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7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521,7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9.2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841,999,980.4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2,515,99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83,981.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0日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以上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号)核准,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发行股份28,022,968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2019年8月2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9]010058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022,968.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53,802,489.00元,股本753,802,489.00元。
2020年5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174,999.75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824,980.89元。截至2020年5月11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21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1,666,663.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469,152.00元,股本795,469,152.00元。以上详见公司于 2019年9月26日、2020年5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
以上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时 间 | 金额(元) |
2017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 | 841,999,980.40 |
减:发行费用 | 9,129,999.66 |
2017年11月30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 | 832,869,980.74 |
加:2017年度利息收入 | 348,228.01 |
减:2017年度手续费支出 | 823.50 |
2017年度使用金额 | 300,000,000.00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3,217,385.25 |
加:2018度利息收入 | 3,545,738.01 |
减:2018年度手续费支出 | 3,419.02 |
2018年度使用金额 | 457,675,373.3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9,084,330.94 |
加:2019年度利息收入 | 870,804.86 |
减:2019年度手续费支出 | 925.25 |
2019年度使用金额 | 44,636,236.9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317,973.58 |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 | 409,024.94 |
减:2020年度手续费支出 | 539.55 |
2020年度使用金额 | 19,836,709.9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889,749.07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38,635.75 |
减:本年度度手续费支出 | 289.38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6,028,095.4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时 间 | 金额(元) |
2020年05月11日募集资金总额 | 219,999,980.64 |
时 间 | 金额(元) |
减:发行费用 | 8,174,999.75 |
2020年05月11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 | 211,824,980.89 |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 | 195,567.92 |
减:2020年度手续费支出 | |
2020年度使用金额 | 186,390,558.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629,990.81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85,440.67 |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0.00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5,815,431.4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3、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时 间 | 金额(元) |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 | 1,55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8,000,000.00 |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1,542,000,000.0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9,533,493.90 |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2,129.81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04,270,160.9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57,261,203.1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70160078801000000235)、湖北银行光谷支行(账号100300120100021568)、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416010100101688009)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 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70160078801000000235 | 0.00 | 已注销 |
湖北银行光谷支行 | 100300120100021568 | 0.00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416010100101688009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三个账户已完成销户,截止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销户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38,158,074.22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824,772,074.54元(详见附表1),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3,385,999.68元。2017年11月30日实际募集到账832,869,980.74元,截止销户日累计收到银行利息收入5,312,431.5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996.70元,销户结息18,341.3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2、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恒丰银行武汉分行(账号80271001012280397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 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 | 802710010122803977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0.00 |
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181,300,558.00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中介费用5,090,000.00元,合计186,390,558.00元,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434,422.8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0年7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销户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2,205,989.48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1,300,558.00元(详见附表2),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5,09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15,431.48元(含累计结存利息收入)
3、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账号为70040078801000001502)、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账号048011000174426)、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账号619718888)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1,542,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04,270,160.99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600,600,160.99 元(详见附表3),支付发行费用3,670,000.00元。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收入19,533,493.9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129.8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 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 70040078801000001502 | 280,731,059.78 | |
汉口银行江汉支行 | 048011000174426 | 351,937,455.03 | |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 619718888 | 324,592,688.29 | |
合 计 | 957,261,203.10 |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5月29日,公司与恒丰银行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附表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湖高新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东湖高新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之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2021年度,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九、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4,2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0.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477.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 适用 | 34,000.00 | 28,899.98 | 28,899.98 | 1,600.98 | 29,524.39 | 624.41 | 102.16 | 第一期2017年6月;第二期2018年12月,第三期2021年12月。 | 1446.31 | 是 | 否 |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区 | 适用 | 39,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项目
项目 | ||||||||||||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 | 不适用 | 14,000.00 | 13,048.42 | 13,048.42 | 13,048.42 | 100.00 | 2019年10月 | 1486.15 | 是 | 否 | ||
天池能源昌吉2×35万千瓦热电厂工程脱硫系统BOT项目 | 不适用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1#2017年7月2#2017年12月 | 672.91 | 是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2,000.00 | 32,000.00 | 32,000.00 | 31,904.40 | -95.60 | 99.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27,000.00 | 81,948.40 | 81,948.40 | 1,600.98 | 82,477.21 | 528.81 | 100.65 | 3,605.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1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63,794,062.38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4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011415号专项报告鉴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对“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1 号 2 号机组(2× 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 BOT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己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销户时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合计18,341.39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部分)
2021年度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721.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21.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泰欣环境70%
股权
泰欣环境70%股权 | 不适用 | 23,721.44 | 23,721.44 | 23,721.44 | 23,721.44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3,721.44 | 23,721.44 | 23,721.44 | 23,721.44 | 0 | 100% | —— | —— | —— | —— |
附表2-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支付现金部分)
2021年度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56.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支付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18,130.06 | 18,130.06 | 18,130.06 | 18,130.0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不适用 | 3,869.94 | 3,869.94 | 3,869.94 | 1,326.50 | -2,543.44 | 34.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19,456.56 | -2,543.44 | 88.4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 181,300,558.00 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中介费用5,090,000.00元,合计186,390,558.00元,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434,422.8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0年7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8,174,999.75元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86,390,558.00元,本次募集资金剩余25,434,422.89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2021年6月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结存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227.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227.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 | 51,000.00 | 51,000.00 | 51,000.00 | 23,502.38 | 23,502.38 | -27,497.62 | 46.08 | 1.1期2021年12月30完工;1.2期2022年12月30日 | 735.36 | 是 | 否 | |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 41,000.00 | 41,000.00 | 41,000.00 | 9,279.37 | 9,279.37 | -31,720.63 | 22.63 | 1.1期预计2022年11月30日 | 21.06 | 是 | 否 | |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 | 41,000.00 | 41,000.00 | 41,000.00 | 6,445.27 | 6,445.27 | -34,554.73 | 15.72 | 1期2021年11月30 | 412.35 | 是 | 否 |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目
目 | 日完工 | |||||||||||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155,000.00 | 155,000.00 | 155,000.00 | 61,227.02 | 61,227.02 | -93,772.98 | 39.50 | 1,168.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5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161,769,313.07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273号专项报告鉴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