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希望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高度重视,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 李秉成 | 冯学锋 |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