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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2022S01064号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台海核电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由于存在大量逾期债务,2020年度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法院
裁定破产重整,2021年度公司也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重大事项所述,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的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2020年度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10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存在市场订单无法承接的风险,如不能实施破产重整,公司将存在退市风险。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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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对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附注三、(二)、2中披露了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措施,财务报告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二)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缺乏充分的证据。
1、应收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11.32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该款项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该款项的减值金额进行了测算,累计计提资产减值为6.06亿元,其中本年对该款项计提减值金额为2.29亿元。因无法对公司减值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此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2、应收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为1.06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0.50亿元,截至本年度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0.60亿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0.26亿元,本年度公司未对该事项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我们无法对该事项的减值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台海核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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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包括核电、石化等设备。其中对于公司承接的大型核电设备合同,公司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由于合同预计总成本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由于行业特点存在合同执行中无法按照约定执行的情况,收入的确认需要运用综合分析和判断,故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合同及关键条款、确认收入适用时点法还是时段法。
(3)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与实际成本相关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发生,同时检查项目的预算编制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对公司已确认的收入项目检查有关合同、发运单、验收单、发票等有关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5)对来自于关联方的收入执行关联方核查程序,确定交易的商业实质及价格的公允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公司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四、其他信息
台海核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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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台海核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台海核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台海核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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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台海核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台海核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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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4月28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身为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甫股份”)。2015年8月,丹甫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烟台台海核电100%股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同时以向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超过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然后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亿元。重组完成后丹甫股份变更为现在的公司名称,公司现注册地址为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总部地址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建川社区。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67,057,350.00元。本公司经营范围:能源装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材料”)、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二)持续经营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1)运营资金受疫情和国际形势影响,市场不达预期,民用业务较上年度有所减少,核电业务因公司资信能力下降,导致未有新中标的核电主设备及相关订单。同时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加上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授信额度有限,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虽然账面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营运资金为正,但资产周转率低、变现能力差,导致公司难以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支撑企业正常运营。
(
)逾期债务公司存在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金融机构已提起相关诉讼。公司存在欠发职工薪酬、拖欠税款及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况。
(3)核心子公司破产重整核心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
月
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破产重整和逾期诉讼等问题,公司存在市场订单无法承接的问题。
(4)公司破产重组2021年10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连续2年均为亏损。
2、2022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应对措施
上述影响因素虽然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迹象,截止目前尚能维持日常生产运营。关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较为稳定,不存在大量职工离职无人代替现象。主营产品市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市场前景看好,同时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化解暂时债务问题:
(1)逾期借款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借款机构积极协商,待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并经法院通过后,公司将化解次风险:
2020年
月
日,公司核心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随后烟台台海核电申请了自主经营并通过莱山区法院批准,管理人在逐步解封相关资产和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户,随着银行账户的解封和销售回款的回笼,公司产品的生产进度和交货期有了较好保证,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封。
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探讨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的破产重整方案,根本化解债务风险问题。随着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公司将能够有效化解当前债务问题。
(2)针对欠薪欠税等问题公司相关解决措施如下:
针对公司存在欠薪欠税的情况,2021年公司对工资进行全额发放,为避免薪酬、税费滞后支付对生产经营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考虑以下解决措施:
加强员工思想工作,传达公司未来前景,稳定员工情绪;
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对工资进行全额发放;
(
)通过灵活安排排产计划、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缓解因人员减少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
)积极开拓其他产品市场,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国企、央企等主要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及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催收;对其他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或电话催收,对长期拒不支付的客户,公司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努力加快公司资金回笼。
(5)在烟台市政府的扶持和积极推进下,成立政府专班,积极推进公司国有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破产重整审计、评估相关工作。目前投资者已签署框架协议,正在进行尽调。公司的破产事宜已经烟台市政府上报山东省政府,待批复后将尽快完成破产重整。
(
)拓宽市场订单,采取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方式,为公司订单的签订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军工市场。
(7)公司通过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公司未来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1)我们所采取的措施是经过充分的讨论、征求各业务部门、破产管理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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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制定的,有的已实施,效果显著,如:生产订单有序的进行安排、员工工资正常发放、销售回款资金已安全回收,破产重整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2)通过以上评估和分析,我们预计上述影响持续经营的迹象虽不能完全消除,但是预计在此后的
月内不会进一步恶化,公司至少能按照目前状况运营,因此,公司按照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详见本部分以下各项描述。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营业周期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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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抵消事项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本期及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
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5、鉴于本公司向台海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烟台台海核电全部股权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
月实施完成,本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相关规定,烟台台海核电原股东台海集团等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并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行为已构成反向购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
(2)因本公司将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了本公司,公司按照反向购买不构成业务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合并报表,即烟台台海核电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本公司保留的相关资产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
(3)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烟台台海核电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烟台台海核电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为购买烟台台海核电全部股权而发行的权益。
(
)母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均为本公司(法律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
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
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十)应收票据
本集团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年末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按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减值方法计提。
(十一)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
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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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绝大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背书转让,并基于本集团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通常为交易价格,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2)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利得或损失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十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
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十五)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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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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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 | 5 | 2.38-4.75 |
2 | 机器设备 | 10-30 | 5 | 3.17-9.50 |
3 | 运输设备 | 5 | 5 | 19.00 |
4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3-5 | 5 | 19.00-31.67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八)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九)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二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合同负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五)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六)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全部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
(二十九)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十一)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报表项目长期应付款列示。
(三十二)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
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
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三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1年
月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
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 于2020年12月31日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 于2021年1月1日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
使用权资产 | 40,867,945.26 | 40,867,945.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30,504,964.91 | 2,811,716.51 | 1,333,316,681.42 |
租赁负债 | 40,867,945.26 | 40,867,945.26 |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报表期初数据无影响。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本集团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 |
6%、5%、3%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二)税收优惠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了更新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7002612,有效期三年。烟台台海核电在2021年度继续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相关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德阳台海属于鼓励类产业企业,符合所得税优惠条件,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已对其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进行受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1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1年
月
日,“本年”系指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上年”系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现金 | 27,586.41 | 71,984.48 |
银行存款 | 44,486,313.25 | 29,635,768.31 |
其他货币资金 | 43,309,533.18 | 42,948,122.23 |
合计 | 87,823,432.84 | 72,655,875.02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44,434,369.62元,其中:银行存款受限制2,820,635.79元,其他货币资金受限41,613,733.83元。
(二)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7,986,864.06 | 10,330,094.42 |
减: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 ||
合计 | 7,986,864.06 | 10,330,094.42 |
、期末无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7,011,864.06 | |
合计 | 7,011,864.06 |
4、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2,293,443.36 | 76.84 | 437,427,789.19 | 53.85 | 374,865,654.17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 | 812,293,443.36 | 76.84 | 437,427,789.19 | 53.85 | 374,865,654.17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4,825,417.57 | 23.16 | 132,628,114.68 | 54.17 | 112,197,302.89 |
其中:按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4,825,417.57 | 23.16 | 132,628,114.68 | 54.17 | 112,197,302.89 |
合计 | 1,057,118,860.93 | 100.00 | 570,055,903.87 | 53.93 | 487,062,957.06 |
(续表)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9,481,442.93 | 25.30 | 108,998,449.68 | 40.45 | 160,482,993.25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 | 266,940,574.41 | 25.06 | 108,518,449.68 | 40.65 | 158,422,124.73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2,540,868.52 | 0.24 | 480,000.00 | 18.89 | 2,060,868.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5,865,571.35 | 74.70 | 153,219,447.44 | 19.25 | 642,646,123.91 |
其中:按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5,865,571.35 | 74.70 | 153,219,447.44 | 19.25 | 642,646,123.91 |
合计 | 1,065,347,014.28 | 100.00 | 262,217,897.12 | 24.61 | 803,129,117.16 |
(
)按单项计提应收坏账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518,965,802.09 | 289,624,180.42 | 55.81 | 该企业破产重整,清偿存在风险 | 注1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124,026,922.83 | 57,721,772.73 | 46.54 | 该企业破产重整,清偿存在风险 | 注2 |
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27,429,462.57 | 27,429,462.57 | 100.00 | 该项目处于项目暂停状态 | 注3 |
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6,433,907.40 | 6,433,907.40 | 100.00 | 项目暂停 | 注4 |
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405,757.05 | 405,757.05 | 100.00 | 对方停产 | |
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6,409,064.80 | 53,204,532.40 | 50.00 | 项目暂停 | 注5 |
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 | 2,133,660.00 | 2,133,660.00 | 100.00 | 企业破产清算 | |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 319,516.62 | 319,516.62 | 100.00 | 涉诉,存在回款风险 | |
东莞市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5,000.00 | 155,000.00 | 100.00 | 涉诉,存在回款风险 |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014,350.00 | ||||
合计 | 812,293,443.36 | 437,427,789.19 | 53.85 |
注1、高温合金公司由于法院重新裁定单独进行破产重整,应收该公司的款项属于破产重整前的依据测算的偿还率计提坏账准备,破产重整日后发生的款项属于共益债务,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注2、因台海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且应收该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与暂停项目-海上浮动堆项目相关,根据预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注3:本公司与吉林中意公司项目基于双方意愿终止,因此吉林中意的应收款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注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德阳台海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货物出口和货款回收受到限制;应收总包方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德阳台海对该项应收账款按预计损失率100%计提坏账准备。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德阳万达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货物出口和货款回收受到限制;应收总包方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德阳万达对该项应收账款按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9,970,408.10 | 4,089,925.35 | 5.85 |
1-2年 | 32,433,482.71 | 5,440,723.81 | 16.78 |
2-3年 | 13,792,849.08 | 3,689,623.97 | 26.75 |
3年以上 | 128,628,677.68 | 119,407,841.55 | 92.83 |
合计 | 244,825,417.57 | 132,628,114.68 | 54.17 |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8,148,723.34 |
1-2年 | 254,981,646.78 |
2-3年 | 187,259,232.29 |
3年以上 | 356,729,258.52 |
合计 | 1,057,118,860.93 |
3、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2,217,897.12 | 311,562,301.07 | 3,724,294.32 | 570,055,903.87 | |
合计 | 262,217,897.12 | 311,562,301.07 | 3,724,294.32 | 570,055,903.87 |
4、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854,301,252.2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0.8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05,449,948.12元。
(四)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146,460.76 | 5,069,457.62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146,460.76 | 5,069,457.6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146,460.76 | 5,069,457.62 |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2,633,464.06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2,633,464.06 | |
商业承兑汇票 |
、期末无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五)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1,378,962.62 | 78.70 | 26,732,381.21 | 68.04 |
1-2年 | 6,527,954.89 | 8.37 | 5,985,805.25 | 15.23 |
2-3年 | 4,008,766.03 | 5.14 | 3,037,363.52 | 7.73 |
3年以上 | 6,078,000.62 | 7.79 | 3,537,932.52 | 9.00 |
合计 | 77,993,684.16 | 100.00 | 39,293,482.50 | 100.00 |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47,807,804.07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61.30%。
(六)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4,924,619.37 | 54,926,766.23 |
合计 | 54,924,619.37 | 54,926,766.23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及垫付款 | 47,169,497.58 | 49,040,533.41 |
保证金 | 12,217,736.37 | 12,200,236.37 |
备用金 | 2,474,136.12 | 2,380,431.87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61,861,370.07 | 63,621,201.6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649,353.09 | 5,045,082.33 | 8,694,435.4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1,363,594.42 | 1,363,594.42 | ||
本年转回 | 1,042,599.97 | 2,078,679.17 | 3,121,279.14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970,347.54 | 2,966,403.16 | 6,936,750.70 |
(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7,974,345.04 |
1-2年 | 11,568,518.65 |
2-3年 | 942,041.38 |
3年以上 | 11,376,465.00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 | 61,861,370.07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936,750.70 |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 | 54,924,619.37 |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694,435.42 | 1,363,594.42 | 3,121,279.14 | 6,936,750.70 | |
合计 | 8,694,435.42 | 1,363,594.42 | 3,121,279.14 | 6,936,750.70 |
(5)本年度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2年 | 8.08 | |
西马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款 | 4,923,793.70 | 1年以内 | 7.96 | 246,189.69 |
吉林大学 | 保证金 | 3,812,000.00 | 3-4年 | 6.16 | 1,906,000.00 |
闪平海 | 备用金 | 3,000,000.00 | 3-4年 | 4.85 | 1,500,000.00 |
伊朗东方戈壁钢铁公司 | 保证金 | 2,932,806.32 | 3-4年 | 4.74 | 1,466,403.16 |
合计 | 19,668,600.02 | 31.79 | 5,118,592.85 |
(7)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七)存货
、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9,761,963.05 | 199,761,963.05 | |
低值易耗品 | 69,133.97 | 69,133.97 | |
在产品 | 439,650,855.76 | 137,802,439.17 | 301,848,416.59 |
库存商品 | 2,766,080.61 | 2,766,080.61 | |
发出商品 | 83,944,601.84 | 46,798,801.11 | 37,145,800.73 |
合计 | 726,192,635.23 | 184,601,240.28 | 541,591,394.95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982,654.96 | 12,982,654.96 | |
低值易耗品 | 162,682,254.28 | 162,682,254.28 | |
在产品 | 477,832,735.81 | 147,905,625.84 | 329,927,109.97 |
库存商品 | 2,544,613.70 | 2,544,613.70 | |
发出商品 | 63,137,538.10 | 29,782,429.11 | 33,355,108.99 |
合计 | 719,179,796.85 | 177,688,054.95 | 541,491,741.90 |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在产品 | 147,905,625.84 | 59,797,555.39 | 69,900,742.06 | 137,802,439.17 |
发出商品 | 29,782,429.11 | 39,483,913.01 | 22,467,541.01 | 46,798,801.11 |
合计 | 177,688,054.95 | 99,281,468.40 | 92,368,283.07 | 184,601,240.28 |
(续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额低于账面成本 |
(八)合同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资产 | 1,637,274,862.92 | 1,655,071,511.72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706,902,591.23 | 498,567,903.89 |
小计 | 930,372,271.69 | 1,156,503,607.83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
合计 | 930,372,271.69 | 1,156,503,607.8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1,267,384,422.68 | 77.41 | 603,830,157.17 | 47.64 | 663,554,265.51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369,890,440.24 | 22.59 | 103,072,434.06 | 27.87 | 266,818,006.18 |
其中:账龄组合 | 369,890,440.24 | 22.59 | 103,072,434.06 | 27.87 | 266,818,006.18 |
合计 | 1,637,274,862.92 | 100.00 | 706,902,591.23 | 43.18 | 930,372,271.69 |
(续表)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1,267,464,667.10 | 76.58 | 392,225,489.32 | 30.95 | 875,239,177.78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387,606,844.62 | 23.42 | 106,342,414.57 | 27.44 | 281,264,430.05 |
其中:账龄组合 | 387,606,844.62 | 23.42 | 106,342,414.57 | 27.44 | 281,264,430.05 |
合计 | 1,655,071,511.72 | 100.00 | 498,567,903.89 | 30.12 | 1,156,503,607.8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392,225,489.32 | 211,604,667.85 | 603,830,157.1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 | 106,342,414.57 | -3,203,980.51 | 66,000.00 | 103,072,434.0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账龄组合 | 106,342,414.57 | -3,203,980.51 | 66,000.00 | 103,072,434.06 | ||
合计 | 498,567,903.89 | 208,400,687.34 | 66,000.00 | 706,902,591.23 |
注:将合同资产分为单项重大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和质保金组合、未结算工程款组合;对单项重大单项计提项目,通过分析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及前期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判断公司按收入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合同不履行的风险较低,但合同生产时间存在调整的情况,结合合同的签订时间、交货期、已获取的项目进展等条件,以不同的预期信用风险估计合同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公司实际资金成本平均年化利率为折现率,由此测定合同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与合同资产的应收现金流量比对,从而确定合同资产减值金额;对于划分到组合的合同资产,根据组合的性质判断预期信用损失,未结算工程款减值准备按公司应收账款历史账龄计算迁徙率及历史损失率,计算得出预期信用损失,依据合同资产的实际账龄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九)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时段法确认收入计提的销项税 | 273,107,986.58 | 280,231,428.51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3,829,016.21 | 667,966.07 |
代扣代缴税金 | 66,176.86 | 66,176.86 |
合计 | 277,003,179.65 | 280,965,571.44 |
(十)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543,776.28 | 100,000.00 | 2,443,776.28 | 6.00% | |||
合计 | 2,543,776.28 | 100,000.00 | 2,443,776.28 |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期末无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减值准备 | 金额 | 减值准备 | |||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171,777,538.57 | 15,304,667.58 | 187,082,206.15 | |||
成本法核算的投资 | ||||||
合计 | 171,777,538.57 | 15,304,667.58 | 187,082,206.15 |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子公司 | |||||||
二、联营企业 |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1,778,529.41 | 17,850,571.40 | -2,173,999.77 | 187,455,101.04 |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90.84 | -371,904.05 | -372,894.89 | ||||
小计 | 171,777,538.57 | 17,850,571.40 | -2,545,903.82 | 187,082,206.15 | |||
合计 | 171,777,538.57 | 17,850,571.40 | -2,545,903.82 | 187,082,206.15 |
注1: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子公司智能装备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以实物及货币资金出资190,567,173.38元,持股比例为41%。
注2: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49%,截至审计报告日烟台台海核电未实际出资。
(十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本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基于权益投资目的 | |||||
合计 |
(十三)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1,509,884,527.71 | 1,677,742,746.8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09,884,527.71 | 1,677,742,746.82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6,728,392.63 | 2,043,331,191.60 | 10,682,797.12 | 13,725,081.56 | 3,114,467,462.91 |
2.本年增加金额 | 2,007,017.48 | 2,815,373.10 | 2,967,801.65 | 7,790,192.23 | |
(1)购置 | 1,806,820.24 | 2,967,801.65 | 4,774,621.8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07,017.48 | 1,008,552.86 | 3,015,570.34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2,823,441.91 | 12,823,441.91 | |||
(1)处置或报废 | 12,823,441.91 | 12,823,441.91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048,735,410.11 | 2,033,323,122.79 | 13,650,598.77 | 13,725,081.56 | 3,109,434,213.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1,867,677.01 | 882,456,567.09 | 9,086,689.90 | 12,170,071.73 | 1,075,581,005.73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30,417,599.18 | 117,675,669.82 | 309,080.05 | 493,889.83 | 148,896,238.88 |
(1)计提 | 30,417,599.18 | 117,675,669.82 | 309,080.05 | 493,889.83 | 148,896,238.88 |
(2)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5,682,925.86 | 5,682,925.86 | |||
(1)处置或报废 | 5,682,925.86 | 5,682,925.86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02,285,276.19 | 994,449,311.05 | 9,395,769.95 | 12,663,961.56 | 1,218,794,318.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1,143,710.36 | 361,143,710.36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9,518,710.85 | 579.50 | 92,366.06 | 19,611,656.41 | |
(1)计提 | 19,588,246.24 | 579.50 | 92,366.06 | 19,681,191.80 | |
(2)其他 | -69,535.39 | -69,535.39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80,662,421.21 | 579.50 | 92,366.06 | 380,755,366.7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6,450,133.92 | 658,211,390.53 | 4,254,249.32 | 968,753.94 | 1,509,884,527.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4,860,715.62 | 799,730,914.15 | 1,596,107.22 | 1,555,009.83 | 1,677,742,746.82 |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335,329,980.45 | 50,338,725.38 | 284,991,255.07 | |
机器设备 | 1,048,673,430.02 | 401,202,752.97 | 307,427,644.75 | 340,043,032.30 |
合计 | 1,384,003,410.47 | 451,541,478.35 | 307,427,644.75 | 625,034,287.37 |
(3)本年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4,011,141.48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69,333,071.47 | 9,356,071.47 | 59,977,000.00 | |
机器设备 | 6,254,508.17 | 2,220,366.69 | 4,034,141.48 | |
合计 | 75,587,579.64 | 11,576,438.16 | 64,011,141.48 |
(
)期末账面价值为773,857,006.25元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5)期末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52。
(十四)在建工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 | 16,322,905.77 | 16,322,905.77 | 16,319,081.77 | 16,319,081.77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8,664,438.22 | 207,296.45 | 8,457,141.77 | 8,664,438.22 | 8,664,438.22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461,617,112.93 | 461,617,112.93 | 509,499,049.95 | 509,499,049.95 | ||
德阳基建类厂房 | 3,906,785.55 | 3,906,785.55 | 3,341,344.23 | 3,341,344.23 | ||
其他零星工程 | 6,886,277.22 | 27,862.77 | 6,858,414.45 | 4,796,917.69 | 4,796,917.69 | |
合计 | 497,397,519.69 | 235,159.22 | 497,162,360.47 | 542,620,831.86 | 542,620,831.86 |
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完工后,将移交给委托方。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 | 16,319,081.77 | 3,824.00 | 16,322,905.77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8,664,438.22 | 207,296.45 | 8,457,141.77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509,499,049.95 | 19,663,662.98 | 67,545,600.00 | 461,617,112.93 | |
合计 | 534,482,569.94 | 19,667,486.98 | 67,752,896.45 | 486,397,160.47 |
(续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 | 1,635,000,000.00 | 102.5 | 基本完工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 |||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441,300,000.00 | 60.84 | 部分完工 | 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920,338,595.40 | 14.64 | 在建中 | 30,808,560.44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996,638,595.40 | 30,808,560.44 |
(
)本年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35,159.22元。
(十五).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租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1)计提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994,033.22 | 4,994,033.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873,912.03 | 35,873,912.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867,945.25 | 40,867,945.25 |
(十六)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 专有技术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757,313.77 | 180,930,353.37 | 1,469,548.35 | 216,157,215.49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项目 | 专有技术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8,373,333.96 | 8,373,333.96 | ||
(1)处置 | 8,373,333.96 | 8,373,333.96 | ||
4.期末余额 | 33,757,313.77 | 172,557,019.41 | 1,469,548.35 | 207,783,881.5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451,170.23 | 30,194,410.50 | 1,272,729.76 | 42,918,310.49 |
2.本年增加金额 | 1,350,292.56 | 3,559,125.28 | 131,025.39 | 5,040,443.23 |
(1)计提 | 1,350,292.56 | 3,559,125.28 | 131,025.39 | 5,040,443.23 |
3.本年减少金额 | 1,123,252.10 | 1,123,252.10 | ||
(1)处置 | 1,123,252.10 | 1,123,252.10 | ||
4.期末余额 | 12,801,462.79 | 32,630,283.68 | 1,403,755.15 | 46,835,501.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955,850.98 | 139,926,735.73 | 65,793.20 | 160,948,379.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306,143.54 | 150,735,942.87 | 196,818.59 | 173,238,905.00 |
、期末未办理权证的为德阳台海土地使用权1,500,842.27元。
、期末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
。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租入厂房地坪改造 | 2,062,054.38 | 513,495.13 | 1,516,948.59 | 1,058,600.92 | |
合计 | 2,062,054.38 | 513,495.13 | 1,516,948.59 | 1,058,600.92 |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应付职工薪酬 | ||||
预提费用 | ||||
未弥补亏损 | ||||
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 | ||||
合计 |
注:公司预计未来期间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暂时性差异 | ||||
合计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20,572,941.49 | 1,329,262,741.14 |
可抵扣亏损 | 771,920,255.82 | 1,059,663,519.38 |
合计 | 2,792,493,197.31 | 2,388,926,260.5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1年 | 14,259,224.46 | |
2022年 | 28,893,434.84 | 28,893,434.84 |
2023年 | 42,608,072.65 | 42,608,072.65 |
2024年 | 480,734,107.43 | 480,734,107.43 |
2025年 | 493,168,680.00 | 493,168,680.00 |
2026年 | 205,425,416.44 | |
合计 | 1,250,829,711.36 | 1,059,663,519.38 |
(十九)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预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及设备款 | 176,601,455.68 | 191,152,692.58 |
合计 | 176,601,455.68 | 191,152,692.58 |
(二十)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300,000.00 | 7,450,000.00 |
保证借款 | 876,491,004.58 | 879,499,828.41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209,277,514.54 | 209,277,514.54 |
保证和抵押借款 | 248,440,276.23 | 256,078,083.58 |
合计 | 1,340,508,795.35 | 1,352,305,426.53 |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266,738,970.02元,明细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000,000.00 | 8.0000% | 2019-12-19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12-18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12-18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12-18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12-17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10-21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23,000,000.00 | 8.0000% | 2019-8-21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19,960,563.42 | 8.0000% | 2019-6-21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32,316,951.12 | 6.5250% | 2019-7-20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7,987,770.85 | 7.6000% | 2020-9-11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17,999,371.24 | 6.5250% | 2020-9-10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759,625.01 | 6.0770% | 2021-2-3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253,000.00 | 4.3500% | 2020-12-26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39,400,000.00 | 4.3500% | 2021-5-28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99,942,519.17 | 5.2200% | 2020-6-17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3,000,000.00 | 6.0900% | 2020-4-15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25,000,000.00 | 6.0900% | 2020-4-15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000,000.00 | 6.8000% | 2020-4-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4,600,000.00 | 6.8000% | 2020-3-2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15,400,000.00 | 6.8000% | 2020-4-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0,415,318.09 | 6.8000% | 2020-3-27 |
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 90,000,000.00 | 7.0000% | 2021-1-19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00.00 | 5.5000% | 2021-1-12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50,000,000.00 | 5.5000% | 2021-1-12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7,762,192.65 | 4.3500% | 2019-12-29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29,100,000.00 | 4.3500% | 2019-12-29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33,220,000.00 | 4.3500% | 2019-12-29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90,888,258.25 | 4.3500% | 2019-12-29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60,000,000.00 | 5.2200% | 2021-5-20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131,733,400.22 | 7.0870% | 2020-12-10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200,000,000.00 | 5.2200% | 2021-4-2 |
合计 | 1,266,738,970.02 |
(二十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7,240,426.91 | 78,647,032.47 |
1年以上 | 115,152,035.63 | 106,693,352.99 |
合计 | 172,392,462.54 | 185,340,385.4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2,816,084.05 | 欠货款,双方未抵账 |
营口天力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4,394,952.21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 | 11,197,925.68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7,007,215.30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6,529,104.00 | 公司资金紧张,货款未支付 |
合计 | 61,945,281.24 |
(二十二)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351,455.28 | 36,179,585.27 |
1年以上 | 8,631,296.17 | 11,417,001.19 |
合计 | 38,982,751.45 | 47,596,586.46 |
(二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13,608,050.32 | 108,488,750.02 | 98,723,185.65 | 123,373,614.69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037,922.50 | 13,158,569.65 | 2,432,417.47 | 42,764,074.68 |
辞退福利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145,645,972.82 | 121,656,319.67 | 101,164,603.12 | 166,137,689.37 |
2、短期薪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4,408,205.93 | 95,436,812.77 | 96,833,322.79 | 83,011,695.91 |
职工福利费 | 492,668.42 | 492,668.42 | ||
社会保险费 | 13,104,209.07 | 6,891,808.23 | 1,185,388.53 | 18,810,628.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035,739.98 | 6,081,018.81 | 1,077,010.40 | 16,039,748.39 |
工伤保险费 | 1,450,472.03 | 810,789.42 | 108,378.13 | 2,152,883.32 |
生育保险费 | 617,997.06 | 617,997.06 | ||
住房公积金 | 15,534,061.45 | 5,608,237.60 | 21,142,299.05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1,573.87 | 59,223.00 | 211,805.91 | 408,990.96 |
合计 | 113,608,050.32 | 108,488,750.02 | 98,723,185.65 | 123,373,614.69 |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30,301,429.19 | 12,606,318.93 | 2,343,701.89 | 40,564,046.23 |
失业保险费 | 1,142,502.92 | 552,250.72 | 88,715.58 | 1,606,038.06 |
企业年金缴费 | 593,990.39 | 593,990.39 | ||
合计 | 32,037,922.50 | 13,158,569.65 | 2,432,417.47 | 42,764,074.68 |
(二十四)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9,232,972.89 | 305,973,293.21 |
企业所得税 | 25,048,376.63 | 26,903,661.02 |
房产税 | 27,426,979.53 | 22,519,522.71 |
土地使用税 | 11,819,063.55 | 8,546,036.01 |
个人所得税 | 7,178,120.66 | 5,283,500.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26,465.73 | 10,149,025.89 |
教育费附加 | 4,307,917.85 | 4,360,443.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14,924.92 | 2,849,942.11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660,441.62 | 660,441.62 |
印花税 | 865,850.78 | 706,415.36 |
合计 | 359,381,114.16 | 387,952,281.62 |
(二十五)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03,935,936.42 | 161,955,285.18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48,378,817.43 | 713,839,483.58 |
合计 | 1,052,314,753.85 | 875,794,768.76 |
、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5,261,752.08 | 90,600,819.50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68,710,268.22 | 61,490,549.56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8,469,391.12 | 8,469,391.12 |
其他借款利息 | 1,494,525.00 | 1,394,525.00 |
合计 | 203,935,936.42 | 161,955,285.18 |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破产重整,根据法律规定重整期间不再计提利息费用等。
(2)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包商银行包头分行 | 31,339,659.99 | 资金紧张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4,527,729.72 | 资金紧张 |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 13,105,979.68 | 资金紧张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1,844,115.37 | 资金紧张 |
交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385,627.50 | 资金紧张 |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 4,244,129.93 | 资金紧张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2,828,309.93 | 资金紧张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 2,364,861.06 | 资金紧张 |
天津银行烟台分行 | 4,659,722.22 | 资金紧张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1,334,214.29 | 资金紧张 |
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 3,751,687.82 | 资金紧张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凤凰台支行 | 920,037.84 | 资金紧张 |
中国建设银行莱山支行 | 7,874,526.42 | 资金紧张 |
中信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 6,811,036.06 | 资金紧张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21,794,225.00 | 资金紧张 |
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94,525.00 | 资金紧张 |
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 25,643,947.61 | 资金紧张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15,904,481.02 | 资金紧张 |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 15,487,992.52 | 资金紧张 |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东汽支行 | 382,020.91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66,698,829.89 |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 | 79,353,661.70 | 60,110,254.24 |
购买设备 | 147,254,512.84 | 138,744,431.18 |
违约金 | 151,119,281.21 | 151,119,281.21 |
押金及保证金 | 3,455,578.56 | 5,277,395.06 |
应付费用款 | 41,668,304.81 | 50,686,940.94 |
滞纳金 | 78,941,202.36 | 53,868,296.45 |
关联方往来 | 345,519,768.53 | 252,532,953.05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1,066,507.42 | 1,499,931.45 |
合计 | 848,378,817.43 | 713,839,483.5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85,141,943.50 | 资金紧张 |
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资金紧张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859,690.15 | 资金紧张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1,700,986.01 | 资金紧张 |
山东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528,419.96 | 资金紧张 |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66,070.93 | 资金紧张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708,101.96 | 资金紧张 |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 9,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73,005,212.511 |
(二十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92,671,219.83 | 500,011,889.8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5,723,132.47 | 830,493,075.1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362,162.73 | 2,811,716.51 |
合计 | 1,608,756,515.03 | 1,333,316,681.42 |
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日期 |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 298,900,000.00 | 6.1750% | 2020-4-25 |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 50,000,000.00 | 6.0770% | 2021-2-3 |
青岛银行烟台分行 | 28,273,255.66 | 5.7000% | 2021-6-20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250,000,000.00 | 4.3500% | 2020-6-29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106,000,000.00 | 4.3500% | 2020-7-17 |
渤海银行福州分行 | 83,499,960.00 | 5.7475% | 2020-8-14 |
合计 | 816,673,215.66 |
(二十七)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7,011,864.06 | 9,034,694.42 |
待转销售税额 | 8,063,265.64 | 5,191,243.72 |
合计 | 15,075,129.70 | 14,225,938.14 |
(二十八)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564,071,700.10 | 564,071,700.10 |
保证借款 | 9,251,472.37 | 13,819,819.44 |
抵押借款 | 382,399,960.00 | 382,4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5,723,132.47 | 830,493,075.10 |
合计 | 179,798,444.44 |
注:期末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5.70%—6.20%
(二十九)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未付房屋租赁款 | 42,604,955.21 | 40,867,945.26 |
应付未付设备租赁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362,162.73 | 2,811,716.51 |
合计 | 32,242,792.48 | 38,056,228.75 |
注:本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737,009.95元
(三十)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92,671,219.83 | 576,573,154.37 |
专项应付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92,671,219.83 | 500,011,889.81 |
合计 | 76,561,264.56 |
、长期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592,671,219.83 | 576,573,154.37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592,671,219.83 | 576,573,154.37 |
、长期应付款明细
(三十一)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计赔偿款 | 114,727.81 | 279,167.33 | 诉讼判决 |
亏损合同 | 12,033,364.33 | 30,423,429.67 | 合同总成本大于合同收入 |
合计 | 12,148,092.14 | 30,702,597.00 |
(三十二)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28,414,957.24 | 3,880,000.00 | 3,358,845.14 | 128,936,112.10 |
合计 | 128,414,957.24 | 3,880,000.00 | 3,358,845.14 | 128,936,112.10 |
、政府补助项目
融资机构 | 合同编号 | 合同到期日 | 期末租金余额 | 期末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 |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2016-LX0000000805-001-001 | 2021-7-21 | 83,335,100.00 | 83,335,100.00 |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2017-LX0000001284-001-001 | 2021-7-21 | 53,769,600.00 | 53,769,600.00 |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PAZL0100932-ZR-01 | 2020-6-8 | 11,867,591.45 | 11,867,591.45 |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2017PAZL(TJ)0417-ZL-01 | 2020-5-3 | 7,903,624.70 | 7,903,624.70 |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HXZL-HZ-2017303 | 2020-8-20 | 284,718,122.40 | 284,718,122.40 |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FEHTJ18D03V7W3-L-01 | 2020-2-20 | 34,423,989.92 | 34,423,989.92 |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IFELC17D03UT2B-L-01;IFELC16D031H2R-L-01;IFELC16D03JCVD-L-01 | 2020-2-20 | 14,875,308.03 | 14,875,308.03 |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发融租字[2020]第0001号 | 2020-11-19 | 77,660,283.33 | 77,660,283.33 | ||
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发融租字[2020]第0003号 | 2020-11-19 | 24,117,600.00 | 24,117,600.00 | ||
合计 | 592,671,219.83 | 592,671,219.83 |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二期建设国家拨款 | 13,203,775.14 | 2,205,008.28 | 10,998,766.86 | 与资产相关 | ||
华龙一号锻造主管道 | 1,231,999.90 | 56,000.04 | 1,175,999.86 | 与资产相关 | ||
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主蒸汽管道技改项目 | 3,107,448.89 | 186,658.24 | 2,920,790.65 | 与资产相关 | ||
新一代压水堆核岛用钢及临氢化工大单重特厚板 | 301,733.31 | 301,733.31 | 与收益相关 | |||
泰山领军人才津贴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强基项目 | 28,547,000.00 | 105,064.85 | 28,441,935.15 | 与资产相关 | ||
小型反应堆核蒸汽系统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 | 3,880,000.00 | 504,380.42 | 3,375,619.58 | 与收益相关 | ||
德阳台海扩能项目拨款 | 19,895,000.00 | 19,89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国拨工业强基专项资金(高强度环轧薄壁筒实施方案) | 28,890,000.00 | 28,8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烟台市工业强基专项资金 | 22,988,000.00 | 22,98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8,414,957.24 | 3,880,000.00 | 3,358,845.14 | 128,936,112.10 |
(三十三)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253,556,828.00 | 253,556,828.00 |
(三十四)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
合计 | 740,477,303.30 | 740,477,303.30 |
(三十五)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084.12 | -31,597.47 | -22,084.13 | -9,513.34 | -4,077.15 | -31,597.46 |
(三十六)专项储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101,012.48 | 2,736,462.45 | 1,977,583.25 | 8,859,891.68 |
合计 | 8,101,012.48 | 2,736,462.45 | 1,977,583.25 | 8,859,891.68 |
(三十七)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
合计 | 211,879,937.60 | 211,879,937.60 |
(三十八)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年期末余额 | -394,213,492.05 | 1,102,115,724.03 |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
本年期初余额 | -394,213,492.05 | 1,102,115,724.03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7,791,855.79 | -1,496,329,216.0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本年期末余额 | -1,232,005,347.84 | -394,213,492.05 |
(三十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3,408,983.87 | 437,808,461.13 | 418,342,362.41 | 489,480,407.09 |
其他业务 | 24,886,836.68 | 10,543,835.30 | 21,715,355.72 | 11,310,816.07 |
合计 | 408,295,820.55 | 448,352,296.43 | 440,057,718.13 | 500,791,223.16 |
(四十)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622.48 | 310,194.57 |
教育费附加 | 38,838.21 | 132,940.5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892.14 | 88,627.02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房产税 | 4,795,932.22 | 8,197,612.33 |
土地使用税 | 3,062,327.54 | 3,101,973.67 |
印花税 | 235,625.42 | 405,626.61 |
车船使用税 | 4,270.20 | 12,538.50 |
合计 | 8,253,508.21 | 12,249,513.24 |
(四十一)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3,257,711.17 | 2,938,691.52 |
业务招待费 | 232,500.71 | 233,677.22 |
差旅费 | 349,966.06 | 306,314.56 |
办公费 | 7,741.40 | 6,803.87 |
汽车费 | 366,075.47 | 278,498.39 |
宣传费 | 4,500.00 | |
折旧费 | 2,113.79 | 62,113.04 |
其他 | 782,337.14 | 390,674.03 |
合计 | 4,998,445.74 | 4,221,272.63 |
(四十二)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024,621.42 | 20,084,368.74 |
折旧费 | 4,475,154.45 | 4,927,655.30 |
摊销费 | 3,646,288.63 | 3,833,526.43 |
差旅费 | 2,032,335.88 | 1,684,436.53 |
办公费 | 1,077,183.78 | 1,280,147.56 |
业务招待费 | 2,406,689.49 | 3,300,606.54 |
开办费 | 16.67 | |
诉讼费 | 223,055.00 | 4,447,291.50 |
其他 | 12,123,614.25 | 14,218,380.68 |
合计 | 41,008,942.90 | 53,776,429.95 |
(四十三)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材料费 | 12,785,472.30 | 21,477,312.26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23,262.11 | 1,390,826.08 |
差旅费 | 25,839.40 | 63,598.68 |
动力费 | 1,058,744.26 | 3,016,262.77 |
会议费 | 20,200.00 | |
模具工装费 | 37,168.14 | |
人工费 | 1,776,818.66 | 10,521,650.54 |
燃料费 | 370,287.49 | 1,657,061.46 |
间接费用 | 4,128,248.78 | 23,037,619.29 |
专家咨询费 | 37,100.00 | |
设计费服务费 | 2,669,811.33 | 5,813,222.82 |
其他直接费用 | 1,317,205.89 | 2,506,790.43 |
合计 | 24,255,690.22 | 69,578,812.47 |
(四十四)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8,550,555.90 | 207,288,227.53 |
减:利息收入 | 644,758.64 | 637,813.80 |
加:汇兑损失 | 590,972.54 | 1,689,064.37 |
其他支出 | 185,510.28 | 903,686.48 |
合计 | 67,500,335.00 | 209,243,164.58 |
(四十五)其他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3,358,845.14 | 2,677,090.64 |
620C超临界火电机组汽轮机用耐热不锈钢转子研制项目 | 370,000.00 | |
债务重组收益 | 194,058.52 | 2,792,973.37 |
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奖补资金 | 150,000.00 | |
英才计划补贴 | 50,000.00 | |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蓝色汇智双百人才 | 200,000.00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1,647.96 | |
其他 | 230,659.45 | 287,439.27 |
合计 | 4,353,563.11 | 7,959,151.24 |
(四十六)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权处置收益 |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 -2,545,903.82 | -939,063.41 |
合计 | -2,545,903.82 | -939,063.41 |
投资收益附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45,903.82 | -939,063.4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 | ||
其他 | ||
合计 | -2,545,903.82 | -939,063.41 |
(四十七)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7,838,006.75 | -87,522,063.4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57,684.72 | -1,337,155.04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305,980,322.03 | -88,959,218.45 |
(四十八)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08,334,687.34 | -470,494,617.31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9,681,191.80 | -361,143,710.36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503,677.70 | |
存货跌价准备 | -99,281,468.40 | -40,886,264.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2,914,465.07 | |
合计 | -340,715,490.31 | -872,524,591.91 |
(四十九)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726,017.79 | 6,255,142.93 | -2,726,017.79 |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726,017.79 | 6,255,142.93 | -2,726,017.7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726,017.79 | 6,255,142.93 | -2,726,017.79 |
合计 | -2,726,017.79 | 6,255,142.93 | -2,726,017.79 |
(五十)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521,859.86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罚款收益 | 400.00 | 400.00 | |
其他 | 931,026.16 | 78,486.76 | 931,026.16 |
合计 | 931,426.16 | 600,346.62 | 931,426.16 |
2、当年无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五十一)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63,533.91 | 1,255,460.43 | 1,163,533.9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63,533.91 | 1,255,460.43 | 1,163,533.9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损失 | |||
滞纳金 | 29,307,155.66 | 47,781,320.78 | 29,307,155.66 |
盘亏损失 | |||
罚款支出 | 72,920.00 | 4,530.00 | 72,920.00 |
赔偿支出 | 1,820,133.94 | ||
违约金 | 226,800.00 | 110,252,615.09 | 226,800.00 |
其他 | 210,053.75 | 2,403,447.28 | 210,053.75 |
合计 | 30,980,463.32 | 163,517,507.52 | 30,980,463.32 |
(五十二)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1,855,284.39 | -74,322.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1,855,284.39 | -74,322.6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利润总额 | -863,736,605.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934,151.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5,887,129.1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54,767.6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02,886.11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4,208,885.88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2,874,801.70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所得税费用 | -1,855,284.39 |
(五十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4,456,068.55 | 6,786,574.92 |
利息收入 | 158,160.07 | 147,156.60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 | 25,520,955.00 | 2,458,180.24 |
代收代付等往来款 | 77,741,460.83 | 47,962,930.51 |
其他 | 8,501,486.68 | 10,822,626.14 |
合计 | 116,378,131.13 | 68,177,468.41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11,545,703.65 | 17,839,222.45 |
手续费支出 | 74,210.57 | 71,576.43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及受限资金等 | 9,469,363.33 | 39,826,666.60 |
代收代付等往来款 | 64,424,900.08 | 16,471,644.76 |
其他 | 2,372,003.49 | 2,366,271.22 |
合计 | 87,886,181.12 | 76,575,381.46 |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借款 | 97,360,000.00 | |
贷款质押存款退回 | ||
合计 | 97,360,0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保证金等 | 12,987,902.40 | |
借款 | 28,000,000.00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计 | 40,987,902.40 |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61,881,321.56 | -1,520,854,115.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0,715,490.31 | 872,524,591.91 |
信用减值准备 | 305,980,322.03 | 88,959,218.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8,896,238.88 | 183,408,275.37 |
无形资产摊销 | 5,040,443.23 | 5,251,513.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16,948.59 | 722,886.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2,726,017.79 | -9,048,116.3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1,163,533.91 | 1,212,009.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68,550,555.90 | 207,286,429.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2,545,903.82 | 939,063.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23,972,897.97 | -43,292,687.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57,906,635.47 | -237,982,748.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28,836,251.62 | 514,516,623.4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97,414.72 | 63,642,941.8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1,360,000.00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389,063.22 | 10,216,381.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58,617.49 | 26,353,802.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30,445.73 | -16,137,420.77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现金 | 43,389,063.22 | 10,216,381.98 |
其中:库存现金 | 27,586.41 | 71,984.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361,476.81 | 10,144,397.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389,063.22 | 10,216,381.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五十四)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4,434,369.62 | 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银行存款司法冻结;存放过渡户 |
固定资产 | 238,987,564.74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3,970,086.64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367,392,021.00 |
(五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87,728.49 | 6.3757 | 2,472,040.53 |
欧元 | 4,061.75 | 7.2197 | 29,324.62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582,550.02 | 6.3757 | 10,089,864.16 |
欧元 | 626,050.17 | 7.2197 | 4,519,894.41 |
2、本集团无境外经营实体
七、合并范围的变化本年公司合并范围无变化。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反向购买 |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四川德阳 | 四川德阳 | 制造业 | 70.00 | 反向购买 |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四川德阳 | 四川德阳 | 制造业 | 70.00 | 增资控股 | |
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新设 | |
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新设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00% | -16,723,059.57 | 100,458,428.43 |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0.00% | -7,192,860.85 | 29,118,200.8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金额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德阳台海 | 16,729.49 | 40,927.16 | 57,656.65 | 21,208.07 | 2,962.43 | 24,170.51 |
德阳万达 | 12,823.04 | 7,673.09 | 20,496.13 | 7,474.72 | 3,315.34 | 10,790.06 |
(续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德阳台海 | 20,517.81 | 43,158.44 | 63,676.25 | 22,658.42 | 2,017.42 | 24,675.84 |
德阳万达 | 15,929.00 | 5,582.30 | 21,511.29 | 9,417.99 | 9,417.99 |
(续表)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德阳台海 | 4,855.41 | -5,574.35 | -5,574.35 | 884.16 |
德阳万达 | 5,161.19 | -2,397.62 | -2,397.62 | 876.63 |
(续表)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德阳台海 | 11,190.81 | -3,025.60 | -3,025.60 | 1,341.72 |
德阳万达 | 3,820.89 | -5,149.37 | -5,149.37 | 332.60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于2021年
月
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美元 | 387,728.49 | 1,443,552.24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欧元 | 4,061.75 | 32,595.54 |
应收账款–美元 | 4,349,792.63 | 4,357,266.23 |
应收账款–欧元 | 87,720.08 | 97,504.55 |
应付账款–美元 | 1,582,550.02 | 10,325,980.63 |
应付账款–欧元 | 626,050.17 | 5,024,052.61 |
其他应收款-美元 | 848,863.39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对于外汇风险,本公司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保持与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并在合同中安排有利的结算条款。同时在出口销售业务中,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公司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公司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
)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1年12月
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长短期借款以及售后回租租赁,金额合计为2,938,903,147.65元。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854,301,252.29元。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46,460.76 | 3,146,460.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 5,646,460.76 | 5,646,460.76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资产总额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王雪欣。
(2)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控股股东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5,790.69 | 5,790.69 |
(3)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比例 | 期初比例 | |
台海集团 | 262,436,894.00 | 262,436,862.00 | 30.27 | 30.26 |
2、子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玛努尔布赞维尔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玛努尔皮特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台海玛努尔核原(上海)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烟台市台海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 |
四川万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万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子公司德阳万达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260,234.76 |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84,838.00 |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341,754.37 |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60,300.45 | 20,560,487.39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8,206.38 |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734.51 |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93,390.10 | 8,530,142.03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51,530.16 |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0,754.71 |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3,939.83 | 17,699.12 |
合计 | 14,387,630.38 | 105,765,381.44 |
注:根据台海核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1年4月30日,台海核电发布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获批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84,090.00万元,本年度交易额未超过交易额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27,345.64 | -413,503.23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46,109,731.76 | 193,774,503.36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6,130,892.92 | 8,314,285.86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8,066,371.69 |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7,819,707.98 |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4,010,973.45 |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096,683.33 |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31,587.50 | |
合计 | 197,538,602.99 | 201,675,285.99 |
本期为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代购资产36,752,876.12元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
烟台台海核电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703,211.01 | 351,605.5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承租方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用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用 |
德阳台海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厂房 | 2,029,211.04 | |
德阳万达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厂房 | 3,920,899.68 | 3,920,899.68 |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人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烟台台海核电 | 217,300,223.41 | 2018/12/17 | 2019/12/19 | 否 | [1]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烟台台海核电 | 45,032,451.69 | 2018/9/20 | 2020/9/11 | 否 | [2] |
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34,030,822.84 | 2019/9/11 | 2022/9/10 | 否 |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313,701,518.30 | 2017/4/25 | 2020/4/25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39,785,627.50 | 2020/8/30 | 2021/8/30 | 否 |
担保人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107,330,327.23 | 2019/6/18 | 2020/6/17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烟台台海核电 | 52,262,155.96 | 2019/4/29 | 2020/4/15 | 否 |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82,780,179.15 | 2019/3/28 | 2020/3/27 | 否 |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113,041,687.82 | 2019/1/29 | 2020/1/29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104,659,722.22 | 2020/1/17 | 2021/1/17 | 否 | |
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190,930,161.67 | 2018/12/30 | 2019/12/29 | 否 | [3]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61,745,714.29 | 2020/5/20 | 2021/5/20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39,553,975.41 | 2017/8/24 | 2020/6/30 | 否 | [4]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智能装备、王雪欣、东旭 | 烟台台海核电 | 146,077,370.47 | 2016/10/25 | 2021/8/21 | 否 | [5]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 | 烟台台海核电 | 71,720,875.13 | 2016/12/29 | 2020/12/31 | 否 | |
高温合金 | 烟台台海核电 | 30,000,000.00 | 2019/12/27 | 2020/12/31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296,419,108.41 | 2017/7/24 | 2022/7/26 | 否 | |
王雪欣 | 烟台台海核电 | 462,936,168.50 | 2017/6/27 | 2020/7/17 | 否 | [6] |
台海核电 | 烟台台海核电 | 225,699,372.50 | 2017/11/20 | 2020/11/20 | 否 | |
台海核电 | 烟台台海核电 | 1,012,625.01 | 2020/4/23 | 2021/2/3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 | 烟台台海核电 | 101,777,883.33 | 2020/8/5 | 2023/8/5 | 否 | |
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 | 台海核电 | 83,500,000.00 | 2017/8/16 | 2020/8/14 | 否 |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台海核电 | 200,000,000.00 | 2020/6/19 | 2021/4/2 | 否 | |
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 | 台海核电 | 134,741,250.31 | 2019/12/19 | 2020/12/10 | 否 | |
台海核电、陈勇 | 德阳万达 | 6,300,000.00 | 2020/5/12 | 2021/4/15 | 否 | |
台海核电、陈勇、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辉高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德阳万达 | 7,000,000.00 | 2020/5/11 | 2021/5/10 | 否 |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 | 德阳台海 | 2,500,000.00 | 2019/11/1 | 2020/10/29 | 否 | [7] |
台海核电、台海集 | 德阳台海 | 19,500,000.00 | 2019/11/1 | 2020/10/14 | 否 | [7] |
担保人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团、陈勇 | ||||||
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台海核电、陈勇 | 德阳台海 | 9,251,472.37 | 2014/12/2 | 2020/10/30 | 否 | [7] |
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王雪欣 | 德阳台海 | 38,969,825.33 | 2018/9/30 | 2019/1/26 | 否 | [8] |
注1: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与台海集团关于容器锻件等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保证。注2:烟台台海核电提供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将北京壹诺航装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苏尔寿泵业有限公司、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
注3:烟台台海核电以烟国用(2011)第2109号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在建工程已转固。注4: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注5: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注6:王雪欣以所持有的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提供质押保证。注7:德阳台海以德府国用(2013)第11553号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在建工程已转固。注8:德阳万达以德府国用(2009)第010503号土地、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083490号)生产用房、德阳台海以液压快锻机(12.5MN油压机)提供抵押担保。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 本年拆入 | 本年拆出 | 期间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3,180,976.00 | 4,864,739.90 |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124,026,922.83 | 57,721,772.73 | 124,026,922.83 | 37,375,018.09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12,992,215.28 | 6,496,107.64 | 12,992,215.28 | 3,248,053.82 |
应收账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518,965,802.09 | 289,624,180.42 | 465,879,125.28 | 60,351,268.35 |
应收账款 | 玛努尔皮特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 4,220,710.21 | 2,723,943.14 | 4,323,982.13 | 2,035,277.30 |
应收账款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014,350.00 | |||
应收账款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375,428.00 | 108,874.12 | 375,428.00 | 69,078.75 |
应收账款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732,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6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4,201,037.84 | 3,631,313.84 | 196,043.67 | |
应收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24,223,872.18 | 1,542,092.66 | 26,916,813.44 | 1,633,800.62 |
预付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1,972,480.36 | |||
合计 | 717,382,738.43 | 358,216,970.71 | 640,118,281.16 | 104,908,540.60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20,525,290.98 | 3,179,504.75 |
应付利息 |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 8,469,391.12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11,428.00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 | 2,111,515.78 | 2,776,515.78 |
应付账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2,816,084.05 | 21,654,423.74 |
应付账款 | 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 | 473,244.44 | 473,244.44 |
其他应付款 | 台海核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雪欣 | 3,795,765.07 | |
应付账款 | 中核台海烟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7,007,215.30 | 4,128,178.13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67,500.00 | 67,500.00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四川万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67,730.00 | 567,730.00 |
应付账款 |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 | 1,354,123.28 | 5,415,805.81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台海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1,588,950.00 | 1,588,950.00 |
应付账款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444,306.89 | 444,306.89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 2,856,302.06 | 2,000,000.00 |
合同负债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5,348,940.50 | 6,286,418.27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64,585,530.13 | 215,204,946.53 |
合同负债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653,630.09 | 4,579,823.01 |
应付账款 | 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1,000.00 | |
合同负债 | 德阳万创智能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584,320.00 | |
合计 | 365,242,367.69 | 268,367,347.35 |
十二、或有事项见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中的诉讼事项。
十三、承诺事项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见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中的诉讼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破产重整事项
1、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公司面临诸多诉讼、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2020年
月
日,台海集团债权人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申请台海集团破产重整,2020年
月
日,烟台中院裁定受理,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台海集团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台海集团与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
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
月
日,台海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2021年
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8日。
、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2020年11月2日,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开展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5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召开第一次债权人议,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表决事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项》;2021年9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法院裁定撤销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目前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并重整。
3、本公司被破产重整事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
月
日收到烟台中院下达的《通知书》,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根据要求向法院提报有关材料,截至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控股股东可能变更截至报告披露日,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436,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7%。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58,810,400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98.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262,436,86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7%。
(三)诉讼事项
1、融资租赁产生的重大诉讼
(1)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7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台海集团签订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双方明确台海集团应收烟台台海核电债权金额为386,000,000.00元。同时,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台海集团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同时,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分别与长城资产管理签订债务重组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对烟台台海核电所享有的主债权由债务重组本金386,000,000.00元、债务重组收益组成,重组收益仅对重组本金中的300,000,000.00元进行计息,对于重组本金中的86,000,000.00元未计息部分,在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清偿完毕全部计息债权本息及承担完毕相应违约责任之日起30日内,长城资产管理无条件以
元的价格出售给台海集团。同时,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台海集团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019年由于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利息,长城资产管理宣布还款期限提前到期,对烟台台海核电提起诉讼。2019年
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19)鲁01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自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长城资产管理重组债务剩余本金356,000,000.00元及利息4,534,875.00元(已计算至2019年
月
日),嗣后利息以本金35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
月
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支付违约金1,303,943.50元(已计算至2019年
月
日),嗣后利息以本金356,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
月
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2019年12月1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1执225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义务。2020年1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
执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义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法院民事判决书执行付款。长城资产管理已申报债权462,936,168.50元。
(
)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诉讼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烟台台海核电将厂房作为新增租赁物。因烟台台海核电多次逾期未支付租金,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
民初2438号民事调解书:一、继续履行原合同,剩余租金58,900,100.00元,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本案诉讼费314,011.71元减半收取为157,005.86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公告费520.00元、保全担保费54,442.34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承担,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建投租赁;三、截至2019年11月30日,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欠付的逾期利息为2,517,548.25元,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2020年
月
日前支付给中建投租赁。2019年12月,双方根据民事调解书签订协议书,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补充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2020年6月24日,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1年7月21日,同时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烟台台海核电向中建投租赁提供应收账款62,500,000.00元质押担保。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已申报债权56,642,048.25元。
(3)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诉讼
2016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2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烟台凯实赛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实赛福”)、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装备”)分别提供厂房作为新增租赁物。因烟台台海核电多次逾期未支付租金,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
民初2436号民事调解书:
一、继续履行原合同,剩余租金108,000,100.00元,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本案诉讼费542,976.00元减半收取为271,48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公告费
520.00元、保全担保费100,235.24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石化装备承担,于2020年
月
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建投租赁;三、截至2019年
月30日,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石化装备欠付的逾期利息为5,463,322.22元,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凯实赛福、石化装备应于2020年
月
日前支付给中建投租赁。2019年12月,双方根据民事调解书签订协议书,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将租赁期限展期至2020年
月
日,补充提供机器设备抵押担保。2020年
月
日,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1年
月
日,同时签订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20年12月31日,烟台台海核电根据已签订合同和民事调解书测算违约金6,100,322.22元。
基于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建投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建投租赁与烟台台海核电、智能装备、凯实赛福、石化装备于2020年签订补充协议,中建投租赁在烟台台海核电自协议签署7日内支付28,000,000.00元和智能装备提供保证担保后解除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在烟台台海核电另行支付12,000,000.00元后,解除智能装备提供的保证担保。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已支付28,000,000.00元,机器设备已解除抵押担保,尚未支付12,000,000.00元,智能装备的保证担保继续生效。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于2021年3月9日将智能装备诉讼至上海金融法院。中建投租赁于本案开庭前提出撤诉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已准许中建投租赁撤诉。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中建投租赁已申报债权89,435,322.22元。
(4)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6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4,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0115民初47687号民事调解书:一、截至2019年
月
日,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原告远东国际款项合计人民币15,914,545.61元(其中包括剩余租金172,484,506.21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29,939.40元、留购款
100.00元,扣除保证金2,000,000.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
行,展期后应付未付租金为15,601,912.61元(已扣除保证金2,000,000.00元)、留购价款1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29,939.4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三、案件受理费111,991.00元,减半收取计55,99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60,995.5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
月
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国际。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
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60,995.5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0115执1904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2017年5月2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国际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68,2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0115民初47685号民事调解书:一、截至2019年6月28日,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原告远东国际款项合计人民币22,142,968.68元(其中包括剩余租金27,414,488.5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28,380.09元、留购款
100.00元,扣除保证金6,200,000.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展期后应付未付租金为21,377,843.90元(已扣除保证金6,200,000.00元)、留购价款
1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28,380.09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三、案件受理费153,331.00元,减半收取计76,66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81,665.5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7月6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国际。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
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81,665.5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作出(2019)沪0115执1904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2018年2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83,333,333.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隆华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津03民初37号民事调解书:一、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付未付款项合计71,151,064.22元(其中包括剩余租
金77,969,887.9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514,409.28元、留购款
100.00元,扣除保证金8,333,333.00元);二、售后回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被告烟台台海核电按新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向原告远东宏信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
月
日)及留购价款,以上共计71,675,966.93元(已扣除保证金8,333,333.00元);三、案件受理费390,400.00元,减半收取计195,2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200,200.0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负担,应于2019年7月6日直接支付给原告远东宏信。烟台台海核电已于2019年
月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200,200.0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3日作出(2019)津03执20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基于以上四笔未履行完毕的融资租赁合同,烟台台海核电、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温合金”)与远东国际、远东宏信于2019年
月
日签订和解协议,四方一致确认:1、截至2019年12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应付远东国际及远东宏信(2019)沪0115民初47686号、(2019)沪0115民初47687号、(2019)沪0115民初47685号、(2019)津
民初
号共
份调解书项下应付未付款项合计88,969,620.13元(其中包含剩余租金84,195,543.55元,租金逾期违约金4,773,676.58元,留购价款
400.00元);
、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时间和金额,原合同展期至2020年12月31日;3、高温合金在最高额度30000000元内提供保证责任;4、如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展期后的支付计划付款,远东国际和远东宏信有权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要求高温合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1年隆华集团有限公司代烟台台海核电分三笔向远东宏信共支付5,500,000.00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远东国际已申报债权19,386,662.06元,远东宏信已申报债权52,332,080.07元。
(
)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8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高温合金签订62,748,417.54元的债权确认协议,烟台台海核电取得对销售给高温合金产品的应收账款债权。2018年4月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有追索权的
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将对高温合金的债权转让给平安国际,合同金额62,748,417.54元。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保理融资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
月
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67068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烟台台海核电确认截至2018年11月9日尚欠原告平安国际保理融资款人民币49,545,873.82元,截至2018年
月
日的违约金863,779.23元,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289,529.00元,减半收取计144,764.5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149,764.5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高温合金、台海集团、王雪欣应于2018年12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国际。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2019)沪0115执692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2017年,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天津”)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租金总额12,497,832.03元。同时,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保证担保。因德阳台海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82227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德阳台海确认截至2018年
月
日尚欠原告平安天津租金余额人民币4,397,120.78元,留购价100.0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49,909.00元,减半收取计24,954.50元,由被告德阳台海、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共同承担,于2018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天津。德阳台海已支付案件受理费24,954.50元。
2017年,德阳台海与平安天津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租金总额67,033,826.32元。同时,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保证担保。因德阳台海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2018)沪0115民初67067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德阳台海确认截至2018年
月
日尚欠原告平安天津租金余额人民币34,858,928.55元,留购价
100.0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调整未付租金还款日期和金额;二、案件受理费216,164.00元,减半收取计108,08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合计113,082.00元,由被告德阳台海、烟台台海核
电、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共同承担,于2018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平安天津。德阳台海已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13,082.00元。2019年
月,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与平安国际签订执行和解还款计划,将烟台台海核电的保理合同与德阳台海的两笔售后回租合同项下扣除保证金并加留购价款后总余额29,733,187.88元,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履行,由烟台台海核电代德阳台海支付予平安天津合同项下欠款。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新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支付融资款,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
月与平安租赁签订新的执行和解还款计划:
截至2020年4月10日,烟台台海核电的保理合同项下尚欠应付款20,829,655.12元,德阳台海的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尚欠应付款11,275,061.33元,两合同另有保证金6,000,000.00元、3,371,428.57元,扣除保证金并加留购价款后本金部分总余额为22,733,187.88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平安国际已申报债权21,575,693.41元,平安天津已申报债权17,978,282.00元。
(6)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
2017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华夏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00,000,000.00元。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月1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调整原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方式,并将租赁物回购价款变更为5,000,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华夏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调整原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方式,并将租赁物回购价款变更为15,500,000元。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变更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京0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一、确认华夏租赁对烟台台海核电享有的债权为已到期租金和加速到期租金共计269,218,122.40元,留购价款15,500,000.00元及违约金;二、确认华夏租赁对台海集团享有的保证债权为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台海集团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华夏租赁在(2020)鲁0613破申
号案件破产程序中申报并被确认的债权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份额,若在台海集团债务履行前,烟台台海核电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应扣除华夏租赁在破产程序中取得清偿的部分;三、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2020)鲁0613破申4号案件破产程序中申报并被确认的债权份额,若在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履行债务前,烟台台海核电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应扣除华夏租赁在破产程序中取得清偿的部分;四、确认华夏租赁就本判决第一项债权未全部受偿之前,合同编号为HXZL-HZ-2017303《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华夏租赁。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售后回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还款。华夏租赁已申报债权296,419,108.41元。
2、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重大诉讼
(1)烟台台海核电与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的合同诉讼2017年4月2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3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
月25日至2019年4月25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实工业”)分别与恒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4月24日,与恒丰银行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298,9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4月25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凯实工业分别与恒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及利息,恒丰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2021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06民初447号】,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返还原告恒丰银行借款本金2.989亿元及利息、罚息7,441,871.67元(计算至2020年
月
日),并支付自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
、被告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对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上述第一项付款业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烟台市台海
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驳回原告恒丰银行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3,509.00元,保全申请费5,000.00元,由被告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台海核电、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以上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
月
日开庭审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法院未做出判决。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恒丰银行本金及利息。恒丰银行已申报债权总额为313,701,518.30元,其中本金298,900,000.00元,利息13,223,009.30元,其他费用1,578,509.00元。(
)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的合同诉讼2018年12月3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
日至2019年
月
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分别与包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烟台台海核电与包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应收台海集团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期偿还借款,包商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20年5月8日作出(2020)鲁06执98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
截止2020年4月24日,本案未受偿债权数额为本金176,960,563.42元,截止2019年8月
日的利息及罚息2,552,479.85元,违约金8,848,028.17元,共计188,361,071.44元,以及从2019年8月14日起按合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50%计算给付至实际还清之日的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还应分别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17,696,056.34元。案件执行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0年4月24日,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终结执行程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于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以上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报债权总额为217,300,223.41元,其中本金176,960,563.42元,利息31,339,659.99元,违约金9,000,000.00元,。
(3)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9,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9,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48,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9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
2016年8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价值29,256.68万元的在建工程和土地对烟台台海核电180,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6年8月15日,台海集团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烟台台海核电270,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7年1月1日,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烟台台海核电85,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48,500,000.00元银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月
日作出(2020)鲁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3322万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1,649,064.79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
月
日),并自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18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计付利息(含复利和罚息);二、对烟台台海核电抵押的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在最高限额18,00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台海集团在最高限额38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王雪欣、东旭在最高限额25,0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97,000,000.00元银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月
日作出(2020)鲁
民初
号民事判决
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90,888,258.25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4,726,104.69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9月17日),并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
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息计付利息(含复利和罚息);二、对烟台台海核电抵押的在建工程和土地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在最高限额18,00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台海集团在最高限额38,0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王雪欣、东旭在最高限额25,0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建设银行2021年
月已申报债权190,929,801.67元,其中:借款本金182,308,258.25元,利息7,874,526.42元,诉讼费737,017.00元,保全费10,000.00元。2021年1月21日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还1,291,528.46元,通过银行询证业务落实,2021年11月16日建设银行已将债权转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暂未收到新的债权申报资料。
(4)烟台台海核电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6月14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
月18日至2020年6月17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对烟台台海核电112,000,000.00元借款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到期支付银行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9日作出(2020)鲁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借款本金99,942,869.17元及利息、罚息5,981,469.02元(计算至2020年10月15日),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
月
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二、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在最高债权额11,200.00万元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中信银行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已申报债权107,330,327.23元,其中:借款本金99,942,869.17元,利息6,811,036.06元,诉讼保全费576,422.00元。
(
)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9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烟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借款利息,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月
日作出(2020)鲁
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十日内返还原告烟台银行借款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1,974,045.07元(暂计至2020年
月
日),并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利息,自2020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以合同约定利率1.3倍计付利息;二、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烟台银行本金及利息。烟台银行已申报债权94,099,724.64元,其中:借款本金90,000,000.00元,利息3,592,994.64元,其他费用506,730.00元。
(6)烟台台海核电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同时,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天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烟台台海核电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多项违约情形,故天津银行根据约定要求烟台台海核电偿还所有本息,并由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承担担保责任。现因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烟台台海核电和台海集团破产重组,故将保证人即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至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
月
日作出(2021)鲁
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偿还原告天津银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2,284,027.78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支付原告天津银行律师费5,000.00元;三、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申报债权且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原告天津银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同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6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偿还原告天津银行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22,840,27.78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支付原告天津银行律师费5,000.00元;三、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申报债权且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如原告天津银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给付原告天津银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
天津银行2021年
月已申报债权104,659,722.22元,其中:本金100,000,000.00元,利息4,659,722.22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天津银行本金及利息,通过银行询证函业务落实,天津银行已将债权转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7)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9月11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同时,台海集团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台海集团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光大银行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20)鲁0602民初681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偿付原告光大银行借款本金18,000,000.00元,利息294,762.50元(暂计算至2020年
月
日),同时自2020年
月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罚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被告台海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光大银行本金及利息。中国光大银行已申报债权18,990,822.84元,其中:本金18,000,000.00元,利息920,037.84元,其他费用70,785.00元。
(8)烟台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同时,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借款利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鲁06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烟台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借款本金6,000.00万元,支付利息、复利880,057.88元(暂计至2020年
月
日),并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自2020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仍按借款合同计付罚息、复利给原告;二、被告烟台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律师费60,000.00元;
三、被告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兴业银行本金及利息。兴业银行已申报债权61,745,714.29元,其中:本金60,000,000.00元,利息1,334,214.29元,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411,500.00元。
(9)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8年
月
日至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5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合计49,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同时,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王雪欣与北京银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3笔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2019年9月3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北京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8,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分别与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未能按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0年
月
日作出(2020)鲁
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一、烟台台海核电支付北京银行本金40,304,721.97元,罚息2,047,177.86元(罚息计至2020年4月10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二、烟台台海核电支付北京银行律师代理费损失20.00万元;三、北京银行对烟台台海核电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四、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台海集团、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有权向烟台台海核电追偿。
2020年
月
日,北京银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分户协议,将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及利息、费用等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9日,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财金枫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枫润”)签订债权转让分户协议,将对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及利息、费用等转让给济南枫润。2021年3月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1执43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烟台台海核电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内履行下列义务:(1)向济南枫润偿还借款本金32,316,951.12元,罚息2,047,177.86元(上述罚息计至2020年
月
日),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2)向济南枫润偿还借款本金7,987,770.85元及2020年
月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是利息、罚息;(3)向济南枫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向济南枫润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失200,000.00元;(5)向法院缴纳案件执行费112,432.00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济南枫润本金及利息。济南枫润已申报债权45,032,451.69元,其中:本金40,304,721.97元,利息4,527,729.72元,律师费200,000.00元。
(10)烟台台海核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8月28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39,4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同时,台海集团、台海核电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已被烟台市来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违反《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约定“提前到期事件”的情形,2021年
月
日交通银行将保证人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保证人台海核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
月烟台台海核电收到交通银行转送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6民初100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台海核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交行对烟台台海核电借款本金39,400,000.00元、利息690,320.83元(截止到2021年1月22日),合计40,090,320.83元,之后的利息、罚息继续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台海核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交通银行律师费15,000.00元。案件受理费242,327.00元由台海核电负担。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交通银行本金及利息。交通银行已申报债权39,785,627.50元,其中本金39,400,000.00元,利息385,627.50元。
(11)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6年12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
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44,9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12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17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29,709,382.26元展期至2021年6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所有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2017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5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99,798,444.44元展期至2022年
月
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编号为NPIC-FZ-MPIPE-P1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收、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提供质押担保。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同时,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
月
日,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将剩余未归还本金80,000,000.00元展期至2022年
月
日;同时,台海核电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烟台台海核电补充以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编号为NPIC-CJ-MPIPE-P1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收、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借款人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青岛银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保证人台海核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于2020年12月15日将保证人台海核电诉讼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
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2021)鲁
民初
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本金29,709,382.26元及利息2,828,309.93元(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11月18日);
、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师代理费10,000.00元;3、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
2021年
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案件号(2021)鲁
民初
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本金80,000,000.00元及利息5,869,333.33元(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11月
日);
、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师代理费15,000.00元。
、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
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2021年8月台海核电收到案件号(2021)鲁06民初42号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本金99,798,444.11元及利息7,393,902.54元(自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律师代理费25,000.00元。3、上述给付义务履行中,被告台海核电在清偿债务时,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的债权在破产重整中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给付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的款项应扣除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破产重整案中受到清偿的数额;如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未受到清偿,则被告台海核电履行给付义务后,取得原告青岛银行烟台分行在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受偿权,可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在清偿责任范围内申报债权。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烟台台海核电未支付青岛银行本金及利息。青岛银行已申报债权224,263,245.90元,其中本金208,071,700.10元,利息16,091,545.80元,律师费100,000.00元。
(12)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合同诉讼
2020年6月19日,台海核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台海集团亦未履行保证责任,兴业银行将台海核电、台海集团诉讼至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月
日作出(2020)鲁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行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733,381.57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9月30日),并支付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付利
息、自2020年
月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计算的罚息、复利给原告;
二、被告台海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王雪欣、东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兴业银行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95,467.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共同负担。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
月作出(2020)鲁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借款本金150,000,000.00万元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2,200,144.70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9月30日),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及复利、自2020年
月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给原告;2、被告台海核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律师费190,000.00元;3、被告烟台市台海置业有限公司、王雪欣、东旭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台海核电上述第一、二项截至2020年
月
日的付款业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欠银行本金200,000,000.00元,计提应付利息15,487,992.52元。
(
)台海核电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合同诉讼
2019年12月10日,台海核电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3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因台海核电未依约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王雪欣、东旭亦未履行担保义务,厦门银行将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讼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
月
日,台海核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闽01民初2609号)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34,741,245.29元及利息;被告台海核电应于本判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偿付律师费
30.00万元;被告王雪欣、东旭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56,436.00元,由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已由厦门银行缴纳,被告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厦门银行。截至2021年
月
日,尚欠银行本金131,733,400.22元,计提应付利息25,643,947.61元。(
)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合同诉讼2017年8月11日,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同时,台海集团、王雪欣、东旭分别与渤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
月
日,台海核电与渤海银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将未归还银行本金850,000,000.00元,展期至2020年8月14日。同时,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分别与渤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台海核电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10月15日渤海银行将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诉讼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渤海银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烟台台海核电立即偿还本金83,500,000.00元、利息3,027,735.10元、罚息1,049,303.81元,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王雪欣、东旭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4日,台海核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递送达的《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2021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借款本金8,350.00万元,并支付暂计至2020年9月25日止的利息3,027,735.10元、罚息1,017,068.02元、复利30,453.34元,之后的利息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复利的计算基数为期内尚欠利息,不得包含逾期罚息);
、台海核电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律师代理费
万元。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1、2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计至2020年
月
日止),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烟台台海核电对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判决第
、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计至2020年11月19日止),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5、王雪欣、东旭对本判决第
、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6、驳回渤海银行福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2021年
月
日,尚欠银行本金83,499,960.00元,计提应付利息15,904,481.02元。
(
)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合同诉讼2018年9月26日,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成都)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编号(20400000)浙商银借字(2018)03109号,协议金额49,500,000.00元。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王雪欣提供保证担保,德阳万达以德府国用(2009)第010503号土地、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083490号)生产用房,台海核电以液压快锻机(12.5MN油压机)提供抵押担保。因2019年德阳台海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故浙商成都向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审请执行证书。2019年
月
日公证处下达(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
号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一、本金人民币49,500,000.00元;二、从2019年1月29日至还清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三、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000.00元,律师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抵押物在被担保范围内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向债权人偿还。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川06执11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借款人及担保人:一、立即履行(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337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缴纳本案执行费116,901.00元。(2019)川
执
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案外人烟台市财政局和被执行人台海核电均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冻结被执行人台海集团账户存30,000,000.00元提出异议,法院正在审查中。合议庭合议并依法约谈了浙商成都,于2019年
月
日,法院下达(2019)川06执117号之十七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2020年7月31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0年
月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0年
月
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00万元;2021年
月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1年6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1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0年
月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0年
月
前归还借款本金
1,500.00万元;2021年
月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
100.00万元;2021年
月
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1年9月30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2021年12月31前,德阳台海结清所欠的剩余借款本息。2021年度,实际偿还本金
500.00万元,2021年末未偿还本金为38,969,825.33元。(
)德阳台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的合同诉讼2014年11月21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个月;借款用途为项目建设;贷款利率按照提款日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如逾期还款,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之上加收50%逾期利息”。行德阳分行自2014年12月2日至2016年3月19日向德阳台海累计发放贷款9,000.00万元。2019年10月30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21,619,819.44元,展59期期限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29日”;2020年9月21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16,219,819.44元,展期期限为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12月30日”。担保人同意就借款人上述借款展期继续按照其与工行德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2018年1月15日,工行德阳旌阳支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按提款前一日LPR上浮70.25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如逾期还款,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逾期利息”。2018年
月
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2,000.00万元贷款。2019年
月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2,000.00万元,展期期限为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2019年11月1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金额为1,9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用途为偿还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同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1,960.00万元贷款。2020年
月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1,960.00万元,展期期限为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台海核电、陈勇同意就借款人借款展期继续
按照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4月27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万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利率按提款前一日LPR上浮
47.5个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如逾期还款,在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逾期利息”。2018年
月
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
300.00万元贷款。2019年
月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
万元元,展期期限为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1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展期金额为2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用途为偿还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同日工行德阳分行发放260.00万元贷款。2020年
月
日,因德阳台海无法清偿到期贷款,工行德阳分行与与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签订《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260.00万元,展期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台海核电、陈勇同意就借款人借款展期继续按照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针对前述项目贷款与流动贷款,德阳台海、台海核电、陈勇先后为德阳台海提供最高额抵押及最高额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
月
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的主债权在最高额8,908.9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抵押物为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汾湖路南侧的在建工程工业房地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约定的抵押物,已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2015年6月24日,工行德阳分行与德阳台海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2014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期间的主债权在最高额4,465.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抵押物为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汾湖路南侧的在建工程;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约定的抵押物,已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工行德阳分行分别与台海核电、陈勇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2019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的主债权在最高额4,5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日
之次日起两年”。贷款到期后,德阳台海未按约定还本付息,保证人未按约履行担保责任,工行德阳分行将德阳台海及保证人台海核电、陈勇诉至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公司收到德阳台海转来的(2021)川0603民初7230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
、被告德阳台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工行德阳分行归还借款本金31,251,472.37元,以及截止2021年12月20日的利息963,220.75元,并继续支付之后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
)以9,251,472.37元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号:0230500012-2020年(展)字0003号、0006号、0007号、0013号)约定的利率上浮50%进行计算;(2)以19,500,0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号:
0230500012-2020年(展)字0009号)约定的利率上浮50%进行计算;(3)以2,500,0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展期协议》(编号:0230500012-2020年(展)字00010号)约定的利率上浮50%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计算中超过年息24%的部分以年息24%为限);
、原告工行德阳分行对登记于被告德阳台海名下的位于德阳市区岷山路三段46号核电设备扩能项目锻造分厂厂房1-1号在建工程工业房地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德府国用(2013)第11553号、土地抵押登记证号:
德市国土他项(2014)第00619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德房建德阳市字第D003165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89,089,000.00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原告工行德阳分行对登记于被告德阳台海名下位于德阳市区岷山路三段46号核电设备扩能项目实验楼4-1号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号:德房建德阳市字第D0038408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44,650,000.00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台海核电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45,0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清偿责任。
、被告陈勇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45,0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清偿责任。
(17)德阳万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合同诉讼2020年
月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绵竹支
行”)与德阳万达签订编号为023050003-2020年(绵竹)字00139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50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德阳万达自愿以位于河东区龙泉山南路三段
号营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德府国用(2012)第00388号;房屋产权证号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地0147207号)为工行绵竹支行借款合同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双方还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日,工行绵竹支行与陈勇签订了《保证合同》,陈勇自愿为担保方为德阳万达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工行绵竹支行按约对德阳万达完成支付借款义务。由于工行内部业务地域管辖范围原因,后续该笔业务转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负责管理。德阳万达偿还5.00万元借款后剩余借款745.00万元未能及时还款,为此,工行绵竹支行诉讼至绵竹市人民法院。
2021年
月
日,德阳万达与工行绵竹支行重新签订和解协议。
3、保险、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的重大诉讼
被告 | 原告 | 诉讼事项 | 涉诉标的期末余额(元) | 诉讼结果 | 破产债权申报金额(元) | 期后情况 |
烟台台海核电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 保险合同 | 11,730,801.96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保险费 | 12,021,530.06 |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市莱山区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75,143.25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 | 2,303,729.17 | |
烟台台海核电 | 青岛凯捷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8,136,527.0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 | 8,950,179.70 |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智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买卖合同纠纷 | 2,137,399.4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工程款、货款 | 2,201,183.40 | |
烟台台海核电 | 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96,706.58 | 败诉,冻结与标的金额相同的银行存款 | 1,396,706.58 | 注1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嘉德汽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793,114.52 | 败诉,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6,529,104.50 | |
烟台台海核电 |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3,965,000.00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4,282,083.00 | |
烟台台海核电 | 烟台市安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228,445.77 | 民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货款 | 1,299,733.01 | |
德阳万达 | 天津滨海新区建川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 | 2,999,376.51 | 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分期支付 | ||
德阳台海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657,943.34 | 达成执行和解,正在分期支付 | ||
合计 | 39,220,458.33 | 38,984,249.42 |
注:1、山东海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5日将债权转移给山东杰盟建筑工程有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限公司,山东杰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1,396,706.58元。
4、其他诉讼2021年3月2日,德阳万达收到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鄂0281民初1298号应诉通知书,已受理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简称大冶特钢)与德阳万达合同纠纷案。原告大冶特钢,被告德阳万达,诉讼请求是根据双方2018年
月8日签订的《炼钢转炉系统安全、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商业合同》以德阳万达延期交货、逾期违约、质量不达标、返还未供货设备款及赊购货款等为由请求判令被告共计支付1,324.76万元及其他待鉴定后确定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目前案已进入司法鉴定阶段,原被告双方正在等待鉴定结果。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无。
(二)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应收股利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其他应收款 | 416,020,261.91 | 420,553,881.20 |
合计 | 533,262,970.67 | 537,796,589.96 |
、应收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拆借款利息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合计 | 78,363,246.14 | 78,363,246.14 |
2、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合计 | 38,879,462.62 | 38,879,462.62 |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及垫付款 | 3,000.00 | |
保证金 | 16,736.37 | 19,236.37 |
备用金 | 42,500.00 | 107,256.20 |
政府补助 | ||
内部往来 | 415,966,543.73 | 420,430,735.90 |
合计 | 416,028,780.10 | 420,557,228.47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347.27 | 3,347.27 | ||
2021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5,170.92 | 5,170.92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518.19 | 8,518.19 |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53,000.00 |
1-2年 | 14,922,042.02 |
2-3年 | 43,061,213.90 |
3年以上 | 356,292,524.18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 | 416,028,780.10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518.19 |
合计 | 416,020,261.9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347.27 | 5,170.92 | 8,518.19 | ||
合计 | 3,347.27 | 5,170.92 | 8,518.19 |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15,966,543.73 | 4年以内 | 99.99 |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6,736.37 | 3年以上 | 0.01 | 8,368.19 |
张炳旭 | 备用金 | 20,000.00 | 3年以上 | ||
曹文涛 | 备用金 | 20,000.00 | 2-3年 |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 预付款 | 3,000.00 | 1年以内 | ||
合计 | 416,026,280.10 | 100.00 | 8,368.19 |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合计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合计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
合计 | 3,657,867,234.75 | 3,657,867,234.75 |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9,867.00 | 2,600,269.00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639,867.00 | 2,600,269.00 |
十七、财务报告批准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集团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目 | 本年金额 | 说明 |
一、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8,421,491.84 | |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89,551.70 | |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159,504.59 | |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费 | ||
(五)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七)委托投资收益 | ||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九)债务重组损益 | 194,058.52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十四)正常业务外,持有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 | ||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 -28,885,503.25 | |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应的所得税影响数 | ||
三、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8,421,491.84 |
项目 | 本年金额 | 说明 |
四、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 | -26,410,886.26 | |
五、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837,791,855.79 | |
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 -811,380,969.53 |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1年度 | -208.79% | -0.9662 | -0.9662 |
2020年度 | -95.47% | -1.7258 | -1.72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1年度 | -202.21% | -0.9358 | -0.9358 |
2020年度 | -85.62% | -1.5482 | -1.5482 |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