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冯丽艳 | 严震 | 杨春华 |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