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2年4月29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相关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 |
2020年度合并报表 | 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 | ||
利润表 | 营业成本 | 5,711,547.98 | 5,476,147.89 |
销售费用 | -5,711,547.98 | -5,476,147.89 | |
现金流量表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11,547.98 | 5,476,147.8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1,547.98 | -5,476,147.8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说明。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