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虞江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海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2个重大缺陷。即:(1)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第 9.3.13、9.3.14 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
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 指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标的公司 | 指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新光集团 | 指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万厦房产 | 指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新光建材城 | 指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方圆 | 指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方圆动力/动力科技 | 指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盛装备 | 指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方圆精密 | 指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万厦园林 | 指 | 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万厦装饰 | 指 | 义乌万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义乌世茂/世茂中心 | 指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云禾置业 | 指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新玖 | 指 | 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华欧景 | 指 |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海悦投资 | 指 | 浙江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万厦香城 | 指 | 喀什万厦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海悦 | 指 | 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 |
新光资产 | 指 |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新光 | 股票代码 | 002147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光圆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eoglory prosperity Inc.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Neoglory prosperit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虞江威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4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41 | ||
公司网址 | www.xgycgroup.com | ||
电子信箱 | dsh@masfy.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畅生 | 姚妮娜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
电话 | 0555-3506934 | 0555-3506900 |
传真 | 0555-3506930 | 0555-3506930 |
电子信箱 | 3506934@163.com | dsh@masfy.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00752955344U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回转支承的生产和销售。2016年,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生产和销售为辅的双主业经营模式。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6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0号)。核准公司向新光集团发行872,492,236股和虞云新发行96,943,581股股份购买资产。2016年4月18日,新增股份上市,新光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SOHO B座20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闫宏江、崔亚兵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756,210,962.88 | 1,669,479,232.92 | 5.20% | 1,692,982,827.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1,163,821.90 | -3,257,145,589.78 | 121.53% | -5,084,652,25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23,011,479.72 | -2,209,862,666.04 | 44.66% | -1,024,280,570.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5,564,741.95 | 233,616,448.33 | 137.81% | 73,039,333.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1.78 | 121.35% | -2.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1.78 | 121.35% | -2.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1.21% | -295.23% | -115.98% | -96.3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8,678,185,938.33 | 11,052,093,963.60 | -21.48% | 13,738,832,575.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951,792.30 | -527,158,418.31 | 136.41% | 2,733,656,273.7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756,210,962.88 | 1,669,479,232.92 |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3,588,945.91 | 43,060,745.81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712,622,016.97 | 1,626,418,487.11 | -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35,287,741.93 | 515,878,637.28 | 388,599,710.22 | 416,444,87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0,287,236.71 | 384,462,937.04 | 700,756,025.16 | -263,767,90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334,207.54 | -107,726,617.82 | -182,909,824.24 | -900,040,83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87,289.14 | 185,714,261.66 | 180,155,391.52 | 120,307,799.6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85,502.10 | 12,162,589.86 | 131,528.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895,495.89 | 10,432,865.91 | 8,592,324.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5,906,169.78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48,188,080.53 | 315,125,701.05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12,907,256.08 | -1,329,238,270.06 | -4,130,054,273.5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346.93 | -30,608.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37,580.61 | 30,598,831.2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9,800,913.80 | -62,018,632.72 | -36,165,265.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4,853,748.70 | 27,963,716.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1,549,753.62 | 33,602,840.99 | 5,172,577.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772,817.29 | -11,857,600.06 | -5,822,183.97 | |
合计 | 1,924,175,301.62 | -1,047,282,923.74 | -4,060,371,687.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新光圆成是以房地产开发和回转支承等精密机械制造双主业经营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一)房地产业务
1、报告期全国房地产行业相关状况
2021年,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为抑制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行情,全国执行较严厉调控措施,包括土地实行“两集中”新政,房企融资“三道红线”、房贷管理“两道红线”等调控政策。2021年全国房地产政策总体特征为“前紧后松”、年内行情具体表现为“前高后低”。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9亿㎡,同比增长1.9%,商品房销售额18.20万亿元,同比增长4.8%。
2、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浙江地区,重点是义乌市、东阳市和杭州市。
(1)义乌市场分析
2021年义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30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财政总收入193.70亿元,同比增长19.4%。2021年义乌市全年商品房备案面积335.17万㎡(29,436套),同比增加54.46%,其中商品住房备案面积295万㎡(26,431套),同比增加
48.87%。2021年商品房和商品住房备案均价分别为23,740元/㎡和24,485元/㎡,均为近七年最高,分别同比上升8.31%和9.88%。截止12月31日,商品房库存16,321套233.88万㎡,与2020年末相比,商品房库存减少7,900套63.43万㎡。按照库存面积与备案面积(近12个月的月均备案面积)之比计算去化周期,12月末商品房去化周期为8.4个月,比年初减少8个月;其中商品住房的去化周期约为5.7个月,比年初减少8.1个月。
全年义乌房地产市场总体高位运行,全年呈现“先热后冷”行情。上半年量价齐升,7月份以后,量价呈下降趋势。
公司房地产业务在义乌市深耕多年,具有较高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认知度。公司在该市的地产项目主要目标为服务高端、拆迁或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客户,因此所开发的均是高端户型,其中义乌万厦御园项目开发的是坐落于义乌江畔的具有法式风格的别墅;义乌世贸中心项目开发的是义乌首个“城市综合体”,建有浙中第一高楼,是义乌地标工程,拥有一线江景豪宅、酒店式公寓、甲级写字楼、五星酒店及大型商业等高端业态。
(2)东阳市场分析
2021年东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730.8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1%;财政总收入142.40亿元。2021年度,东阳市全年商品房销售11,944套,同比增长1.58%,销售面积159.3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6%。截至2021年底,东阳市商品房库存约173.58万平方米,较上一年同比下降18.11%,其中商品住房库存约83.63万平方米,较上一年同比增长21.52%。
公司房地产业务在东阳市深耕多年,具有较高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认知度。公司东阳项目位于东阳市核心位置,是该市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周边人口最为密集、商业最为发达、文化底蕴最为深厚的地方,集合了优秀的学区资源、繁华的商圈,具有得天独厚的位置优势。
(3)杭州市场分析
2021年,杭州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109亿元,同比增长8.5%。全市人均GDP达14.99万元,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4,561.70亿元,增长18.4%。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236万平方米,增长31.6%;商品房销售额6,589亿元,增长43.4%。2022年亚运会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以及杭州金融地位的稳步提升,政策利好下的杭州,凭借高速发展与强大活力吸引了各路企业纷至沓来,优质商业地产将迎来一波上涨空间。 公司开发的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项目,是一个集服务型公寓、单身公寓、共享办公、社区商业等业态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项目坐落于城西科创大走廊区域,在杭州城西属于较为稀缺的品种,预计将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依然面临困境。外部环境方面,行业去库存、去杠杆压力继续存在,国家对行业的宏
观调控政策仍然趋紧。内部环境方面,因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尚未解除,导致公司流动性紧张,到期债务未按期偿还形成违约,对外融资无法正常开展,部分可售房产被抵押或查封无法正常销售,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在内外双重压力下,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经营,化解风险”为工作重心。公司一方面使酒店经营、商业运营、物业租赁业务保持稳定运营外,积极销售可售物业及处置项目回笼资金,一方面积极与贷款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以妥善解决到期债务问题,保证了房地产业务基本经营,维护了公司整体运营基本稳定。
(二)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1、报告期内精密机械制造行业相关状况
(1)行业宏观经济分析
工程机械行业在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的宏观环境下,经历连续几年的快速增长,仍保持了高位运行态势,市场规模整体稳定。上半年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下半年市场销售开始下行,“快速切换”给产业链上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挑战。受大基建和房地产增速放缓而带来的需求端减少、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成本持续增高和疫情散点多发等因素影响,行业已进入成熟期,客户对价格敏感,市场上出现盲目追求短期占有率,而降低质量、创新、用户服务的竞争对手,行业竞争状况加剧。
(2)主要竞争对手分析,现有竞争格局
近年来,在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国内回转支承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许多地方形成了回转支承产业集群,总体来说,国内回转支承正向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同国外先进回转支承产业相比,国内回转支承企业创新性不足,质量稳定性较差,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随着业内竞争的加剧,未来向着专业、精细、有特色、富含高新技术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将是国内回转支承产业的必经之路。
为保持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我司近年来在创新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研发创新的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在持续加大投入,努力实现从技术模仿、技术跟踪向技术创新、技术集成转变,克服基础理论研究瓶颈,参与国内行业标准制订,鼓励原创技术、专利产品,努力迈向中高端产品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以应对目前市场竞争带来的冲击。
2021年公司产品占国内汽车起重机配套回转支承市场的24%,占塔式起重机配套回转支承市场的23%,占国内挖掘机配套回转支承市场的20%。在桩工机械,冶金机械,港口机械,路面压实机械,轻工环保机械,游乐设备等行业的销售比重保持稳定,一直具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在风力发电,清洁能源,海洋装备,军工产品等领域已形成一定的市场,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依然在稳步提升。
(3)出口市场的影响
报告年度,公司在原有美欧市场的基础上,成功开发了亚洲市场,外销规模较2020年度有较大增长。目前,公司的产品出口能全额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并且2020年以来的美国加增关税影响在报告年度未继续扩大,关税贸易政策的不利因素影响效应在递减,近期汇率变动幅度也较平稳。综上因素,出口贸易稳中有增,且毛利率普遍高出国内类似产品,已成为公司重点关注的发展领域。
(4)市场未来宏观政策利好
随着工业机械行业的成熟发展,未来应注重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机会。基建工程开工回暖带动需求,高投资额、跨区域、长工期、高标准的高铁建设,将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发展最强力的引擎,环保排放要求会释放部分需求,汽车起重机国五换国六,挖掘机国四升级换代,以及再制造会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因素。
2、公司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年度,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国内市场在回转机构、军工制造等方面树立了细分领域的良好口碑;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建立亚洲、美洲、欧洲多元化的市场体系,有效对冲了美国关税贸易的不良影响,实现了报告年度外销业务的较大增长。报告年度工程机械市场整体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市场竞争状况在加剧,但公司凭借研发和销售渠道优势,坚持走高端制造路线,产品在中高端市场的表现良好。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加大供应链管理,推进精益生产,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成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新光圆成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等精密机械制造为辅的双主业经营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
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集住宅、商业地产及旅游地产等综合性开发于一体,开发的多个项目兼具了住宅、酒店式公寓、零售、餐饮、娱乐、酒店等多元化业态。公司拥有多年房产开发经验,目前已开发多个高品质宜居社区,住宅产品类型丰富,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的多层住宅与别墅等;公司开发产品及自持物业主要分布在义乌、东阳、金华、杭州等浙中地区城市,已渐成规模和体系,具有绿色生态、人气汇集、商业配套等综合价值。公司精密机械制造产品包含多种规格回转支承、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冶金机械、轻工机械、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医疗CT和军工等领域。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开工时间 | 开发进度 | 完工进度 | 土地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本期竣工面积(㎡) | 累计竣工面积(㎡)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
杭州 | 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 | 综合体 | 59.51% | 2018年06月22日 | 在建 | 100.00% | 19,149 | 67,021.5 | 67,021.5 | 67,021.5 | 119,465 | 97,895.86 |
喀什 | 香城御璟 | 新疆自治区喀什市 | 商品房 | 82.12% | 2021年05月24日 | 在建 | 15.80% | 59,932.5 | 119,865 | 0 | 0 | 62,282.52 | 16,530.99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计容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累计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金华 | 欧景名城 | 浙江省金华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297,644.95 | 328,335.27 | 314,767.52 | 1,702.47 | 900.9 | 314,767.52 | 1,720.50 | 861.55 |
义乌 | 世贸中心 | 浙江省义乌市 | 住宅+商业综合体 | 100.00% | 331,402.77 | 196,798.36 | 142,001.37 | 39,552.90 | 110,321.68 | 141,215.60 | 41,065.58 | 109,490.45 |
义乌 | 欧景名城 | 浙江省义乌市 | 住宅 | 100.00% | 464,735.23 | 568,991.78 | 568,281.13 | 249.35 | 255.33 | 2,528.22 | 249.35 | 2,122.31 |
义乌 | 万厦御园 | 浙江省义乌市 | 住宅 | 100.00% | 75,635.08 | 107,415.89 | 99,676.69 | 39,869.49 | 90,505.27 | 89,681.97 | 34,826.36 | 72,229.79 |
东阳 | 欧景名城 | 浙江省东阳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83,836.59 | 100,981.00 | 100,981.00 | 1,026.88 | 1,363.07 | 100,981.00 | 1,070.53 | 1,298.17 |
东阳 | 新光天地一期 | 浙江省东阳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55,582.00 | 42,060.90 | 38,356.73 | 635.13 | 355.32 | 37,831.37 | 995.41 | 1,105.22 |
东阳 | 新光天 | 浙江省 | 写字楼+ | 100.00% | 57,578.7 | 25,423.2 | 13,844.7 | 760.99 | -514 | 13,844.7 | 1,017.35 | 831.43 |
地二期 | 东阳市 | 商业 | 2 | 7 | 6 | 6 | ||||||
东阳 | 新光天地三期 | 浙江省东阳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43,289.98 | 38,556.62 | 22,705.80 | 848.55 | 1,894.44 | 21,998.25 | 848.55 | 1,804.23 |
东阳 | 南街中心广场 | 浙江省东阳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51,592.64 | 61,389.35 | 4,908.97 | 4,829.40 | 0 | 79.57 | 0 | 0 |
东阳 | 红椿名都 | 浙江省东阳市 | 住宅+商业 | 100.00% | 27,361.96 | 46,519.99 | 41,146.23 | 20,761.32 | 16,447.75 | 41,146.23 | 20,761.32 | 15,089.68 |
杭州 | 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 | 住宅+商业 | 59.51% | 67,021.50 | 49,338.18 | 2,562.67 | 1,673.89 | 3,663.08 | 0 | 0 | 0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有关说明如下:
1、上表中义乌?万厦御园项目本期结算金额72,229.79万元中包括债务重组以房抵债42套房产所结算金额41,060.55万元,扣除以房抵债后本期结算金额为31,169.24万元;
2、上表中义乌?世贸中心项目本期结算金额109,490.45万元中包括司法拍卖142套房产偿还债务所结算金额96,519.7万元,扣除被司法拍卖142套房产后本期结算金额为12,970.75万元。
3、上表中东阳?新光天地一期项目本期结算金额1,105.22万元中包括与万厦园林5套房产内部交易结算金额710.70万元,扣除内部交易的5套房产后本期结算金额为394.52万元。
4、上表中东阳?新光天地二期项目本期结算金额831.43万元全部为司法拍卖10套房产偿还债务所结算金额。
5、上表中东阳?新光天地三期项目本期结算金额1,804.23万元中包括司法拍卖10套房产偿还债务所结算金额1,615.71万元,扣除被司法拍卖10套房产后本期结算金额为188.52万元。
6、上表中东阳?欧景名城本期结算金额1,298.17万元全部为与万厦园林内部交易所形成。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出租面积(㎡) | 累计已出租面积(㎡) | 平均出租率 |
欧景名城 | 浙江省金华市 | 商铺 | 100.00% | 33,386.72 | 30,387.92 | 91.02% |
世贸中心 | 浙江省义乌市 | 写字楼 | 100.00% | 23,811.21 | 8,474.59 | 35.59% |
世贸中心 | 浙江省义乌市 | 商业 | 100.00% | 60,189.61 | 54,679.29 | 90.85% |
财富大厦/新光国际/国贸大厦等项目 | 浙江省义乌市 | 商铺 | 100.00% | 32,139.75 | 28,835.78 | 89.72% |
欧景名城/新光建材城 | 浙江省东阳市 | 商铺 | 100.00% | 282,519.25 | 259,737.48 | 91.94% |
新光天地一期 | 浙江省东阳市 | 商铺 | 100.00% | 28,751.28 | 28,751.28 | 100.00% |
新光天地二期 | 浙江省东阳市 | 商铺 | 100.00% | 34,611.88 | 34,611.88 | 100.00% |
新光天地三期 | 浙江省东阳市 | 商铺 | 100.00% | 19,116.14 | 19,116.14 | 100.00% |
南街中心广场 | 浙江省东阳市 | 商铺 | 100.00% | 7,886.17 | 5,735.49 | 72.73%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融资途径 | 期末融资余额 | 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 | 期限结构 |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贷款 | 74,306.06 | 4.9%-8.82% | 43,711.81 | 8,768.00 | 8,768.00 | 13,058.25 |
信托融资 | 227,038.01 | 3.3599%-24% | 172,038.01 | 55,000.00 | ||
其他 | 24,500.00 | 10%-12% | 24,500.00 | |||
合计 | 325,844.07 | 240,249.82 | 63,768.00 | 8,768.00 | 13,058.25 |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购买商品房业主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723万元,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担保金额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担保期限自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为业主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银行保管之日止。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房地产业务 公司子公司万厦房产、新光建材城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累计房地产开发面积逾 300 万方,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经过多年专业积累,公司拥有经验丰富且稳定的开发团队,形成了成熟的业务流程和开发模式。公司房地产项目集中在义乌市及其周边地带,包括浙江东阳、义乌、金华、杭州等城市,公司开发项目多位于区域中心地带,作为本土房地产领军企业,公司在该区域品牌影响力良好。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公司精密制造业务以回转支承研发、设计、生产为核心。子公司方圆精密是新中国第一批回转支承生产企业,拥有三十余年回转支承生产经验,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多年来为国内著名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并批量出口美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拥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及检测设备700多台,并利用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回转支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个技术平台优势和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高层次研究人才到平台长期工作或开展高精尖课题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扩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升级及产业化发展,公司在技术积累、专业团队、整体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债权人及违规担保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与部分债权人及担保权人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并收到了部分担保权人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化解了部分债务风险的同时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未取得新的开发项目,房地产业务除了使酒店经营、商业运营、物业租赁业务保持稳定外,主要以去库存、去杠杆
为主,房地产业务保持基本稳定;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调整的影响,较上年度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保持了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6亿元,同比增长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亿元。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及违规担保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形成债务重组收益20.48亿元,为控股股东担保司法拍卖公司房产偿还债务形成其他收益4.87亿元,当期经营扭亏为盈。
1、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结转销售收入8.91亿元,同比增长49.09%。其中,公司商品房销售6.28亿元,同比增长
72.73%,主要是受义乌市2021年度房地产市场行情利好的影响,万厦房产及世茂中心库存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1.2亿,公司为了去库存去杠杆回流资金,对建材城库存商品房加大促销力度,新光建材城红椿名都项目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51亿元;公司商业及酒店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2亿元,同比增长15.43%;公司物业出租业务实现收入1.52亿元,同比增长9.76%。
2、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65亿元,同比下降19.2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长沙方圆和同盛装备股权,导致上述两个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同时受大基建和房地产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精密机械制造业务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仍保持了稳定发展。公司主要子公司方圆精密是集研发、生产检测实验于一体的回转支承产品专业制造商,回转支承产品是应用在机械设备上的关键零部件,公司生产的回转支承产品具有品种全、精度高、耐用性强等特点,并能满足众多领域、各种工况下使用。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各子公司盯紧国内外行业标杆,努力提升品牌价值,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国内、国外市场均保持了良好口碑。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756,210,962.88 | 100% | 1,669,479,232.92 | 100% | 5.20% |
分行业 | |||||
房地产业务 | 890,790,281.38 | 50.72% | 597,494,117.61 | 35.79% | 49.09%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 865,420,681.50 | 49.28% | 1,071,985,115.31 | 64.21% | -19.27% |
分产品 | |||||
商品房销售 | 627,965,640.96 | 35.76% | 363,557,406.68 | 21.78% | 72.73% |
机械加工 | 865,420,681.50 | 49.28% | 1,071,985,115.31 | 64.21% | -19.27% |
物业出租 | 151,733,912.40 | 8.64% | 138,243,315.94 | 8.28% | 9.76% |
商业运营 | 5,715,603.46 | 0.33% | 6,172,151.01 | 0.37% | -7.40% |
装饰及园林 | 8,783,660.55 | 0.50% | 1,980,908.33 | 0.12% | 343.42% |
酒店服务 | 96,475,242.35 | 5.48% | 82,360,269.56 | 4.93% | 17.14% |
其他项目 | 116,221.66 | 0.01% | 5,180,066.09 | 0.31% | -97.76% |
分地区 | |||||
国内地区 | 1,661,636,361.70 | 94.61% | 1,638,505,828.37 | 98.14% | 1.41% |
国外地区 | 94,574,601.18 | 5.39% | 30,973,404.55 | 1.86% | 205.34% |
分销售模式 |
直销 | 1,756,210,962.88 | 100.00% | 1,669,479,232.92 | 100.00% | 5.2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房地产业务 | 890,790,281.38 | 752,268,775.53 | 15.55% | 49.09% | 56.12% | -3.80%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 865,420,681.50 | 597,123,712.89 | 31.00% | -19.27% | -18.61% | -0.56% |
分产品 | ||||||
机械加工 | 865,420,681.50 | 597,123,712.89 | 31.00% | -19.27% | -18.61% | -0.56% |
商品房销售 | 627,965,640.96 | 559,905,873.01 | 10.84% | 72.73% | 93.76% | -9.68% |
分地区 | ||||||
国内地区 | 1,661,636,361.70 | 1,288,665,933.93 | 22.45% | 1.41% | 7.56% | -4.4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756,210,962.88 | 1,349,392,488.42 | 23.16% | 5.20% | 11.01% | -4.0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 销售量 | 套 | 134,227 | 148,784 | -9.78% |
生产量 | 套 | 132,166 | 142,860 | -7.49% | |
库存量 | 套 | 5,902 | 9,050 | -34.78% | |
房地产业务 | 销售量 | ||||
销售金额 | 元 | 627,965,640.96 | 363,557,406.68 | 72.7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4.78%,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4月转让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2021年5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商品房销售 | 商品房销售 | 559,905,873.01 | 41.49% | 288,964,577.20 | 23.77% | 93.76% |
机械加工 | 机械加工 | 597,123,712.89 | 44.25% | 733,649,232.51 | 60.36% | -18.61% |
物业出租 | 物业出租 | 134,023,116.41 | 9.93% | 122,654,536.02 | 10.09% | 9.27% |
商业运营 | 商业运营 | 3,397,345.99 | 0.25% | 56,596.80 | 0.00% | 5,902.72% |
装饰及园林 | 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 | 7,144,687.31 | 0.53% | 1,930,548.38 | 0.16% | 270.09% |
酒店服务 | 酒店服务 | 47,755,803.15 | 3.54% | 67,989,386.10 | 5.59% | -29.76% |
其他项目 | 其他项目 | 41,949.66 | 0.01% | 260,301.29 | 0.02% | -83.88% |
说明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原材料 | 465,396,746.24 | 77.94% | 530,026,650.49 | 72.25% | -12.19% |
人工工资 | 54,583,804.67 | 9.14% | 70,171,572.19 | 9.56% | -22.21% |
折旧 | 18,592,390.10 | 3.11% | 27,851,204.63 | 3.80% | -33.24% |
能源和动力 | 13,450,508.87 | 2.25% | 30,375,011.10 | 4.14% | -55.72% |
其他
其他 | 45,100,263.01 | 7.55% | 75,224,794.11 | 10.25% | -40.05% |
合计 | 597,123,712.89 | 100.00% | 733,649,232.51 | 100.00% | -18.61%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80,983,456.3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1.6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28,896,902.46 | 13.03% |
2 | 客户二 | 47,722,083.58 | 2.72% |
3 | 客户三 | 39,100,466.69 | 2.23% |
4 | 客户四 | 34,813,748.19 | 1.98% |
5 | 客户五 | 30,450,255.47 | 1.73% |
合计 | -- | 380,983,456.39 | 21.6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70,812,214.5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1.7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47%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99,532,586.66 | 15.34% |
2 | 供应商二 | 54,936,198.41 | 8.47% |
3 | 供应商三 | 49,859,945.51 | 7.68% |
4 | 供应商四 | 43,582,416.48 | 6.72% |
5 | 供应商五 | 22,901,067.52 | 3.53% |
合计 | -- | 270,812,214.58 | 41.7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3,176,204.71 | 72,558,835.33 | -12.93% | |
管理费用 | 157,484,488.87 | 169,442,550.90 | -7.06% | |
财务费用 | 281,497,595.09 | 393,453,721.82 | -28.45% |
研发费用 | 31,920,454.24 | 31,746,006.86 | 0.55%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南极用履带起重机配套回转支承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预计产值达到300万元 | 属于我司产品首次应用在这种极寒环境,研发成功,将更进一步证明了我公司在业内的研发实力和制造能力,为我公司进入极地环境配套行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1200吨履带起重机配套回转支承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预计年产量达到60套 | 本项目产品是我司为徐工建机首次配套该吨位产品,是目前我司为徐工建机配套最大吨位回转支承,虽然我司有类似产品设计经验,但由于每个客户使用工况不同,要求也不同,且市场需求量大 |
中大型挖掘机配套回转支承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首批41套小批量样品试制并按时交货,第二批360套小批量产品制造并按时交货。 | 是斗山首次与我司开展中挖回转支承合作,这对我们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此次产品的开发成功不仅能为后期斗山中挖形成批量奠定基础,还能在合资挖掘机企业中提升品牌价值。 |
大型浮空平台配套回转支承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以达年产10套浮空平台回转支承为基础,平均每套浮空平台回转支承的生产成本为95.8万元,平均每套浮空平台回转支承的销售价格(含增值税)为14.5万元测算:年投资收益率为:34.2/95.8=35.7% 投资回收期为:2.8年 | 取缔进口,实现国产,投资回收期长,对浮空平台回转支承国产化有益。 |
海上风电平台吊机用回转减速机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提升我司在海上风电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 回转减速机在该领域的应用在国内还处于空白市场,但相应的应用需求较大,同时行业主要为新能源领域,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拓展有很好的宣传作用,并且为后期回转减速机在风电、光伏等环境恶劣工况的应用提供一定的经验积累。 |
联轴式回转支承的研发 | 试验开发全新产品 | 已完成 | 解决了内圈螺栓安装固定时承载不足的问题、同时具备无噪声、低污染、无需消耗燃料的优点 | 使联轴式回转支承更为精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06 | 108 | -1.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83% | 6.58% | 2.2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本科 | 60 | 61 | -1.64% |
硕士 | 7 | 7 | 0.00% |
专科 | 39 | 40 | -2.5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 |
30岁以下 | 31 | 30 | 3.33% |
30~40岁 | 63 | 64 | -1.56% |
40岁以上 | 12 | 14 | -14.2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1,920,454.24 | 31,746,006.86 | 0.5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2% | 1.90% | -0.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6,734,257.90 | 1,334,760,137.25 | 15.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1,169,515.95 | 1,101,143,688.92 | -1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564,741.95 | 233,616,448.33 | 137.8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425,244.85 | 183,662,142.73 | -25.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436,190.38 | 100,081,541.70 | 51.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4,010,945.53 | 83,580,601.03 | -116.76% |
额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056,934.71 | 83,093,834.03 | 3.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154,890.19 | 312,541,441.36 | 61.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097,955.48 | -229,447,607.33 | -83.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455,838.71 | 87,749,435.27 | 38.4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37.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房地产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16.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南国红豆投资款及收回西安新玖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83.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与部分债权人及违规担保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9,592,257.26 | -3.33% | 是 | |
资产减值 | -641,797,339.67 | -72.24% | 是 | |
营业外收入 | 1,509,766,855.70 | 169.93% | 收到部分担保权人单方不可撤销豁免函及与部分担保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形成债务重组收益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53,389,219.62 | 51.03% | 计提担保损失以及计提股民虚假陈述预计损失、税收滞纳金等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24,167,219.59 | 3.74% | 214,981,912.54 | 1.95% | 1.79% |
应收账款 | 116,539,947.23 | 1.34% | 203,105,501.77 | 1.84% | -0.50% | |
合同资产 | 35,310,308.45 | 0.41% | 42,079,788.87 | 0.38% | 0.03% | |
存货 | 2,866,974,753.20 | 33.04% | 4,215,036,606.42 | 38.14% | -5.10%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23,883,634.58 | 30.24% | 3,241,439,376.01 | 29.33% | 0.9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1,728,386.47 | 2.09% | 222,440,236.65 | 2.01% | 0.08% | |
固定资产 | 1,391,632,312.26 | 16.04% | 1,558,570,109.20 | 14.10% | 1.94% | |
在建工程 | 3,527,964.60 | 0.04% | 8,512,232.99 | 0.08% | -0.04% | |
短期借款 | 490,000,000.00 | 5.65% | 515,000,000.00 | 4.66% | 0.99% | |
合同负债 | 201,999,069.44 | 2.33% | 172,475,007.22 | 1.56% | 0.77% | |
长期借款 | 855,942,496.16 | 9.86% | 1,353,622,496.16 | 12.25% | -2.39%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9,200,000.00 |
金融资产小计 | 19,2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9,200,000.00 |
上述合计 | 19,2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9,200,000.00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73,910,00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回转支承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 50,000,000.00 | 1,049,747,588.29 | 882,846,879.91 | 786,732,007.02 | 153,501,826.19 | 132,940,110.96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出租 | 500,000,000.00 | 3,337,342,637.32 | 26,268,509.84 | 350,585,306.01 | 69,125,500.64 | 38,767,899.06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出租 | 880,000,000.00 | 3,676,154,076.17 | 2,075,467,339.12 | 291,988,585.65 | 277,801,213.31 | 124,709,132.50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出租 | 300,000,000.00 | 1,949,810,553.27 | -1,282,604,854.36 | 235,303,590.78 | -751,646,601.64 | -775,153,343.76 |
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000.00 | 1,021,700,320.37 | 181,783,039.87 | 0.00 | -14,969,167.55 | -11,407,245.0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影响微小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影响微小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21年工作回顾
受以前年度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担保事项的影响,公司持续多年陷入债务危机困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债务风险化解举措,积极与债权人及担保权人沟通协商,与部分债权人及担保权人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并得到部分担保权人的谅解获得部分利息与罚息的债务豁免,缓解了部分债务风险的同时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经债权人申请,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司启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的投资人提交了初步方案,拟通过司法重整消除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对公司影响的同时化解整体债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未取得新的开发项目,总体上保持了酒店经营、商业运营、物业租赁业务稳定运营;报告期内,精密机械制造业务虽受出售子公司及疫情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经营业绩较上年度呈下降趋势,但保持了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6亿元,同比增长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
扭亏为盈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其中:与部分债权人及担保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形成债务重组收益20.48亿元,为控股股东担保司法拍卖公司房产偿还债务形成其他收益4.87亿元。
(二)2022年面临的风险与经营环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终止上市。由于债务负担依然沉重,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债权人要求强制执行的风险加剧,公司正常运营业务相关资产被冻结、查封、划转的风险加剧。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公司司法重整也将面临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持续经营将面临更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与公司实际情况,能否化解风险,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是当前工作的重心。
(三)2022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克服困难,做好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1)争取各方支持,可持续产业正常运营
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各方支持,妥善处理债务风险,稳定员工与核心管理团队,努力保持可持续产业正常运营。
(2)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公司正常权益
2022年,公司将持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努力减少公司损失;同时,公司将持续实践通过司法程序化解公司整体危机的可能。 2022年经营计划是公司依据自身状况与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亦非公司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1月05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债务重组情况 | 无 |
2021年01月06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控股股东立案调查事项 | 无 |
2021年01月07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避免面值退市的措施 | 无 |
2021年01月08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实控人股票被拍卖事项 | 无 |
2021年01月11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地产板块运营情况 | 无 |
2021年01月1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建议公司管理层尽快增持公司股票 | 无 |
2021年01月14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公告披露情况 | 无 |
2021年01月18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 | 无 |
2021年01月2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的诚意金事项进展情况 | 无 |
2021年01月27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退市新规相关事项 | 无 |
2021年02月01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年度业绩预告事项 | 无 |
2021年02月2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告的相关情况 | 无 |
2021年03月0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 | 无 |
2021年03月1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业绩承诺事项有无进展 | 无 |
2021年03月24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 无 |
2021年04月01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 | 无 |
2021年04月19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债务重整情况及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无 |
2021年04月30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是否会退市 | 无 |
2021年05月26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问询函回复事项 | 无 |
2021年06月09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房产拍卖情况 | 无 |
2021年06月28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债务和解公告的相关情况 | 无 |
2021年06月30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新光建材城债务重组情况 | 无 |
2021年08月05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机械行业产品及中报业绩情况 | 无 |
2021年08月27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半年报业绩情况 | 无 |
2021年09月15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关于债务和解协议的相关情况 | 无 |
2021年09月23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预重整相关事项 | 无 |
2021年10月18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预重整招募投资人情况 | 无 |
2021年10月21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净资产情况 | 无 |
2021年10月26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冻结事宜 | 无 |
2021年11月26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是否有预重整方案 | 无 |
2021年12月22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 无 |
2021年12月23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公司预计负债事项 | 无 |
2021年12月29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询问年报预约时间 | 无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运作。公司整体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以网络投票、累积投票等方式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义务,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则;现任董事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规定,能够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未出现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发表意见并对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经理管理层: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均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公平,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公司资产产权明晰,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
2、人员: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3、财务: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财务会计核实。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算。
4、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业务: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2.56% | 2021年05月28日 | 2021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虞江威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男 | 33 | 2020年03月30日 | 0 | 1,895,800 | 0 | 0 | 1,895,800 | 股份增持 | |
钱森力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4 | 2016年05月12日 | 41,073,078 | 0 | 9,741,010 | 0 | 31,332,068 | 股份减持 | |
刘佳 | 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05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 |
周义盛 | 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6年05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
宋建波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7 | 2017年0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 |
丁志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1年05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 |
仇向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6 | 2016年05月12日 | 2022年04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云先 | 监事 | 现任 | 男 | 61 | 2016年05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 |
余梅祖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35 | 2017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 |
王静婷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44 | 2019年03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 | |
于海洋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3月30日 | 0 | 140,000 | 0 | 0 | 140,000 | 股份增持 | |
杨畅生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4 | 2015年04月16日 | 13,390 | 0 | 0 | 0 | 13,390 | - | |
黄筱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70 | 2016年05月12日 | 2021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1,086,468 | 2,035,800 | 9,741,010 | 33,381,25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黄筱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仇向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黄筱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3日 | 个人原因 |
丁志坚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1年05月28日 | 聘任独立董事 |
仇向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06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虞江威:男,198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招部总裁助理、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业招商部总裁助理、浙江贯礼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钱森力:男,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市建材设计研究所副所长,马鞍山市建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马鞍山市第一建材厂厂长,安徽省纪元石材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三维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市马钢巨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佳:男,1982年生,金融学本科学历。历任杭州道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专员、诺亚财富义乌分公司理财规划师、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现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义盛:男,1980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义乌新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丁志坚: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律师专业资格。历任浙江商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义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兼任义乌市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仇向洋:男,195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京都市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理事长,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仇向洋先生已于2022年4月6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宋建波:女,1965年生,会计学教授。历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静婷:女,1978年生,学士学位。历任义乌商博置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云先:男,1961年生,中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安徽省颍上县麻纺厂财务副科长,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副经理,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余梅祖:男,1987年生,硕士学位。历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制造三部作业长、精密事业部生产计划员、精密事业部工艺质量主管、精密事业部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工监事、通用制造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精密制造部副经理、职工监事。杨畅生:男,1978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监事、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监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监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于海洋: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历任中国建设
银行烟台分行芝罘湾支行营业部副经理、烟台分行稽核主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锡华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天狮集团公司审计经理,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审计总监、财务总监、罕王集团副总裁,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佳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 2019年06月03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钱森力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1月15日 | 是 | |
钱森力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1月15日 | 是 | |
钱森力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1月16日 | 2021年04月21日 | 是 |
钱森力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1月25日 | 2021年05月24日 | 是 |
钱森力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5月05日 | 否 | |
周义盛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11年09月01日 | 是 | |
丁志坚 | 北京盈科(义乌)律师事务所 | 管委会主任 | 2019年12月02日 | 是 | |
丁志坚 | 义乌市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7月06日 | 是 | |
仇向洋 |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授 | 1986年02月01日 | 2021年11月30日 | 是 |
仇向洋 |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08月29日 | 2021年05月25日 | 是 |
仇向洋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10日 | 是 | |
仇向洋 |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13日 | 是 |
宋建波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教授 | 2013年08月01日 | 是 | |
宋建波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7月17日 | 2021年07月27日 | 是 |
宋建波 |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9月28日 | 是 | |
宋建波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18日 | 是 | |
张云先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5年04月17日 | 是 | |
余梅祖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 | 2016年11月15日 | 是 | |
王静婷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9年01月01日 | 是 | |
于海洋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19日 | 是 | |
于海洋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15日 | 是 | |
于海洋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19日 | 2021年04月21日 | 是 |
于海洋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19日 | 2021年05月24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9】229号),对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万厦房地董事兼财务总监张云先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7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3号),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万厦房地董事兼财务总监张云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相关经营绩效奖励办法确定。除独立董事按季度支付完毕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月支付完毕。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虞江威 | 董事长、总裁 | 男 | 33 | 现任 | 130 | 否 |
钱森力 | 副董事长 | 男 | 64 | 现任 | 130 | 否 |
周义盛 | 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12 | 否 |
刘佳 | 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12 | 是 |
宋建波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现任 | 14.29 | 否 |
丁志坚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8.33 | 否 |
仇向洋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现任 | 14.29 | 否 |
张云先 | 监事 | 男 | 61 | 现任 | 55 | 否 |
余梅祖 | 职工监事 | 男 | 35 | 现任 | 34.1 | 否 |
王静婷 | 监事 | 女 | 44 | 现任 | 45 | 否 |
于海洋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1 | 现任 | 85 | 否 |
杨畅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4 | 现任 | 85 | 否 |
黄筱调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离任 | 7.14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2.15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 | 2021年02月26日 | 2021年0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 | 2021年04月28日 | 2021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7) |
第四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 | 2021年08月30日 | 2021年08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2021年10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45次会议 | 2021年12月24日 | 2021年12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虞江威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钱森力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周义盛 | 5 | 0 | 4 | 1 | 0 | 否 | 1 |
刘佳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仇向洋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宋建波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丁志坚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提名委员会 | 虞江威、宋建波、仇向洋 | 1 | 2021年04月28日 |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筱调(原成员)、虞江威、仇向洋 | 1 | 2021年04月28日 | 1、审核和考核公司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2、审核公司2020年度经营层薪酬发放方案;3、讨论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 | 高管绩效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无 |
方案 | |||||||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 宋建波、虞江威、仇向洋 | 5 | 2021年04月28日 | 1、审核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2、审核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1、同意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无 |
2021年04月28日 | 审核2021年第1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2021年第1季度财务报告 | |||||
2021年08月29日 | 审核2021年半年报财务报告 | 同意2021年半年报财务报告 | |||||
2021年10月28日 | 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
2021年12月28日 | 召开2021年度公司年报涉及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和公司财务人沟通会议 | 关注影响2021年财务报表的8个重大事项的处理进程、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以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等的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要求。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8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0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722 |
销售人员 | 76 |
技术人员 | 176 |
财务人员 | 53 |
行政人员 | 174 |
合计 | 1,2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3 |
本科 | 224 |
大专 | 386 |
中专 | 317 |
高中 | 114 |
初中及以下 | 137 |
合计 | 1,201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制定员工薪酬政策时,综合考虑了外部市场竞争力和公司内部公平性,充分结合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等因素予以确定。
3、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注重人才培养,旨在建设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有针对性的培养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公司已制定了包括公司治理、采购、销售、人力资源、对外投资等各个方面在内的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对外担保及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两个重大缺陷,因此,公司更加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执行反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补充或修订。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2018年05月04日 | 1、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对外担保及作为共同借款人,涉及违规担保总额为27.8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违规提供担保金额143,289.68万元;该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得到妥善解决;2、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总额为14.5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270,282.58万元,该资金占用尚未解决。 |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持续存在 | ⑴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杜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⑵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已通过债务重组方式解决公司部分债务、对外担保问题,实现债务重组收益204,818.81万元;⑶公司组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各项诉讼案件,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公司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已通过司法程序为控股股东担保司法拍卖公司房产偿还债务形成其他收益48,659.59万元;⑷督促和配合控股股东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⑸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⑹加强员工风险意识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公司各层级的授权审批程序,以保证内部控制程序得到有效运行。 | 2018年11月07日 | 董事会 |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 |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无。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可认定重大缺陷的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可认定重要缺陷的迹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当公司业绩与上年度发生较大幅度变化,或其他事项导致采用上述评价标准会使评价结果严重失真时,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重新确认评价标准,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在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 |
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单个会计主体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实际损失总额及负面影响程度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负面影响较大,且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1000万元,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要缺陷;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不足100万元,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2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公司累计自查出整改类问题共15个。 其中已整改问题9个,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超越授权范围代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职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尽忠实义务的行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任免或者限制上市公司董监高或者其他人员履行职责;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核算或资金调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未召开过会议等。上述整改问题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已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对公司债务重组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上述整改问题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均已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部分责任人已离职;同时公司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加强学习《内部控制总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加强了印章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明确公司各层级的权限,授权、审核、审批应逐级进行,不得越级,以保证内部控制程序有效运行。 尚未完全整改问题6个,主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查期间内存在股权纠纷、股份被冻结及股份高比例质押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相关方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等情况。对于整改问题中所述资金占用款项,公司已向控股股东破产管理人全额申报债权,因公司控股股东仍在破产重整中,尚未确定破产重整方案,上述整改问题尚未解决。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地产开发过程中,做好规划设计,使用环保材料,施工过程中减少噪声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建筑垃圾污染。综合体、酒店等商业类项目一直使用油污分离设备,具备酒店客房空气污染治理、隔油池、水质污水检测、化粪池清理、垃圾处理等设备,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做好“五水共治”等工作。 精密制造业务各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面识别,按规定收集、暂贮和转移处置。对精密制造部铁屑堆场进行技术改造,按要求做好库内地面硬化、并设置堆场标识。对重装制造部危废暂贮库导流沟、收集池,以及地面防渗进行技术改造。按照标准对重装制造部厂区雨、污水排口设置标识。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秉承“圆融天下、有德乃成”的企业文化,全力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使全体股东、员工及其利益相关者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按时主动纳税,2021年共上缴国家税收23,673.20万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公司有效利用自身资源,发挥行业优势,为所在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及便民措施。公司每年捐赠50万元,注入市慈善总会方圆慈善基金项目。此外,子公司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2021年多次被授予“最佳供应商”、“优秀质量供应商”等,被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安徽省专利优秀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安徽省级节水型企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新光集团、虞云新承诺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标的公司2016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2)标的公司2016年度与2017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27亿元;(3)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40亿元。上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1)若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新光集团、虞云新将以股份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光集团、虞云新补偿期内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前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每股发行价格"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则应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2)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新光集团、虞云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回购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根据上述第(1)点的规定,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新光集团、虞云新以股份方式补偿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审计报告出具日起十个工 | 2016年04月18日 | 2016年、2017年、2018年 | 正在履行 |
作日内完成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方圆支承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4)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当按照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即新光集团应承担补偿金额的90%,虞云新应承担补偿金额的10%。若补偿义务人中一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时,另外一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5)各方同意并确认,新光集团、虞云新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限。在业绩承诺期间内,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房地产行业借款利率水平等综合确定。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确定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
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2、自本承诺签署后,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本人将来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4、本公司/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5、本公司/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 | 2016年04月18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 | 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2、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 2016年04月18日 | 持续 | 未按承诺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钱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 | 2007年08月08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 ||||||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7年08月08日 | 持续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未按期履行: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的情况。公司将严格督促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尽快确定破产重整方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的问题,以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一) | 控股股东 | 自2018年5月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 | 违规占用 | 69,372.42 | 0 | 0 | 69,372.42 | 69,372.42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二) | 控股股东 | 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 | 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进度款被南国红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方分批次汇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谨慎原则列报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76,000 | 0 | 0 | 76,000 | 76,000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三) | 控股股东 | 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 | 公司为控股股东合规担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款 | 9,472.41 | 95,042.02 | 0 | 104,514.43 | 120,192.8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四) | 控股股东 | 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 | 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解执行款 | 0 | 16,500 | 0 | 16,500 | 16,500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五) | 控股股东 | 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 | 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解执行款 | 0 | 1,739.73 | 0 | 1,739.73 | 1,739.73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六) | 控股股东 | 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方某和解执行款 | 0 | 2,000 | 0 | 2,000 | 2,000 | 其他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 | 控股股东 | 自2021年9月6日起至2021年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陆某和解执行款 | 0 | 156 | 0 | 156 | 156 |
司(事项七) | 月31日尚未归还 | ||||||||||
合计 | 154,844.83 | 115,437.75 | 0 | 270,282.58 | 285,960.95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08.08% | ||||||||||
相关决策程序 | 事项一:2018年5月4日,按公司总裁的书面指令,公司将临时借款本金66,000.00万元,利息1,522.78万元,本息合计共67,522.78万元汇入新光集团指定账户。根据公司总裁指令,此日后,上述资金还款责任由新光集团承担。2018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发现上述资金中人民币20,000.00万元因逾期未还公司已被债权人起诉。为此,公司向控股股东查询,发现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述借款中本金61,500.00万元,利息901.44万元,合计62,401.44万元,控股股东未按约归还予借款人。2018年10月31日,公司将上述资金按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列报和披露,并计收利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资金本息余额合计65,220.41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至4月25日,计收利息4,152.01万元,本息余额合计69,372.42万元。自2019年4月25日新光集团债务重整之后,不再计息。 事项二:2017年5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万厦公司拟以重整方式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并对地产项目进行后续开发。2018年1月30日,依据上述协议,红豆公司向万厦公司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万厦公司在5日内支付上述项目股权转让款81,000.00万元。经过双方多轮磋商,2018年5月,万厦公司分别向红豆公司付款56,000.00万元和20,000.00万元,合计付款76,000.00万元。2018年5月,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分批次向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76,000.00万元。2018年11月,经公司持续核查,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红豆公司关联公司,鉴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向,根据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一般情形,且公司尚未取得上述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将上述76,000.00万元列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列报和披露。 事项三: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 300,0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等。2018年3月6日,委托人/受益人浙商银行与受托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签订《信托合同》一份,约定信托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整,信托资金主要用途为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为新光集团。2018年3月6日,国民信托与借款人新光集团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一份,贷款利率为9.90%/年,国民信托于2018年3月12日分四笔发放信托贷款合计19亿元,期限为2018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8日。公司为该笔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公司一级子公司新光建材城及二级子公司世茂中心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上述信托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新光集团对贷款利息支付至2018年6月20日,此后未支付任何本息。2019年7月19日,浙商银行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20年3月27日,金华中院作出(2019)浙07民初390号民事判 |
茂中心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约之日止。2019年12月公司提起上诉,2020年8月浙江省高院作出(2020)浙民终146号民事裁定书,基于该案件系民间借贷,金额较大,并且涉及到上市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原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金华市中院做出的(2019)浙07民初65号民事判决,发回金华中院重审。2021年7月20日金华中院作出(2020)浙07民初330号民事调解书,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共计2,000万元,该款项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事项七:2018年6月,新光集团向陆某借款1.2亿元,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后,陆某向新光集团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剩余债权金额为1,065.39万元。2021年9月,陆某与公司达成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共计156万元,该款项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当期新增原因详见相关决策程序的事项三、四、五、六、七。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因控股股东债务违约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此尚未通过正常途径归还资金占用。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资金占用的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尚无法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新光圆成公司编制的资金占用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无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原因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 | 无 | 26,644.08 | 138.80%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2月5日起 | 26,644.08 | 138.80%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保合同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9,500 | 49.49%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2月8日起 | 9,500 | 49.49%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5,500 | 28.65%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2月12日起 | 5,500 | 28.65%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3,500 | 18.23%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2月12日起 | 3,500 | 18.23%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16,500 | 85.96%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2月13日起 | 16,500 | 85.96%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10,000 | 52.10%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3月5日起 | 10,000 | 52.10%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 | 控股股 | 未经公 | 无 | 5,000 | 26.05% | 最高额 | 自2018 | 5,000 | 26.05% | 尚无法 | 尚无法 |
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东 | 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信用保证 | 年4月10日起 | 确定 | 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5,000 | 26.05%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4月4日起 | 5,000 | 26.05%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5,000 | 26.05%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14日起 | 5,000 | 26.05%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12,000 | 62.52%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7年12月8日起 | 12,000 | 62.52%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13,739.33 | 71.57%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20日起 | 13,739.33 | 71.57%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 | 和解协议公司已全部履行完 | 7,260.27 | 37.82%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3月6日起 | 7,260.27 | 37.82% | 司法和解 | 尚无法确定 |
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毕,因对方原因6套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收到对方附条件的单方豁免函 | 491 | 2.56%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25日起 | 491 | 2.56% | 单方豁免 | 尚无法确定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955 | 4.98%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26日起 | 955 | 4.98%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10,000 | 52.10%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1月31日起 | 10,000 | 52.10%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虞云新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2,000 | 10.42%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8日起 | 2,000 | 10.42%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 | 无 | 3,200 | 16.67%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11日起 | 3,200 | 16.67%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
周晓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无 | 4,000 | 20.84%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6月28日起 | 4,000 | 20.84% | 尚无法确定 | 尚无法确定 | |
周晓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 | 收到对方附条件的单方豁免函 | 3,000 | 15.63% | 最高额信用保证 | 自2018年3月30日起 | 3,000 | 15.63% | 单方豁免 | 尚无法确定 | |
合计 | 143,289.68 | 746.49% | -- | -- | 143,289.68 | 746.49% | -- | -- | -- |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金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其他应收款”所述,新光圆成2018年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向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100,000.00万元(资金转至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指定的附属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0月31日后的15个营业日内退还诚意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厦房产尚未收回100,000.00万元诚意金,账面已计提坏账准备50,000.00万元。
2021年12月24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2022年4月2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虞江威签订了《补充协议》,就上述诚意金的归还进行了约定。截至审计报告日,万厦房产已收到丰盛控股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归还的诚意金6,400.00万元,已经受让用于抵偿17,232.84万元诚意金的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用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还款担保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已经完成质押登记,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抵押手续。
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对于除现金、股权已偿还完毕后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质押、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抵押,如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我们无法就前述已质押股权、已抵押房产在未来处置或变现过程中能否完全覆盖新光圆成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诚意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新光圆成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0,000.00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提供其计提的具体依据,我们无法就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述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说明: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8年预付并购诚意金1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回部分诚意金,我们对年
审会计师上述事项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2021年4月末,公司聘请律师,在香港就诚意金事项提起仲裁。之后,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开始谈判还款事宜。由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自身陷入财务困境,全部以现金偿还债务存在很大困难,此事若久拖不决,势必造成双方围绕仲裁程序对耗。经充分了解香港仲裁程序和征询聘请的律师意见,并结合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接收部分非现金资产偿债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为此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最终得以实现收回部分诚意金。依据和解协议,之后公司将继续对剩余诚意金进行催收。但由于拟回收的资产包含股权和商业地产,现阶段仅是以上述股权和商业地产做了相应的质押和抵押担保措施,实际收回的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年审会计师对未来的可收回金额无法做出判断。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新光圆成此前连续三年亏损,2018、2019、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2亿元、-50.85亿元、-32.57亿元。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亿元,其中债务和解及债务豁免形成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19.24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3亿元。新光圆成存在大额借款及利息逾期无力偿还;存在大额逾期应交税费及滞纳金未缴纳,偿债能力较差;存在大额对外担保被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具有较高担保风险;大量商品房被抵押或查封,对房产销售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9月1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金华中院”)作出(2021)浙07民诉前调1号《通知书》,同意受理债权人对新光圆成的预重整申请,截至审计报告日新光圆成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金华中院是否能够裁定新光圆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重整是否能够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光圆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说明:受2018年度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担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出现流动性不足状况。公司大额对外担保被起诉并判决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陷入债务违约、生产经营流动性不足、孽生利息及担保赔偿责任财务负担加重等困境。
公司管理层积极督促并配合控股股东推进破产重整,通过大力推进债务重组、积极协商展期等方式,妥善解决处理了部分到期债务问题,化解了部分债务风险。但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较大,且失去对外融资能力,盘活低效存量资产所筹集资金金额有限,公司流动性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善。
公司理解年审会计师审计意见,今后将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逐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尽全力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逐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尽全力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进展,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针对保留意见中的相关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逐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尽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闫宏江、崔亚兵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公司股票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1 条
(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的第 9.3.13、9.3.14 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转发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丰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新光建材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新光建材城进行破产重整。内容详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11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丰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重整申请。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2、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自然人张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内容详见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的(2021)浙07民诉前调1号《通知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内容详见2021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10月26日、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105、109),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最终确认嘉兴保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嘉兴保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与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 | 14,024.45 | 是 | 已判决 | 已和解 | 正在执行和解 | 2021年11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11) |
公司与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 | 11,163.7 | 是 | 已判决 | 已和解 | 正在执行和解 | 2021年1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12) |
公司与自然人方某的民间借贷纠纷 | 8,000 | 是 | 已判决 | 已和解 | 已结案 | 2021年10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2021-098) |
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 | 43,450 | 否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重庆华融对新光集团应收公司的款项在 | 尚未执行 | 2020年12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
合同纠纷 | 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87)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借贷纠纷 | 108,616.67 | 是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原告对云禾置业名下的574套房产和新光建材城在云禾置业享有的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终结执行 | 2021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16) |
公司与自然人洪某的民间借贷纠纷 | 15,333.7 | 是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对集团不能偿还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终结执行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01)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2,650.19 | 否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 | 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名下的14处房产及担保人周晓光、虞云新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环城北路119-2号房地产,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 2021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84)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000 | 否 | 执行案件,无需开庭 | 拍卖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272处不动产,拍卖金华欧景坐落于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268号欧景名城7幢101室、201室、301室、302室、401室、402室的房地产,拍卖新光建材城在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100%股 | 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持有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余未拍卖成功,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 | 2020年12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87)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8,000 | 否 | 执行案件,无需开庭 | 2020年12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87) |
权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136.21 | 否 | 已开庭 | 二审判决世茂支付工程款93,972,346元及利息;中建一局在世茂工程款范围内就涉案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建一局赔偿世茂工程质量损失1,500,000元。 | 尚未执行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01)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2,326 | 是 | 已调解 | 已执行和解 | 已结案 | 2021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2021-033) |
公司与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3,727.25 | 是 | 已判决 | 已执行和解 | 已结案 | 2021年06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07)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8,100.13 | 是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受理费 | 已拍卖义乌世茂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茂中心共161套房地产及新光建材城名下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及新光天地共20套房地产。后期继续执行。 | 2022年0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12)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41,417.22 | 否 | 已调解 | 已执行和解 | 已结案 | 2021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2021-033) |
公司与深圳玉汇投资有限公司的保证 | 15,856.87 | 是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 尚未执行 | 2020年08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 |
合同纠纷 | 二审判决公司对集团不能偿还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违规担保事项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2020-067)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廊坊长乐商贸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018.13 | 是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被告义乌世茂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号的不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新光集团尚欠借款本金、利息在最高额本金余额及相应的利息范围内享有第三顺位优先受偿 | 查封被执行人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 567、569 号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11673 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 2021年07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74) |
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 | 4,536.7 | 是 | 已判决 | 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尚未执行 | 2022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22) |
公司与自然人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 | 1,410.64 | 是 | 已判决 | 判决公司对新光饰品公司不能偿还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尚未执行 | 2021年10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01) |
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纠纷 | 6,250 | 否 | 已判决 | 驳回诉讼请求 | 已结案 | 2021年10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00) |
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的仲裁事宜 | 100,000 | 否 | 尚未开庭 | 已和解 | 正在执行和解 | 2021年12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2021-123) |
公司于中小股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1,756.35 | 是 | 陆续判决 | 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 | 尚未执行 | 2022年03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2022-018)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周晓光、虞云新 | 实际控制人 | 马鞍山市公安局正在侦查新光圆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周晓光、虞云新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 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2月21日起算 | 2021年01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2020-095) |
新光集团 | 控股股东 | 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对新光集团立案调查 | 2021年0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1-001) |
周晓光 | 实际控制人 | 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 | 被有权机关调查 | 向周晓光了解有关情况 | 2021年0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1-001) |
新光集团 | 控股股东 | 未主动告知新光圆成其与该资管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导致新光圆成2016年至2019年期间有关定期报告未能如实披露上述一致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2021年07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068) |
行动关系及合并持股情况 | ||||||
周晓光 | 实际控制人 | 未主动告知新光圆成其与该资管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导致新光圆成2016年至2019年期间有关定期报告未能如实披露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及合并持股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 2021年07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068)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其他重要事项-4、其他”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有生效判决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依法向法院报告了财产情况。其名下财产均已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并按照法定的执行程序进行依法处置。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绿化养护 | 市场定价 | - | 173.32 | 71.19% | 158.22 | 是 | 人民币 | - | 2021年04月30日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4)巨潮资讯网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物业服务、水电费 | 市场定价 | - | 590.32 | 98.73% | 1,265.97 | 否 | 人民币 | - | 2021年04月30日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水电费 | 市场定价 | - | 7.62 | 1.27% | 12 | 是 | 人民币 | - | 2021年04月30日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物业承租 | 市场定价 | - | 159.74 | 100.00% | 163.2 | 否 | 人民币 | - | 2021年04月30日 | |
虞方定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物业出租 | 市场定价 | - | 137.82 | 98.92% | 134.9 | 是 | 人民币 | - | 2021年04月30日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控股股东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餐饮住宿 | 市场定价 | - | 47.44 | 19.48% | 0 | 是 | 人民币 | -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物业出租 | 市场定价 | - | 1.5 | 1.08% | 0 | 是 | 人民币 | - | ||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 | 6.58 | 35.92% | 0 | 是 | 人民币 | -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 | 8.85 | 48.30% | 0 | 是 | 人民币 | - | |||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 | 2.89 | 15.78% | 0 | 是 | 人民币 | - | ||
浙江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营销费用 | 市场定价 | - | 22.72 | 9.33% | 0 | 是 | 人民币 | - | |||
合计 | -- | -- | 1,158.8 | -- | 1,734.29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向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绿化养护、水电费预计金额为158.22万元,实际为173.32万元,超出预计范围15.1万元;(2)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餐饮住宿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47.44万元,超出预计范围47.44万元;(3)向关联人浙江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促销服务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22.72万元,超出预计范围22.72万元;。(4)接受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电费预计金额为1,265.97万元,实际为590.32万元,在预计范围内;(5)接受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水电费预计金额为12万元,实际为7.62万元,在预计范围内;(6)接受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预计金额为163.2万元,实际为159.74万元,在预计范围内;(7)向关联人虞方定提供租赁预计金额为134.9万元,实际为137.82万元,超出预计范围2.92万元;(8)向关联人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1.5万元,超出预计范围1.5万元;(9)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向关联人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6.58万元,超出预计范围6.58万元;(10)向关联人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8.85万元,超出预计范围8.85万元;。(11)向关联人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为2.89万元,超出预计范围
2.89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违规占用 | 是 | 69,372.42 | 69,372.42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进度款被南国红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方分批次汇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谨慎原则列报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是 | 76,000 | 76,00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对公司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一定程度的资金紧张;(2)公司预付南国红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度款列报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归还欠款。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建德新越 | 2018年04月16日 | 55,000 | 2017年08月16日 | 55,000 | 抵押 | 万厦房产及新光建材城名下部分房产 | 是 | 自会议审议通过起一年 | 是 | 否 |
新光集团 | 2018年02月26日 | 300,000 | 2018年03月12日 | 19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义乌世茂及新光建材城名下部分房产 | 否 | 自2018年3月12日起 | 否 | 是 |
新光集团 | 2018年04月12日 | 95,000 | 抵押 | 云禾置业名下房产 | 否 | 自2018年4月12日起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55,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80,485.5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万厦房产 | 2021年05月29日 | 5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无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否 | 否 | |
新光建材城 | 2016年09月13日 | 100,000 | 2016年12月16日 | 4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光建材城及万厦房产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6日 | 否 | 否 |
新光建材城 | 2017年05月17日 | 300,000 | 2017年06月16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光建材城及金华欧景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2017年6月16日起 | 否 | 否 |
新光建材城 | 2021年05月29日 | 10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无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否 | 否 |
方圆精密 | 2019年05月22日 | 30,000 | 2020年03月1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方圆精密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是 | 否 |
方圆精密 | 2021年05月29日 | 2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无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否 | 否 | |
义乌世茂 | 2017年05月17日 | 200,000 | 2017年06月16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光建材城及金华欧景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2017年6月16日起 | 否 | 否 |
义乌世茂 | 2017年12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新光建材城及义乌世茂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是 | 否 | ||
义乌世茂 | 2021年05月29日 | 10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无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否 | 否 | |
同盛装备 | 2019年05月22日 | 5,000 | 2020年03月2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同盛装备名下部分房产及土地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是 | 否 |
金华欧景 | 2021年05月29日 | 50,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无 | 无 | 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2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95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6,027.3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新光建材城 | 2017年12月28日 | 2,800 | 抵押 | 新光建材城、万厦房产及金华欧景名下部分房产 | 无 | 自2017年12月27日起 | 否 | 否 | ||
义乌世茂 | 2020年05 | 200,000 | 2021年04 | 38,010.7 | 抵押 | 万厦房产及新光建 | 无 | 自2016年9月26 | 否 | 否 |
月21日 | 月19日 | 材城名下部分房产 | 日起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9,810.7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2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1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6,323.5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95.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180,485.57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2,398.32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53,842.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96,725.99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43,289.68万元。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5月6日、6月1日、6月29日、7月29日、8月29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8日、12月28日、2020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1日、4月21日、5月21日、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19日、10月19日、11月19日、12月19日、2021年1月19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19日、5月19日、6月17日、7月17日、8月17日、9月17日、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及《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050、059、069、072、078、082、088、100、108;2020-007、010、019、028、049、053、058、065、071、078、083、091;2021-010、017、026、032、055、061、069、078、091、101、110、118)。 2、公司收到关于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云新所持有的111,999,688股公司有限售股票的通知,后因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此次司法拍卖被撤回。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撤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008)。 3、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豁免函,豁免公司部分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收到债务豁免函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4、公司董事长虞江威先生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当公司股价低于1.08元时,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其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4月19日、7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031、070)。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6、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并收到部分债权人的债务豁免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及收到债务豁免函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7、公司副董事长钱森力先生通知公司计划自2021年9月29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68,269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12月15日、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118、2022-004)。 8、公司与自然人陆某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9、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海洋先生通知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当公司股价不低于2.4元时,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30万股。其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9日、12月29日、2022年3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126、2022-019)。
10、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11、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退还公司诚意金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27日、3月4日、3月26日、4月2日、4月12日、4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2022-007、014、021、024、030、033)。 1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豁免部分担保责任的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收到担保责任豁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法院解除房产查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新光建材城名下部分房产进行拍卖,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8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拍卖了义乌世茂及新光建材城名下共181套房地产,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21日、5月25日及7月2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1-034、2021-056)及《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4、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的部分房产被查封、部分房产解除查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2日、10月1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09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91,081,412 | 70.63% | 1,526,850 | 1,526,850 | 1,292,608,262 | 70.7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91,081,412 | 70.63% | 1,526,850 | 1,526,850 | 1,292,608,262 | 70.7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134,239,907 | 62.05% | 1,134,239,907 | 62.0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6,841,505 | 8.58% | 1,526,850 | 1,526,850 | 158,368,355 | 8.6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6,995,003 | 29.37% | -1,526,850 | -1,526,850 | 535,468,153 | 29.2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36,995,003 | 29.37% | -1,526,850 | -1,526,850 | 535,468,153 | 29.2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28,076,415 | 100.00% | 1,828,076,41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增持,产生相关高管锁定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虞江威 | 0 | 1,421,850 | 0 | 1,421,850 | 高管锁定股 | 任期届满之日6个月后 |
于海洋 | 0 | 105,000 | 0 | 105,000 | 高管锁定股 | 任期届满之日6个月后 |
合计 | 0 | 1,526,850 | 0 | 1,526,8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58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87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0 |
见注8) |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05% | 1,134,239,907 | 0 | 1,134,239,907 | 0 | 质押 | 1,082,901,934 | ||||
冻结 | 1,134,239,907 | |||||||||||
虞云新 | 境内自然人 | 6.89% | 126,026,655 | 0 | 126,026,655 | 0 | 质押 | 125,999,844 | ||||
冻结 | 126,026,655 | |||||||||||
钱森力 | 境内自然人 | 1.71% | 31,332,068 | -9,741,010 | 30,804,808 | 527,260 | ||||||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45% | 26,583,290 | 0 | 0 | 26,583,290 | ||||||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6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9% | 18,131,290 | -8,452,000 | 0 | 18,131,290 | ||||||
傅立为 | 境内自然人 | 0.93% | 17,076,128 | 6,322,630 | 0 | 17,076,128 | ||||||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1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1% | 16,698,793 | -28,249,830 | 0 | 16,698,793 | ||||||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7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3% | 15,248,280 | 0 | 0 | 15,248,280 | ||||||
文新国 | 境内自然人 | 0.77% | 14,011,792 | -3162500 | 0 | 14,011,792 | ||||||
俞元省 | 境内自然人 | 0.51% | 9,300,000 | 9,300,000 | 0 | 9,30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股东虞云新在法人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夫妻关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1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余股东 |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26,583,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83,290 | |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6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18,131,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31,290 | |
傅立为 | 17,076,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76,128 | |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1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16,698,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98,793 | |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7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248,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48,280 | |
文新国 | 14,011,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11,792 | |
俞元省 | 9,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00,000 | |
江汕 | 5,765,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5,030 | |
陈永宏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陈兰汶 | 4,652,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2,78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1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前10名股东中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余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周晓光 | 2004年03月10日 | 91330782760197619N | 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新光集团持有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5%的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晓光 | 本人 | 中国 | 否 |
虞云新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周晓光:担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义乌市新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晓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虞云新:担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阳市晓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748,092.63 | 融资 | 正在破产重组中 | 是 | 是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华审字(2022)第47022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闫宏江、崔亚兵 |
审计报告正文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光圆成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金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其他应收款”所述,新光圆成2018年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向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100,000.00万元(资金转至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指定的附属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0月31日后的15个营业日内退还诚意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厦房产尚未收回100,000.00万元诚意金,账面已计提坏账准备50,000.00万元。
2021年12月24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2022年4月2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虞江威签订了《补充协议》,就上述诚意金的归还进行了约定。截至审计报告日,万厦房产已收到丰盛控股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归还的诚意金6,400.00万元,已经受让用于抵偿17,232.84万元诚意金的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用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还款担保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已经完成质押登记,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抵押手续。
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对于除现金、股权已偿还完毕后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质押、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抵押,如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我们无法就前述已质押股权、已抵押房产在未来处置或变现过程中能否完全覆盖新光圆成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诚意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新光圆成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0,000.00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提供其计提的具体依据,我们无法就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述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光圆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新光圆成此前连续三年亏损,2018、2019、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12亿元、-50.85亿元、-32.57亿元。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亿元,其中债务和解及债务豁免形成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19.24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3亿元。新光圆成存在大额借款及利息逾期无力偿还;存在大额逾期应交税费及滞纳金未缴纳,偿债能力较差;存在大额对外担保被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具有较高担保风险;大量商品房被抵押或查封,对房产销售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9月1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金华中院”)作出(2021)浙07民诉前调1号《通知书》,同意受理债权人对新光圆成的预重整申请,截至审计报告日新光圆成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金华中院是否能够裁定新光圆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重整是否能够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光圆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新光圆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光圆成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由于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可能存在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1年度,新光圆成实现营业收入17.56亿元,其中房产销售收入约占总收入的50.72% ,精密制造产品销售收入约占总收入的49.28%。房产销售与精密制造产品销售是新光圆成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属房产与机械两大板块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会对新光圆成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产品销售合同和房地产销售合同,评价新光圆成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3)对精密制造产品销售收入选取大额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运单据、结算单据及客户签收记录、发票等支持性文
件,以评价精密制造产品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新光圆成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房地产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房地产交付证明、发票及进账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新光圆成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以评价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对主要客户的大额交易发生额、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余额进行函证;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和房地产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债务重组和债务豁免损益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4其他收益”所述,2021年度,新光圆成确认债务重组收益5.49亿元;财务报表附注“六、50营业外收入”所述,2021年度新光圆成确认债务豁免损益14.99亿元;2021年度新光圆成确认债务重组和债务豁免收益合计20.48亿元。债务重组及债务豁免收益的确认对新光圆成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存在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债务重组和债务豁免损益的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检查与相关债务重组和债务豁免相关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和解协议、豁免函等法律文件;
(2)查阅律师出具与债务重组债务豁免相关法律意见书;
(3)检查新光圆成为履行和解协议采用以现金方式偿债有关的会计凭证及资金流水;
(4)检查新光圆成为履行和解协议采用以物抵债方式所涉房产的相关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
(5)对涉及债务重组、债务豁免的各利益相关方进行现场或远程视频访谈;
(6)复核债务重组、债务豁免收益的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检查新光圆成就债务重组、债务豁免公开信息披露的有关文件。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光圆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光圆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光圆成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光圆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光圆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光圆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宏江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亚兵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4,167,219.59 | 214,981,912.5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8,777.1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6,005,371.98 | 165,726,417.33 |
应收账款 | 116,539,947.23 | 203,105,501.77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35,752.53 | 53,204,240.63 |
预付款项 | 19,523,414.88 | 21,197,434.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88,346,170.12 | 614,063,685.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866,974,753.20 | 4,215,036,606.42 |
合同资产 | 35,310,308.45 | 42,079,788.8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13,259.95 | 36,175,220.77 |
流动资产合计 | 4,122,114,975.11 | 5,565,570,808.2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1,728,386.47 | 222,440,236.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23,883,634.58 | 3,241,439,376.01 |
固定资产 | 1,391,632,312.26 | 1,558,570,109.20 |
在建工程 | 3,527,964.60 | 8,512,232.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9,352,670.36 | 132,000,189.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0,754,940.60 | 30,754,940.60 |
长期待摊费用 | 57,972,201.21 | 73,438,404.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405,471.60 | 177,158,994.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613,381.54 | 23,008,671.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56,070,963.22 | 5,486,523,155.32 |
资产总计 | 8,678,185,938.33 | 11,052,093,963.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0,000,000.00 | 51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442,856.67 | 23,604,137.43 |
应付账款 | 283,261,689.33 | 385,319,955.97 |
预收款项 | 44,656,717.67 | 38,194,522.64 |
合同负债 | 201,999,069.44 | 172,475,007.2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254,989.64 | 60,352,322.11 |
应交税费 | 409,206,890.55 | 367,207,479.51 |
其他应付款 | 1,922,781,078.00 | 1,519,480,386.52 |
其中:应付利息 | 501,002,512.66 | 525,288,681.45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7,498,296.51 | 1,332,867,130.31 |
其他流动负债 | 41,957,340.60 | 107,477,497.00 |
流动负债合计 | 5,130,058,928.41 | 4,521,978,438.7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55,942,496.16 | 1,353,622,496.1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231,327,838.46 | 5,353,981,407.02 |
递延收益 | 3,204,017.20 | 5,445,100.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66,453.61 | 29,688,413.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18,840,805.43 | 6,742,737,417.77 |
负债合计 | 8,248,899,733.84 | 11,264,715,856.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28,076,415.00 | 1,828,076,4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01,851,571.12 | 2,483,905,182.4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164,928.67 | 239,164,928.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377,141,122.49 | -5,078,304,944.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951,792.30 | -527,158,418.31 |
少数股东权益 | 237,334,412.19 | 314,536,525.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9,286,204.49 | -212,621,892.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678,185,938.33 | 11,052,093,963.60 |
法定代表人:虞江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海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3,016.52 | 1,856,372.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74,883,227.86 | 3,391,440,887.1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0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7,805.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186,244.38 | 3,394,165,064.3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18,022,849.35 | 1,894,204,262.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66,674.85 | 827,320.4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77,716.8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490.54 | 50,188.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37,808,014.74 | 1,914,559,488.66 |
资产总计 | 1,912,994,259.12 | 5,308,724,553.0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78,016.64 | 2,001,821.79 |
应交税费 | 538,735.21 | 1,212,817.88 |
其他应付款 | 234,325,701.14 | 142,521,481.85 |
其中:应付利息 | 564,649.86 | 564,649.86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042,452.99 | 145,736,121.5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85,877,970.51 | 4,906,256,829.31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35,877,970.51 | 5,456,256,829.31 |
负债合计 | 2,572,920,423.50 | 5,601,992,950.8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28,076,415.00 | 1,828,076,4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912,695,376.09 | 12,895,309,824.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3,847,636.68 | 273,847,636.68 |
未分配利润 | -15,674,545,592.15 | -15,290,502,274.0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59,926,164.38 | -293,268,397.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12,994,259.12 | 5,308,724,553.0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56,210,962.88 | 1,669,479,232.92 |
其中:营业收入 | 1,756,210,962.88 | 1,669,479,232.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94,922,699.81 | 1,945,939,128.78 |
其中:营业成本 | 1,349,392,488.42 | 1,215,505,178.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11,451,468.48 | 63,232,835.57 |
销售费用 | 63,176,204.71 | 72,558,835.33 |
管理费用 | 157,484,488.87 | 169,442,550.90 |
研发费用 | 31,920,454.24 | 31,746,006.86 |
财务费用 | 281,497,595.09 | 393,453,721.82 |
其中:利息费用 | 274,113,297.16 | 393,571,502.56 |
利息收入 | 1,198,820.23 | 678,895.47 |
加:其他收益 | 1,043,519,860.91 | 352,942,283.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92,257.26 | -11,780,001.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850,084.39 | -23,301,407.9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53.0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04,497.09 | -1,889,307,540.6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1,797,339.67 | 8,557,668.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59,333.22 | 1,255,532.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926,636.82 | -1,814,807,606.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9,766,855.70 | 4,954,29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453,389,219.62 | 1,396,414,621.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88,450,999.26 | -3,206,267,938.07 |
减:所得税费用 | 202,356,153.41 | 58,244,443.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6,094,845.85 | -3,264,512,381.8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6,094,845.85 | -3,264,512,381.8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1,163,821.90 | -3,257,145,589.7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5,068,976.05 | -7,366,792.1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6,094,845.85 | -3,264,512,381.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1,163,821.90 | -3,257,145,589.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068,976.05 | -7,366,792.1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8 | -1.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8 | -1.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虞江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海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92,339.35 | 1,507.2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4,150,594.00 | 18,620,059.6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307,695.58 | 71,342,918.01 |
其中:利息费用 | 28,902,775.68 | 90,006,432.65 |
利息收入 | 16,600,190.87 | 18,676,122.57 |
加:其他收益 | 246,679,667.29 | 137,955,014.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048,679.82 | -21,076,015.5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173,679.82 | -23,301,407.9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39,478,972.38 | -1,354,999,016.8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007,733.56 | -10,301,420,093.7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835.03 | -40,911.0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05,377,512.37 | -11,629,545,507.76 |
加:营业外收入 | 1,499,041,637.08 | |
减:营业外支出 | 377,707,442.80 | 1,235,048,656.4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4,043,318.09 | -12,864,594,164.1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043,318.09 | -12,864,594,164.1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043,318.09 | -12,864,594,164.1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84,043,318.09 | -12,864,594,164.1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1,814,436.32 | 1,086,293,866.5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06,893.77 | 5,926,708.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712,927.81 | 242,539,562.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6,734,257.90 | 1,334,760,137.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1,228,043.06 | 525,964,945.1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216,077,925.98 | 200,980,584.93 |
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6,731,997.11 | 165,343,901.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131,549.80 | 208,854,256.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1,169,515.95 | 1,101,143,68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564,741.95 | 233,616,448.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102,188,946.3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5,010.52 | 157,246.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360,000.00 | 776,7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566,672.6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153,561.71 | 80,539,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425,244.85 | 183,662,142.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845,312.30 | 50,468,997.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590,878.08 | 49,612,543.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436,190.38 | 100,081,541.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10,945.53 | 83,580,601.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9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9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 | 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56,934.71 | 47,003,834.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056,934.71 | 83,093,834.0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2,928,750.86 | 99,624,108.5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436,839.33 | 176,194,680.8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89,300.00 | 36,722,651.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154,890.19 | 312,541,44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097,955.48 | -229,447,607.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3 | -6.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455,838.71 | 87,749,435.2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572,587.94 | 85,823,152.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5,028,426.65 | 173,572,587.9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118.95 | 79,499.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118.95 | 79,499.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12,065.36 | 8,928,155.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035.87 | 1,5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95,015.59 | 12,242,966.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01,116.82 | 21,172,62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39,997.87 | -21,093,123.5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98,955,4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 | 5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471,468.96 | 60,138,017.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596,468.96 | 159,167,417.1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9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699,769.00 | 64,526,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699,769.00 | 64,539,9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896,699.96 | 94,627,517.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684,801.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736,109.03 | 68,212,216.9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59,803.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420,910.03 | 73,472,020.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20,910.03 | -73,472,020.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 | -6.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89.82 | 62,366.8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565.92 | 197,199.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5,355.74 | 259,565.9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2,483,905,182.41 | 239,164,928.67 | -5,078,304,944.39 | -527,158,418.31 | 314,536,525.43 | -212,621,892.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8,076,415.00 | 2,483,905,182.41 | 239,164,928.67 | -5,078,304,944.39 | -527,158,418.31 | 314,536,525.43 | -212,621,892.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46,388.71 | 701,163,821.90 | 719,110,210.61 | -77,202,113.24 | 641,908,097.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1,163,821.90 | 701,163,821.90 | -15,068,976.05 | 686,094,845.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946,388.71 | 17,946,388.71 | 17,946,388.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946,388.71 | 17,946,388.71 | 17,946,388.71 | ||||||||||||
(三)利润分配 | -62,133,137.19 | -62,133,137.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4.其他 | -59,13 | -59,13 |
3,137.19 | 3,137.19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2,501,851,571.12 | 239,164,928.67 | -4,377,141,122.49 | 191,951,792.30 | 237,334,412.19 | 429,286,204.4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2,487,574,284.66 | 239,164,928.67 | -1,821,159,354.61 | 2,733,656,273.72 | 245,994,215.29 | 2,979,650,489.0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8,076,415.00 | 2,487,574,284.66 | 239,164,928.67 | -1,821,159,354.61 | 2,733,656,273.72 | 245,994,215.29 | 2,979,650,489.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9,102.25 | -3,257,145,589.78 | -3,260,814,692.03 | 68,542,310.14 | -3,192,272,381.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57,145,589.78 | -3,257,145,589.78 | -7,366,792.11 | -3,264,512,381.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69,102.25 | -3,669,102.25 | 78,909,102.25 | 75,2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7,019,497.67 | 77,019,497.6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69,102.25 | -3,669,102.25 | 1,889,604.58 | -1,779,497.67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2,483,905,182.41 | 239,164,928.67 | -5,078,304,944.39 | -527,158,418.31 | 314,536,525.43 | -212,621,892.8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12,895,309,824.59 | 273,847,636.68 | -15,290,502,274.06 | -293,268,397.7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8,076,415.00 | 12,895,309,824.59 | 273,847,636.68 | -15,290,502,274.06 | -293,268,397.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85,551.50 | -384,043,318.09 | -366,657,766.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4,043,318.09 | -384,043,318.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85,551.50 | 17,385,551.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385,551.50 | 17,385,551.5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12,912,695,376.09 | 273,847,636.68 | -15,674,545,592.15 | -659,926,164.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12,685,270,255.79 | 273,847,636.68 | -2,425,908,109.90 | 12,361,286,19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8,076,415.00 | 12,685,270,255.79 | 273,847,636.68 | -2,425,908,109.90 | 12,361,286,197.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039,568.80 | -12,864,594,164.16 | -12,654,554,595.36 | |||||||||
(一)综合收益 | -12,864,5 | -12,864,594 |
总额 | 94,164.16 | ,164.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0,039,568.80 | 210,039,568.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10,039,568.80 | 210,039,568.8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8,076,415.00 | 12,895,309,824.59 | 273,847,636.68 | -15,290,502,274.06 | -293,268,397.7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组于2006年12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2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07年8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方圆支承”,现更名为“新光圆成”,股票代码: 002147。 根据公司2008年4月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增9,40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8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9年4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增3,76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56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9月20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1,81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752,464.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9,247,527.3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2,921,81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56,325,717.35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852.181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2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72,492,236.00股、向虞云新发行96,943,581.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1.54元/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27,957,627.00元。 2016 年4 月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 《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2607 号) ,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16 年 4 月 1 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69,435,817.00 元。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以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资。其中,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5,986,289,375.37 元,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5,200,999,972.68 元。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 年 4 月 1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1476442069)、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4 月 1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3751913636U)。 201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255,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178,25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406,212,627.00元。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406,212,6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计 703,106,313.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1,406,212,627 股增加至 1,828,076,415 股,资本公积金由13,107,134,043.79 元减少为 12,685,270,255.79 元。控股股东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62.05%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752955344U。法定代表人:虞江威。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房地产的开发与销售、回转支承的生产与销售。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下表,其他信息可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级次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万厦房产 | 100.00 |
1.1 |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金华欧景 | 100.00 |
1.2
1.2 | 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万厦园林 | 100.00 |
1.2.1 | 喀什万厦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万厦香城 | 82.12 |
1.3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世茂中心 | 100.00 |
1.4
1.4 | 义乌万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万厦装饰 | 100.00 |
1.5 | 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新玖 | 70.00 |
1.6 | 浙江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悦投资 | 59.51 |
1.6.1
1.6.1 | 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 | 海悦地产 | 59.51 |
1.7 | 浙江新光芝浦实业有限公司 | 新光芝浦 | 51.00 |
1.8
1.8 | 义乌市万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万厦投资 | 100.00 |
2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新光建材城 | 100.00 |
2.1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云禾置业 | 100,00 |
2.2
2.2 |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 | 新光凯澜 | 100.00 |
3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方圆动力 | 67.00 |
4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方圆精密 | 100.00 |
4.1
4.1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同盛装备 | 15.45 |
4.2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长沙方圆 | 25.11 |
5 |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新光资产 | 100.00 |
注1: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股权转让,期末上述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注2:义乌万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注销,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鉴于本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6年3月实施完成,本财务报表
具体编制方法为:
1、本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定向增发969,435,817.0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等标的资产100%股权,增发后股份为1,227,957,627.00股,其中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持股占比78.95%,取得本公司控制权。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本公司重组前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本公司在购买日(2016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确认为损益。
3、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根据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以及本公司购买日后权益性工具实际变动金额确定,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为了收购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而发行的权益。
2、持续经营
受2018年度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担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对外融资,出现流动性不足状况,并导致公司部分债务逾期且被债权人起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部分抵押房产被法拍。公司认为,受到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流动性受到严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公司除存量房因抵押或查封因素影响正常销售外,机械加工和商业运营、物业出租、酒店服务等业务一直正常运营。公司认为通过加速处置资产、盘活低效存量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并通过继续推进债务重组等方式,能进一步化解既有诉讼和改进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运营正常化。
2022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债务重整或通过司法途径消除违规事项的影响,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通过还款、和解、展期、续贷等方式,妥善处理到期债务问题,缓解公司还款压力,逐步化解和降低债务风险;对已判决且进入执行阶段的对外担保,通过协商方式降低承担责任比例,并采取以物抵债等方式解决,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推进精密机械制造、商业物业及酒店服务等业态的稳定发展。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33、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37、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的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一般短于一年,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地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a) 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定义,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除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且该类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b)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2 应收账款组合—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组合 3 应收账款组合—房地产业务组合 4 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帐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公司收款政策及客户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4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c)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被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按继续涉入的程度继续确认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价值余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
(a) 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b)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列报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其按单项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标准如下: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房地产业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精密机械制造业务: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
(b)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减值 |
(2)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减值信息时,本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以组合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损失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应收账款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房地产业务应收账款 | 本组合以客户类别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其按单项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标准如下: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房地产业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项。精密机械制造业务: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减值损失 |
(2)组合分类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押金保证金组合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员工差旅备用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其他款项组合
其他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期末,公司计算其他应收款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5、存货
(1)存货的类别
本公司存货分为非房产类存货、房产类存货。非房产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房产类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工程施工、开发产品等。开发成本由开发产品完工前的各项支出构成,按实际发出的成本计价,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的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及 其他费用等;开发产品为已完工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非房产类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产类开发产品按单项实际成本计算确定。开发成本由开发产品完工前的各项支出构成,按实际发出的成本计价,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的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当商品房实现对外销售,而建造成本尚未取得完整的工程审价资料时,根据实际已发生成本和预算暂估成本预估的单位面积建造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3)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纯土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连同房产整体开发的项目,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一般按实际面积分摊计入商品成本。
(4)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按受益比例分配计入商品房成本;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独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
(5)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
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预售或销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并统一上缴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6)质量保证金的核算方法
按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的留成比例、支付期限、从应付的土建安装工程款中预留扣下。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在此扣除列支,保修期结束后清算。
(7)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开发产品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开发产品,按周边楼盘(可比较)的市场售价,结合本公司已售产品的售价及开发产品的层次、朝向、房型等因素,确定预计的售价扣除相关费用及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其计提跌价准备。对开发成本,按照拟开发完工的产品的预计售价扣除至完工可交付状态时尚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其计提跌价准备。
(8)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9)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生产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
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⑷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2)采用成本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折旧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3)采用成本模式的转换方法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4)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方法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运输设备。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 | 4.75%-1.90% |
装修及配套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 | 20%-1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15 | 5% | 47.50%-6.33%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5 | 5% | 47.50%-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23.75%-9.50%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A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B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
C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3、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③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方法
1)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④无形资产价值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40-70 | 土地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
软件 | 2-5 | 预计受益期间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⑤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1)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2)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6、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这些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8、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按照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情况,可以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会计处理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公司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30、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金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是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商品销售
本公司向客户销售包括回转支承、汽车涡轮增压器等机械设备。通常,相关销售商品的合同中仅有交付商品一项履约业务,销售产品的对价按照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固定价格或者临时定价安排确认。本公司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
②房地产物业销售
房地产销售合同对于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各地的法律及监管要求,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房地产销售,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其他的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或法定所有权时点,以及本公司已获得存在的合格收款权且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提供劳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商业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④酒店经营
酒店对外提供客房、餐饮及娱乐服务的,在客房、餐饮、娱乐服务已提供且取得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⑤物业出租
经营租约下出租物业的租金收入按租约期采用直线法确认。
⑥商业运营
对于合作销售专柜,公司以实际收到的销售款扣除应结算给合作方款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 对于专柜租赁:一类由商户自行负责收取营业款项,按约定向公司缴纳固定租金,公司将收取的租金收入作为公司租赁收入核算。另一类由公司统一收银,作为代收代付款项,货物销售发票由商户自行向客户开具,在与商户结算代收款时,在代收款中提留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确认为公司的租赁收入。
34、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若能明确区分不同部分的,进行区分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货币性的政府补助,在报告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且判断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按应收的金额计量,否则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定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则确认为递延收益。政府补助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直接收到政府贴息的,贴息冲减借款费用;政府贴息拨付贷款银行,本公司享受优惠利率的,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有关借款费用。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公司对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5)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1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根据财政部统一规定,并经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 对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9、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
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策略。
(6)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8)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9)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3)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
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征 |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6元/平米、9元/平米、10元/平米、12元/平米、16元/平米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5%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之子公司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8月17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2202),认定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可享受所得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
(2)本公司之子公司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4002954),认定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可享受所得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7,519.82 | 234,674.06 |
银行存款 | 294,215,071.60 | 171,909,289.95 |
其他货币资金 | 29,764,628.17 | 42,837,948.53 |
合计 | 324,167,219.59 | 214,981,912.5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9,138,792.94 | 41,409,324.60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625,835.23元为第三方移动支付余额;29,138,792.94元为按揭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存款、法院冻结存款等使用存在限制的款项;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98,777.18 | |
其中: | ||
其他 | 4,898,777.18 | |
其中: | ||
合计 | 4,898,777.18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744,356.50 | 132,006,377.85 |
商业承兑票据 | 77,034,546.02 | 35,133,118.70 |
减:坏账准备 | -3,773,530.54 | -1,413,079.22 |
合计 | 126,005,371.98 | 165,726,417.33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29,778,902.52 | 100.00% | 3,773,530.54 | 2.91% | 126,005,371.98 | 167,139,496.55 | 100.00% | 1,413,079.22 | 0.85% | 165,726,417.33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7,034,546.02 | 59.36% | 3,773,530.54 | 4.90% | 73,261,015.48 | 35,133,118.70 | 21.02% | 1,413,079.22 | 4.02% | 33,720,039.48 |
银行承兑汇票 | 52,744,356.50 | 40.64% | 52,744,356.50 | 132,006,377.85 | 78.98% | 132,006,377.85 | ||||
合计 | 129,778,902.52 | 100.00% | 3,773,530.54 | 2.91% | 126,005,371.98 | 167,139,496.55 | 100.00% | 1,413,079.22 | 0.85% | 165,726,417.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票据类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77,034,546.02 | 3,773,530.54 | 4.90% |
银行承兑汇票 | 52,744,356.50 | 0.00 | 0.00% |
合计 | 129,778,902.52 | 3,773,530.54 | --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13,079.22 | 3,773,530.54 | 1,358,979.22 | 54,100.00 | 3,773,530.54 | |
合计 | 1,413,079.22 | 3,773,530.54 | 1,358,979.22 | 54,100.00 | 3,773,530.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8,975,176.12 | 39,993,071.55 |
商业承兑票据 | 1,563,935.13 | |
合计 | 88,975,176.12 | 41,557,006.68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300,000.00 |
合计 | 2,300,000.00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950,006.12 | 21.71% | 34,066,787.25 | 97.47% | 883,218.87 | 38,437,282.35 | 14.98% | 38,437,282.35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261,776.46 | 10.10% | 15,542,353.54 | 95.58% | 719,422.92 | 15,732,233.55 | 6.13% | 15,732,233.55 | 100.00% | 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688,229.66 | 11.61% | 18,524,433.71 | 99.12% | 163,795.95 | 22,705,048.80 | 8.85% | 22,705,048.80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6,058,905.44 | 78.29% | 10,402,177.08 | 8.25% | 115,656,728.36 | 218,172,298.75 | 85.02% | 15,066,796.98 | 6.91% | 203,105,501.77 |
其中: | ||||||||||
组合1: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应收账款 | 109,772,721.41 | 68.18% | 9,587,867.85 | 8.73% | 100,184,853.56 | 199,988,372.48 | 77.93% | 14,159,447.49 | 7.08% | 185,828,924.99 |
组合2:房地产业务应收账款 | 16,286,184.03 | 10.12% | 814,309.23 | 5.00% | 15,471,874.80 | 18,183,926.27 | 7.09% | 907,349.49 | 4.99% | 17,276,576.78 |
合计 | 161,008,911.56 | 100.00% | 44,468,964.33 | 27.62% | 116,539,947.23 | 256,609,581.10 | 100.00% | 53,504,079.33 | 20.85% | 203,105,501.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6,457,990.80 | 6,457,990.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国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3,3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邦立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 1,423,557.31 | 854,134.39 | 6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安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939,300.00 | 939,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格瑞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643,462.00 | 643,46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4,000.00 | 56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长江工程起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 520,000.00 | 5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随车起重机分公司 | 419,895.00 | 419,8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50,300.00 | 350,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路捷道夫涡轮增压系统有限公司 | 1,643,271.35 | 1,493,271.35 | 90.87% | 产品质量纠纷 |
合计 | 16,261,776.46 | 15,542,353.54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宁夏宇鑫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50,850.00 | 250,8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易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250,700.00 | 150,420.00 | 6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佳龙九华游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12,790.00 | 212,7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格润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90,267.85 | 226,751.90 | 78.12% | 质量纠纷 |
龚玮健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 10,401.14 | 10,401.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TEO YIN LING | 615,888.00 | 615,88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坦MADO西餐厅 | 259,226.88 | 259,226.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蒸会拼/桐乡煲 | 73,355.80 | 73,355.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奥巴烤肉 | 15,480.14 | 15,480.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老厨人 | 281,180.82 | 281,180.8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萝 | 28,802.26 | 28,802.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唐志豪 | 17,693.00 | 17,69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欣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17,672.89 | 117,672.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北楼 | 120,692.71 | 120,692.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贤合庄 | 348,690.00 | 348,6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季严选无人售货店 | 11,234.21 | 11,234.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金华市子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702,417.46 | 2,702,41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金华市婺城区仕恩特建材经营部 | 202,146.50 | 202,146.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 | 9,139,794.00 | 9,139,79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蒋玉良 | 440,000.00 | 4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新光红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1,426.00 | 51,42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247,520.00 | 247,5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8,688,229.66 | 18,524,433.71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房地产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品房销售类 | 2,009,390.50 | 100,469.53 | 5.00% |
物业出租类 | 11,072,081.83 | 553,604.10 | 5.00% |
酒店服务类 | 1,716,511.70 | 85,825.58 | 5.00% |
装饰园林类 | 1,488,200.00 | 74,410.02 | 5.00% |
合计 | 16,286,184.03 | 814,309.2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3,019,703.35 | 5,150,985.17 | 5.00% |
1至2年 | 2,101,653.96 | 210,165.39 | 10.00% |
2至3年 | 338,176.20 | 67,635.24 | 20.00% |
3至4年 | 174,750.90 | 87,375.45 | 50.00% |
4至5年 | 266,921.59 | 200,191.19 | 75.00% |
5年以上 | 3,871,515.41 | 3,871,515.41 | 100.00% |
合计 | 109,772,721.41 | 9,587,867.85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1,421,811.64 |
1至2年 | 5,225,564.66 |
2至3年 | 961,904.44 |
3年以上 | 33,399,630.82 |
3至4年 | 11,762,292.99 |
4至5年 | 14,661,660.42 |
5年以上 | 6,975,677.41 |
合计 | 161,008,911.5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732,233.55 | 5,784,362.74 | 1,488,182.00 | 4,486,060.75 | 15,542,353.54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房地产业务 | 907,349.49 | 492,262.87 | 585,303.13 | 814,309.23 |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 | 14,159,447.49 | 3,641,185.60 | 100,517.63 | 829,876.41 | 9,587,867.8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705,048.80 | 2,915,362.29 | 3,437,580.61 | 3,658,396.77 | 18,524,433.71 | |
合计 | 53,504,079.33 | 9,191,987.90 | 7,664,069.34 | 5,247,096.40 | 5,315,937.16 | 44,468,964.33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销售款 | 3,137,571.1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牡丹江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969,271.52 | 账龄长,无收回可能性。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山东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474,800.00 | 客户已注销,本期核销备查。 | 总经理审批 | 否 |
辽宁运达汽车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104,801.00 | 民事调解书 | 总经理审批 | 否 |
江苏腾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1,488,184.00 | 往年离职销售员遗留业务,无法追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合计 | -- | 3,037,056.52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徐州徐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5,144,488.03 | 28.04% | 2,257,224.40 |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 | 9,139,794.00 | 5.68% | 9,139,794.00 |
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限公司 | 6,970,466.43 | 4.33% | 348,523.32 |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6,431,333.05 | 3.99% | 321,566.65 |
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5,368,512.96 | 3.33% | 268,425.65 |
合计 | 73,054,594.47 | 45.37%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335,752.53 | 53,204,240.63 |
合计 | 14,335,752.53 | 53,204,240.6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 年初余额(元) | 本期变动(元) | 期末余额(元)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53,204,240.63 | -38,868,488.1 | 14,335,752.53 | |||
合 计 | 53,204,240.63 | -38,868,488.1 | 14,335,752.5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7,330,793.98 |
合计
合计 | 7,330,793.98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625,782.82 | 74.91% | 13,555,706.95 | 63.95% |
1至2年 | 106,602.96 | 0.55% | 7,524,304.71 | 35.50% |
2至3年 | 4,765,783.35 | 24.41% | 57,484.39 | 0.27% |
3年以上 | 25,245.75 | 0.13% | 59,938.50 | 0.28% |
合计 | 19,523,414.88 | -- | 21,197,434.55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0,215,365.67 | 1年以内 | 未开票 |
杭州芝浦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小股东 | 2,478,988.60 | 2至3年 | 纠纷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1,999,999.90 | 2至3年 | 未开票 |
沧州沪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沧州沪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18,000.00 | 1年以内 | 未开票 |
义乌天然气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85,169.53 | 1年以内 | 未开票 |
合计 | 15,297,523.70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88,346,170.12 | 614,063,685.40 |
合计 | 588,346,170.12 | 614,063,685.40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87,446,516.83 | 2,703,499,787.69 |
押金及保证金 | 5,483,600.00 | 8,586,630.05 |
物业维修金及保修金 | 42,760,254.02 | 49,407,802.12 |
代按揭贷款业主垫付款 | 4,862,453.69 | 5,038,294.89 |
员工备用金 | 1,605,659.46 | 1,174,591.33 |
其他 | 5,945,914.46 | 7,564,177.04 |
合计 | 2,748,104,398.46 | 2,775,271,283.1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758,006.57 | 2,158,449,591.15 | 2,161,207,597.7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89,163.89 | 64,674.70 | -424,489.19 | |
本期转回 | 199,841.20 | 199,841.20 | ||
本期核销 | 27,050.00 | 27,050.00 | ||
其他变动 | 154,126.99 | 643,862.00 | 797,988.99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87,665.69 | 2,157,670,562.65 | 2,159,758,228.3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36,379.54 |
1至2年 | 844,856.47 |
2至3年 | 44,640,081.46 |
3年以上 | 2,701,283,080.99 |
3至4年 | 2,462,157,822.61 |
4至5年 | 48,926,578.05 |
5年以上 | 190,198,680.33 |
合计 | 2,748,104,398.4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47,931,048.70 | 643,862.00 | 2,147,287,186.7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其他组合 | 2,696,873.96 | -492,029.12 | 27,050.00 | 154,126.99 | 2,023,667.85 | |
账龄组合 | 61,132.61 | 2,865.23 | 63,997.84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18,542.45 | 64,674.70 | 199,841.20 | 10,383,375.95 | ||
合计 | 2,161,207,597.72 | -424,489.19 | 199,841.20 | 27,050.00 | 797,988.99 | 2,159,758,228.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现金收回 |
丰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 | 抵扣应付工程款 |
合计 | 524,000.00 |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2】 | 往来款 | 1,453,724,184.95 | 2至3年、3至4年、5年以上 | 52.90% | 1,453,724,184.95 |
南京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注1】 | 往来款 | 1,000,000,000.00 | 3至4年 | 36.39% | 500,000,000.00 |
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0,763,001.75 | 5年以上 | 5.85% | 160,763,001.75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按公司 | 往来款 | 40,000,000.00 | 2至3年 | 1.46% | 2,000,000.00 |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 | 往来款 | 32,800,000.00 | 5年以上 | 1.19% | 32,800,000.00 |
公司 | |||||
合计 | -- | 2,687,287,186.70 | -- | 97.79% | 2,149,287,186.70 |
注1: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万厦房产于2018年6月向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10亿元。(诚意金转至其指定的附属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红豆公司”)于2017年5月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万厦房产以重整方式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2018年5月,万厦房产向红豆公司支付7.6亿元股权转让款,同时,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批次向红豆公司关联方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7.6亿元。鉴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向,且万厦房产尚未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本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将上述7.6亿元列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额度;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未履行相应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万厦房产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等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693,724,184.95元(其中:
新光圆成671,860,488.87元、万厦房产21,863,696.08元)。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开发成本 | 1,176,643,637.62 | 11,054,233.31 | 1,165,589,404.31 | 1,030,274,482.12 | 1,030,274,482.12 | |
开发产品 | 1,805,550,888.83 | 199,295,067.69 | 1,606,255,821.14 | 3,120,654,221.89 | 91,331,641.65 | 3,029,322,580.24 |
库存商品 | 40,425,239.39 | 7,633,101.16 | 32,792,138.23 | 39,877,233.94 | 8,779,789.70 | 31,097,444.24 |
原材料 | 18,483,065.11 | 5,760,520.82 | 12,722,544.29 | 34,536,675.50 | 4,704,748.43 | 29,831,927.07 |
周转材料 | 10,611,949.40 | 2,986,134.93 | 7,625,814.47 | 13,438,202.58 | 3,098,775.42 | 10,339,427.16 |
半产品 | 7,244,623.75 | 628,465.59 | 6,616,158.16 | 41,874,594.64 | 463,588.32 | 41,411,006.32 |
发出商品 | 35,470,912.22 | 98,039.62 | 35,372,872.60 | 42,966,748.18 | 646,593.56 | 42,320,154.62 |
委托加工物资 | 532,827.33 | 93,242.68 | 439,584.65 | |||
合计 | 3,094,430,316.32 | 227,455,563.12 | 2,866,974,753.20 | 4,324,154,986.18 | 109,118,379.76 | 4,215,036,606.42 |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初余额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本期(开发成本)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 | 其中:本期利息资 | 资金来源 |
增加 | 额 | 本化金额 | |||||||||
喀什·香城御景 | 2021年05月24日 | 2023年10月31日 | 622,825,200.00 | 95,195,713.91 | 67,210,190.40 | 162,405,904.31 | 253,144.66 | 253,144.66 | 其他 | ||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2018年06月22日 | 2022年03月25日 | 1,194,650,000.00 | 935,078,768.21 | 79,158,965.10 | 1,014,237,733.31 | 33,568,333.36 | 16,820,000.01 | 其他 | ||
合计 | -- | -- | 1,817,475,200.00 | 1,030,274,482.12 | 146,369,155.50 | 1,176,643,637.62 | 33,821,478.02 | 17,073,144.67 | -- |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义乌·欧景名城 | 2010年09月01日 | 2,277,778.45 | 588,493.48 | 1,689,284.97 | |||
义乌·世贸中心 | 2016年09月01日 | 1,239,500,614.73 | 14,546,062.69 | 594,741,209.11 | 659,305,468.31 | 137,795,400.19 | |
金华·欧景名城一期 | 2013年11月01日 | 18,159,691.21 | 4,575,613.54 | 13,584,077.67 | |||
金华·欧景名城二期 | 2013年11月01日 | 5,904,909.00 | 5,904,909.00 | ||||
金华·欧景名城三期 | 2014年06月01日 | 14,744,879.75 | 14,744,879.75 | 3,902,397.97 | |||
东阳·欧景名城 | 2014年06月01日 | 4,318,436.60 | 8,624,479.17 | 4,527,960.40 | 8,414,955.37 | ||
东阳·新光天地一期 | 2014年09月01日 | 43,418,990.60 | 10,253,816.52 | 15,112,718.42 | 38,560,088.70 | 12,816,557.45 | |
东阳·新光天地二期 | 2015年12月01日 | 238,528,103.70 | 19,355,093.92 | 219,173,009.78 | 12,464,283.99 | ||
东阳·新光天地三期 | 2016年09月01日 | 180,616,529.64 | 1,944,667.37 | 14,674,485.96 | 167,886,711.05 | 26,134,541.30 | |
东阳·红椿名都 | 2018年12月01日 | 110,497,928.08 | 95,332,532.60 | 15,165,395.48 | 4,780,673.14 | ||
东阳·南街中心广场 | 2018年05月01日 | 364,739,688.50 | 134,255.85 | 5,975,213.53 | 358,898,730.82 | 7,524,780.85 | |
金华·欧景名城商铺 | 2014年06月01日 | 13,581,285.73 | 345,145.32 | 12,908,353.30 | 1,018,077.75 | ||
义乌·万厦 | 2019年03 | 884,328,391.1 | 1,280,892.69 | 584,403,983.6 | 301,205,300.18 | 7,706,956.07 |
御园 | 月29日 | 8 | 9 | ||||
其他零星项目 | 36,994.72 | 36,994.72 | |||||
合计 | -- | 3,120,654,221.89 | 37,129,319.61 | 1,352,232,652.67 | 1,805,550,888.83 | 213,125,590.9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成本 | 11,054,233.31 | 11,054,233.31 | |||||
开发产品 | 91,331,641.65 | 115,446,656.23 | 7,483,230.19 | 199,295,067.69 | |||
库存商品 | 8,779,789.70 | 4,855,507.27 | 5,712,197.83 | 289,997.98 | 7,633,101.16 | ||
原材料 | 4,704,748.43 | 3,710,645.17 | 2,605,749.36 | 49,123.42 | 5,760,520.82 | ||
周转材料 | 3,098,775.42 | 1,493,902.46 | 1,606,542.95 | 2,986,134.93 | |||
委托加工物资 | 93,242.68 | 93,242.68 | 0.00 | ||||
发出商品 | 646,593.56 | 2,661.16 | 551,215.10 | 98,039.62 | |||
半产品 | 463,588.32 | 164,877.27 | 628,465.59 | ||||
合计 | 109,118,379.76 | 136,728,482.87 | 18,052,178.11 | 339,121.40 | 227,455,563.12 | -- |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东阳·新光天地一期 | 11,444,561.31 | 5,263,971.00 | 2,198,821.95 | 14,509,710.36 | 开发产品 | ||
东阳·新光天地二期 | 43,412,025.70 | 75,891,986.14 | 3,506,328.61 | 115,797,683.23 | 开发产品 | ||
东阳·新光天地 | 36,475,054 | 34,224,895.04 | 1,778,079.63 | 68,921,870.05 | 开发产品 |
三期 | .64 | ||||||
金华·欧景名城商铺 | 0.00 | 65,804.05 | 65,804.05 | 开发产品 | |||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0.00 | 11,054,233.31 | 11,054,233.31 | 开发成本 | |||
合计 | 91,331,641.65 | 126,500,889.54 | 7,483,230.19 | 210,349,301.00 | -- |
(3)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资本化率 | |||
本期减少(转投资性房地产) | 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 | |||||
金华·欧景名城 | 4,423,982.79 | - | - | 521,584.82 | - | 3,902,397.97 |
义乌·世贸中心
义乌·世贸中心 | 260,003,535.76 | - | - | 122,208,135.57 | - | 137,795,400.19 |
东阳·欧景名城
东阳·欧景名城 | 724,952.06 | - | - | 724,952.06 | - | - | |
东阳·新光天地一期 | 15,802,736.02 | - | - | 2,986,178.57 | - | 12,816,557.45 | |
东阳·新光天地二期 | 13,493,256.14 | - | - | 1,028,972.16 | - | 12,464,283.98 | |
东阳·新光天地三期 | 27,486,455.25 | - | - | 1,351,913.95 | - | 26,134,541.30 | |
东阳·南街中心广场 | 7,710,055.61 | - | 185,274.76 | - | - | 7,524,780.85 |
东阳·红椿名都
东阳·红椿名都 | 16,446,714.42 | - | 11,235,340.91 | 430,700.36 | - | 4,780,673.15 |
义乌·万厦御园
义乌·万厦御园 | 22,859,197.84 | - | - | 15,152,241.77 | - | 7,706,956.07 | |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16,748,333.35 | 16,820,000.01 | - | - | - | 33,568,333.36 | 12% |
喀什·香城御璟
喀什·香城御璟 | - | 253,144.66 | - | - | - | 253,144.66 | 6% |
合计 | 385,699,219.24 | 17,073,144.67 | 11,420,615.67 | 144,404,679.26 | - | 246,947,068.98 |
(4)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义乌?世贸中心 | 1,054,596,489.65 | 561,388,238.70 | 抵押担保、法院查封 |
东阳?南街中心广场 | 366,692,891.11 | 359,915,270.87 | 抵押担保 |
东阳?新光天地二期 | 191,824,051.19 | 100,238,821.36 | 抵押担保 |
东阳?新光天地三期 | 120,921,250.64 | 83,256,825.00 | 抵押担保 |
义乌?万厦御园 | 384,321,877.10 | ||
合计 | 2,118,356,559.69 | 1,104,799,155.93 | -- |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7,581,215.75 | 2,270,907.30 | 35,310,308.45 | 44,314,950.68 | 2,235,161.81 | 42,079,788.87 |
合计 | 37,581,215.75 | 2,270,907.30 | 35,310,308.45 | 44,314,950.68 | 2,235,161.81 | 42,079,788.87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703,880.83 | 661,386.35 | ||
合计 | 703,880.83 | 661,386.35 | -- |
其他说明:本期合并范围变更影响坏账准备6748.99元。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21,596,179.28 | 31,667,677.5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60,581.68 | |
预缴土地增值税 | 425,480.85 | |
预缴营业税 | 1,341,832.44 | 1,344,332.44 |
预缴城建税 | 258,891.46 | 476,594.71 |
预缴教育费附加 | 172,546.05 | 123,764.00 |
预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5,030.70 | 319,315.24 |
预缴印花税 | 22,773.20 | 2,379.14 |
其他 | 2,080,525.97 | 2,080,575.97 |
合计 | 26,013,259.95 | 36,175,220.77 |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2,440,236.65 | -22,173,679.82 | 54,007,733.56 | 146,258,823.27 | 79,080,730.73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46,607,695.06 | 28,398,278.18 | 2,774,816.99 | 20,984,233.87 |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34,033,212.61 | 21,657,498.93 | 1,548,778.44 | 560,837.21 | 14,485,329.33 |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35,127,515.41 | ||||||||
小计 | 222,440,236.65 | 80,640,907.67 | 50,055,777.11 | -17,850,084.39 | 560,837.21 | 54,007,733.56 | 181,728,386.47 | 114,208,246.14 | |||
合计 | 222,440,236.65 | 80,640,907.67 | 50,055,777.11 | -17,850,084.39 | 560,837.21 | 54,007,733.56 | 181,728,386.47 | 114,208,246.14 |
其他说明 其他权益变被动是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引起的。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和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期初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4月对外转让部分股权,对其不再实施控制,本期末方圆精密对长沙方圆和同盛装备分别持股25.11%和15.45%。对同盛装备持股15.45%认定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依据是本公司向其派出了一名董事,参与其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沧州海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兰州皋兰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合计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沧州海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 | 300,000.00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为5%,且以非交易为目的 | |||
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为8%,且以非交易为目的 | ||||
兰州皋兰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4,000.00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为9%,且以非交易为目的 | ||||
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为7.5%,且以非交易为目的 | ||||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7,000.00 | 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为4.9%,且以非交易为目的 | ||||
合计 | 125,000.00 | 1,311,000.00 |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88,704,149.73 | 1,554,107,509.84 | 4,142,811,659.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30,396.82 | 22,866,201.91 | 59,796,598.7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6,930,396.82 | 22,866,201.91 | 59,796,598.7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779,330.96 | 114,720,012.96 | 171,499,343.92 |
(1)处置 | 56,779,330.96 | 114,720,012.96 | 171,499,343.92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568,855,215.59 | 1,462,253,698.79 | 4,031,108,914.3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26,916,553.13 | 235,192,116.89 | 562,108,670.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317,126.91 | 34,924,760.90 | 93,241,887.81 | |
(1)计提或摊销 | 58,317,126.91 | 34,924,760.90 | 93,241,887.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03,417.70 | 5,970,754.50 | 11,174,172.20 | |
(1)处置 | 5,203,417.70 | 5,970,754.50 | 11,174,172.20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80,030,262.34 | 264,146,123.29 | 644,176,385.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4,845,413.07 | 174,418,200.47 | 339,263,613.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3,785,280.63 | 423,785,280.63 | ||
(1)计提 | 423,785,280.63 | 423,785,280.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88,630,693.70 | 174,418,200.47 | 763,048,894.1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00,194,259.55 | 1,023,689,375.03 | 2,623,883,634.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96,942,183.53 | 1,144,497,192.48 | 3,241,439,376.0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不适用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90,278,748.72 | 1,558,570,109.20 |
固定资产清理 | 1,353,563.54 | |
合计 | 1,391,632,312.26 | 1,558,570,109.2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电子设备 | 装修及配套设施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6,435,487.99 | 709,714,325.07 | 24,682,059.12 | 20,372,474.60 | 76,129,852.20 | 2,297,334,198.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76,990.41 | 34,132,526.11 | 1,301,284.30 | 572,010.66 | 14,910.12 | 41,897,721.60 |
(1)购置 | 31,178,572.14 | 1,301,284.30 | 572,010.66 | 14,910.12 | 33,066,777.2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876,990.41 | 2,953,953.97 | 8,830,944.3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489,350.89 | 155,918,129.02 | 4,618,311.96 | 1,994,522.55 | 2,021,727.11 | 235,042,041.53 |
(1)处置或报废 | 11,441,726.92 | 44,073,009.45 | 2,748,460.11 | 574,429.86 | 13,827.02 | 58,851,453.36 |
(2)其他减少 | 59,047,623.97 | 111,845,119.57 | 1,869,851.85 | 1,420,092.69 | 2,007,900.09 | 176,190,588.17 |
4.期末余额 | 1,401,823,127.51 | 587,928,722.16 | 21,365,031.46 | 18,949,962.71 | 74,123,035.21 | 2,104,189,879.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1,050,527.05 | 453,043,919.16 | 20,516,839.38 | 16,416,985.39 | 25,309,083.35 | 706,337,354.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07,734.33 | 46,130,452.48 | 848,693.36 | 1,859,315.75 | 7,858,450.91 | 87,804,646.83 |
(1)计提 | 31,107,734.33 | 46,130,452.48 | 848,693.36 | 1,859,315.75 | 7,858,450.91 | 87,804,646.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238,502.54 | 98,293,935.68 | 3,799,604.18 | 1,744,607.73 | 10,370.35 | 131,087,020.48 |
(1)处置或报废 | 6,328,009.84 | 43,998,277.91 | 2,617,971.87 | 538,969.60 | 10,370.25 | 53,493,599.47 |
(2)其他减少 | 20,910,492.70 | 54,295,657.77 | 1,181,632.31 | 1,205,638.13 | 0.10 | 77,593,421.01 |
4.期末余额 | 194,919,758.84 | 400,880,435.96 | 17,565,928.56 | 16,531,693.41 | 33,157,163.91 | 663,054,980.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98,734.08 | 22,516,325.67 | 395,195.95 | 116,479.75 | 32,426,735.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66,228.39 | 28,066,228.39 | ||||
(1)计提 | 28,066,228.39 | 28,066,228.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11,000.08 | 6,614,046.86 | 191,699.74 | 20,067.51 | 9,636,814.19 | |
(1)处置或报废 | 787,058.33 | 4,099,538.11 | 679.07 | 4,887,275.51 | ||
(2)其他减少 | 2,023,941.75 | 2,514,508.75 | 191,699.74 | 19,388.44 | 4,749,538.68 | |
4.期末余额 | 34,653,962.39 | 15,902,278.81 | 203,496.21 | 96,412.24 | 50,856,149.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72,249,406.28 | 171,146,007.39 | 3,595,606.69 | 2,321,857.06 | 40,965,871.30 | 1,390,278,748.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5,986,226.86 | 234,154,080.24 | 3,770,023.79 | 3,839,009.46 | 50,820,768.85 | 1,558,570,109.2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方圆精密本部新建传达室 | 79,423.27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本部新建车库 | 520,463.60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园区1#厂房 | 1,100,613.96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园区配电房 | 34,497.62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园区办公楼 | 244,862.12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园区成品库 | 905,659.10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园区配电房 | 1,139,714.11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锻压新区配电房 | 197,986.53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锻压新区仓库 | 283,018.49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南区门岗 | 960,112.93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方圆精密南区磨刀房 | 220,351.44 | 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
(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353,563.54 |
合计 | 1,353,563.54 |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527,964.60 | 8,512,232.99 |
合计 | 3,527,964.60 | 8,512,232.9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20000套中型回转支承生产线 | 3,560,495.44 | 3,560,495.44 | ||||
重装AGV小车 | 205,603.45 | 205,603.45 | ||||
高速铣机床 | 1,115,044.24 | 1,115,044.24 | ||||
全厂设备数据采集系统 | 1,858,407.14 | 1,858,407.14 | ||||
PLM系统V1.0 | 617,957.94 | 617,957.94 | ||||
配电柜 | 37,777.88 | 37,777.88 | ||||
恒进感应水平式单齿感应淬火机床 | 1,061,946.90 | 1,061,946.90 | ||||
5万吨大型风电环件项目 | 55,000.00 | 55,000.00 | ||||
数控车床 | 1,350,973.44 | 1,350,973.44 | ||||
淬火电源控制系统、数控淬火机床控制系统 | 2,176,991.16 | 2,176,991.16 | ||||
合计 | 3,527,964.60 | 3,527,964.60 | 8,512,232.99 | 8,512,232.9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额 | 比例 | 金额 | ||||||||||
20000套中型回转支承生产线 | 31,541,600.00 | 3,560,495.44 | 562,540.14 | 4,123,035.58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高速铣机床(技术进出口) | 2,100,000.00 | 1,115,044.24 | 1,115,044.24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全厂设备数据采集系统(物联网三期) | 2,100,000.00 | 1,858,407.14 | 1,858,407.14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PLM系统V1.0 | 680,000.00 | 617,957.94 | -108,490.57 | 509,467.37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数控车床 | 1,641,400.00 | 1,361,415.92 | 10,442.48 | 1,350,973.44 | 93.72% | 90% | 其他 | |||||
淬火电源控制系统、数控淬火机床控制系统 | 2,460,000.00 | 2,176,991.16 | 2,176,991.16 | 88.50% | 88.50% | 其他 | ||||||
恒进感应水平式单齿感应淬火机床 | 1,200,000.00 | 1,061,946.90 | 33,600.00 | 1,095,546.9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41,723,000.00 | 8,213,851.66 | 4,026,056.65 | 6,344,069.20 | 2,367,874.51 | 3,527,964.60 | -- | -- | -- |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271,733.26 | 10,259,238.13 | 10,375,821.66 | 187,906,793.05 | |
2.本期增加金 | 2,412,880.70 | 2,412,880.70 |
额 | |||||
(1)购置 | 2,412,880.70 | 2,412,880.7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379,342.74 | 3,649.91 | 301,622.77 | 38,684,615.42 | |
(1)处置 | 9,687,772.00 | 186,169.78 | 9,873,941.78 | ||
(2)其他减少 | 28,691,570.74 | 3,649.91 | 115,452.99 | 28,810,673.64 | |
4.期末余额 | 128,892,390.52 | 10,255,588.22 | 12,487,079.59 | 151,635,058.3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195,348.13 | 5,171,038.12 | 6,941,600.44 | 49,307,986.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8,870.34 | 1,017,640.00 | 2,282,553.02 | 6,319,063.36 | |
(1)计提 | 3,018,870.34 | 1,017,640.00 | 2,282,553.02 | 6,319,063.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82,837.06 | 3,649.91 | 292,314.28 | 8,478,801.25 | |
(1)处置 | 2,324,515.13 | 176,861.29 | 2,501,376.42 | ||
(2)其他减少 | 5,858,321.93 | 3,649.91 | 115,452.99 | 5,977,424.83 | |
4.期末余额 | 32,031,381.41 | 6,185,028.21 | 8,931,839.18 | 47,148,248.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94,946.24 | 3,670.23 | 6,598,616.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60,807.07 | 3,670.23 | 1,464,477.30 | ||
(1)处置 | 1,455,563.50 | 1,455,563.50 | |||
(2)其他减少 | 5,243.57 | 3,670.23 | 8,913.80 | ||
4.期末余额 | 5,134,139.17 | 5,134,139.1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1,726,869.94 | 4,070,560.01 | 3,555,240.41 | 99,352,670.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481,438.89 | 5,084,529.78 | 3,434,221.22 | 132,000,189.8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其他说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本期摊销金额(元) | 受限原因 |
方圆精密土地使用权
方圆精密土地使用权 | 8,458,549.06 | 262,540.50 | 抵押 |
世茂中心酒店土地使用权 | 17,933,849.42 | 511,428.62 | 抵押 |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30,754,940.60 | 30,754,940.60 | ||||
合计 | 30,754,940.60 | 30,754,940.60 |
(2)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2016年9月份,公司收购了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产生商誉3,075.49万元。收购时,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仅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南街中心广场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因此,公司将南街中心广场项目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主要为房地产,其位于东阳市核心商圈,周边类似房地产交易案例较多,可以采用市场可比案例确定其公允价值,可以采用公允价值的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云禾置业主要资产存货(除车位外)和投资性房地产已经被司法查封,诉讼案件进展难以预测,故公司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和判断难以量化,因此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途径评估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结合资产特点,公司采用成本途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以可收回金额测算结果与对应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期末根据上述方法测试未发现减值。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依据中铭评报字[2022]第16104号评估报告,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资产组合截至2021年末可收回金额为50,886.59万元。考虑商誉后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为44,545.29万元,低于可收回金额,所以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67,587,074.36 | 11,629,680.89 | 101,450.66 | 55,855,942.81 | |
酒店筹备费 | 2,507,894.13 | 1,671,929.40 | 835,964.73 | ||
修理费 | 632,196.29 | 495,223.00 | 58,694.57 | 1,068,724.71 | |
设备附属设施 | 2,556,328.62 | 428,620.23 | 1,565,181.08 | 157,964.65 | 1,261,803.13 |
数据处理服务 | 50,188.66 | 31,698.12 | 18,490.54 | ||
厂区绿化 | 104,722.23 | 104,722.23 | |||
合计 | 73,438,404.29 | 923,843.23 | 14,957,184.06 | 1,432,862.25 | 57,972,201.21 |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7,598,826.13 | 14,316,597.22 | 51,678,852.73 | 11,058,731.5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858,234.08 | 5,964,558.52 | 24,880,236.12 | 6,220,059.03 |
可抵扣亏损 | 2,121,221.31 | 530,305.33 | 77,422,985.60 | 19,355,746.40 |
预提土地增值税 | 388,025,005.53 | 97,006,251.38 | 321,692,753.81 | 80,423,188.45 |
应付职工薪酬 | 6,994,210.23 | 1,049,131.53 | 8,120,385.69 | 1,218,057.85 |
信用减值准备 | 27,159,733.19 | 2,494,241.58 | 239,947,382.13 | 57,063,009.18 |
预收售房款预计利润 | 12,177,544.16 | 3,044,386.04 | 7,280,807.65 | 1,820,201.91 |
合计 | 517,934,774.63 | 124,405,471.60 | 731,023,403.73 | 177,158,994.3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 93,169,706.80 | 23,292,426.72 | 105,166,071.80 | 26,291,517.96 |
产评估增值 | ||||
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抵扣 | 33,826,845.94 | 5,074,026.89 | 22,645,972.00 | 3,396,895.80 |
合计 | 126,996,552.74 | 28,366,453.61 | 127,812,043.80 | 29,688,413.7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405,471.60 | 177,158,994.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66,453.61 | 29,688,413.7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95,873,277.60 | 1,032,684,786.45 |
可抵扣亏损 | 2,401,737,988.36 | 353,484,342.06 |
合计 | 6,197,611,265.96 | 1,386,169,128.5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8,681,268.26 | ||
2022年 | 28,705,999.60 | 36,399,175.38 | |
2023年 | 158,240,370.53 | 159,847,686.89 | |
2024年 | 148,216,675.32 | 148,216,675.32 | |
2025年 | 339,536.21 | 339,536.21 | |
2026年 | 2,066,235,406.70 | ||
合计 | 2,401,737,988.36 | 353,484,342.06 | --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 23,613,381.54 | 23,613,381.54 | 23,008,671.35 | 23,008,671.35 | ||
合计 | 23,613,381.54 | 23,613,381.54 | 23,008,671.35 | 23,008,671.35 |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抵押借款 | 490,000,000.00 | 515,000,000.00 |
合计 | 490,000,000.00 | 51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保证借款
借款单位 | 抵押单位/人 | 抵押物 | 保证单位/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金额(元)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房产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和周晓光夫妇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0 |
合 计 | / | / | / | / | 490,0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90,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0 | 5.20% | 2021年12月28日 | 24.00% |
合计 | 490,000,000.00 | -- | -- | -- |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42,856.67 | 23,604,137.43 |
合计 | 12,442,856.67 | 23,604,137.4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7,057,010.38 | 114,765,940.21 |
应付工程款 | 212,883,807.66 | 230,436,124.66 |
应付设备款 | 2,390,858.13 | 2,493,014.04 |
其他 | 20,930,013.16 | 37,624,877.06 |
合计 | 283,261,689.33 | 385,319,955.9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93,186,878.10 | 纠纷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000.00 | 未结算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8,865,616.00 | 未结算 |
浙江光道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6,546,918.97 | 纠纷 |
义乌市远大全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3,622,641.74 | 未结算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236,134.76 | 未结算 |
江苏兴鹏制衣有限公司 | 1,995,400.00 | 未结算 |
江阴同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941,853.67 | 未结算 |
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98,700.88 | 未结算 |
合计 | 130,294,144.12 | -- |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8,478,302.00 | 4,273,000.00 |
预收租金 | 36,122,150.06 | 33,905,022.64 |
预收货款 | 56,265.61 | 16,500.00 |
合计 | 44,656,717.67 | 38,194,522.6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吴某 | 3,000,000.00 | 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
虞某 | 1,050,000.00 | 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
卜某、赵某 | 560,000.00 | 房产被抵押违未能交付 |
蔡某 | 390,000.00 | 房产被抵押违未能交付 |
金某 | 459,000.00 | 房产被抵押违未能交付 |
朱某、卢某 | 418,000.00 | 房产被抵押违未能交付 |
合计 | 5,877,000.00 | -- |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房产合同负债 | 198,909,616.01 | 163,894,728.81 |
提供工程服务合同负债 | 32,375.69 | 65,893.72 |
销售货物合同负债 | 3,057,077.74 | 8,514,384.69 |
合计 | 201,999,069.44 | 172,475,007.22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义乌·万厦御园 | 52,098,459.59 | 报告期销售,尚未交付 |
义乌·世贸中心 | -38,434,262.86 | 交付房产,结转收入 |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32,644,910.09 | 报告期预售,尚未交付 |
合计 | 46,309,106.82 | —— |
预售金额前五的项目收款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1 | 义乌·万厦御园 | 62,990,139.14 | 115,088,598.73 | 2019年03月29日 | 92.80% |
2 |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中心 | 48,538,717.67 | 81,183,627.76 | 2022年03月25日 | 5.19% |
3 | 义乌·世贸中心 | 39,826,362.86 | 1,392,100.00 | 2016年09月01日 | 71.16% |
4 | 东阳·新光天地一期 | 3,660,000.00 | 1,245,289.52 | 2014年09月09日 | 91.19%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9,037,331.23 | 189,224,559.10 | 193,560,117.05 | 44,701,773.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649,398.71 | 14,689,437.16 | 14,451,211.68 | 2,887,624.19 |
三、辞退福利 | 8,665,592.17 | 1,268,574.83 | 1,268,574.83 | 8,665,592.17 |
合计 | 60,352,322.11 | 205,182,571.09 | 209,279,903.56 | 56,254,989.6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253,335.04 | 163,544,592.32 | 167,649,078.79 | 39,148,848.57 |
2、职工福利费 | 222,117.87 | 8,138,358.80 | 8,135,198.18 | 225,278.49 |
3、社会保险费 | 170,346.55 | 8,049,031.20 | 8,079,659.28 | 139,718.4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7,670.90 | 7,239,103.72 | 7,276,645.99 | 130,128.63 |
工伤保险费 | -2,692.25 | 301,283.02 | 295,017.86 | 3,572.91 |
生育保险费 | 5,367.90 | 508,644.46 | 507,995.43 | 6,016.93 |
4、住房公积金 | 4,819,333.56 | 8,460,424.00 | 8,459,288.00 | 4,820,469.56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2,198.21 | 1,017,552.78 | 1,226,292.80 | 363,458.19 |
6、短期带薪缺勤 | 14,600.00 | 10,600.00 | 4,000.00 | |
合计 | 49,037,331.23 | 189,224,559.10 | 193,560,117.05 | 44,701,773.2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23,298.67 | 14,209,262.28 | 13,979,569.01 | 2,352,991.94 |
2、失业保险费 | 526,100.04 | 480,174.88 | 471,642.67 | 534,632.25 |
合计 | 2,649,398.71 | 14,689,437.16 | 14,451,211.68 | 2,887,624.19 |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928,291.37 | 11,479,653.80 |
企业所得税 | 362,937,756.09 | 261,669,572.33 |
个人所得税 | 454,837.46 | 642,157.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1,861.58 | 645,150.37 |
房产税 | 15,647,971.36 | 24,790,104.07 |
土地使用税 | 2,138,010.60 | 2,521,038.00 |
土地增值税 | 14,902,982.95 | 54,841,866.71 |
印花税 | 105,707.18 | 145,268.64 |
教育费附加 | 576,740.43 | 278,668.9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6,009.12 | 187,652.92 |
水利建设基金 | 45,025.55 | 31,131.33 |
其他 | 721,696.86 | 9,975,214.50 |
合计 | 409,206,890.55 | 367,207,479.51 |
2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01,002,512.66 | 525,288,681.45 |
其他应付款 | 1,421,778,565.34 | 994,191,705.07 |
合计 | 1,922,781,078.00 | 1,519,480,386.52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74,035,290.44 | 525,274,778.66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6,967,222.22 | 13,902.79 |
合计 | 501,002,512.66 | 525,288,681.4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82,824,134.59 | 资金紧张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9,283,074.25 | 资金紧张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6,967,222.22 | 资金紧张 |
合计 | 499,074,431.06 | --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566,433,920.60 | 509,187,465.40 |
售房定金款 | 17,401,425.50 | 18,930,425.50 |
保证金及押金款 | 74,128,701.66 | 81,394,634.97 |
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 | 581,387,591.75 | 267,422,478.05 |
税收滞纳金 | 116,302,908.83 | 72,709,371.24 |
其他 | 66,124,017.00 | 44,547,329.91 |
合计 | 1,421,778,565.34 | 994,191,705.0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35,249,999.97 | 尚未结算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1,550,000.00 | 项目未验收 |
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 | 581,387,591.75 | 项目未清算 |
售房定金款 | 16,500,000.00 | 客户未交后续房款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56,099.00 | 纠纷 |
浙江正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890,033.00 | 未到质保期 |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 747,455.00 | 未到质保期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705,152.98 | 迟延履约金 |
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 | 24,178,920.29 | 往来款 |
合计 | 797,665,251.99 | -- |
其他说明其他应付款中的企业借款情况
债权单位名称 | 期末应付本金(元) | 期末应付利息(元) | 逾期情况 |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5,249,999.97 | 未逾期 |
浙江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5,000,000.00 | 33,568,333.36 | 未逾期 |
合计 | 245,000,000.00 | 68,818,333.33 | / |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67,498,296.51 | 1,300,867,130.2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2,000,000.02 | |
合计 | 1,667,498,296.51 | 1,332,867,130.31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
抵押、保证借款 | 1,667,498,296.51 | 1,300,867,130.29 |
合计 | 1,667,498,296.51 | 1,300,867,130.29 |
(2)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
贷款单位 | 借款期末余额(元) | 逾期金额(元) | 合同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涉诉情况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44,760,524.30 | 244,760,524.30 | 5.88% | 2018-11-25 | 9% | 司法执行中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85,983,234.81 | 185,983,234.81 | 9.00% | 2018-9-5 | 24% | 司法执行中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64,289,927.89 | 264,289,927.89 | 9.00% | 2018-9-4 | 24% | 司法执行中 |
合计
合计 | 695,033,687.00 | 695,033,687.00 | / | / | / |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41,557,006.68 | 104,250,539.10 |
待转销项税 | 400,333.92 | 3,226,957.90 |
合计 | 41,957,340.60 | 107,477,497.00 |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 | 2,523,440,792.67 | 2,654,489,626.4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67,498,296.51 | -1,300,867,130.29 |
合计 | 855,942,496.16 | 1,353,622,496.1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单位 | 抵押单位 | 抵押物 | 保证单位/人 |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元) | 其中:一年内到期(元) | 扣除一年内到期的余额(元)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晓光、虞云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498,300,105.67 | 192,357,609.51 | 305,942,496.16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周晓光、虞云新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10,000,000.00 | 410,000,000.00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晓光、虞云新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44,760,524.30 | 244,760,524.30 |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及新光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85,983,234.81 | 185,983,234.81 |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周晓光、虞云新及新光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0,107,000.00 | 370,107,000.00 |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及新光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64,289,927.89 | 264,289,927.89 |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及地上房屋 | 周晓光、虞云新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 | / | / | / | 2,523,440,792.67 | 1,667,498,296.51 | 855,942,496.16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借款单位 |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元) | 利率区间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0 | 3.3599%-3.8363%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05,942,496.16 | 4.90% |
合计 | 855,942,496.16 |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2,068,802,801.50 | 5,353,981,407.02 | 预计担保损失 |
未决诉讼 | 156,847,949.90 | 未决股民诉讼 | |
已决股民诉讼 | 5,677,087.06 | ||
合计 | 2,231,327,838.46 | 5,353,981,407.0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万元) | 预计负债余额(万元) | 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依据 | 备注 |
1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廊坊长乐商贸有限公司 | 86,644.08 | -2,708.74 | 23,716.39 | 2019年度,公司对该项违规担保计提了2.7亿元预计负债。该项违规担保是以子公司的房产所做的第三顺位抵押担保,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为限,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违规担保按照抵押资产在2020年末、2021年末账面成本价值减去第一顺位、第二顺位抵押权9.6亿后的余值作为赔付金额,因此2020年度、2021年度共计冲回3,283.61万元。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23,716.39万元。 | 违规担保 |
2 | 上海希宝实业有限公司 | 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0 | 0.00 | 2019年5月,公司因该担保被诉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计提3亿元预计负债。2020年7月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根据一审判决2020年度补提担保损失50,216.67万元。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南京汐圃园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并支付1.65亿元和解执行款,和解协议履约后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执行款1.65亿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 违规担保 |
3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玉汇投资有限公司 | 13,739.33 | 1,671.62 | 12,425.77 | 2019年12月,金华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2019年度公司对该案件未计提预计负债;对方提起上诉,2020年8月,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 | 违规担保 |
司提起上诉,2020年12月,最高院作出驳回公司再审申请的裁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二审判决,2020年度计提了10,754.15万元预计负债;2021年度公司根据判决书对主债务利息增加的50%计提了1,671.62万元担保损失。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12,425.77万元。 | |||||||
4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洪某 | 12,000.00 | 0.00 | 7,666.85 | 法院于2020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年度计提了7,666.85万元预计负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6月,省高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违规担保 |
5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方某 | 8,000.00 | 0.00 | 0.00 | 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款,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10,672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8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一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金华市中院做出的(2019)浙07民初65号民事判决,发回金华中院重审;公司根据发回重审情况及对案件的评估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计提的预计负债做了相应的冲回处理,2020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4,000万元;在法院主持调解下,2021年7月份公司与方某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7民初330号),2021年9月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履约后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执行款0.2亿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 违规担保 |
6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5,153.42 | 0.00 | 7,260.27 | 法院于2020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年度计提了14,372.04万元预计负债。2021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公司承担9,000万元债务其余债务本息豁免,2021年6月公司与上海宝镁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截至2021年度末累计支付715.73万元和解执行款,7套抵偿债务房产中的一套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抵偿债务金额1024万元,上述和解执行款1,739.73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7,260.27万元。 | 违规担保 |
7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陈某 | 3,200.00 | 242.89 | 1,742.89 | 2020年11月公司因该担保被提起诉讼,2020年末法院尚未判决,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50%计提了1500万元的担保损失。2021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对新光集团享 | 违规担保 |
有债权3,685.78万元(本金3,200万元,利息485.78万元),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陈某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补提担保损失342.89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7号,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陈某对新光集团享有债权3,485.78万元(本金3,200万元,利息285.78万元),其他基本维持原判,公司将根据二审判决调整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1,742.89万元。 | |||||||
8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刘某 | 1,000.00 | 207.05 | 707.05 | 2020年11月公司因该担保被提起诉讼,2020年末法院尚未判决,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50%计提了500万的担保损失。2021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对新光饰品享有债权1,414.10万元(本金955万元,利息459.10万元),公司对新光饰品不能偿还刘某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补提担保损失207.05万元,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707.05万元。 | 违规担保 |
9 | 虞云新 | 刘某 | 2,000.00 | 0.00 | 1,000.00 |
该五笔违规担保对方尚未起诉,2020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50%计提
相应的担保损失。
该五笔违规担保对方尚未起诉,2020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50%计提相应的担保损失。 | 违规担保 |
10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 | 491.00 | 0.00 | 245.50 |
11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范某 | 10,000.00 | 0.00 | 5,000.00 |
12 | 周晓光 | 肖某 | 4,000.00 | 0.00 | 2,000.00 | ||
13 | 周晓光 | 万某 | 3,000.00 | 0.00 | 1,500.00 | ||
14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陆某 | 1,240.00 | 0.00 | 0.00 | 该笔违规担保对方未提起诉讼,2020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50%计提了620万元的担保损失。2021年9月,公司与陆某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偿付部分债务后豁免剩余债务,2021年9月份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156万元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履约后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执行款156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 违规担保 |
15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00 | -227.47 | 44,544.99 | 2019年3月,该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物权法》、主债务人新光集团财务状况、对该担保计提预计负债44,894.10万元,计提金额按照云禾置业包括商誉在内的抵押资产在合并层面账面价值确认。2020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未上诉。公司的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为限。公司依据《企 | 合规担保 |
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担保按照抵押资产期末合并层面账面成本价值作为赔付金额,2020、2021年度共计冲回349.11万元。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44,544.99万元 | |||||||
16 |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000.00 | 0.00 | 0.00 | 按《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度计提担保损失金额71,059.58万元,2020年度增加12,362.41万元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2021年4月公司与华融证券达成债务和解协议,通过以房抵债、部分现金履行偿还债务,2021年8月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 | 合规担保 |
17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0,000.00 | 22,105.38 | 99,070.57 | 按《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度计提担保损失金额为229,379.75万元;2020年度增加31,496.01万元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及计提759.77万元诉讼费,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2020年11月金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公司子公司义乌世茂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的20套房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执行款9,472.41万元,该执行款9,472.41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同时因以房抵债减少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2020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251,403.35万元。2021年度因主债务利息增加导致预计负债增加22,105.38万元,同时因法拍世茂142套房产及建材城20套房产偿还浙商银行债务95,042.02万元及支付诉讼费1,044.68万元减少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该执行款95,042.02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2021年12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程序受让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附属权利,因此公司对该笔债务终止确认。 | 合规担保 |
18 | 0.00 | 16,252.50 | 16,252.50 | 2021年8月公司收到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以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的交易情况为基础及结合一审判决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合理估计,预计最大损失约1.62亿元,因此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股东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62亿元。 | 证券虚假陈述小股民诉讼 | ||
合计 | 607,467.83 | 37,543.23 | 223,132.78 |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445,100.83 | 2,241,083.63 | 3,204,017.20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5,445,100.83 | 2,241,083.63 | 3,204,017.2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型装备用大型回转支承生产线及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1,993,333.33 | 1,040,000.00 | 95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45,900.00 | 10,200.00 | 35,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5MW风电回转支承试验台项目 | 1,678,100.00 | 207,600.00 | 1,47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巨人项目 | 468,750.00 | 46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制造业升级加大技改投入政策兑现 | 422,955.00 | 422,955.00 | 与收益相关 |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 | 836,062.50 | 91,578.63 | 744,483.87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5,445,100.83 | 1,349,378.63 | 891,705.00 | 3,204,017.20 |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28,076,415.00 | 1,828,076,415.00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483,905,182.41 | 560,837.21 | 2,484,466,019.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385,551.50 | 17,385,551.50 | ||
合计 | 2,483,905,182.41 | 17,946,388.71 | 2,501,851,571.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7,385,551.50元系公司收到的虞云新应退还的现金分红,具体详见第“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中“十
四、其他重要事项”中“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本期增加资本公积560,837.21元系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增资800万后,本公司子公司方圆精密按持股比例确认的资本公积的变动金额。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9,164,928.67 | 239,164,928.67 | ||
合计 | 239,164,928.67 | 239,164,928.67 |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78,304,944.39 | -1,821,159,354.6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078,304,944.39 | -1,821,159,354.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1,163,821.90 | -3,257,145,589.7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77,141,122.49 | -5,078,304,944.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10,111,556.09 | 1,345,605,828.74 | 1,616,835,041.13 | 1,211,083,223.05 |
其他业务 | 46,099,406.79 | 3,786,659.68 | 52,644,191.79 | 4,421,955.25 |
合计 | 1,756,210,962.88 | 1,349,392,488.42 | 1,669,479,232.92 | 1,215,505,178.3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756,210,962.88 | - | 1,669,479,232.92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3,588,945.91 | - | 43,060,745.8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48% | - | 2.5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9,163,098.71 | 包括销售材料收入、销售废旧物资收入 | 40,529,318.9 | 包括销售材料收入、销售废旧物资收入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4,425,847.2 | 包括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租金收入、广告费收入、检测费收入、更名费等 | 2,531,426.91 | 包括精密机械制造业务租金收入、广告费收入、检测费收入等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3,588,945.91 | - | 43,060,745.81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 | 0.00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712,622,016.97 | - | 1,626,418,487.11 | -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分部 | 房地产业务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65,420,681.50 | 890,790,281.38 | 1,756,210,962.88 | ||
其中: | |||||
国内地区 | 770,846,080.32 | 890,790,281.38 | 1,661,636,361.70 | ||
国外地区 | 94,574,601.18 | 94,574,601.1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865,420,681.50 | 899,790,281.38 | 1,756,210,962.88 | ||
其中: | |||||
商品房销售 | 627,965,640.96 | 627,965,640.96 | |||
机械加工 | 865,420,681.50 | 865,420,681.50 | |||
物业出租 | 151,733,912.40 | 151,733,912.40 | |||
装饰及园林 | 8,783,660.55 | 8,783,660.55 | |||
酒店服务 | 96,475,242.35 | 96,475,242.35 | |||
商业运营 | 5,715,603.46 | 5,715,603.46 | |||
其他项目 | 116,221.66 | 116,221.66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预计人民币155,351,042.61元,其中,81,715,737.61
元为尚未达到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合同交易价格,73,635,305.00元为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客户已下订单公司尚未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本公司预计在未来房产或精密机械制造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5,351,042.61元,其中,155,351,042.61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入金额 |
1 | 义乌?万厦御园 | 311,692,354.12 |
2 | 东阳?红椿名都 | 150,896,827.44 |
3 | 义乌?世贸中心 | 129,707,545.69 |
4 | 义乌?欧景名城 | 21,317,391.99 |
5 | 金华?欧景名城 | 8,615,508.96 |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262,795.07 | 4,543,617.33 |
教育费附加 | 4,412,949.09 | 2,063,222.59 |
房产税 | 20,405,232.21 | 15,451,628.05 |
土地使用税 | 3,315,715.63 | 3,660,958.83 |
车船使用税 | 39,138.51 | 44,191.23 |
印花税 | 1,705,149.77 | 1,082,375.05 |
营业税 | 2,500.00 | 11,000.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41,607.94 | 1,276,060.06 |
土地增值税 | 367,559,272.09 | 34,393,253.73 |
水利建设基金 | 555,094.93 | 376,993.98 |
其他 | 252,013.24 | 329,534.72 |
合计 | 411,451,468.48 | 63,232,835.57 |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业务宣传及展览费 | 6,314,986.60 | 5,751,887.49 |
职工薪酬 | 16,703,148.84 | 16,048,559.45 |
运输费 | 11,775,902.45 | 15,434,305.18 |
水电费 | 744,449.65 | 4,131,372.86 |
办公费 | 414,939.14 | 202,218.53 |
促销费 | 1,652,962.19 | 3,008,397.87 |
差旅费 | 911,956.28 | 711,740.33 |
包装费 | 3,935,897.84 | 3,441,165.52 |
售后服务费 | 931,189.93 | 395,586.18 |
出口费用 | 851,438.09 | 405,515.52 |
业务招待费 | 1,020,659.30 | 962,234.06 |
会务费 | 149,251.53 | 603,444.96 |
招商及销售代理费 | 6,802,381.92 | 2,220,897.68 |
装修费摊销 | 22,936.70 | 8,076,783.77 |
咨询费 | 12,157.74 | 2,000.00 |
劳务费 | 1,600.00 | 124,000.63 |
前期物业支出 | 2,103,118.27 | 2,433,058.66 |
其他 | 8,827,228.24 | 8,605,666.64 |
合计 | 63,176,204.71 | 72,558,835.33 |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379,215.37 | 83,491,041.85 |
折旧及摊销 | 23,984,540.34 | 27,380,334.13 |
邮电通讯费 | 685,701.37 | 816,023.58 |
水电费 | 4,436,069.41 | 6,051,454.56 |
服务费 | 5,210,862.76 | 6,840,271.25 |
办公费 | 2,882,969.24 | 3,588,246.56 |
业务招待费 | 3,326,071.76 | 2,594,198.12 |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 10,964,256.11 | 4,410,220.40 |
法律事务费 | 11,481,244.91 | 6,742,371.13 |
差旅费 | 1,122,869.00 | 1,216,448.25 |
保险费 | 417,623.70 | 675,590.85 |
会务费 | 128,075.47 | 151,540.76 |
汽车使用费 | 1,198,070.70 | 1,013,154.42 |
董事会费 | 115,200.00 | 115,200.00 |
修理费 | 2,663,607.12 | 4,240,628.03 |
交通费 | 257,856.26 | 406,352.47 |
低值易耗品 | 4,543.73 | 23,485.79 |
检测费 | 65,558.45 | 282,271.83 |
运输装卸费 | 860,621.68 | 845,558.95 |
其他 | 16,299,531.49 | 18,558,157.97 |
合计 | 157,484,488.87 | 169,442,550.90 |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8,868,181.88 | 22,394,297.64 |
职工薪酬 | 8,738,921.79 | 5,711,877.08 |
设备折旧费 | 3,390,107.78 | 3,229,293.14 |
项目咨询费 | 91,386.14 | |
技术维护费 | 30,000.00 | |
实验及试制费 | 61,769.80 | 119,355.49 |
专利费 | 10,424.46 | 11,135.00 |
其他 | 759,662.39 | 250,048.51 |
合计 | 31,920,454.24 | 31,746,006.86 |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74,113,297.16 | 393,571,502.56 |
减:利息收入 | 1,198,820.23 | 678,895.47 |
汇兑损益 | 670,746.53 | 300,129.63 |
手续费 | 365,201.82 | 260,985.10 |
其他 | 7,547,169.81 | |
合计 | 281,497,595.09 | 393,453,721.82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役军人增值税减免 | 2,728.53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奖励 | 15,000.00 | |
失业保险返还 | 159,644.28 | 574,165.36 |
节能技改项目款 | 251,995.00 | |
岗前技能培训奖励 | -12,800.00 | |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 15,221.00 | |
企业稳岗补贴 | 42,481.04 | 540,941.09 |
科技创新奖励 | 177,500.00 | |
岗位培训补贴 | 4,500.00 | 1,420.00 |
三重一创补助 | 1,300,000.00 | |
研发设备补助 | 107,600.00 | |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10,200.00 | 10,200.00 |
长沙市智能制造专项项目补助资金 | 194,500.00 | |
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款 | 149,200.00 | |
管委会安全生产奖 | 5,000.00 | |
疫情补贴 | 191,625.78 | 1,687,707.43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政府补助 | 85,472.43 | 21,437.50 |
义乌市人才中心补贴 | 1,000.00 | |
小巨人项目 | 1,031,250.00 | |
知识产权奖励 | 302,500.00 | |
研发补助 | 5,000.00 | |
省中小开项目奖励款 | 203,900.00 | |
专精特新奖励款 | 850,000.00 |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优秀"奖励款 | 100,000.00 | |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款 | 1,040,000.00 | 1,040,000.00 |
3-5MW风电回转支承试验台项目 | 207,600.00 | |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项目 | 650,000.00 | |
出口信用补贴 | 123,600.00 | |
企业技能培训补贴款 | 74,000.00 | |
博士后工作经费 | 190,000.00 | |
研发投入奖励款 | 30,000.00 |
境内展位补助款 | 12,000.00 | |
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款 | 200,000.00 | |
奖励款 | 270,000.00 | |
市政配套设施费 | 742,834.50 | |
高新产品奖补资金 | 10,000.00 | |
三重一创奖补金 | 1,000,000.00 | |
市技改奖补款 | 910,200.00 | |
2020年民参军奖补款 | 350,000.00 | |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330,000.00 | |
轨道交通奖补款 | 310,000.00 | |
知识产权奖补款 | 310,000.00 | |
收中小开奖励款 | 220,100.00 | |
2020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奖补款 | 200,000.00 | |
2019年促进节能降耗奖励 | 160,000.00 | |
风险储备金支持稳定就业补贴款 | 156,297.66 | |
2020年专利补助款 | 133,000.00 | |
市级军工认证奖励款 | 110,000.00 | |
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款 | 100,000.00 | |
2019年智能工厂奖补款 | 100,000.00 | |
2019年专精特新奖补款 | 50,000.00 | |
2019年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奖励款 | 3,000.00 | |
2019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款 | 50,000.00 | |
2020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 | 12,400.00 | |
信用保险奖励款 | 20,700.00 | |
展位费奖励款 | 4,000.00 | |
2020年信用保险补助款 | 36,000.00 | |
2020年国际市场开拓补助款 | 8,000.00 | |
稳外贸补助款 | 4,000.00 | |
2021年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助款 | 94,400.00 | |
博士后工作站经费 | 100,000.00 | |
科技项目奖励款 | 16,500.00 | |
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奖励款 | 55,000.00 | |
保密证奖励款 | 100,000.0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7,340.20 | 116,656.61 |
债务重组收益 | 549,146,443.45 | 315,125,701.05 |
司法拍卖房产收益 | 486,595,921.57 | 27,847,059.61 |
合 计 | 1,043,519,860.91 | 352,942,283.18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850,084.39 | -23,301,407.9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814,807.04 | 11,652,814.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774.1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671.2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5,000.00 | 50,000.00 |
对外投资退回取得的利息 | -219,079.24 | |
其他 | -66,140.00 | |
合计 | -29,592,257.26 | -11,780,001.17 |
其他说明: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单位分项列示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173,679.82 | -22,720,962.41 | 净利润变动 |
喀什丝路中西亚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喀什丝路中西亚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 | 218.26 |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580,663.79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2,774,816.99 | - | 净利润变动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1,548,778.44 | - | 净利润变动 |
合计 | -17,850,084.39 | -23,301,407.94 |
4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53.07 | |
合计 | -15,653.07 |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4,330.39 | -1,881,266,972.5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27,918.56 | -6,627,488.83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14,551.32 | -1,413,079.22 |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2,386,357.60 | |
合计 | -5,704,497.09 | -1,889,307,540.64 |
4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5,895,602.61 | 24,500,272.0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54,007,733.56 | -14,876,227.27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423,785,280.63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8,066,228.39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2,494.48 | -1,066,376.32 |
合计 | -641,797,339.67 | 8,557,668.42 |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21,403.42 | 1,255,532.68 |
持有待售处置利得或损失 | 5,380,736.64 | |
合计 | 4,359,333.22 | 1,255,532.68 |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18,000.00 | 580,000.00 | 118,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1,974.09 | 5.12 | 51,974.09 |
预计负债转回 | 2,274,709.76 | 1,216,394.65 | 2,274,709.76 |
违约金收入 | 4,161,931.02 | 1,520,704.14 | 4,161,931.02 |
罚款 | 40,370.80 | 559,901.00 | 40,370.8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2,485,146.50 | 308,411.82 | 2,485,146.50 |
债务重组利得 | 1,499,041,637.08 | 1,499,041,637.08 | |
其他 | 1,593,086.45 | 768,873.27 | 1,593,086.45 |
合计 | 1,509,766,855.70 | 4,954,290.00 | 1,509,766,855.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委会经济工作会奖 | 浏阳市高新区管委会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18,000.00 | 1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管委会企业形象优化工程先进单位奖 | 浏阳市高新区管委会 | 奖励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疫情补贴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8,000.00 | 580,000.00 |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额 | |||
对外捐赠 | 1,090,193.62 | ||
税收滞纳金及罚款 | 43,747,751.55 | 48,661,924.76 | 43,747,751.5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5,805.21 | 852,788.57 | 125,805.21 |
担保损失 | 215,181,965.84 | 1,329,238,270.06 | 215,181,965.84 |
其他 | 194,333,697.02 | 16,571,444.60 | 194,333,697.02 |
合计 | 453,389,219.62 | 1,396,414,621.61 | 453,389,219.62 |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0,924,590.80 | 31,633,451.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1,431,562.61 | 26,610,992.02 |
合计 | 202,356,153.41 | 58,244,443.8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88,450,999.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5,508,633.8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671,763.3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29,789.3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62,370.6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3,933,309.6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9,206,393.87 |
对前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调整 | 53,701,897.8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788,280.40 |
所得税费用 | 202,356,153.41 |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 | 18,377,794.81 | 16,776,773.88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812,622.57 | 1,591,962.30 |
政府补助 | 7,225,613.70 | 10,432,865.91 |
收到经营活动相关的赔偿收入 | 242,120.62 | 203,592.49 |
往来款 | 52,814,690.83 | 204,940,469.26 |
其他 | 11,240,085.28 | 8,593,898.41 |
合计 | 90,712,927.81 | 242,539,562.2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与保证金 | 86,522,962.89 | 128,612,245.06 |
广告策划及宣传费 | 8,372,898.43 | 11,402,666.60 |
修理费及水电费 | 3,176,947.10 | 9,011,801.08 |
咨询与中介机构费用 | 18,970,251.17 | 13,436,412.71 |
办公费 | 3,569,395.05 | 4,160,781.09 |
业务招待费 | 4,538,923.71 | 3,622,456.83 |
差旅费 | 2,363,418.08 | 2,074,351.20 |
营业外支出 | 310,608.64 | 990,965.33 |
汽车使用费 | 422,966.90 | 696,006.54 |
会务费 | 227,823.72 | 760,232.51 |
财产保险费 | 295,111.42 | 349,471.57 |
银行手续费 | 239,197.81 | 261,797.11 |
运输费及装卸费 | 1,214,815.71 | 11,263,483.82 |
其他 | 26,906,229.17 | 22,211,585.51 |
合计 | 157,131,549.80 | 208,854,256.96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南国红豆返还投资款 | 35,000,000.00 | |
收到南国红豆集团投资款利息 | 8,539,200.00 | |
银行理财到期 | 37,000,000.00 | |
往来款项 | 21,980,717.72 | |
银行定期存单到期 | 55,000,0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172,843.99 | |
合计 | 77,153,561.71 | 80,539,2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东阳太平洋商业有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612,543.84 | |
银行理财 | 4,895,767.19 | 37,000,000.00 |
暂存银行定期 | 55,020,000.00 | |
往来款项 | 47,675,110.89 | |
合计 | 107,590,878.08 | 49,612,543.84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38,886,000.00 | 26,382,000.00 |
票据保证金 | 9,391,459.79 | 17,146,083.00 |
收到按揭贷款保证金 | 3,475,751.03 | |
票据贴现 | 19,779,474.92 | |
合计 | 68,056,934.71 | 47,003,834.03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7,203,826.06 |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7,789,300.00 | 21,057,425.50 |
其他 | 8,000,000.00 | 8,461,400.39 |
合计 | 15,789,300.00 | 36,722,651.95 |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686,094,845.85 | -3,264,512,381.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41,797,339.67 | -8,557,668.42 |
信用减值损失 | 5,704,497.09 | 1,889,307,540.6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1,046,534.64 | 179,502,089.8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19,063.36 | 7,548,684.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957,184.06 | 23,268,854.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59,333.22 | -1,255,532.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831.12 | 852,783.4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53.0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74,113,297.16 | 393,571,502.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592,257.26 | 11,780,001.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753,522.74 | 26,810,80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1,960.15 | -188,295.9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40,220,674.12 | 571,015,880.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6,835,639.68 | -106,737,821.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2,134,982.90 | -710,641,050.80 |
其他 | -1,326,127,668.53 | 1,221,835,40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564,741.95 | 233,616,448.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5,028,426.65 | 173,572,587.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3,572,587.94 | 85,823,152.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455,838.71 | 87,749,435.27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5,600,000.00 |
其中: |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31,800,000.00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23,8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6,033,327.38 |
其中: |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13,261,416.19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12,771,911.19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566,672.62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5,028,426.65 | 173,572,587.94 |
其中:库存现金 | 187,519.82 | 234,674.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4,215,071.60 | 171,909,289.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25,835.23 | 1,428,623.93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5,028,426.65 | 173,572,587.94 |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138,792.94 | 保证金及冻结存款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票据质押 |
存货 | 1,104,799,155.93 | 抵押 |
固定资产 | 1,052,436,404.11 | 抵押 |
无形资产 | 26,392,398.48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057,162,568.91 | 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7,330,793.98 | 票据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46,258,823.27 | 查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00,000.00 | 查封 |
合计 | 4,443,718,937.62 | -- |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24.27 |
其中:美元 | 19.48 | 6.3757 | 124.20 |
欧元 | 0.01 | 7.2197 | 0.07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8,533,585.95 |
其中:美元 | 972,469.17 | 6.3757 | 6,200,171.69 |
欧元 | 323,201.00 | 7.2197 | 2,333,414.26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三重一创奖补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市技改奖补款 | 910,200.00 | 其他收益 | 910,200.00 |
2020年民参军奖补款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330,000.00 | 其他收益 | 330,000.00 |
轨道交通奖补款 | 310,000.00 | 其他收益 | 310,000.00 |
知识产权奖补款 | 310,000.00 | 其他收益 | 310,000.00 |
中小开奖励款 | 220,100.00 | 其他收益 | 220,100.00 |
2020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奖补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19年促进节能降耗奖励 | 160,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0 |
风险储备金支持稳定就业补贴款 | 156,297.66 | 其他收益 | 156,297.66 |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款 | 159,644.28 | 其他收益 | 159,644.28 |
2020年专利补助款 | 133,000.00 | 其他收益 | 133,000.00 |
市级军工认证奖励款 | 11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 |
2020年个人手续费返还款 | 67,340.20 | 其他收益 | 67,340.20 |
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9年智能工厂奖补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9年专精特新奖补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9年鼓励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奖励款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2019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0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 | 12,400.00 | 其他收益 | 12,400.00 |
信用保险奖励款 | 20,700.00 | 其他收益 | 20,700.00 |
展位费奖励款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2020年信用保险补助款 | 36,0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0 |
2020年国际市场开拓补助款 | 8,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 |
稳外贸补助款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2021年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助款 | 94,400.00 | 其他收益 | 94,400.00 |
博士后工作站经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科技项目奖励款 | 16,500.00 | 其他收益 | 16,500.00 |
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奖励款 | 55,0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0 |
保密证奖励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奖励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企业稳岗补贴 | 42,481.04 | 其他收益 | 42,481.04 |
岗位培训补贴 | 4,5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 |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 | 191,625.78 | 其他收益 | 191,625.78 |
奖励款 | 270,000.00 | 其他收益 | 270,000.00 |
市政配套设施费 | 742,834.50 | 其他收益 | 742,834.50 |
高新产品奖补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重型装备用大型回转支承生产线及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1,040,000.00 | 其他收益 | 1,040,000.00 |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10,200.00 | 其他收益 | 10,200.00 |
3-5MW风电回转支承试验台项目 | 207,600.00 | 其他收益 | 207,600.00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 | 91,578.63 | 其他收益 | 91,578.63 |
管委会经济工作会奖 | 11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18,000.00 |
合计 | 7,914,402.09 | 7,914,402.09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岗前技能培训奖励 | 12,800.00 |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收回低氮锅炉改造政府补助 | 6,106.20 | |
合计 | 18,906.20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33,998,100.00 | 39.16% | 转让 | 2021年04月13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3,052,744.81 | 20.00% | 19,842,642.20 | 19,842,642.20 | 0.00 | - | 0.00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23,800,000.00 | 35.00% | 转让 | 2021年04月26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231,984.98 | 25.11% | 13,732,562.84 | 13,732,562.84 | 0.00 | - | 0.00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3、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金华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园林绿化 | 100.00% | 设立 | |
喀什万厦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喀什市 | 喀什市 | 房地产开发 | 82.12% | 设立 |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义乌万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装饰工程 | 100.00% | 设立 | |
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商业服务业 | 70.00% | 设立 | |
义乌万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商业服务 | 100.00% | 设立[注3] | |
浙江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59.51% | 设立 | |
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59.51% | 设立[注1] | |
浙江新光芝浦实业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实业投资 | 51.00% | 设立 |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 | 东阳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东阳市 | 东阳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 | 东阳市 | 东阳市 | 酒店服务 | 100.00% | 设立[注3] |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马鞍山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马鞍山 | 工业生产 | 67.00% | 设立 |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马鞍山 | 工业生产 | 0.00% | 15.45% | 设立[注2]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浏阳市 | 浏阳市 | 工业生产 | 0.00% | 25.11% | 设立[注2] |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商务服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1]:杭州海悦地产有限公司系浙江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2]: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股权转让,2021年5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注3]:义乌万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注销、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33.00% | 548,529.13 | 0.00 | -556,261.7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35,960,572.00 | 21,375,599.68 | 57,336,171.68 | 59,021,813.34 | 0.00 | 59,021,813.34 | 26,727,426.94 | 31,177,677.39 | 57,905,104.33 | 61,252,955.47 | 0.00 | 61,252,955.4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7,225,052.73 | 1,662,209.48 | 1,662,209.48 | 2,739,687.76 | 24,501,141.62 | -1,018,759.63 | -1,018,759.63 | 1,772,453.27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工业生产 | 10.48% | 权益法 |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 | 新疆喀什 | 商务服务 | 40.00% | 权益法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浏阳市 | 浏阳市 | 工业生产 | 25.11% | 权益法 |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工业生产 | 15.45%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判断和依据:本公司向联营企业委派一名董事,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对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判断和依据:本公司向联营企业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18,769,524.73 | 128,341,001.19 | 69,243,158.78 | 73,709,937.01 | 623,726,667.13 | 138,133,993.95 |
非流动资产 | 73,774,995.63 | 173,813,852.93 | 55,027,775.08 | 74,937,022.98 | 92,433,801.40 | 182,770,610.27 |
资产合计 | 592,544,520.36 | 302,154,854.12 | 124,270,933.86 | 148,646,959.99 | 716,160,468.53 | 320,904,604.22 |
流动负债 | 86,592,014.21 | 157,045,789.21 | 40,701,702.90 | 54,139,823.22 | 150,001,983.91 | 132,249,794.64 |
非流动负债 | 1,999,904.20 | 1,200,000.00 | 0.00 | 750,960.00 | 6,904,980.63 | |
负债合计 | 88,591,918.41 | 158,245,789.21 | 40,701,702.90 | 54,890,783.22 | 156,906,964.54 | 132,249,794.64 |
少数股东权益 | 3,286,209.88 | 37,400,000.00 | 0.00 | 0.00 | 3,152,912.37 | 37,400,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00,666,392.07 | 107,709,064.91 | 83,569,230.96 | 93,756,176.77 | 556,100,591.62 | 151,254,809.58 |
按持股比例计算 | 200,266,556.83 | 11,287,910.00 | 20,984,233.89 | 14,485,329.31 | 222,440,236.65 | 15,851,504.04 |
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商誉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54,007,733.56 | -11,287,910.00 | 0.00 | 0.00 | 0.00 | -15,851,504.0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46,258,823.27 | 0.00 | 20,984,233.89 | 14,485,329.31 | 222,440,236.65 | 0.0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营业收入 | 54,167,075.90 | 26,444,406.39 | 80,531,606.56 | 226,672,948.83 | 115,756,289.02 | 20,173,381.66 |
净利润 | -55,300,902.04 | -4,697,996.10 | 10,464,140.87 | 6,318,735.00 | -43,534,181.82 | -5,540,685.0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55,300,902.04 | -4,697,996.10 | 10,464,140.87 | 6,318,735.00 | -43,534,181.82 | -5,540,685.0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公司具体风险管理的目标与政策为: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以下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债务逾期和应交税费逾期,流动性严重不足,存在流动性风险。其中,公司金融机构逾期负债本金118,503.37万元,逾期利息及罚息49,907.44万元,逾期本息累计168,410.81万元;因债务逾期,部分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
造成公司流动性紧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导致公司缺乏相应的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并导致公司无法取得新的贷款,最终导致公司到期债务全面违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一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8,777.18 | 4,898,777.18 | ||||
应收票据 | 129,778,902.52 | 129,778,902.52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 14,335,752.53 | 14,335,752.53 | ||||
应收账款 | 159,639,154.17 | 878,331.39 | 51,426.00 | 0.00 | 440,000.00 | 161,008,911.56 |
合同资产 | 37,581,215.75 | 37,581,215.75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2,716,349,815.59 | 305,710.07 | 10,772,279.03 | 7,956,835.39 | 12,719,758.38 | 2,748,104,398.46 |
其他权益工具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合计 | 3,081,783,617.74 | 1,184,041.46 | 10,823,705.03 | 7,956,835.39 | 13,159,758.38 | 3,114,907,958.00 |
(2)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单位:元)
项目 | 一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票据 | 12,442,856.67 | 12,442,856.67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283,261,689.33 | 283,261,689.33 | ||||
短期借款 | 490,000,000.00 | 49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421,778,565.34 | 1,421,778,565.34 |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 501,002,512.66 | 501,002,512.66 | ||||
长期借款 | 1,667,498,296.51 | 637,680,000.00 | 87,680,000.00 | 130,582,496.16 | 2,523,440,792.67 | |
合计 | 4,375,983,920.51 | 637,680,000.00 | 87,680,000.00 | 130,582,496.16 | - | 5,231,926,416.67 |
以上数据显示即使到期金融资产按时收回,公司未来流动性风险仍未消除。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流动性面临的问题,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尽快化解流动性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2)积极与贷款金融机构协商,争取通过还款、和解、展期、续贷等方式,妥善处理到期债务问题;
(3)对抵押或查封房产,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或协商等途径,争取尽早解除抵押和查封实现正常销售;
(4)积极催收账款和欠款等。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由于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占总资产比重较小,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不大,除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外,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其他措施规避外汇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外币资产或负债如下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124.27 | ||
其中:美元 | 19.48 | 6.3757 | 124.20 |
欧元 | 0.01 | 7.2197 | 0.07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8,533,585.95 | ||
其中:美元 | 972,469.17 | 6.3757 | 6,200,171.69 |
欧元
欧元 | 323,201.00 | 7.2197 | 2,333,414.26 |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或欧元升值或贬值0.5%,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3.63万元。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及企业借款,金额合计为325,844.07万元(2020年12月31日341,148.96万元)。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利率每上升50个基点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约1,221.92万元(2020年:1,279.31万元)。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义乌 | 综合投资 | 366,680.00 万元人民币 | 62.05% | 62.0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周晓光和其丈夫虞云新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晓光持股51%,虞云新持股49%。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周晓光和虞云新夫妇。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新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 |
浙江光道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新光红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贯礼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极配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浙江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周晓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虞云新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虞江波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的子女 |
周丽萍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的亲属 |
周义盛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的亲属 |
虞方定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虞云新的亲属 |
黄仙兰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的亲属 |
虞江浩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虞江威的亲属 |
虞江威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873,609.13 | 12,659,700.00 | 否 | 13,186,868.96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9,562.51 | 12,659,700.00 | 否 | 76,083.34 |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28,899.08 | 是 | 974,163.00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88,493.81 | 是 |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76,192.03 | 120,000.00 | 否 | 115,315.06 |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65,780.80 | 是 | 75,849.20 |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54,936,198.41 | 是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外协加工 | 1,760,572.05 | 是 | ||
浙江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营销费用 | 227,250.00 | 是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绿化养护 | 1,733,231.13 | 1,734,127.43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餐饮住宿 | 474,442.45 | 130,703.60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电费 | 1,167,820.46 | |
虞云新 | 出售商品 | 3,208,952.38 | |
虞江浩 | 出售商品 | 1,147,190.48 | |
虞江威 | 出售商品 | 1,069,476.19 | |
周义盛 | 出售商品 | 2,061,761.90 | |
虞江波 | 出售商品 | 3,214,285.71 | |
周丽萍 | 出售商品 | 2,061,761.90 |
周晓光 | 出售商品 | 3,214,285.71 |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140,650.91 |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02,547.17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虞方定 | 物业出租 | 1,378,224.75 | 698,539.99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出租 | 15,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承租 | 1,597,387.93 | 840,162.46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54,855,704.09 | 2018年03月12日 | 2021年03月08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00 | 2018年04月12日 | 2021年10月12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244,760,524.30 | 2011年12月02日 | 2023年11月25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498,300,105.67 | 2016年07月26日 | 2028年07月25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490,000,000.0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185,983,234.81 | 2017年06月16日 | 2020年12月16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264,289,927.89 | 2017年06月16日 | 2020年08月01日 | 否 |
新光控股集团、周晓光、虞云新 | 370,107,000.00 | 2016年09月26日 | 2020年09月28日 | 否 |
周晓光、虞云新 | 550,000,000.00 | 2017年01月10日 | 2023年01月10日 | 否 |
周晓光、虞云新 | 410,000,000.00 | 2016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6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54.17 | 2018年09月30日 | ||
拆出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3,724,184.95 | 2018年05月04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0,000,000.00 | 2018年05月07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1]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4,724,129.66 | 2020年12月30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2]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50,420,166.25 | 2021年04月19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3]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5,000,000.00 | 2021年06月24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4]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397,297.00 | 2021年06月29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5]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7月22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6] |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2021年09月06日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7] |
关联方资金拆借详见如下注释:
[注1]: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其他应收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2]:本公司孙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世茂中心”)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签订编号为NT托字18-05-163-03-01号抵押合同,约定以其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共163套、福田街道世贸中心2幢共158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9,0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因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力偿还浙商银行19,000.00万元借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世茂中心履行担保责任。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2019)浙07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世茂中心履行担保义务,世茂中心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因世茂中心未履行(2019)浙07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2020年8月10日法院查封了抵押合同约定中的321套住房。2020年11月17日,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1单元1102等20套房产拍卖成交,拍卖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为9,472.41万元。本公司将上述9,472.41万元作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注3]:2021年金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名下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黉门商厦的20套房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执行款1,111.90万元,该执行款1,111.90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2021年金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公司二级子公司
义乌世茂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的142套房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执行款93,930.12万元,该执行款93,930.12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注4]:2018年4月,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子公司在向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万元时,违规加盖公司公章并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办理了预付账款抵押(出具担保函)。2019年3月,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包括债权在内的所有合同权利转让给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汐圃园”)。2019年5月,南京汐圃园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对确认债权的50%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与南京汐圃园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并支付和解执行款8,500万元,上述和解执行款8,500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2021年7月支付和解执行款8,000万元并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注5]:2018年3月,新光集团向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镁”)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上海宝镁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10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上海宝镁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出具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同意公司仅需承担判决书((2019)浙07民初282号、269号)中本金部分9,000.00万元的赔偿责任。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上海宝镁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715.73万元并对6套抵债资产履行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对方原因仅对其中1套抵债价值为1,024万元的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上述和解执行款1,739.73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注6]:2018年8月,新光集团向方某借款8,000.00万元,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共同借款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世茂中心公章。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方某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款,新光集团所属的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世茂中心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约之日止。2019年12月公司提起上诉,2020年8月浙江省高院作出(2020)浙民终146号民事裁定书,基于该案件系民间借贷,金额较大,并且涉及到上市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原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金华市中院做出的(2019)浙07民初65号民事判决,发回金华中院重审。2021年7月20日金华中院作出(2020)浙07民初330号民事调解书,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共计2000万元,该款项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注7]:2018年6月,新光集团向陆某借款1.2亿元,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后,陆某向新光集团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1,065.39万元。2021年9月,陆某与公司达成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执行款共计156万元,该款项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21,500.00 | 6,144,6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18,387.50 | 45,919.39 | 919,087.50 | 45,954.38 |
应收账款 | 浙江新光红博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1,426.00 | 51,426.00 | 51,426.00 | 2,571.30 |
应收账款 |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247,520.00 | 247,520.00 | 247,520.00 | 12,376.00 |
应收账款 | 浙江极配科技有限公司 | 1,571.52 | 1,571.52 | ||
应收账款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854,810.00 | 1,854,810.00 | 1,854,810.00 | 1,812,730.00 |
应收账款 | 浙江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 21,951.14 | 10,401.14 | 24,635.35 | 14,234.21 |
应收账款 | 浙江新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北苑分公司 | 341,502.00 | 17,075.10 | ||
应收账款 | 虞方定 | 1,447,135.98 | 72,356.80 | 3,610,608.99 | 180,530.45 |
应收账款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906,729.67 | 45,336.48 | ||
预付账款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1,999,999.90 | 2,799,999.94 | ||
预付款项 | 安徽同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9,952,520.06 | |||
其他应收款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3,724,184.95 | 693,724,184.95 | 693,724,184.95 | 693,724,184.95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0,698.21 | 2,034.91 | 40,698.21 | 2,034.91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111,212.00 | 637,753.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106,454.41 | 9,005,067.74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世贸分公司 | 400.00 | 1,124,4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34,662.09 |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22,400.00 | 11,31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光道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6,546,918.97 | 6,563,020.97 |
应付账款 |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 20,213.99 | |
其他应付款 |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267,127.00 | 387,432.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43,559.00 | 864,05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光道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1,484,067.80 | 1,484,067.80 |
其他应付款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54.17 | 7,854.17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新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975,793.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61,491.49 | 90,878.37 |
合同负债 | 虞方定 | 1,344,018.00 | |
合同负债 | 黄仙兰 | 1,065,936.00 | |
其他应付款 | 虞方定 | 289,696.97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房地产开发商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担保,该住房抵押贷款保证责任在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公司子公司对按揭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即对业主按揭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房产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并交予按揭银行之日止产生的所有借款人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3,723万元。公司认为与提供该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
2、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因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新光集团在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拆借资金的过程中,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 截止本报告报出日,担保权人已向新光集团申报债权,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违规担保共有5起,涉及金额合计19,491.00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参照本公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对上述5起未涉诉违规担保,按照担保金额50%比例于2020年度计提了9,745.50万元的担保损失。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尚无法判断该诉讼公司应承担责任的具体金额。
(二)未决诉讼
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皖证调查字2019031号),接受立案调查。2020年1月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详细内容见公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引发部分中小股东向公司进行索赔,2020年2月27日起,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部分中小股东提起诉讼,2021年8月公司收到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公司以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的交易情况为基础及结合一审判决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合理估计,预计最大损失约1.62亿元并于2021年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无
2、利润分配情况:无
3、销售退回: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期后判决
2018年6月,新光集团向陈某借款3,200.00万元,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使用公司公章签署担保合同,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陈某于2020年11月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对新光集团享有债权3,685.78万元,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陈某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7日,浙江省高院作出(2021)浙民终1826号民事判决,判决陈某对新光集团享有债权3,485.78万元,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陈某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于2020年度参照同类违规担保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担保按照担保本金的50%计提了相应的担保损失,2021年度根据一审判决对担保损失做了相应的调整,收到二审判决后对2021年度担保损失作为期后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整,冲回担保损失100万元。
(2)期后房产被法拍情况
2022年1月、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世茂中心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2幢共计21套房产,拍卖总价款11,559万元。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关于上述被法拍21套房产的税费扣划、房产过户、执行款划转等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发放给浙商银行的执行款10,732.95万元,公司将会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本次拍卖成交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将增加公司利润。
2022年3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名下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黉门商厦29套房产、新光天地二期14套房产,拍卖总价款5,226.80万元万元。截止本报告报出日,关于上述被法拍房产的税费扣划、房产过户、执行款划转等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发放给浙商银行的执行款为4,945.42万元,公司将上述
款项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3)重大资产重组中止,诚意金10亿元事项
2018年1月18日起,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标的资产为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标的资产实际控股股东为丰盛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公司与 Five Seasons及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就公司可能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51%以上但不超过73.91%的发行股份签署了一份诚意金协议。据此,公司向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附属公司)支付人民币10亿元的现金作为可退还诚意金(以下简称“诚意金)。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手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同时,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战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因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10月31日,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并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中止本次重大资产的重组事项。本次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中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019年5月,公司被诉讼。经排查,公司发现该笔诚意金未经公司内部审议流程被控股股东用于借款质押,形成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 公司多次派员前往丰盛控股催收款项,在沟通过程中,丰盛控股代表提出由于该款项存在权利争议,其将依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文书支付相关款项。2020年9月,公司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7民初317号判决书,判决公司对担保权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本金以及利息承担50%连带责任。收到违规担保判决书后,公司又派员多次前往丰盛控股商议诚意金退还事项,双方就还款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补偿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10亿诚意金尚未收回。
依据诚意金协议,所涉及纠纷应提交香港仲裁委员会仲裁。2021年4月,公司与香港孖士达律师行签署服务协议,聘请该所代理公司向香港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事宜。之后,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和协商,公司与丰盛控股于2021年12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受让现金6,400万元和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400万股股权质押担保及其他方式收回诚意金。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收到归还诚意金现金6,400万元,取得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质押(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价值27,185.26万元),剩余1,000万股股权质押替代为实物资产(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评估值4000万元)。受让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双方协议作价17,232.84万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若江苏新玖3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应收诚意金余额为76,367.16万元,其中对已取得的担保资产,公司将与丰盛控股公司协商过户时间以及最终作价,剩余款项将继续与丰盛控股催收。
(4)期后收到的单方不可撤销豁免部分法律责任的函
2017年12月,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饰品”)与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重庆分公司”)签署6.6亿元的融资合同。同时,新光集团与华融重庆分公司签署协议,新光集团将应收本公司4.345亿元债权质押给对方。
2018年12月4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等资料,华融重庆分公司要求公司在应付账款4.345亿元范围内履行付款义务。2020年3月23日,华融重庆市分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起诉了本公司。2020年11月11日,金华中院作出(2019)浙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融重庆分公司就新光集团对公司的4.345亿应收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公司无法合理估计承担责任的具体金额,因此对上述事项作为或有事项进行了披露未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
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华融重庆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书,浙江文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清”)已受让了全部上述债权,已取得完整债权人地位。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文清出具的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豁免公司部分法律责任的函,豁免函的主要内容为:基于公司已向新光集团履行了前述应收账款应偿还的债务,综合各方面因素,华融重庆分公司同意放弃依据(2019)浙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所获得的新光集团对公司的4.345亿元应收账款在该判决确定的截至2019年4月24日止的债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并保证不再基于(2019)浙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向公司主张任何相关权利。本次豁免不得被视为对(2019)浙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其他债务人的任何豁免,不视为对此次豁免范围之外的担保物权的任何放弃或免
除,也不意味着对其他担保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责任的放弃或免除。豁免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2021年1-12月份,公司共发生债务重组6笔,收到4份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其中:
(1)本金余额5.2亿元贷款的重组协议
2016年12月6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向公司发放贷款5.5亿元。因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华融证券宣布该笔贷款于2018年7月17日提前到期。2019年9月,华融证券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贷款本金余额5.2亿元。公司与华融证券经过多轮的沟通谈判,最终对债务重组协议各条款达成一致,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物抵债、借款利率下调等,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重组协议全部已履行完毕。
(2)本金余额3.8亿元贷款的重组协议
2016年9月28日,华融证券向公司二级子公司义乌世茂发放贷款4亿元,因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华融证券宣布该笔贷款于2018年7月17日提前到期。2019年8月华融证券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4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义乌世茂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截至和解协议签署前,贷款本金余额为3.8亿元。公司与华融证券经过多轮的沟通谈判,最终对债务重组协议各条款达成一致,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利率下调、还款时间调整等,截止本报告报出日除部分到期本金未按约偿付外其他已全部履行完毕。
(3)本金10亿元违规担保的重组协议
2018年4月,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子公司在向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万元时,违规加盖公司公章并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办理了预付账款抵押(出具担保函),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2019年3月,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包括债权在内的所有合同权利转让给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汐圃园”)。2019年5月,南京汐圃园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对确认债权的50%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与南京汐圃园经过反复的沟通协商,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以部分现金偿还债务后豁免剩余本息。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重组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4)本金2.52亿元违规担保的豁免函及重组协议
2018年3月,新光集团向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镁”)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上海宝镁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10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上海宝镁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出具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同意公司仅需承担判决书((2019)浙07民初282号、269号)中本金部分9,000.00万元的赔偿责任。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上海宝镁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物抵债、部分现金偿付后豁免剩余债务。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但对方因其自身原因对部分抵债资产尚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5)本金0.8亿元违规担保重组协议
2018年3月,新光集团向方某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方某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2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8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因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金华中院重审。2021年7月,在金华中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与方某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金华中院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7民初330号),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偿付部分债务后豁免剩余债务,2021年9月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6)本金0.124亿元违规担保重组协议
2018年6月,新光集团向陆某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陆某亦未对公司提起诉讼。2021年9月,陆某与公司经过多次沟通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偿付部分债务后豁免剩余债务,2021年9月份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7)本金0.3亿元违规担保债务豁免函
2018年3月,周晓光向万某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周晓光未能按期还款,万某亦未对公司提起诉讼。2021年6月,公司收到万某附条件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因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豁免函尚未生效。
(8)本金491万违规担保债务豁免函
2018年6月,新光集团向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亦未对公司提起诉讼。2021年6月,公司收到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附条件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因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豁免函尚未生效。
(9)本金19亿元合规担保部分担保责任豁免函
2018年3月,新光集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借款19亿元,公司提供了合规的房产抵押担保。新光集团对借款利息支付至2018年6月后未支付任何本息构成债务违约,2019年7月,浙商银行对公司提起诉讼,2020年3月,金华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浙商银行对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12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通过公开竞买程序受让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附属权利,2021年12月30日,浙商资管向我公司出具了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豁免部分担保责任的函。豁免公司除债权本金及1.36亿元应付利息之外的复利及罚息。
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通过上述债务重组及豁免函减轻了公司到期还款压力,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按行业板块为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布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房地产业务分部、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分部、管理总部。
本公司报告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房地产业务分部 | 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分部 | 管理总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总收入 | 891,037,591.07 | 865,420,681.50 | -247,309.69 | 1,756,210,962.88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41,729,922.54 | 714,423,547.90 | 36,550,628.93 | 2,218,600.44 | 2,294,922,699.81 |
三、利润总额 | -508,845,311.39 | 160,190,840.81 | -384,043,318.09 | 1,621,148,787.93 | 888,450,999.26 |
四、所得税费用 | 184,322,434.75 | 20,972,267.97 | -2,938,549.31 | 202,356,153.41 | |
五、净利润 | -693,167,746.14 | 139,218,572.84 | -384,043,318.09 | 1,624,087,337.24 | 686,094,845.85 |
六、资产总额 | 7,454,355,658.52 | 286,542,565.20 | 1,912,994,259.12 | -975,706,544.51 | 8,678,185,938.33 |
七、负债总额 | 7,950,584,541.68 | 80,434,183.40 | 2,572,920,423.50 | -2,355,039,414.74 | 8,248,899,733.84 |
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业绩承诺未完成,且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9]第1074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不考虑涉及标的公司保留事项的情况下,2016年至2018年度累计业绩承诺的实现比例为64.13%,未完成2016年至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指标。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5日第2019-044号公告。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相关人员股份、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现金补偿相关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新光集团及虞云新当按照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即新光集团应承担补偿金额的90%,虞云新应承担补偿金额的10%。若补偿义务人中一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时,另外一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条款及承诺期公司股利分配情况计算,新光集团应补偿股份406,821,907股,并退还已分红现金156,469,964.00元;虞云新应补偿股份45,202,434股,并退还已分红现17,385,551.50元。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新光圆成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新光集团、虞云新以股份方式补偿新光圆成的,新光圆成应在其当期审计报告出具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新光圆成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新光圆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在新光圆成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新光圆成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新光圆成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新光圆成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2019年4月25日,新光集团由于债务违约,已申请债务重整且已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了重整管理人。又由于新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100%被抵押或轮候冻结,因此暂时无法执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报出日,涉及新光集团业绩承诺及分红现金退还的会计处理暂时无法进行。
虞云新先生由于所持公司股份已100%被抵押或轮候冻结,且由于其作为新光集团的股东,对新光集团的对外融资提供了个人担保,导致其名下房产、个人银行账户被查封,因此暂时无法执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021年8月,公司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法拍了坐落于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环城北路119-2号虞云新、周晓光房产,拍卖所得款2,483.20万元偿还了公司所欠恒丰银行债务。2021年12月,公司与虞云新、周晓光签署三方协议,虞云新、周晓光同意将上述拍卖所得款冲抵虞云新所欠公司的业绩补偿及所欠公司的其他债务(含担保债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对虞云新应退还的现金分红已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涉及虞云新业绩承诺的会计处理暂时无法进行。公司已责成法务部门负责追查其个人资产,发现可用于偿还的资产后予以及时追偿。
(2)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情况
因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新光集团立案调查,并向周晓光了解有关情况。2021年7月,安徽证监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责令新光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周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3)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状
因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新光圆成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被马鞍市公安局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期限从 2020年12月21日起算。
(4)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公司债权申报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间为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8日止。公司就新光集团资金占用、合规担保、违规担保、业绩承诺事项所涉及的债权进行了债权申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申报的债权进展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就资金占用、合规担保及违规担保
等事项向新光集团申报债权8,796,247,326.00元,其中待确认债权8,402,211,326.00元,不确认债权394,036,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待确认债权
序号 | 债权人 | 申报债权(元) | 债权性质 |
1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3,260,376.24 | 资金占用 |
2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671,598,497.71 | 资金占用 |
3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760,000,000.00 | 资金占用 |
4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156,469,964.00 | 现金分红追偿 |
5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5,216,360,895.14 | 股份追偿 |
6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144,720,000.00 | 违规担保 |
7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180,700,000.00 | 违规担保 |
8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94,724,129.66 | 资金占用 |
9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939,301,188.66 | 资金占用 |
10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11,118,977.59 | 资金占用 |
11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203,957,297.00 | 资金占用 |
合计 | 8,402,211,326.00 |
表2:不确认债权
序号 | 债权人 | 申报债权(元) | 债权性质 |
1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94,036,000.00 | 违规担保 |
2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违规担保 |
3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违规担保 |
合计
合计 | 394,036,000.00 |
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新光集团管理人回函:若新光集团最终未能重整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系新光集团关联企业,就公司向新光集团申报的债权(均系普通债权),根据现有已核查的数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预估清偿率较低,基本得不到受偿,最终数据以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准。
4、其他
1、债务逾期及因逾期造成的冻结、查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借款本金余额32.58亿元,其中逾期负债本金11.85亿元,未逾期20.73亿元。因债务逾期等事项,部分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股权、账户冻结,房产被查封情况如下:
(1)逾期负债情况
借款人 | 贷款人 | 借款期限 | 本金余额(元) | |
放款日 | 到期日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17-6-16 | 2018-8-1 | 185,983,234.81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1-12-6 | 2019-3-8 | 244,760,524.30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17-6-16 | 2018-8-1 | 264,289,927.89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7-12-28 | 2021-12-27 | 490,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1,185,033,687.00 |
(2)冻结股权情况
序号 | 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名称 | 执行法院 | 被执行人 |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 | 申请冻结方 |
1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万元 | 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4020万元 | |||
3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
4 |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万元 | |||
5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6 |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490万元 | 洪某 |
7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 万元 | |||
8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
9 | 沧州海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万元 | |||
10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
11 |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
12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9090.91万元 |
13 | 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600万元 | 方某 |
14 | 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万元 | |||
15 | 兰州皋兰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0万元 | |||
16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7 |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上表中序号13-15股权于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之前已全部解冻。
(3)冻结账户情况
序号 | 所属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银行账户 | 实际冻结余额(元) |
1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
公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 一般结算账户 | 7516010182600008872 | 3,324.31 |
2 | 中国银行义乌市分行营业部 | 355872193403 | 27.32 | ||
3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中行东阳城西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379258336614 | 1,659,771.41 |
4 | 中行东阳城西支行 | 保证金 | 379258384965 | 735.31 |
5 | 中行东阳黉门支行 | 保证金 | 400070279856 | 451.83 | |
6 | 中行城西支行(红椿名都监管户) | 监管账户 | 398773816398 | 2,631.59 | |
7 | 邮政储蓄银行东阳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933002010025700005 | 590,382.76 |
8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工行义乌港城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1208020009092636656 | 3,926,305.67 |
9 | 工行义乌市民广场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1208020619200145745 | 755,736.28 | |
10 | 农行义乌分行 | 19645101040015478 | 15.59 | ||
11 | 浦发银行义乌江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53030078801200000305 | 132,461.39 |
12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义乌分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3387020010120100058878 | 29,148.33 |
13 | 恒丰银行义乌分行 | 857910010122200164 | 0.00 | ||
14 |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中山路支行 | 基本存款账户 | 390968950397 | 22,056.93 |
15 | 中国银行东阳城西支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389672674535 | 0.00 |
合计
合计 | 7,123,048.72 |
上述账户冻结情况表中,序号2-11账户于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之前已全部解冻。
(4)资产查封情况
序号 | 被查封人 | 被查封房产 | 查封期限 | 执行法院 | 执行裁定文号 | 申请查封方 |
1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国际建材城(东阳市世贸大道16、18号,东阳国用(2009)第2-1941至2-2140、2-2153至2-2160、2-2163至2-2325号;房产证号:东房权证白云字第107779-106102、106105-106142、106164-106744号),共371套。 | 2019年4月23日-2022年4月22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浙07执保41号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商铺201-218号、4幢201-203号、205-213号、215-217号、227-228号、5幢201-203号、205-213号、215-223号、225-227号、3幢商铺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29号、4幢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30号、5幢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28号、3幢401-403号、405-413号、415-423号、425-429号、4幢401-403号、405-413号、415-423号、425-430号、5幢401-403、405-413号、415-423号、425-428号,3幢501-503号、505-513号、515-523号、525-529号,4幢501-503号、505-513号、515-523号,5幢501-503号、505-510号,3幢602、4幢601号、5幢601号 | 2019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浙07 执 402、403号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 |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 | 金华市李渔路1268号欧景名城7幢101室、 | 2019年6月25 | 金华市中级 | (2019)浙 | 中信信托有 |
公司 | 201室、301室、302室、401室、402室 | 日至2022年6月24日 | 人民法院 | 07 执402、403号 | 限责任公司 | |
4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1单元2002、2801、2802、3001、3201、3301、5101号,1幢2单元701、702、801、802、901、902号,共计13套房产 | 2019年7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浙07民初328号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义乌市稠州北路的房产(53套)、车库(53个)、储藏室(2个),及位于义乌市财富大厦的房产(85套)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浙07执458号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号(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1672号房地产) | 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浙07民初388号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国际建材城 C1、C2、D6、D7、D8区,共420套 | 2020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浙07执460号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共25套、2幢共134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 2020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浙07执446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共109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1号商场二层共78套、三层1套、四层2套商业用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红椿街、南街共9套,吴宁街道新光天地B区地下一层商铺共34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地下一层商铺共122套商铺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2幢、3幢共31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1幢共55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 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浙07执446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8 | 东阳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 东阳市吴宁街道红椿街9套、南街5套、南街中心广场518套、镇圣街23套、棋盘街19套,共计574套房产。 | 2019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苏民初5号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9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号(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1673号 | 2021年2月5日至 2024年2月4日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浙07执103号 | 廊坊长乐商贸有限公司 |
上述资产查封,若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存在被依法拍卖偿债的可能。
2、欠缴税费情况
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江苏新玖于2019年6月26日起欠缴企业所得税24,490.63万元,2020年度缴纳4,000万元,2022年1月缴纳1,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尚欠缴企业所得税19,490.63万元。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4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74,883,227.86 | 1,991,440,887.18 |
合计 | 74,883,227.86 | 3,391,440,887.18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1,6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合计 | 1,40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0 | 4-5年 | 资金紧张 | 全额减值,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4-5年 | 资金紧张 | 全额减值,子公司净资产为负 |
合计 | 1,600,000,000.00 | -- | -- |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40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股利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502,941,561.79 | 3,180,021,050.64 |
保证金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 | 8,703.70 | 7,901.79 |
合计 | 1,502,960,265.49 | 3,180,038,952.4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88,598,065.25 | 1,188,598,065.2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39,478,972.38 | 239,478,972.38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428,077,037.63 | 1,428,077,037.63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0,094,469.27 |
1至2年 | 74,726,823.33 |
2至3年 | 82,426,217.71 |
3年以上 | 1,135,712,755.18 |
3至4年 | 1,029,827,268.26 |
4至5年 | 105,885,486.92 |
合计 | 1,502,960,265.4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88,598,065.25 | 239,478,972.38 | 1,428,077,037.63 | |||
合计 | 1,188,598,065.25 | 239,478,972.38 | 1,428,077,037.63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1,860,488.87 | 5年[注1] | 44.70% | 671,860,488.87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28,860,335.42 | 3-4年[注2] | 35.19% | 528,860,335.42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1,561,428.48 | 1-2年[注3] | 11.41% | 171,561,428.48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0,801,846.44 | 5年[注4] | 4.05% |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5,794,784.86 | 1年以内[注5] | 3.71% | 55,794,784.86 |
合计 | -- | 1,488,878,884.07 | -- | 99.06% | 1,428,077,037.63 |
[注1]:账龄2-3年41,520,111.08元;3-4年630,340,377.79元。[注2]:账龄1年以内191,805,977.72元;1-2年55,301,997.70元;2-3年15,774,247.32元;3-4年265,978,112.68元。[注3]:账龄1-2年17,485,567.50元;2-3年以内22,844,471.25元;3-4年131,231,389.73元。[注4]:账龄1年以内2,327,990.46元;1-2年27,531.54 2元; 4-5年58,446,324.44元。[注5]:账龄1年以内1,897,823.37元;1-2年1,903,022.89元;2-3年2,277,388.06;3-4年2,277,388.06;4-5 年47,439,162.48元。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958,307,892.59 | 10,286,543,866.51 | 1,671,764,026.08 | 11,958,307,892.59 | 10,286,543,866.51 | 1,671,764,026.0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0,467,069.41 | 114,208,246.14 | 146,258,823.27 | 282,640,749.23 | 60,200,512.58 | 222,440,236.65 |
合计 | 12,218,774,962.00 | 10,400,752,112.65 | 1,818,022,849.35 | 12,240,948,641.82 | 10,346,744,379.09 | 1,894,204,262.7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0,945,481.54 | 940,945,481.54 | 5,045,343,893.83 | ||||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200,999,972.68 | ||||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730,818,544.54 | 730,818,544.54 | 0.00 | ||||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0,200,000.00 | ||||
合计 | 1,671,764,026.08 | 1,671,764,026.08 | 10,286,543,866.5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 | 35,127,515.41 |
有限公司 |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2,440,236.65 | -22,173,679.82 | 54,007,733.56 | 146,258,823.27 | 79,080,730.73 | ||||||
小计 | 222,440,236.65 | -22,173,679.82 | 54,007,733.56 | 146,258,823.27 | 114,208,246.14 | ||||||
合计 | 222,440,236.65 | -22,173,679.82 | 54,007,733.56 | 146,258,823.27 | 114,208,246.14 |
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173,679.82 | -23,301,407.9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75,392.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5,000.00 | 50,000.00 |
合计 | -22,048,679.82 | -21,076,015.59 |
4、其他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单位分项列示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580,663.79 | 净利润变动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173,679.82 | -22,720,962.41 | 净利润变动 |
喀什丝路中西亚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 218.26 | 净利润变动 | |
合计 | -22,173,679.82 | -23,301,407.94 | /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85,502.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7,895,495.89 |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48,188,080.53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12,907,256.0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37,580.6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9,800,913.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4,853,748.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1,549,753.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772,817.29 | |
合计 | 1,924,175,301.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1.21% | 0.38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7.26% | -0.67 | -0.6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无。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虞江威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