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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 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

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0,853,914.0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2、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9,397,334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7,890,66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0,853,914.01元。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也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主要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可用于电机节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家用电器、新能源发电/储能、汽车电子等高压高频领域,

具有开关速度高,电流大等特性。

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推动,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车载空调、充电桩)、新能源发电、“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国IGBT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我国半导体的自给率稳步提升,但总的来说,增长缓慢,缺口较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以及2019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都使全球化贸易的步伐有所放缓,这些因素为国产替代提供了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行业惯用的Fabless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芯片委托给芯片代工企业制造,目前公司已经与华虹宏力、华润华晶等芯片代工企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其中华虹宏力负责IGBT芯片代工业务,华润华晶负责FRED芯片代工业务。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生产环节也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开拓市场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0,636,072.24元,同比增长6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同比增长158.39%;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持续提升产品迭代、产能提升、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还在加强在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相关产品新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管理优化等的投入力度。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公司进行

了2021年第三季度进行了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实施以及持续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未来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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