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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143,931.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同意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92,179,01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7,173,216股,以1,885,005,79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500,57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议案一、二、三、四、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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