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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0429_V2-clean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3、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印发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结合《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4、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做出变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实行日期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该会计政策自2021年1月26日起施行,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金融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公司已采用上述会计解释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该通知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公司已采用上述会计解释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该会计政策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该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20年度
本集团本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3,958,821)-
营业成本3,958,821-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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