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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对2021年度监事的薪酬进行了确认。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以下额度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信银行拟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拟采用担保方式
各大银行25亿三年以内保证
合 计25亿——————

注: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担保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2022年度,在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或委托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公司等机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现拟授权公司针对该类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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