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万元汇入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327.33万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977.33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17,35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目 |
募集资金总额 67,738.79减:支付承销及保荐费 6,096.492021年8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642.30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12,655.24其中: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2,610.76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44.48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减: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1,641.22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1.30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17,350.00其中:现金管理投资支付 43,150.00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25,800.00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65.87减:手续费支出 0.20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69.97加:利息收入 68.87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977.3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519902361910206 8,014.22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474176508891 3,109.5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03004653377 2,773.63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营业部 10615101040243670 7,079.93
合 计
20,977.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680.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21.1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21.1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 |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3)
(2)-(1)
= | 截至期末投入进 |
(%) (4)
= |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否 37,722.99 37,722.99 37,722.99 10,593.02 10,593.02 -27,129.97 28.00%
2023年12
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027.37 10,027.37 10,027.37 2,062.22 2,062.22 -7,965.15 20.57%
2023年12
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750.36 55,750.36 55,750.36 20,655.24 20,655.24 -35,095.12
超募资金投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100.00 1,100.00 1,100.00 865.87 865.87 -234.1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00.00 1,100.00 1,100.00 865.87 865.87 -234.13
合计
合计 |
56,850.36 56,850.36 56,850.36 21,521.11 21,521.11 -35,329.2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44.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291.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35.7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771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年
9 |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7 |
2021 |
年
月
27 |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5.87万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44.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291.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35.7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771号《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43,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25,8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69.97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17,3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已赎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7,900.00
2021.11.12-2021.11.30
2.91% 7,900.00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7,900.00
2021.12.02-2021.12.30
2.91% 7,900.00 -
上海银行常州分
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9,350.00
2022.1.27
2.80% - 9,350.00
上海银行常州分
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3,000.00
2021.10.26- |
2021.12.3-2 |
022.1.10
2.90% - 3,000.00
上海银行常州分
行
收益凭
证
保本浮动收益
3,000.00
2021.12.2
3.30% 3,000.00 -
上海银行常州分
行
收益凭证
保本浮动收益
2,000.00
2021.10.26- |
2021.10.26- |
2021.12.9
2.80% 2,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
业部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5,000.00
2021.11.3-2
022.1.2
3.50% -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
业部
收益凭
证
保本浮动收益
5,000.00
2021.11.11-2021.12.23
1.99% 5,000.00 -
合计
43,150.00
合计 |
25,800.00 17,35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5.87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报告期内未发生该类置换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五、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微科技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