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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17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835,388,0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83,539,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795,300,000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11,052,729,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8,094,420,000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997,053,4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930,403股)的股本总额6,869,123,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677,509,164.6元,约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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