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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2-02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2366)将于2022年5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5月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公司股票简称由“台海核电”变更为“*ST海核”,股票代码仍为“00236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股票;

2、股票简称:由“台海核电”变更为“*ST海核”;

3、股票代码:仍为“00236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财务类强制退市相关规定如下:

“9.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本节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本节所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指最近一个已经披露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前述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未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2年5月6日复牌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规定如下:

“9.8.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或者鉴证报告;

(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应收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应收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自2019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22年度,公司将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按照法院等单位的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依法开展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加强沟通协商,积极参与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强沟通相关各方,协调推进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积极争取有利于公司的重整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设备有序安全运行,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产品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结合市场区域分布特点和产品未来市场需求,继续拓展新的区域市场,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研发投入,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夯实老客户、老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4、继续全面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活动,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财务

核算管理。在保证业务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压缩非经营性支出。

5、稳定核心管理、技术团队,保持员工稳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下:

“9.3.11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 系 人:马明、张炳旭

3、联系电话:0535-3725997、0535-3725577

4、电子邮箱:zq@ytthm.com

5、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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