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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控制的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第二条 财务公司成立关联交易风险预防处置小组(以下简称“风险预防小组”),由财务公司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公司业务负责人、营业结算负责人、外汇交易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 “关联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贷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风险预防小组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从控股股东、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监控做到及时有效,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第三章 信息与报告

第四条 建立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财务公司董事会报告。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可能对资金安全产生风险的情况。发生关联金融业务期间,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借款人在财务公司贷、存款时点数;

(二)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可能对贷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五条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借款人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异动,借款人突发性事件及该事件对财务公司贷款可能造成的影响,财务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 当贷款出现异常时,风险预防小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财务公司董事会。对贷款风险,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八条 关联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一)关联借款人在财务公司贷款虽未到期,但已出现欠息情况;

(二)关联借款人在财务公司贷款出现逾期未还情况;

(三)关联借款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关联借款人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关联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现逾期情况;

(六)关联借款人在财务公司贷款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低于贷款本息的情况;

(七)关联借款人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八)关联借款人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关联借款人出现其他可能对财务公司贷款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九条 遇到贷款风险,风险预防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组织人员敦促借款人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贷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贷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条 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五)财务公司经过调查,认为借款人有不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冻结借款人账户、追究保证人责任、处置贷款抵质押物等措施保证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财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财务公司应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借款人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可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等方式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财务公司与借款人召开联席会议,由风险预防小组和借款人相关负责人共同列席,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财务公司控股股东请示,力求将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降到最低,确保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均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理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处理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四条 贷款风险平息后,财务公司应重新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调整相关信贷政策。风险预防小组要加强对贷款业务的监督,防范产生新的信贷风险。

第十五条 财务公司公司业务部对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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