目合同已于2019年到期,剩余租金人民币134,537千元暂未收回。注5:2021年,本集团向御景湾酒店出租机器设备,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7,400千元(2020年:人民币107,4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租金人民币0千元(2020年:人民币117,549千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到期,剩余租金人民币117,549千元暂未收回。御景湾酒店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

注6:2021年,本集团向金海智造出租机器设备,其中:(1)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4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540,000千元)的项目: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租金人民币116,282千元(2020年:人民币121,250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人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237,533千元。(2)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0千元(2020年:120,000千元)的项目: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该项目合同已于2019年到期,剩余租金人民币132,775千元暂未收回。金海智造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注7:浦航租赁向本集团转让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250,0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转让收益款人民币130,364千元(2020年:人民币0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方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130,364千元。浦航租赁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转让收益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注8:2021年,本集团向舟山金海出租船坞、码头、设备及厂房,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1,000,0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租金人民币32,789千元(2020年:人民币32,789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人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65,578千元。舟山金海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注9:2021年,本集团向首都航空出租飞机,本年确认租赁收入人民币155,989千元(2020年:人民币192,280千元),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人民币17,090千元(2020年:无);2021年根据租赁合同已发生但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而未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70,984千元(2020年:人民币179,588千元)。注10:2021年,本集团向湖北华宇仓储租赁出租仓库,融资租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5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450,0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租金人民币82,914千元(2020年:人民币88,037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人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170,951千元。注11:长江租赁向本集团转让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4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2,140,0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转让收益款人民币1,153,423千元(2020年:人民币0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方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1,153,423千元。长江租赁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转让收益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注12:2021年,本集团向天津航空出租飞机,本年确认租赁收入人民币29,574千元(2020年:人民币53,746千元);2021年根据租赁合同已发生但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而未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66,518千元(2020年:人民币560,725千元)。注13:2021年,本集团向海航控股出租飞机,本年确认租赁收入人民币575,288千元(2020年:人民币678,995千元);2021年根据租赁合同已发生但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而未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58,443千元(2020年:人民币573,326千元)。注14:2021年,本集团向祥鹏航空出租飞机,本年确认租赁收入人民币121,137千元(2020年:人民币148,065千元);2021年根据租赁合同已发生但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而未确认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35,425千元(2020年:人民币55,526千元)。注15:扬子江租赁向本集团转让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40,000千元(2020年:人民币440,000千元),因项目逾期本年未确认利息收入(2020年:人民币0千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本年应收未收转让收益款人民币70,600千元(2020年:人民币0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承租方逾期累计应收未收金额为人民币70,600千元。扬子江租赁系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内企业,报告期内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应收该公司的转让收益款项已申报债权并将根据《重整计划》受偿。

此外,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本集团之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与海航控股、祥鹏航空、天津航空和首都航空(以下简称“承租人”)就向其出租的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简称“《重组框架协议》”)。《重组框架协议》中对于截至2021 年2 月10 日与飞机经营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总存量租赁应收款(以下简称“存量债务”)给予豁免35%,豁免之后剩余的65%存量债务,承租人应在 3 年内按季平均等额清偿。截至2021 年2 月10 日,上述存量债权总计20.07亿元,除应收增值税款之外,其余存量债权在本集团财务报表中账面余额为1.91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收到上述存量债务的还款22,860千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余额中无存放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本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已于2022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1年度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年度,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向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

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69,825千元。同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为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169,825千元2019年3月15日债务履行完毕之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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