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公司拟以2021年末股本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2,463,476.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述经营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具体内容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公司本部、本公司、精工钢构 | 指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精工控股、精工控股集团 | 指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建信、中建信控股集团 | 指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精工钢构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 JIANG&JING GONG STEEL BUILDING(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JJ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月华 | 张姗姗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电话 | 021-62968628 | 0564-3631386 |
传真 | 021-62967718 | 0564-3630000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600496@jgsteel.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7161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99 |
公司网址 | www.600496.com |
电子信箱 | 600496@jgsteel.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工钢构 | 600496 | 长江精工、G精工钢、长江股份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恺、张晶娃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6 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魏鹏、王文庭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4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5,141,359,771.88 | 11,484,018,588.47 | 11,484,018,588.47 | 31.85 | 10,235,446,133.05 | 10,235,446,13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6,807,088.65 | 646,762,777.21 | 648,111,426.73 | 6.19 | 402,095,421.21 | 403,318,634.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4,212,959.61 | 590,406,875.82 | 591,755,525.34 | 7.42 | 365,447,121.43 | 366,670,335.03 |
经营活动产 | -242,599,848 | 424,151,095. | 424,101,478 | -157.20 | 546,001,66 | 546,011,75 |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 | 12 | .15 | 4.80 | 6.92 |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19,238,004.76 | 6,861,093,009.28 | 6,825,253,389.93 | 9.59 | 5,283,891,286.93 | 5,263,931,666.08 |
总资产 | 18,356,609,300.85 | 15,843,935,032.64 | 15,807,684,395.29 | 15.86 | 13,812,489,452.30 | 13,765,301,183.4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12 | 0.3444 | 0.3451 | -0.93 | 0.2221 | 0.22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12 | 0.3444 | 0.3451 | -0.93 | 0.2221 | 0.22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51 | 0.3144 | 0.3151 | 0.22 | 0.2019 | 0.2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9.56 | 10.94 | 11.03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7.87 | 7.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3 | 9.98 | 10.07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7.15 | 7.2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表报的期初数及合并日前的当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相应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758,571,847.90 | 3,677,254,943.45 | 3,959,128,276.15 | 4,746,404,70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505,534.64 | 197,707,103.62 | 229,700,806.61 | 126,893,64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7,700,622.62 | 190,298,889.03 | 213,834,016.81 | 112,379,43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803,995.52 | 64,815,931.43 | -105,867,923.40 | 352,256,139.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65,338.02 | 6,126,089.38 | 5,154,210.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738,446.68 | 42,391,049.18 | 25,239,893.1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27,858.92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40,781.51 | -2,841,198.2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56,165.95 | 6,781,005.84 | 6,781,005.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54,458.71 | 10,378,147.65 | 6,304,905.5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73,948.17 | 9,297,653.60 | 6,362,362.0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0.64 | 22,737.06 | -743,986.15 |
合计 | 52,594,129.04 | 56,355,901.39 | 36,648,299.7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1,827,200.00 | 642,414,548.96 | 170,587,348.96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68,735,812.18 | 32,979,685.06 | -35,756,127.12 | 0.00 |
合计 | 540,563,012.18 | 675,394,234.02 | 134,831,221.84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继续以五五战略为指引、聚焦价值创造,全面贯彻“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强化执行,高效运营”十六字战略方针,对外狠抓市场开拓,对内抓产品创新和管理,妥善应对钢材成本的上涨的压力,上下同心、内外联动,保证全年订单、效益稳中有增。
报告期,公司按签约口径统计(与往年按中标口径统计有时间差异),累计新签合同441项,累计合同金额169.49亿元,同比增长13.29%;钢结构业务个均合同额3,465万元,同比增长12.3%;钢构件销量101.60万吨,同比增长34%;营业收入151.41亿元,同比增长3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6.34亿元。同时,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亿元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核准批复。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可转债已发行完毕。
1、继续定位高端市场与高端客户,订单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按签约口径统计,报告期公司新签以政府类客户为主的公共建筑项目64.39亿元,同比增长
33.57%;其中,亿元以上项目累计43.89亿元、同比增长61%。再次体现了公司在公共建筑领域领先的技术优势与品牌优势。
在企业客户为主的工业建筑领域,公司以“引领客户”的产品服务,继续抓住新兴产业及龙头企业。全年新签工业建筑类合同72.49亿元,同比增长15.80%,其中约80%的订单来自于5G及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新消费等新兴产业,约58%的订单来自老客户。
2、EPC转型持续推进,重大项目陆续实施落地。
公司EPC及装配式业务持续推进。报告期,公司共新签EPC合同43项,实现营业收入41.6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27.89%。报告期,EPC的工作重点是确保一批重大项目取得阶段性施工进展:
如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顺利竣工已投入使用,该项目通过“绿色建筑三星级”评定,并荣获国家钢结构金奖;杭州亚运会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项目,肩负着承办2022年第19届杭州亚运会棒垒球比赛的重任,也是全国首个装配率超50%的大型公建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已进入尾声;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荣获“绍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另外,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通过主体验收,新绍兴市体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入后半段,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镜湖总部工程、丽水市水阁卫生院迁建工程、省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项目等项目均持续稳步推进并陆续迎来阶段性节点目标。
装配式建筑技术加盟业务继续在全国各省、市、区开展,并且新开拓了5个地区。报告期,公司新签装配式建筑技术加盟业务5项,累计合同金额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在国内东北、华东、华北等六大区域累计发展了13家加盟合作伙伴,为公司的钢结构建筑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打下扎实的基础。
3、创优夺杯巩固品牌优势,持续创新提升建筑科技性
报告期,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先后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4项、鲁班奖5项、中国钢结构金奖25项,在钢结构同行中属领先。
报告期,公司获得省部级科技奖6项、省级工法2项。其中,“大跨度复杂金属屋盖体系抗风理论与减振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大开口轮辐式索承网格钢结构成套施工技术研究”获中国建筑金属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交措桁架钢结构体系建筑成套关键技术与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该奖为当年度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唯一一项省科技进步奖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5项、受理35项。
报告期,公司组建了新一届技术研发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在内的5位外部顾问专家及12位内部专家,以冀促进公司重大课题、装配式建筑技术、BIM技术的创新研究能力。报告期,公司在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制造领域持续探索。“钢结构H型钢智能化焊接制造示范线”项目顺利通过科技成果评价,被评价委员会认定为“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基于相控阵超声传感的H型钢构件焊接质量机器人智能检测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隶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钢结构构件智能化制造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立项自2017年起历经了42个月,项目的创新成果包括集成创新了焊道自动识别纠偏、智能检测,实现了H型钢智能焊接装备国产化。该项目生产线不仅使用先进设备,而且工艺合理,已在绍兴会展中心、上海信德大厦等十余个工程项目中进行了示范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数字化转型元年,软件销售业务实现零突破
2021年作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元年,公司成立了以集团及业务板块一把手为组长的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动公司数字化进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报告期,公司的激光三维扫描测量与数字化预拼装系列技术经鉴定委员会审查认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参数化信息模型平台、BIM+项目管理平台也被认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以比姆泰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平台,开展建筑数字化软件产品及服务的对外销售。报告期,外部市场开拓实现“零”的突破,成功签约鄂州机场等10个项目、覆盖5个省份地区。
除了通过自主研发提升技术与服务外,比姆泰客也在寻找强强联合的合作伙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与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构力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构力科技前身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是我国建筑行业计算机技术开发应用最早单位之一;构力科技打造的自主知识产品BIMBase,入选了国资委国企科技创新十大成果、国资委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2020年版)》,该产品的信息安全性和代码自主性通过工信部泰尔实验室测评认证,评价BIM软件技术创新S级(五星级别)。公司与构力科技将在国家级课题研究、行业标准制定、软件开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这种跨行业的强强联合,是公司发展新型业务的尝试,希望加快公司数字化业务的发展速度,提高产品竞争力。
5、抓住分布式光伏发展机遇,创造新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随着国家碳中和战略开启低碳时代,绿色建筑再次成为政策的关注点,分布式光伏业务也再次迎来政策的东风。2021年10月,国务院在《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到2025年,新建公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年3月,住建部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分布式光伏一直是公司绿色建筑产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9年起即开始布局和探索,已拥有多项光伏建筑相关专利。早在2014年,公司参股设立联营企业——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精工能源”)介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曾先后完成了山东邹平绿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抚州精工广银铝业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项目、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数十个电站项目。2019年以来,精工能源先后与三峡集团、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了战略合作,引进国企作为投资者,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报告期,精工能源营业收入达5.10亿元,净利润1,961.76万元。面对分布式光伏领域新的发展机遇,公司计划加大这一业务的推广力度。为此,公司拟设立专业子公司精工绿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从事分布式光伏的EPC业务。同时,公司加强供应链的合作联盟以及产品开发。2022年3月底,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进行了产品发布。公司将发挥客户渠道资源、建筑领域的复合型技术能力等优势,与对方在BIPV产品的研发、采购、业务推广等方面展开进一步合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双碳东风下,建筑绿色化和低碳化是必然趋势,BIPV应用面提升;
1)绿色低碳建筑成为行业趋势
随着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的讲话,表示我国将力在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也表明了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而传统建筑业又是高能耗、高碳排的重点行业,因此建筑业减碳减排的“绿色之路”势在必行。为此,国家各级政府推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在2020年住建部就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确立了总体的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浙江省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也积极响应,在《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
的实施意见》中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列为工作目标之一。政策的指引将会推动绿色低碳建筑有更进一步的发展,2)分布式光伏景气度持续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是绿色建筑不可或缺的部分。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2021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从4.24GW增加至29GW,累计装机规模从10.32GW增加至107GW,累计规模五年CAGR达到60%。2021年,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影响,组件价格高企,影响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投资,但分布式装机未受明显影响。在减碳考核、保障电力供应等因素的影响下,工商业和公共建筑光伏的业主也不断提升着安装屋顶光伏电站的意愿。报告期内,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到2025年,新建公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而在2022年3月,住建部出台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相关文件的出台使得建筑节能顶层设计得到进一步提升,而随着顶层设计在地方逐步实施,对绿色建筑以及分布式光伏建筑的需求预计也会逐渐增加。
2、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是降本增效的内在需求,也是全行业产业升级的趋势;
1) 建筑工业化持续推进变革,装配式建筑正当时
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能减排、降碳等层面多个方面优于传统建筑,代表着建筑业从手工作业方式向机械化制造安装的方式转变。随着政府持续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前装配式建筑市场基础已初步奠定。早在2017年住建部便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0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20%以上),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达30%。2022年,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再次强调“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根据住建部数据, 2020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其中,在所有新建的装配式建筑中,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较2019年增长46%。而根据各省市陆续发布的数据来看,2021年各省市的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也都早已超过了20%。
针对装配式建筑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各地也陆续发布了相应的文件以进行后续的推进落实,例如浙江、安徽、江苏等各地政府在文件中明确了到2025年的具体发展目标。报告期内,浙江省住建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其中明确,“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继续保持在30%以上”。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
2)数字化和智能化与建筑业深度融合,为行业降本增效。
工业化的深度发展也必然伴随着智能化、数字化技术的融合与应用。在2020年住建部联合发改委等13个部委重磅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提升信息化水平……”,为智能建造持续推进添砖加瓦。报告期内,浙江省针对该指导意见率先提出了量化的工作目标,浙江省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150家”。
报告期内,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其中把“做好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智能建造创新服务案例”列为了全年的重点任务。2022年3月,住建部更是发布了《“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以专栏的形式强调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性,鼓励“以支撑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为目标,研究BIM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理论、方法和支撑体系,研究工程项目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和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查、审批关键技术,研发自主可控的BIM图形平台、建模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未来随着云计算、5G、AI和技术性基础设施的逐步成熟和降价,以前无法实现的应用会变为可能,新技术的使用会更为便捷和廉价,投入产出比不断提高,使得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为建筑业深度赋能,为行业降本增效。
3、钢结构短期成本压力减轻,长期景气度向好,政策鼓励促进业务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尽管钢材价格有较大波动,但由于钢材成本在建筑总投资中的占比较小,而且钢结构在功能、抗震及造型方面上具备其他材料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钢结构现有的市场需求受原材料价格短期波动的影响有限。并且,截至报告期末,钢材价格已经趋于稳定。
从长期来看,钢结构还具备环保、可施工速度快、省人工等多方面的优势,受到政策鼓励,未来市场前景充足。
钢结构具有绿色建筑的天然属性。首先,钢材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钢材可回收性强,因此可更好地实现资源循环。在建筑使用寿命到期之后,废弃钢材仍能回收使用从而减少对基础矿石资源的消耗;而混凝土建筑一旦报废后,不仅产生巨量的建筑垃圾,而且材料难以二次回收利用,无法减轻对石灰石等难以再生的矿石资源的消耗。第二,钢结构建筑在制造和施工阶段,在节能、减碳排、节约用水等方面也具备优势。根据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报告,钢结构建筑比混凝土建筑,可减少15%的碳排、减少59%的粉尘、减少51%的固废,并且节约12%的能耗和节约39%的用水。同时,钢结构建筑机械化程度高,能省工省力,可应对建筑工人短缺问题。行业劳动力供给短缺是目前建筑业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2021年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5282.94万人,连续3年减少。2021年比上年末减少83.98万人,减少1.56%。面对建筑业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难题,钢结构先天具备工厂化制造、机械化吊装的特点,能够节省人工。鉴于钢结构的种种优势,政府部门也在持续出台政策文件支持钢结构行业发展。报告期内,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布了《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钢结构行业“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占全国粗钢产量比例1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35年,我国钢结构建筑应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钢结构用量达到每年2.0亿吨以上,占粗钢产量2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步达到40%。”2022年3月,住建部也最新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强调“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政策的持续加码为钢结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保障。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完整建筑产品。
钢结构,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通过连接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业务是公司的业务基石,公司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结构工程的基础上,公司提供完整的建筑产品。首先建筑的完整性:公司提供的是建筑整体的完整解决方案,不仅包括结构本身,还涵盖楼面、墙面、屋面、楼梯、设备机电、装修等所有完整建筑所必须的部分;第二,可实现高装配率:对于装配式建筑,公司自主研发开发形成了绿筑GBS集成体系,装配率最高可达95%。
公司的建筑产品体系可以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三大产品类别。公建产品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非标产品和标准化产品,非标产品指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剧院等个性化订制产
品,标准产品则主要指装配式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办公产业园区等。工业产品指工业类厂房,以及延伸的物流中心、仓储冷库、垃圾焚烧站等。居住产品则主要包括住宅和公寓。
2、商业模式
对于钢结构工程业务,公司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公司正积极从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向EPC工程总承包商进行转型,进而商业模式也有所变化:从钢结构工程的分包商,即建筑钢结构构件制造与安装,向整体建筑产品和全套建造服务的提供商转型,即提供包括整个建筑相关的项目策划、设计、采购、制造生产、施工安装、运维等所有建筑项目环节在内的全套技术、产品和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1.技术研发持续推进,技术成果丰硕
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公司目前已形成多项重大独有技术体系,包括激光三维扫描测量与数字预拼装技术、大型开合屋盖成套技术、厚板高强钢焊接技术、大型空间结构单元及模块化建造成套技术等。报告期内,公司再度揽获众多行业大奖,获得社会认可:
鲁班奖2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5项、中国钢结构金奖13项、金禹奖4项;新增6项省部级科技奖,其中,“大跨度复杂金属屋盖体系抗风理论与减振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同时,公司继续强抓技术创新,两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任务顺利通过验收;获得专利35项,省部级工法2项。
2.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制造领域持续探索,获得重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结构H型钢智能化焊接制造示范线”项目顺利通过科技成果评价,被评价委员会认定为“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基于相控阵超声传感的H型钢构件焊接质量机器人智能检测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隶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钢结构构件智能化制造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立项自2017年起历经了42个月,项目的创新成果包括集成创新了焊道自动识别纠偏、智能检测,实现了H型钢智能焊接装备国产化。该项目生产线不仅使用先进设备,而且工艺合理,已在绍兴会展中心、上海信德大厦等十余个工程项目中进行了示范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BIPV技术储备丰富,积极对外寻求合作,研发产品持续更新升级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抓住市场机会,加强低碳建筑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专业技术的研发。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方面已实施过多个具备示范效应的项目,在行业里具备先发优势。如利步瑞项目、该项目是国内首个申报美国LEED绿色建筑认证的多层钢结构工业建筑;还有蚌埠中光电科技项目、该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并获评了年度“金钢奖”。在当前有利的行业趋势下,公司将进一步深挖客户痛点和需求,结合现有的建筑产品体系,开发出更多元化的绿色建筑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创造新的业务盈利点。2022年3月,公司就与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BIPV屋顶产品,并注册了名为“精昇”的商品商标,积极推动光伏发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取得更广泛的应用。
(二)品牌与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着过硬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业内口碑,打造了数百个“高、大、难、特、新”的地标性项目,如2008年国家体育场“鸟巢”、2022年冬奥会、“全球第一高楼”沙特帝王塔、“小蛮腰”广州新电视塔、北京新机场大兴机场等。而最近令人瞩目的杭州亚运会,公司也参与到了一系列重点场馆设施及各类相关配套工程,如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项目、杭州西站、温州奥体工程二期等。公司采用了装配式建筑公建产品体系,并且配合BIM数字技术,提升施工精准度、保证项目品质的同时大幅缩短工期,真正实现了项目的“好”又“快”。报告期内,公司仍然保持在地标项目上的竞争优势,承接了如香港国际机场项目、桂林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世博文化公园东区项目等重大地标工程,不断加深品牌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工业建筑领域,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升级趋势,牢牢把握市场需求,并对技术和产品进行持续研发升级,以优质的产品服务获得新老客户的青睐和信任。公司的客户已经涉及到了几乎各个领域,使得公司的工业板块业务已然能够抵御住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板块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势头,承接了拓普集团新能源汽车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长城汽车上饶零部件项目、维龙肇庆高新区物流园、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欧普照明华南工业园建设项目、禾赛科技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等等合同金额亿元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并且,约80%的订单来自于5G及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新消费等新兴产业,约58%的订单来自老客户,具备较高的客户粘性。公司的客户优势也会为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带来新的拓展。
(三)数字化管理优势
1.自主研发的BIM+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公司全生命周期管理创造收益
在政策的指引下,精工早已开始积极推动传统精工向数字精工转型。公司融合自身20余年行业经验,投入上亿元成功研发出BIM+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可以全面覆盖和管控公司研发、采购、
营销、生产、物流、施工、运维等各业务模块,有效的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项目管理能力。精工自主研发的BIM+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先后被国家工信部评为“2018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和“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是当年钢结构行业唯一获奖单位。2020年,精工的数字化预拼装成套技术被国家发改委评为“2020年度绿色推广技术”,是当年钢结构行业唯一入围技术成果。报告期内,精工成功入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的名单,也是浙江省钢结构建筑行业唯一入选企业。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BIM的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通过中国工程院周绪红院士、吕西林院士领衔的专家团队鉴定,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创新和推广应用价值,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的BIM+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已在自身近1000个工程项目中实现应用。与此同时,精工通过下属的专业信息化公司比姆泰客,打包出售BIM+信息系统,赋能行业发展,促进更多的钢结构建筑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2.和外部专业软件公司进行深度合作,与自身研发的软件产品形成功能互补,全面加强公司运营管理的数字化公司一直在注重内部数字化研究的同时,保持着与外部专业软件公司的合作关系,持续研发新产品。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和同济大学3D3S举行了“精德JID一体化软件(围护设计模块)”产品验收仪式。JID作为行业内首款工业建筑围护系统的三维深化设计软件,是精工工业与同济大学共同努力的成果。它以钢结构轻量化解决方案高效赋能工业建筑钢结构设计行业,其主要创新包括计算、深化、BIM模型三位一体和商务、技术、加工、安装的数字化流程打通。作为项目信息化、数据化的重要依托平台和基础,JID可提升50%设计周期、40%以上设计准确率以及30%以上的深化效率。它的成功验收并投入使用标志着精工工业的数字化转型取得重大突破,同时也将引领钢结构设计行业的变革。2022年3月,公司还和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力科技作为国资委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是我国建筑行业计算机技术开发应用最早单位之一。双方将共同开展国产BIM基础平台的应用生态建设。联合共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行业BIM平台系统和应用生态,依托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联合打造基于BIMBase生态的适用于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及BIM系列软件,并面向市场推广。
(四)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钢结构行业中的综合性企业,具有满足客户各种实际需求的系统集成服务能力。与单纯的制造、施工类企业相比,公司的产业链更为完善、产品线更为丰富、更为接近客户端。在设
计、制造、施工等各个环节,公司能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力求在项目初期就通盘规划,优化设计、制造、施工及维护等各环节,努力为客户提供工期短、综合成本低、维护响应迅速的钢结构产品。报告期,公司EPC及装配式业务持续推进,EPC业务实现从浙江省向省外突破,公司也在上海成立了第二个总部,后面会继续夯实全国范围的市场渠道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新签包括绍兴市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在内的43项订单合同,之前签的重大EPC订单也都稳步推进实施,很多都已进入尾声,这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积累更多的EPC项目经验。同时,公司持续加大EPC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外部引进总包单位的优秀人才、聘请周绪红院士、吕西林院士等外部顾问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以及内部人才的培养成长。打造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EPC项目实施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的战略加盟业务再次成功发展了5家战略合作伙伴,稳步实现市场扩张。其中1家位于扬州,这也是战略加盟业务首次迈入江苏市场,完成了新区域的突破。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41亿元,同比增长3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亿元,同比增长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6.34亿元,同比增长7.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141,359,771.88 | 11,484,018,588.47 | 31.85 |
营业成本 | 13,112,510,537.99 | 9,683,280,313.03 | 35.41 |
销售费用 | 126,903,653.01 | 130,233,737.89 | -2.56 |
管理费用 | 442,666,246.51 | 356,528,236.18 | 24.16 |
财务费用 | 112,588,623.75 | 116,883,616.64 | -3.67 |
研发费用 | 555,237,274.42 | 442,676,227.23 | 25.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599,848.28 | 424,151,095.12 | -157.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051,713.56 | -104,324,319.37 | -272.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6,978.90 | 747,909,522.57 | -95.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集成及EPC业务收入增加影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集成及EPC业务成本增加影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取得子公司支出较多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钢结构行业 | 10,623,616,418.67 | 9,438,085,528.90 | 11.16 | 20.25 | 23.69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集成及EPC | 4,167,906,860.28 | 3,495,398,571.33 | 16.14 | 74.89 | 82.61 | 减少3.54个百分点 |
其他 | 153,808,138.56 | 109,369,133.99 | 28.89 | 32.14 | 41.14 | 减少4.54个百分点 |
合计 | 14,945,331,417.51 | 13,042,853,234.22 | 12.73 | 31.86 | 35.55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建筑 | 6,425,958,314.05 | 5,780,526,090.86 | 10.04 | 13.55 | 17.03 | 减少2.68个百分点 |
商业建筑 | 1,878,330,425.26 | 1,647,979,442.75 | 12.26 | 30.27 | 34.09 | 减少2.51个百分点 |
公共建筑 | 2,319,327,679.36 | 2,009,579,995.29 | 13.36 | 33.80 | 37.42 | 减少2.28个百分点 |
EPC | 4,125,061,847.44 | 3,495,398,571.33 | 15.26 | 78.72 | 82.61 | 减少 |
1.81个百分点 | ||||||
专利授权 | 42,845,012.84 | 100.00 | -42.9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
其他 | 153,808,138.56 | 109,369,133.99 | 28.89 | 32.14 | 41.14 | 减少4.54个百分点 |
合计 | 14,945,331,417.51 | 13,042,853,234.22 | 12.73 | 31.86 | 35.55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111,455,446.36 | 96,992,198.91 | 12.98 | -41.63 | -42.82 | 增加1.81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1,134,043,029.31 | 957,179,372.52 | 15.60 | 72.99 | 69.11 | 增加1.94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8,962,066,258.66 | 7,858,378,561.69 | 12.32 | 42.43 | 47.88 | 减少3.23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579,823,451.92 | 1,367,868,497.77 | 13.42 | 23.36 | 23.11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834,985,121.61 | 745,461,658.25 | 10.72 | 3.65 | 9.83 | 减少5.03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887,125,238.49 | 761,688,913.52 | 14.14 | 34.97 | 35.29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697,308,993.23 | 626,071,326.01 | 10.22 | -11.69 | -10.68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国外 | 738,523,877.93 | 629,212,705.55 | 14.80 | 11.58 | 21.29 | 减少6.82个百分点 |
合计 | 14,945,331,417.51 | 13,042,853,234.22 | 12.73 | 31.86 | 35.55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钢结构 | 万吨 | 101.40 | 101.60 | 1.64 | 32.01 | 34.00 | -10.87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钢结构行业 | 生产成本 | 6,235,327,964.86 | 47.81 | 5,069,603,624.53 | 52.69 | 22.99 |
安装成本 | 3,202,757,564.04 | 24.56 | 2,560,958,953.79 | 26.62 | 25.06 | |
集成及EPC | 生产成本 | 2,174,766,290.58 | 16.67 | 1,185,524,523.06 | 12.32 | 83.44 |
安装成本 | 1,320,632,280.75 | 10.13 | 728,646,921.44 | 7.57 | 81.24 | |
其他 | 生产成本 | 109,369,133.99 | 0.84 | 77,488,266.26 | 0.81 | 41.14 |
合计 | 13,042,853,234.22 | 100.00 | 9,622,222,289.08 | 100.00 | 35.5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工业建筑 | 生产成本 | 3,871,225,629.99 | 29.68 | 3,331,518,170.63 | 34.62 | 16.20 |
安装成本 | 1,909,300,460.87 | 14.64 | 1,607,693,820.58 | 16.71 | 18.76 | |
商业建筑 | 生产成本 | 1,135,862,125.75 | 8.71 | 839,421,524.14 | 8.72 | 35.31 |
安装成本 | 512,117,317.01 | 3.93 | 389,550,739.88 | 4.05 | 31.46 | |
公共建筑 | 生产成本 | 1,228,240,209.12 | 9.42 | 898,663,929.76 | 9.34 | 36.67 |
安装成本 | 781,339,786.16 | 5.99 | 563,714,393.33 | 5.86 | 38.61 |
EPC产品 | 生产成本 | 2,174,766,290.58 | 16.67 | 1,185,524,523.06 | 12.32 | 83.44 |
安装成本 | 1,320,632,280.75 | 10.13 | 728,646,921.44 | 7.57 | 81.24 | |
其他业务 | 生产成本 | 109,369,133.99 | 0.84 | 77,488,266.26 | 0.81 | 41.14 |
合计 | 13,042,853,234.22 | 100.00 | 9,622,222,289.08 | 100.00 | 35.5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1,881.8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2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2,488.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26,903,653.01 | 130,233,737.89 | -2.56 |
管理费用 | 442,666,246.51 | 356,528,236.18 | 24.16 |
财务费用 | 112,588,623.75 | 116,883,616.64 | -3.67 |
研发费用 | 555,237,274.42 | 442,676,227.23 | 25.43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55,237,274.4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555,237,274.4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2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4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54 |
本科 | 715 |
专科 | 350 |
高中及以下 | 11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5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2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7 |
60岁及以上 | 7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599,848.28 | 424,151,095.12 | -157.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051,713.56 | -104,324,319.37 | -272.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6,978.90 | 747,909,522.57 | -95.90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32,979,685.06 | 0.18 | 68,735,812.18 | 0.43 | -52.02 | 主要为本年度票据用于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比例提高影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759,375.83 | 0.11 | 主要为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流动资产影响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290,034.61 | 0.64 | 52,845,642.87 | 0.33 | 123.84 | 主要为本年度待抵扣进项税和应收大额存单利息的增加影响所致。 |
债权投资 | 42,694,792.12 | 0.23 | 主要为本期增加债权投资影响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602,530,152.77 | 3.28 | 158,457,385.87 | 1.00 | 280.25 | 主要为期末确认了信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收工程款影响所致。 |
其他权 | 642,414,548.96 | 3.50 | 471,827,200.0 | 2.98 | 36.15 | 主要为期末瑞丰 |
益工具投资 | 0 | 银行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00,000.00 | 0.02 | 主要为本期新增投资衢州绍滨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影响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39,525,033.16 | 0.22 | 主要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599,718.40 | 0.55 | 62,831,168.06 | 0.40 | 60.11 | 主要为期末未到期质保金增加影响所致。 |
应付账款 | 4,023,901,730.72 | 21.92 | 2,958,972,447.53 | 18.68 | 35.99 | 主要为业务量增加使得应付的项目成本增加影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492,275.51 | 0.43 | 主要为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 |||
长期借款 | 162,285,369.86 | 0.88 | 主要为本期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金额增加影响所致。 | |||
租赁负债 | 39,525,033.16 | 0.22 | 主要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5,000,000.00 | 0.14 | 202,330,812.09 | 1.28 | -87.64 | 主要为本年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
预计负债 | 21,613,615.97 | 0.12 | 6,861,434.80 | 0.04 | 215.00 | 主要为计提的合同预计亏损增加影响所致。 |
递延收益 | 30,190,000.00 | 0.16 | 10,000,000.00 | 0.06 | 201.90 | 主要为本年收到了厂房建设补贴款影响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 | 47,155,340.80 | 0.26 | 18,867,238.46 | 0.12 | 149.93 | 主要为本期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债 | 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7,638,064.46 | 1.29 | 81,217,456.15 | 0.51 | 192.59 | 主要为瑞丰银行股权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36,773,524.78 | 0.20 | 16,048,445.16 | 0.10 | 129.14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引进少数股东影响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2,829.6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0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56,329.79万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钢结构建筑行业,具体分析如下: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251 | 251 | ||||
总金额 | 526,931.89 | 526,931.89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243 | 517,069.79 |
境外 | 8 | 9,862.10 |
其中: | ||
大洋洲 | 2 | 3,607.93 |
东南亚 | 6 | 6,254.17 |
总计 | 251 | 526,931.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616 | 616 | ||||
总金额 | 4,277,711.92 | 4,277,711.92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572 | 4,087,585.39 |
境外 | 44 | 190,126.53 |
其中: | ||
大洋洲 | 4 | 26,210.01 |
东南亚 | 28 | 82,304.03 |
中东 | 3 | 7,037.90 |
中亚 | 2 | 14,290.32 |
南亚 | 3 | 48,781.13 |
北非 | 4 | 11,503.15 |
总计 | 616 | 4,277,711.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项目一 | 交钥匙工程合同 | 235,000.00 | 731天 | 84.42% | 81,205.04 | 182,147.84 | 69,843.56 | 157,517.62 | 78,128.65 | 是 | 是 |
项目二 | 交钥匙工程合同 | 112,776.16 | 1080天 | 59.72% | 33,591.16 | 61,784.75 | 30,684.38 | 55,254.76 | 63,473.37 | 是 | 是 |
项目三 | 交钥匙工程合同 | 108,099.62 | 540天 | 49.54% | 48,635.75 | 49,134.08 | 40,127.13 | 40,625.45 | 39,000 | 是 | 是 |
项目四 | 交钥匙工程合同 | 123,962.90 | 700天 | 80.01% | 80,791.13 | 90,988.75 | 73,449.77 | 82,310.07 | 73,035.23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441(个),金额169.49亿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193.04亿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37.13亿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55.91亿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融资安排情况,包括:
(1)融资情况
股权融资:无债权融资
融资项目 | 融入资金余额(元) |
借款 | 2,109,422,813.30 |
债券 | |
专项资金 | 25,000,000.00 |
融资租赁 | 79,492,275.51 |
合计 | 2,213,915,088.81 |
(2)各年偿付情况
单位:元
分类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本金 | 本金 | 本金 | 本金 | |||
借款 | 1,947,422,813.30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40,000,000.00 | 2,109,422,813.30 | |
债券 | ||||||
专项资金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融资租赁 | 79,492,275.51 | 79,492,275.51 | ||||
合计 | 2,051,915,088.81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40,000,000.00 | 2,213,915,088.81 |
利息支出情况
1、每笔借款的利率与各子公司跟银行之间签署的借款合同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基准利率与基准利率下浮8%-上浮10%之间浮动,按月计息,按月或按季支付;
2、专项资金的借款利率年化1.2%,项目建设期届满,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受让溢价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核算日为首笔增资款缴付完成日起每年6月20日。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企业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公司权益的比例(%) | 备注 |
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拟出资2亿元用以新建制造基地,报告期已实际出资1亿元。 |
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拟出资1亿元,报告期已实际出资30万元。 |
浙江精工钢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拟出资5,000万元,报告期已实际出资3,000万元。 |
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钢结构安装、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购买,交易对价12,254.66万元,报告期已支付完毕。 |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等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分立所得,注册资本50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为0元。 |
衢州绍滨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8.3347 | 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999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500万元,报告期已实际出资350万元。 |
河北中科绿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住宅房屋建筑 | 10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元。 |
江西峰辉精工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结构制造等 | 19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95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元。 |
安徽秉昌精工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建筑材料制造销售等 | 19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95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元。 |
江苏绿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结构制造等 | 5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元。 |
安徽治宏精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装饰装修,金属结构制造等 | 19 |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2,090万元,报告期实际出资0元。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安徽基地扩产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7.549 亿元,在安徽省六安市建设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达产后新增钢结构产能20万吨,同时该项目已作为公司2021年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目前正在建设中。
2、绍兴基地扩产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建设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服务融合示范基地,达产后新增装配式建筑产能40万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行业 | 主要产品、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120,797.65 | 924,622.58 | 240,955.23 | 30,298.68 |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3,700万美元 | 232,475.57 | 74,776.09 | 17,265.58 |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工程承包、构件加工 | 2,500万美元 | 175,974.04 | 67,314.76 | 7,900.7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趋势:加快建筑智能化与工业化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为有效解决传统建设方式生产效率低下、过度依赖人力、资源浪费、高污染的弊端,提高建筑物质量与安全性,扭转传统建筑高能耗、高碳排的局面,建筑业未来将持续通过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造、低碳技术等手段来进行转型升级以实现真正高质量的发展,从而保证完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社会实现“碳达峰”的目标任务。具体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包括鼓励学校、医院等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
(2)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进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在建筑项目管理、智慧工地等方面的应用。
(3)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广工程总承包。
(4)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将聚焦零碳建筑及零碳社区、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重点领域。
2、行业竞争格局:钢结构建筑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调整政策及行业趋严监管,一些缺乏创新、缺少资质及工程案例业绩、管理运营效率低下、资金实力欠缺的中小钢结构企业在竞争中将被逐步淘汰,而拥有技术、规模和品牌优势,综合实力更为雄厚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进一步开拓市场、逐步做强做大,起到促进行业整合的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第五个五年(2021-2025)战略规划(简称“五五战略”),公司明确了打造“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践行绿色建筑、共创美好未来”的公司使命,公司将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条整合、组织模式变革,中期向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转变,并逐步建立钢结构建筑全产业链生态圈,打造引领钢结构建筑发展的平台公司。报告期,公司在“五五战略”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等相关规划,明确了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战略定位和工作举措。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践行“五五战略”第二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新签订单同比增长20%以上。全年公司总体经营思路是“围绕五五战略的目标实现,走高质量增长之路,抓核心竞争优势打造,抓关键战略目标落地,抓执行力作风建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机场航站楼和火车站等,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等直接相关,亦受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的长期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此风险,公司对宏观经济及市场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不定期地发布指导性文件,调整经营方针;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能力,创新产品体系,引导客户需求;此外,公司整合各业务的营销力量,提高重大项目的运作能力,提高重大项目、标志性工程的中标率;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增强应收账款管理。
2、安全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大多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如果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均有可能构成安全风险隐患。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贯强调加强质量、安全的事前防范,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
3、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结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包括钢板、焊管、型钢、无缝钢管等。报告期内,公司钢材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50%左右,总体占比较高。钢材价格上涨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1)提高统一采购比例,以提高公司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加强战略供应商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关系管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长期采购协议,争取优惠政策。
(2)建立了钢价波动跟踪机制,根据钢材价格波动趋势选择采购合适时机。
(3)根据钢材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趋势,综合考虑成本与毛利,引导客户选择合适的销售合同定价形式,在预期钢材价格将持续上涨时,公司积极争取工程价格可以调整的开口或半开口合同,防范钢材价格过快上涨带来的经营风险。
4、竞争风险
钢结构行业在我国仍是一个新兴行业。近年来,我国钢结构产业市场发展较快,由于钢结构产品应用广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建和从相关行业转产过来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迅速增多。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
尽管钢结构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在低端市场(特别是一些普通厂房类项目),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出现下降。而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型厂房、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中高端市场,会逐步集中到一些品牌企业中。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维持技术领先地位,打造技术壁垒;另一方面拓宽业务链,形成为客户提供集成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此外,公司深入开展精益管理,狠抓降本增效工作,提高运营效率、控制产品成本,力争管理出效益。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分权制衡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运行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治理架构、制度文件和相关具体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职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回避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有效发挥职能,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了有效决策和监督。
公司积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以审计部门为依托,协调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员工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保密制度》,并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防范内幕交易的培训。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做好内部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保持了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等16个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9个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8月3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9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9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之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孙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方朝阳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5 | 2003-07-24 | 2024-09-15 | 5,028,124 | 5,028,124 | 0 | 144.15 | 否 |
孙关富 | 执行董事长 | 男 | 57 | 2015-07-29 | 2024-09-15 | 396,000 | 396,000 | 0 | 135.03 | 否 |
裘建华 | 董事、联席总裁 | 男 | 55 | 2015-07-29 | 2024-09-15 | 198,000 | 198,000 | 0 | 127.66 | 否 |
陈国栋 | 董事 | 男 | 56 | 2015-07-29 | 2024-09-15 | 195,030 | 195,030 | 0 | 17.00 | 否 |
孙国君 | 董事 | 男 | 46 | 2018-08-20 | 2024-09-15 | 0 | 0 | 0 | 0 | 是 |
陈恩宏 | 董事 | 男 | 48 | 2018-11-05 | 2024-09-15 | 0 | 0 | 0 | 0 | 否 |
李国强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1-09-15 | 2024-09-15 | 0 | 0 | 0 | 2.33 | 否 |
赵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09-15 | 2024-09-15 | 0 | 0 | 0 | 2.33 | 否 |
戴文涛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09-15 | 2024-09-15 | 0 | 0 | 0 | 2.33 | 否 |
庚利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2017-06-20 | 2024-09-15 | 0 | 0 | 0 | 0 | 是 |
黄幼仙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5 | 2005-08-16 | 2024-09-15 | 0 | 0 | 0 | 43.02 | 否 |
俞荣华 | 监事 | 男 | 49 | 2021-09-15 | 2024-09-15 | 0 | 0 | 0 | 42.23 | 否 |
李栋 | 联席总裁 | 男 | 50 | 2021-05-24 | 2024-09-15 | 0 | 0 | 0 | 20.71 | 否 |
陈水福 | 副总裁 | 男 | 60 | 2008-11-24 | 2024-09-15 | 198,000 | 198,000 | 0 | 66.47 | 否 |
洪国松 | 副总裁 | 男 | 52 | 2018-04-26 | 2024-09-15 | 0 | 0 | 0 | 78.62 | 否 |
刘中华 | 副总裁、总工程师 | 男 | 46 | 2020-04-07 | 2024-09-15 | 0 | 0 | 0 | 93.04 | 否 |
潘吉人 | 副总裁 | 男 | 63 | 2020-04-07 | 2024-09-15 | 0 | 0 | 0 | 77.39 | 否 |
张泉谷 | 副总裁 | 男 | 52 | 2020-04-07 | 2024-09-15 | 0 | 0 | 0 | 102.40 | 否 |
王爱民 | 副总裁 | 男 | 57 | 2020-07-15 | 2024-09-15 | 0 | 0 | 0 | 168.77 | 否 |
沈月华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2008-06-27 | 2024-09-15 | 148,500 | 148,500 | 0 | 48.06 | 否 |
齐三六 | 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17-06-08 | 2024-09-15 | 0 | 0 | 0 | 43.04 | 否 |
张磊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1-04-14 | 2024-09-15 | 0 | 0 | 0 | 11.87 | 否 |
*邵春阳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5-07-29 | 2021-09-15 | 0 | 0 | 0 | 5.67 | 否 |
*章武江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15-07-29 | 2021-09-15 | 0 | 0 | 0 | 5.67 | 否 |
*方二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18-08-20 | 2021-09-15 | 0 | 0 | 0 | 5.67 | 否 |
*田新霖 | 监事 | 男 | 54 | 2020-01-06 | 2021-09-15 | 369,200 | 369,200 | 0 | 50.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6,532,854 | 6,532,854 | 0 | 1,294.2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方朝阳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正高级经济师。浙江省绍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上海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等、精工控股集团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长。 |
孙关富 | 公司执行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对外承包商会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第九届绍兴市政协委员。曾就职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执行董事长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精工控股集团副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等。 |
裘建华 | 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曾就职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 |
陈国栋 | 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精工国际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舜地集团新西兰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孙国君 | 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精工控股集团董事兼联席总裁、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
陈恩宏 | 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委组织部、安徽利达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集中示范园区财政局、六安市金融办、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及企业历任国企监管科科长、国资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等。 |
李国强 |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国强先生为钢结构行业的资深专家,拥有多项技术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其撰写的《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著作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历任同济大学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赵平 |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学研究生、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就职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戴文涛 |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教授、高级统计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研究会理事、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委员会秘书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浙江省重大农业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就职于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庚利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经济师。曾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培训中心、黑龙江省招商局、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
黄幼仙 | 公司监事。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新加坡ST微电子公司、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等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等。 |
俞荣华 | 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精工机器人工程部经理、公司技改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战略支持中心总经理。 |
李栋 | 公司联席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成都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项目经理。曾就职于中建八局、中建科技集团等公司历任西南总经理、董事兼执行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联席总裁。 |
陈水福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精工工业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 |
洪国松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教授级高工。曾任职于江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
刘中华 | 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硕士,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专家委员会专家。历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人、执行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精工绿筑总经理。 |
潘吉人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师范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杭州欣阳三友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恒达钢构等公司。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浙江精工总裁。 |
张泉谷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徽省六安市第六届政协委员、安徽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曾就职于绍兴县建筑工程公司等公司。历任华北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安徽分公司总经理。 |
王爱民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亨特道格拉斯工业(中国)有限公 |
司等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
沈月华 |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等单位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齐三六 | 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历任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张磊 | 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埃森哲咨询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邵春阳 | 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就职于英国西蒙斯律师行上海办事处、美国盛德国际法律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等单位。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校外硕士导师,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章武江 | 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万盛资本、凯辉资本、盘古资本等公司。现任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方二 | 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美国密苏里大学博士,教授。曾就职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校区历任副教授、终身教授等职。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
*田新霖 | 原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曾就职于绍兴越隆纺织有限公司、绍兴亨利达纺织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顾问。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邵春阳、章武江、方二、田新霖换届离任。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方朝阳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3年2月 |
方朝阳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年8月 |
孙关富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3年2月 |
孙关富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8月 |
裘建华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8月 |
裘建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陈国栋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8月 |
孙国君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陈水福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8月 |
庚利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助理 | 2009年2月 |
庚利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4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陈恩宏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孙国君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国强 | 同济大学 | 教授 |
赵平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赵平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赵平 |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赵平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戴文涛 |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 |
戴文涛 | 杭州老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邵春阳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合伙人、主任 |
邵春阳 | 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邵春阳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邵春阳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邵春阳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章武江 | 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方二 |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 教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2、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从2016年起 |
将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的津贴调整至8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相关高管人员实施考核并确定薪酬数据,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支付情况按上述原则执行。本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金额1,294.29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294.2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栋 | 联席总裁 | 聘任 | 聘任 |
张磊 | 副总裁 | 聘任 | 聘任 |
邵春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章武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方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田新霖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服务融合示范基地暨收购关联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3月18 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3月30 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14项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临时会议 |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1年5月 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10个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1年6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9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9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下属孙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1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方朝阳 | 否 | 17 | 17 | 14 | 0 | 0 | 否 | 2 |
孙关富 | 否 | 17 | 17 | 14 | 0 | 0 | 否 | 4 |
裘建华 | 否 | 17 | 17 | 14 | 0 | 0 | 否 | 0 |
孙国君 | 否 | 17 | 17 | 14 | 0 | 0 | 否 | 0 |
陈国栋 | 否 | 17 | 17 | 17 | 0 | 0 | 否 | 0 |
陈恩宏 | 否 | 17 | 17 | 15 | 0 | 0 | 否 | 0 |
方二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0 |
章武江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3 |
邵春阳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赵平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戴文涛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李国强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八届:戴文涛(主任委员)、赵平、孙国君;第七届:章武江(主任委员)、邵春阳、孙国君 |
提名委员会 | 第八届:赵平(主任委员)、方朝阳、李国强;第七届:邵春阳(主任委员)、方朝阳、方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八届:李国强(主任委员)、孙关富、戴文涛;第七届:方二(主任委员)、孙关富、陈国栋、章武江 |
战略委员会 | 第八届:方朝阳(主任委员)、李国强、裘建华、孙国君;第七届:方朝阳(主任委员)、方二、裘建华、孙国君 |
注: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组成了第八届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15日 |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 同意公司投资7.54亿元建设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该项目达产后新增钢结构产能 20 万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 | 无 |
务发展需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6月8日 | 审议公司发行20亿可转债等相关议案 | 同意公司发行20亿元可转债,用于六安技师学院、长江精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日 | 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 同意拟聘请张磊为公司副总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5月21日 | 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 同意拟聘请李栋为公司联席总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6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同意推选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陈恩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6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同意推选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9月11日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提名方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名孙关富为公司执行董事长;提名沈月华为董事会秘书;提名裘建华、李栋为联席总裁、洪国松、潘吉人、张泉谷、刘中华、王爱民、陈水福、沈月华、张磊为公司副总裁、刘中华为总工程师,齐三六为财务总监。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3日 |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及<2021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 同意前述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1日 | 1、审议公司财务编制的2020年财务报表及相关说明;2、年审会计师年报工作计划审阅 | 1、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编制 2020 年财务报告,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所拟安排参加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审计计划提出的审计风险评估、重点审计内容、采取的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 | 无 |
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遵照上述工作计划执行。 | |||
2021年3月15日 | 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及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建设开展业务合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利用对方土建优势,为公司项目实施提供便利,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2日 |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4、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的内控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进行幕墙业务工程分包,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2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1年第三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3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08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11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6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865 |
销售人员 | 509 |
技术人员 | 947 |
财务人员 | 135 |
行政人员 | 490 |
项目管理人员 | 1,169 |
合计 | 7,11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以下 | 3,883 |
大专及本科 | 3,066 |
硕士及以上 | 166 |
合计 | 7,11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更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认同感,给予员工更加清晰和通畅的发展方向,公司继续推进薪酬体系调整工作。
一、岗位等级体系调整: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目标和外部市场行业水平,对岗位等级体系进行了调整,强调岗位价值导向。
二、职业发展双通道:设置了管理与专业岗位独立的职业发展双通道,建立了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及职称评聘的机制,真正实现员工双通道职业发展。
三、薪酬标准体系调整:对现有薪酬标准作了上调,达到同行业优势企业中上水平,提高公司薪酬水平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致力于人才建设,鼓励和奖励员工自我学习,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规划,鼓励员工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着力打造“学习型”的企业。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配套培训体系,加强各业务线核心岗位人才培养,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才梯队。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现金分红相关制度及指引就《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司各发展时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并且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制定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核心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核心团队激励试点。报告期,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的激励试点工作推进顺利,首次激励奖金已发放完成。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由薪酬委员会考核后发放。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及落实,同时通过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闭环操作,使公司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分解至各子公司,子公司须按时按质完成;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并通过 OA 系统、ERP 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年报同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和整改工作。经自查,公司总体运作规范,存在1项未按最新的《证券法》进行征集人范围的修订的问题。公司已于2021年9月16日整改完毕。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治理的成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着绿色、环保、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利用资源,合理保护环境。
1、践行绿色事业,积极推行绿色建筑。公司立足本业,通过 10 年多研发形成绿筑 GBS 工业化集成建筑体系并积极的开展推广应用,该体系可使建筑全过程都变得更为环保和绿色:建筑
全过程可减少 90%的建筑垃圾,在制造和安装环节可节约80%的用水、减少 90%的现场噪音以及90%的现场粉尘。
2、身体力行,履行环境责任。公司建立了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建立健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并通EHS办对公司的环保等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定期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公司通过对旧厂房、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环保设备的添置,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车间粉尘的浓度,降低噪音的产生。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非竞争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其他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朝阳 | 防止质押股份被处置及维护控制权稳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董事会决议 |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无调整。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8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程施工和劳务服务、提供钢结构制作安装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2021年度。(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1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发生金额为1,821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1 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工程业务分包服务,不超过40,000万元(不含税)。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
度。(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2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累计采购金额为20,5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扩产建厂所需,按照评估价格向控股股东购买其下属孙公司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取得建厂所需土地,所购企业拥有闲置工业土地 102,754.50 平方米,且毗邻公司现有袍江(二期)生产基地,符合建厂所需且有利于加快建厂进度。本次交易价格为 12,254.66 万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03”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实际支付金额为 12,254.66 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业务发展扩产建厂所需,按照土地评估价格向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土地,所购土地位于安徽生产基地所在园区内、总面积 146,112.37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3,299 万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16”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已实际支付金额为 3,299 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500 | 2018.3.30 | 2018.3.30 | 2025.11.30 | 连带责任担保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联营公司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 1,000 | 2021.6.22 | 2021.6.22 | 2022.6.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5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56,755.4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0,263.9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0,763.93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2.0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9,50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4,594.8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34,094.8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为其在上海银行取得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涉及担保金额1.95亿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226,720 | 27,226,72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24,291,497 | 24,291,497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495,951 | 20,495,951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玄元元定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210,526 | 14,210,526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号资产管理产品”) | 12,145,748 | 12,145,748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 12,145,748 | 12,145,748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728,744 | 10,728,74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王洪 | 8,502,024 | 8,502,02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7,085,020 | 7,085,020 | 0 | 0 | 非公开 | 2021-3-1 |
发行 |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80,161 | 6,680,161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磐厚动量(上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邹瀚枢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毅任昊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072,874 | 6,072,87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261,144 | 4,261,144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3-1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2021-4-23 |
合计 | 502,429,149 | 502,429,149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6,30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7,30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0,000,000 | 14.90 | 0 | 质押 | 20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7,069,604 | 11.78 | 0 | 质押 | 226,4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782,152 | 2.1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689,900 | 15,689,900 | 0.78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67,375 | 12,615,975 | 0.63 | 0 | 无 | 0 | 其他 |
冯骏驹 | 12,378,630 | 12,378,630 | 0.6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吉贵宝 | 12,116,000 | 12,116,000 | 0.6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UBS AG | 8,065,746 | 10,199,301 | 0.51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29,000 | 9,099,744 | 0.45 | 0 | 无 | 0 | 其他 |
裘亚利 | 0 | 8,908,774 | 0.44 | 0 | 质押 | 8,9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0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7,069,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069,604 | |||||
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782,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82,15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68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89,9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15,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15,975 | |||||
冯骏驹 | 12,378,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78,630 | |||||
吉贵宝 | 12,1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16,000 | |||||
UBS AG | 10,199,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99,301 |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099,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9,099,744 | |||||
裘亚利 | 8,908,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8,77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有无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成立日期 | 2003年2月1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安装(凭资质经营);经销:化纤原料、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及代 |
理;物业管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方朝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精工控股集团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长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等。浙江省绍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上海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等。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2022年1月3日,公司正式收到《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启动20亿公司债发行工作,并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发行结果的公告。截至本年报披露日,公司可转债登记及上市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审字(2022)第3723号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精工钢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钢结构业务合同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七、61所述,精工钢构对钢结构业务收入合同中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收入,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管理层需要对上述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做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履约进度,并应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情况和预计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钢结构合同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了解与钢结构收入合同预算编制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获取合同台账,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履约义务所依据的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合理并分析评估预计总成本是否完整、计价是否合理;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根据履约进度对确认的收入和成本等数据进行重新计算、测试计价是否准确;选取合同项目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公司获取的客户确认完工进度、投入法账面完工进度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等。
2、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构应收账款余额313,966.04万元,坏账准备83,863.51万元,账面价值230,102.53万元。
由于上述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若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而且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及估计,因此我们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了解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了解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确认的准确性;根据业务性质和与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评估管理层划分信用风险组合以及各信用风险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各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结合各组合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以及历史上发生坏账准备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复核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复核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计算准确性;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以及对未回函应收账款进行替代测试,同时抽样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复核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有关的披露。
(四) 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恺(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晶娃
中国,上海 2022年4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766,200,663.18 | 3,135,514,679.8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00,161,757.97 | 111,627,529.40 |
应收账款 | 七、5 | 2,301,025,266.97 | 2,057,454,427.3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2,979,685.06 | 68,735,812.18 |
预付款项 | 七、7 | 744,536,604.96 | 773,847,932.01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59,093,968.66 | 350,406,419.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359,485,882.99 | 1,087,858,199.86 |
合同资产 | 七、10 | 6,190,941,030.52 | 4,768,723,939.5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0,759,375.83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8,290,034.61 | 52,845,642.87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93,474,270.75 | 12,407,014,582.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42,694,792.12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602,530,152.77 | 158,457,385.8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37,209,238.14 | 857,263,216.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642,414,548.96 | 471,827,2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8,102,432.07 | 41,008,869.29 |
固定资产 | 七、21 | 969,353,602.16 | 899,362,576.74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5,790,999.73 | 154,695,481.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9,525,033.16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66,214,929.71 | 342,733,734.7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315,312,029.90 | 315,312,02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2,888,952.58 | 22,884,439.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6,998,600.40 | 110,544,347.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0,599,718.40 | 62,831,168.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63,135,030.10 | 3,436,920,449.75 | |
资产总计 | 18,356,609,300.85 | 15,843,935,032.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949,703,012.01 | 1,784,112,202.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44,325,497.41 | 2,342,377,114.08 |
应付账款 | 七、36 | 4,023,901,730.72 | 2,958,972,447.53 |
预收款项 | 七、37 | 500,000.00 | 500,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08,604,362.39 | 1,042,428,390.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49,038,059.10 | 129,419,945.3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3,660,320.08 | 220,740,246.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5,603,154.30 | 250,183,746.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9,492,275.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74,828,411.52 | 8,728,734,092.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62,285,369.8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525,033.16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5,000,000.00 | 202,330,812.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1,613,615.97 | 6,861,434.80 |
递延收益 | 七、51 | 30,190,000.00 | 10,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7,155,340.80 | 18,867,238.4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5,769,359.79 | 238,059,485.35 | |
负债合计 | 10,800,597,771.31 | 8,966,793,578.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66,563,451.72 | 1,791,259,922.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37,638,064.46 | 81,217,456.15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17,576,620.00 | 194,303,614.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384,585,519.58 | 2,781,437,667.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19,238,004.76 | 6,861,093,009.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773,524.78 | 16,048,445.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56,011,529.54 | 6,877,141,454.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356,609,300.85 | 15,843,935,032.64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3,665,647.51 | 1,152,307,011.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921,055.43 | 6,233,301.6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26,083,195.67 | 295,588,587.65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79,685.06 | 22,013,836.88 | |
预付款项 | 102,462,977.97 | 108,567,697.4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127,526,268.18 | 1,703,372,457.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存货 | 121,659,573.62 | 108,123,901.14 | |
合同资产 | 643,956,701.87 | 635,336,575.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164,107.98 | 27,565,731.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24,819,213.29 | 4,059,109,099.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740,628,910.15 | 3,589,703,947.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2,414,548.96 | 453,827,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055,780.92 | 79,511,893.16 | |
在建工程 | 30,253,359.56 | 9,127,982.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559,097.86 | 9,867,320.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70,093.55 | 96,093.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22,335.31 | 30,374,865.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514,346.70 | 6,196,721.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63,918,473.01 | 4,178,706,023.93 | |
资产总计 | 9,088,737,686.30 | 8,237,815,123.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2,133,808.20 | 628,636,276.7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98,390,000.00 | 1,186,020,000.00 | |
应付账款 | 309,351,597.30 | 190,381,474.9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4,824,962.52 | 77,515,596.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244,580.35 | 19,133,600.30 | |
应交税费 | 8,470,225.67 | 21,019,521.26 | |
其他应付款 | 991,234,003.84 | 896,753,892.1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78,649,177.88 | 3,019,460,362.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0,285,369.8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155,340.80 | 18,867,238.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440,710.66 | 18,867,238.46 | |
负债合计 | 3,556,089,888.54 | 3,038,327,60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34,259,000.10 | 1,834,259,000.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7,325,397.09 | 106,508,948.1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4,007,263.62 | 170,734,258.02 | |
未分配利润 | 1,224,181,787.95 | 1,075,110,968.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32,647,797.76 | 5,199,487,523.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088,737,686.30 | 8,237,815,123.90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141,359,771.88 | 11,484,018,588.4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141,359,771.88 | 11,484,018,588.4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387,759,883.47 | 10,772,841,533.8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112,510,537.99 | 9,683,280,313.0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7,853,547.79 | 43,239,402.8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6,903,653.01 | 130,233,737.89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2,666,246.51 | 356,528,236.18 |
研发费用 | 七、65 | 555,237,274.42 | 442,676,227.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2,588,623.75 | 116,883,616.64 |
其中:利息费用 | 166,157,953.35 | 171,764,166.36 | |
利息收入 | 73,387,794.42 | 69,399,796.2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7,936,236.77 | 40,916,059.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4,255,052.97 | 65,612,366.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8,081,717.86 | 49,606,429.9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9,920.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1,098,381.66 | -151,455,176.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637,408.55 | -8,866,170.2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385,207.90 | 6,646,756.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3,580,516.73 | 664,030,889.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069,050.74 | 13,739,335.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932,252.00 | 2,407,176.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720,717,315.47 | 675,363,048.13 |
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1,315,300.23 | 31,463,797.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9,402,015.24 | 643,899,250.8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9,402,015.24 | 643,899,250.8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6,807,088.65 | 646,762,777.2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94,926.59 | -2,863,526.3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435,008.33 | -17,921,270.2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420,608.31 | -17,857,433.8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0,299,246.62 | -15,326,138.4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0,299,246.62 | -15,326,138.4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78,638.31 | -2,531,295.3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7,202.35 | 1,685,679.9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395,840.66 | -4,216,975.32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400.02 | -63,836.4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55,837,023.57 | 625,977,980.5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43,227,696.96 | 628,905,343.4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609,326.61 | -2,927,362.8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40,781.51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348,649.52 元。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47,667,188.91 | 1,720,111,005.4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570,656,195.40 | 1,398,361,204.89 |
税金及附加 | 7,463,877.60 | 7,773,672.13 | |
销售费用 | 12,752,310.98 | 7,722,118.85 | |
管理费用 | 104,905,340.15 | 62,066,392.14 | |
研发费用 | 59,701,481.78 | 62,287,811.02 | |
财务费用 | 64,806,224.76 | 87,586,054.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9,838,088.28 | 90,052,371.69 | |
利息收入 | 70,838,877.52 | 23,577,225.62 | |
加:其他收益 | 10,485,625.39 | 7,974,665.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32,823,808.46 | 229,167,435.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1,022,685.36 | 49,606,429.9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9,920.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475,272.08 | -45,233,554.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9,400.30 | -2,344,700.2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4,615.75 | 780,278.0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6,081,056.35 | 284,657,876.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89,380.19 | 3,272,919.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87,850.06 | 452,634.1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682,586.48 | 287,478,162.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6,047,469.51 | 2,137,517.1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730,055.99 | 285,340,645.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730,055.99 | 285,340,645.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0,816,448.97 | -13,640,458.4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0,299,246.62 | -15,326,138.4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0,299,246.62 | -15,326,138.4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7,202.35 | 1,685,679.9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7,202.35 | 1,685,679.9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3,546,504.96 | 271,700,186.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80,155,266.04 | 10,705,989,841.9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814,156.99 | 37,667,450.2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 | 193,017,710.09 | 159,372,231.87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21,987,133.12 | 10,903,029,524.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438,111,332.70 | 9,070,848,092.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4,856,154.08 | 797,574,751.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9,062,248.95 | 230,541,934.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2,557,245.67 | 379,913,650.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64,586,981.40 | 10,478,878,428.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599,848.28 | 424,151,095.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56,165.95 | 6,78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87,486.20 | 15,142,209.1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017,968.96 | 9,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13,364.65 | 7,219,788.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74,985.76 | 39,043,003.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2,085,307.20 | 74,366,823.2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194,792.12 | 69,000,5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7,546,6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4,826,699.32 | 143,367,323.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051,713.56 | -104,324,319.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714,600.00 | 990,566,033.8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3,452,813.30 | 2,149,062,931.4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0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1,167,413.30 | 3,152,678,965.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04,957,450.48 | 2,144,439,699.8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3,938,206.15 | 180,279,416.3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594,777.77 | 80,050,326.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0,490,434.40 | 2,404,769,442.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6,978.90 | 747,909,522.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88,867.00 | -1,668,014.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6,263,449.94 | 1,066,068,283.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9,180,795.07 | 523,112,511.2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917,345.13 | 1,589,180,795.07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28,172,742.46 | 1,455,900,756.5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060,151.81 | 329,464,821.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4,232,894.27 | 1,785,365,577.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2,638,966.74 | 1,323,844,624.9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106,158.70 | 101,712,752.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391,027.45 | 45,529,083.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074,508.36 | 224,767,092.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0,210,661.25 | 1,695,853,553.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022,233.03 | 89,512,023.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380,517.93 | 179,561,005.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54,925.02 | 3,551,708.3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975,451.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7,313,891.12 | 1,886,551,411.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2,024,785.07 | 2,069,664,125.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019,614.87 | 12,049,923.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 | 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5,579,987.57 | 2,834,770,470.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8,399,602.44 | 2,849,820,394.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374,817.37 | -780,156,268.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0,566,033.8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6,900,000.00 | 626,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6,900,000.00 | 1,617,516,033.8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2,450,000.00 | 660,651,57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8,081,963.15 | 130,132,681.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9,410.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0,531,963.15 | 791,413,67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631,963.15 | 826,102,363.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4.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984,622.10 | 135,458,119.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563,191.04 | 211,105,071.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0,578,568.94 | 346,563,191.04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744,268,302.73 | 81,217,456.15 | 194,303,614.40 | 2,792,589,667.65 | 6,825,253,389.93 | 16,048,445.16 | 6,841,301,835.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6,991,620.00 | -11,152,000.65 | 35,839,619.35 | 35,839,619.35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2,874,349.00 | 1,791,259,922.73 | 81,217,456.15 | 194,303,614.40 | 2,781,437,667.00 | 6,861,093,009.28 | 16,048,445.16 | 6,877,141,454.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696,471.01 | 156,420,608.31 | 23,273,005.60 | 603,147,852.58 | 658,144,995.48 | 20,725,079.62 | 678,870,075.10 | ||||||||
(一)综合收益总 | 156,420,6 | 686,807,088 | 843,227,696 | 12,609,32 | 855,837,023 |
额 | 08.31 | .65 | .96 | 6.61 | .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64,471.01 | 19,864,471.0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64,471.01 | 19,864,471.0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273,005.60 | -83,659,236.07 | -60,386,230.47 | -11,748,718.00 | -72,134,948.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273,005.60 | -23,273,005.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86,230.47 | -60,386,230.47 | -11,748,718.00 | -72,134,948.4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
2.本期使用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
(六)其他 | -124,696,471.01 | -124,696,471.01 | -124,696,471.0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666,563,451.72 | 237,638,064.46 | 217,576,620.00 | 3,384,585,519.58 | 7,519,238,004.76 | 36,773,524.78 | 7,556,011,529.5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956,760,828.18 | 99,074,889.95 | 165,967,849.12 | 2,231,682,898.83 | 5,263,931,666.08 | 18,975,807.98 | 5,282,907,474.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8,299.24 | -17,030,348.78 | -17,228,648.02 | -17,228,648.0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6,991,620.00 | -9,803,351.13 | 37,188,268.87 | 37,188,268.87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1,003,752,448.18 | 99,074,889.95 | 165,769,549.88 | 2,204,849,198.92 | 5,283,891,286.93 | 18,975,807.98 | 5,302,867,09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17,857,433.80 | 28,534,064.52 | 576,588,468.08 | 1,577,201,722.35 | -2,927,362.82 | 1,574,274,359.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857,433.80 | 646,762,777.21 | 628,905,343.41 | -2,927,362.82 | 625,977,98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989,936,623.55 | 989,936,623.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989,936,623.55 | 989,936,623.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8,534,064.52 | -70,174,309.13 | -41,640,244.61 | -41,640,244.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534,064.52 | -28,534,064.5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640,244.61 | -41,640,244.61 | -41,640,244.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0,612,133.06 | 80,612,133.06 | 80,612,133.06 | ||||||||||||
2.本期使用 | 80,612,133.06 | 80,612,133.06 | 80,612,133.06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791,259,922.73 | 81,217,456.15 | 194,303,614.40 | 2,781,437,667.00 | 6,861,093,009.28 | 16,048,445.16 | 6,877,141,454.44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106,508,948.12 | 170,734,258.02 | 1,075,110,968.03 | 5,199,487,523.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106,508,948.12 | 170,734,258.02 | 1,075,110,968.03 | 5,199,487,523.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0,816,448.97 | 23,273,005.60 | 149,070,819.92 | 333,160,274.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0,816,448.97 | 232,730,055.99 | 393,546,504.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273, | -83,659 | -60,386 |
005.60 | ,236.07 | ,230.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273,005.60 | -23,273,005.6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86,230.47 | -60,386,230.4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154,195.21 | 5,154,195.21 | |||||||||
2.本期使用 | 5,154,195.21 | 5,154,195.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267,325,397.09 | 194,007,263.62 | 1,224,181,787.95 | 5,532,647,797.7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 | 120,149,406.60 | 142,398,492.74 | 861,729,325.12 | 3,981,473,950. |
55 | 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8,299.24 | -1,784,693.12 | -1,982,992.3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10,445,200.00 | 1,046,751,525.55 | 120,149,406.60 | 142,200,193.50 | 859,944,632.00 | 3,979,490,957.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13,640,458.48 | 28,534,064.52 | 215,166,336.03 | 1,219,996,565.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40,458.48 | 285,340,645.16 | 271,700,186.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989,936,623.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429,149.00 | 787,507,474.55 | 989,936,623.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534,064.52 | -70,174,309.13 | -41,640,244.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534,064.52 | -28,534,064.5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640,244.61 | -41,640,244.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047,844.96 | 6,047,844.96 | |||||||||
2.本期使用 | 6,047,844.96 | 6,047,844.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2,874,349.00 | 1,834,259,000.10 | 106,508,948.12 | 170,734,258.02 | 1,075,110,968.03 | 5,199,487,523.27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精工钢构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11号文批准,由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六安市精工齿轮总厂、安徽强力新型模具总厂、六安市龙兴工业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000000022295,后本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91340000711774045Q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本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
2、浙江精工绿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住宅”);
(曾用名:浙江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3、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
4、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工”);
5、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6、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筑系统”);
7、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
8、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紧固件”);
9、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特”);
10、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
11、SINGAPORE JINGGONG STEEL STRUCTU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精工”);
12、Purple 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
13、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钢结构”);
14、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L.P.(以下简称“美建亚洲”);
15、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墙体”);
16、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
17、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工程”);
18、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亚洲建筑系统”);
19、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20、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筑”);
21、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
22、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工绿筑”);
23、绍兴绿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绿筑建材”);
24、精工钢结构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精工”);
25、精工钢结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精工”);
26、精工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工”);
27、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
28、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特精工”);
29、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
30、石河子市长江精工文体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精工”);
31、JINGGONG STEEL NEW ZEALAND CO.,LTD(以下简称“新西兰精工”);
32、河北绿筑集成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筑”);
33、绍兴绿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绿杉”);
34、浙江诺派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诺派”);
35、INNOBRIDGE BOSTON LLC (以下简称“波士顿”);
36、绍兴精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筑”);
37、JING GONG GONG YE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泰国”);
38、雄安绿筑智能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绿筑”);
39、浙江精工钢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工程技术”);40、浙江精筑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筑”);
41、浙江精工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国际”);
42、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智”);
43、量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树信息科技”);
44、精工钢结构贸易与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塔尔精工”);
45、上海精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捷建筑工程”);
46、绿筑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筑建筑设计”);
47、西安绿筑集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筑”);
48、精工国际钢结构菲律宾公司(以下简称“菲律宾精工”)
49、比姆泰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姆泰客”);
50、精工钢结构(孟加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加拉精工”);
51、诺建新型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建新材”);
52、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精工建筑科技”);
53、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建”);
54、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精工”);
55、湖北绿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恒”)。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指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所从事的活动拥有极大的自主性,故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6.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0.4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0.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0.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到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其他应收款减值按照10.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合同资产减值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款项性质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合同资产组合1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合同资产组合2 | 未到期质保金 |
7)长期应收款减值按照10.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长期应收保证金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长期应收工程款 |
长期应收款组合3 | 长期应收投资款 |
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0.8 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0.9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 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 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 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15.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5.3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5.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7.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 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并综合考虑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1.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1.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1.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1.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的留存收益。
21.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21.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21.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10 | 4.5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10 | 9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10 | 18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8.1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8.2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8.3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期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软件、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技改费用、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性质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车改补贴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重钢技改费用 | 平均年限法 | 6-10年 |
宿舍楼租赁费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建筑总承包资质 | 平均年限法 | 40个月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34.1.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4.1.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34.2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4.3 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8.1.1 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8.1.2 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8.1.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38.1.3.1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38.1.3.2 钢结构业务收入
公司提供的建造服务,由于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8.1.3.3 资源许可收入
资源许可收入是指公司将品牌、现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授予客户在某特定地区使用而向客户收取的资源使用许可费。公司资源许可收入按履约义务区分为两个履约义务:技术资料的移交和后续服务期限内的服务。技术资料的移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约定技术资料移交给客户;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后续服务期限内的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服务期进行摊销。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9.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9.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40.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0.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0.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0.4 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0.5 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6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2.(3)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42.(3)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42.(3) .2.1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五、28使用权资产”、“五、34租赁负债”。
42.(3) .2.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
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2.(3) .2.3 其他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2.(3)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3.1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43.2安全生产费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董事会决议 |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无调整。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35,514,679.82 | 3,135,514,679.8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1,627,529.40 | 111,627,529.40 | |
应收账款 | 2,057,454,427.39 | 2,057,454,427.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68,735,812.18 | 68,735,812.18 | |
预付款项 | 773,847,932.01 | 773,847,932.0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50,406,419.80 | 350,406,419.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0 | 0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87,858,199.86 | 1,087,858,199.86 | |
合同资产 | 4,768,723,939.56 | 4,768,723,939.5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845,642.87 | 52,845,642.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07,014,582.89 | 12,407,014,582.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58,457,385.87 | 158,457,385.87 | |
长期股权投资 | 857,263,216.43 | 857,263,216.4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1,827,200.00 | 471,827,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008,869.29 | 41,008,869.29 | |
固定资产 | 899,362,576.74 | 899,362,576.74 | |
在建工程 | 154,695,481.52 | 154,695,481.5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2,733,734.75 | 342,733,734.7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15,312,029.90 | 315,312,02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22,884,439.27 | 22,884,439.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0,544,347.92 | 110,544,347.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831,168.06 | 62,831,168.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36,920,449.75 | 3,436,920,449.75 | |
资产总计 | 15,843,935,032.64 | 15,843,935,032.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84,112,202.91 | 1,784,112,202.9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42,377,114.08 | 2,342,377,114.08 | |
应付账款 | 2,958,972,447.53 | 2,958,972,447.53 | |
预收款项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同负债 | 1,042,428,390.33 | 1,042,428,390.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419,945.33 | 129,419,945.33 | |
应交税费 | 220,740,246.51 | 220,740,246.51 | |
其他应付款 | 250,183,746.16 | 250,183,746.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28,734,092.85 | 8,728,734,092.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02,330,812.09 | 202,330,812.0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861,434.80 | 6,861,434.80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67,238.46 | 18,867,238.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8,059,485.35 | 238,059,485.35 | |
负债合计 | 8,966,793,578.20 | 8,966,793,578.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91,259,922.73 | 1,791,259,922.7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1,217,456.15 | 81,217,456.1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4,303,614.40 | 194,303,614.4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81,437,667.00 | 2,781,437,667.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61,093,009.28 | 6,861,093,009.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048,445.16 | 16,048,445.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77,141,454.44 | 6,877,141,454.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843,935,032.64 | 15,843,935,032.6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52,307,011.09 | 1,152,307,011.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33,301.69 | 6,233,301.69 | |
应收账款 | 295,588,587.65 | 295,588,587.6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013,836.88 | 22,013,836.88 | |
预付款项 | 108,567,697.47 | 108,567,697.47 | |
其他应收款 | 1,703,372,457.47 | 1,703,372,457.4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
存货 | 108,123,901.14 | 108,123,901.14 | |
合同资产 | 635,336,575.47 | 635,336,575.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565,731.11 | 27,565,731.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59,109,099.97 | 4,059,109,099.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89,703,947.38 | 3,589,703,947.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3,827,200.00 | 453,827,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79,511,893.16 | 79,511,893.16 | |
在建工程 | 9,127,982.25 | 9,127,982.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867,320.40 | 9,867,320.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6,093.55 | 96,093.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374,865.80 | 30,374,865.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96,721.39 | 6,196,721.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78,706,023.93 | 4,178,706,023.93 | |
资产总计 | 8,237,815,123.90 | 8,237,815,123.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28,636,276.71 | 628,636,276.7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86,020,000.00 | 1,186,020,000.00 | |
应付账款 | 190,381,474.93 | 190,381,474.9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7,515,596.87 | 77,515,596.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133,600.30 | 19,133,600.30 | |
应交税费 | 21,019,521.26 | 21,019,521.26 | |
其他应付款 | 896,753,892.10 | 896,753,892.1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19,460,362.17 | 3,019,460,362.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67,238.46 | 18,867,238.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867,238.46 | 18,867,238.46 | |
负债合计 | 3,038,327,600.63 | 3,038,327,60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2,874,349.00 | 2,012,874,3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34,259,000.10 | 1,834,259,000.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6,508,948.12 | 106,508,948.1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0,734,258.02 | 170,734,258.02 | |
未分配利润 | 1,075,110,968.03 | 1,075,110,968.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99,487,523.27 | 5,199,487,523.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237,815,123.90 | 8,237,815,123.9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3%;10%、12%;13%;15%; 16.5%;17%;20%;24%;25%;28%;30%;3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孟加拉 | 32.50 |
新西兰精工 | 28.00 |
浙江绿筑住宅、湖北精工、诺派建筑、精工重钢、上海拜特、楚天墙体、绍兴绿筑建材、上海精工、精工投资、石河子精工、河北绿筑、绍兴绿杉、绍兴精筑、雄安绿筑、浙江精筑、量树信息科技、绿筑建筑设计、精捷建筑工程、西安绿筑、比姆泰客、诺建新材、湖北绿恒、精工钢构工程技术、浙江精工国际、长江精工建筑科技、湖北武建、 | 25.00 |
江苏精工、菲律宾精工 | |
马来西亚精工 | 24.00 |
精工工业泰国、沙特精工 | 20.00 |
新加坡精工 | 17.00 |
精工国际钢结构、香港精工、亚洲建筑系统、美建亚洲 | 16.50 |
本公司、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美建建筑、上海精锐、湖北建筑系统、紧固件、浙江绿筑、安徽精工、广东精工、巴西精工、湖北绿智、绍兴精工绿筑、浙江诺派 | 15.00 |
开曼公司 | 13.00 |
澳门工程 | 12.00 |
卡塔尔精工 | 10.00 |
波士顿 | 5.3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400009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精工钢结构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300142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精工工业建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3001905和GR20213300670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和(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4、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美建建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1002653和GR20213100110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和(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5、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上海精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1000914 和GR20213100095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和(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6、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湖北建筑系统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94200012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7、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紧固件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111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8、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浙江绿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300662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9、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安徽精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2129和GR20213400135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和(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0、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湖北绿智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2001955和GR20214200657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2020年)和(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1、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广东精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944000490,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绍兴精工绿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933005432,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1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浙江诺派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300177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05,088.02 | 692,765.84 |
银行存款 | 982,312,257.11 | 1,588,488,029.2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83,283,318.05 | 1,546,333,884.75 |
合计 | 2,766,200,663.18 | 3,135,514,679.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1,830,223.41 | 29,097,855.93 |
其他说明期末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9,252,399.33元、保函保证金156,930,245.47元、信用保证金148,731,601.74元、工资保证金3,659,961.48元、被质押的定存存单金额1,116,481,250.40元、被诉讼保全的活期存款金额78,227,859.63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120,876.32 | 80,141,133.98 |
商业承兑票据 | 69,012,103.00 | 33,196,205.70 |
减:坏账准备 | 16,971,221.35 | 1,709,810.28 |
合计 | 100,161,757.97 | 111,627,529.4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362,508.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2,362,508.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679,193.95 | |
合计 | 44,679,193.95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327,279.83 | 11.38 | 13,327,279.83 | 100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327,279.83 | 11.38 | 13,327,279.83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805,699.49 | 88.62 | 3,643,941.52 | 3.51 | 100,161,757.97 | 113,337,339.68 | 100 | 1,709,810.28 | 1.51 | 111,627,529.4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5,684,823.17 | 47.54 | 3,643,941.52 | 6.54 | 52,040,881.65 | 33,196,205.70 | 29.29 | 1,709,810.28 | 5.15 | 31,486,395.42 |
银行承兑汇票 | 48,120,876.32 | 41.08 | 48,120,876.32 | 80,141,133.98 | 70.71 | 80,141,133.98 | ||||
合计 | 117,132,979.32 | / | 16,971,221.35 | / | 100,161,757.97 | 113,337,339.68 | / | 1,709,810.28 | / | 111,627,529.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327,279.83 | 13,327,279.8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327,279.83 | 13,327,279.8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55,684,823.17 | 3,643,941.52 | 6.54 |
合计 | 55,684,823.17 | 3,643,941.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9,810.28 | 15,261,411.07 | 16,971,221.35 | ||
合计 | 1,709,810.28 | 15,261,411.07 | 16,971,221.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93,101,075.08 |
1至2年 | 452,631,378.68 |
2至3年 | 297,709,390.14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62,858,380.23 |
4至5年 | 111,921,513.74 |
5年以上 | 421,438,664.20 |
合计 | 3,139,660,402.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550,093.18 | 5.18 | 162,550,093.18 | 100 | 82,095,748.15 | 2.95 | 82,095,748.15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77,110,308.89 | 94.82 | 676,085,041.92 | 22.71 | 2,301,025,266.97 | 2,697,400,980.55 | 97.05 | 639,946,553.16 | 23.72 | 2,057,454,427.39 |
其中: | ||||||||||
组合1 | 2,977,110,308.89 | 94.82 | 676,085,041.92 | 22.71 | 2,301,025,266.97 | 2,697,400,980.55 | 97.05 | 639,946,553.16 | 23.72 | 2,057,454,427.39 |
组合2 | ||||||||||
合计 | 3,139,660,402.07 | / | 838,635,135.10 | / | 2,301,025,266.97 | 2,779,496,728.70 | / | 722,042,301.31 | / | 2,057,454,427.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48,323,758.90 | 48,323,758.9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 | 18,001,702.31 | 18,001,702.3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3 | 12,654,000.00 | 12,654,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4 | 9,992,106.00 | 9,992,106.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5 | 9,121,379.07 | 9,121,379.0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6 | 8,067,227.46 | 8,067,227.46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7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8 | 7,628,500.00 | 7,628,500.00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9 | 7,542,750.00 | 7,542,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0 | 5,151,511.00 | 5,151,511.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1 | 5,017,247.70 | 5,017,247.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2 | 4,271,789.03 | 4,271,789.03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13 | 3,765,539.80 | 3,765,539.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4 | 2,857,692.48 | 2,857,692.48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15 | 2,015,250.00 | 2,015,2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6 | 1,973,043.12 | 1,973,043.1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7 | 1,765,112.77 | 1,765,112.77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18 | 1,721,199.88 | 1,721,199.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19 | 1,086,320.00 | 1,086,32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0 | 808,782.00 | 808,78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1 | 631,500.00 | 631,5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2 | 612,750.00 | 612,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3 | 539,527.59 | 539,527.5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4 | 401,200.05 | 401,200.0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5 | 288,000.00 | 288,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6 | 202,800.00 | 202,8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7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8 | 81,313.75 | 81,313.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9 | 48,090.27 | 48,090.2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2,550,093.18 | 162,550,093.18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89,889,474.38 | 84,494,474.64 | 5 |
1至2年 | 452,631,378.68 | 45,263,137.86 | 10 |
2至3年 | 297,709,390.14 | 89,312,817.04 | 30 |
3至4年 | 123,565,371.33 | 61,782,685.66 | 50 |
4至5年 | 90,413,838.20 | 72,331,070.56 | 80 |
5年以上 | 322,900,856.16 | 322,900,856.16 | 100 |
合计 | 2,977,110,308.89 | 676,085,041.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2,095,748.15 | 80,454,345.03 | 162,550,093.1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9,946,553.16 | 51,357,738.00 | 9,508,756.79 | 5,710,492.45 | 676,085,041.92 | |
合计 | 722,042,301.31 | 131,812,083.03 | 9,508,756.79 | 5,710,492.45 | 838,635,135.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508,756.7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4,866,264.91 | 4.61 | 12,806,092.34 |
单位二 | 89,643,442.47 | 2.86 | 4,918,927.80 |
单位三 | 82,106,665.39 | 2.62 | 81,911,188.76 |
单位四 | 79,218,051.17 | 2.52 | 6,453,110.92 |
单位五 | 68,364,396.79 | 2.18 | 6,907,105.98 |
合计 | 464,198,820.73 | 14.79 | 112,996,425.8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因应收款保理业务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为212,661,786.64元,终止确认的损失为8,150,975.27元。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2,979,685.06 | 68,735,812.18 |
合计 | 32,979,685.06 | 68,735,812.1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系期末结存低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风险低,兑现时间短,其公允价值按其账面价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91,165,681.48 | |
合计 | 2,391,165,681.48 |
其他说明: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减少35,756,127.12元,减少比例为5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票据用于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比例提高所致。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52,806,311.27 | 74.24 | 693,187,795.46 | 89.58 |
1至2年 | 137,202,435.75 | 18.43 | 29,942,488.87 | 3.87 |
2至3年 | 13,297,354.01 | 1.79 | 16,266,027.76 | 2.10 |
3年以上 | 41,230,503.93 | 5.54 | 34,451,619.92 | 4.45 |
合计 | 744,536,604.96 | 100.00 | 773,847,932.0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尚有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合计金额为97,838,184.47元,主要是预付的工程款和预付的工程劳务款尚未结算及预付的投资款因为被投资单位尚在重组过程中暂未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56,000,500.00 | 7.52 |
单位二 | 50,280,728.60 | 6.75 |
单位三 | 41,974,651.68 | 5.64 |
单位四 | 24,600,354.92 | 3.30 |
单位五 | 19,843,423.19 | 2.67 |
合计 | 192,699,658.39 | 25.8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56,741,968.66 | 348,054,419.80 |
合计 | 359,093,968.66 | 350,406,419.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合计 | 2,352,000.00 | 2,352,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3,231,734.55 |
1至2年 | 55,500,259.84 |
2至3年 | 50,959,671.38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4,495,184.52 |
4至5年 | 21,511,122.14 |
5年以上 | 25,840,927.47 |
合计 | 441,538,899.9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23,399,402.25 | 119,915,055.46 |
单位往来 | 81,948,650.65 | 57,523,767.05 |
项目备用金 | 219,905,491.93 | 241,158,223.00 |
其他 | 16,285,355.07 | 17,824,133.40 |
合计 | 441,538,899.90 | 436,421,178.9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8,366,759.11 | 88,366,759.1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48,747.96 | 1,848,747.9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13,952.32 | 1,013,952.32 | ||
其他变动 | -4,404,623.51 | -4,404,623.51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4,796,931.24 | 84,796,931.2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8,366,759.11 | 1,848,747.96 | 1,013,952.32 | -4,404,623.51 | 84,796,931.24 | |
合计 | 88,366,759.11 | 1,848,747.96 | 1,013,952.32 | -4,404,623.51 | 84,796,931.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13,952.3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应收投资款 | 19,050,680.55 | 1年以内 | 4.31 | 952,534.03 |
单位二 | 单位往来 | 17,533,175.00 | 2-3年 | 3.97 | 5,259,952.50 |
单位三 | 项目备用金 | 12,296,737.34 | 1年以内 | 2.78 | 614,836.87 |
单位四 | 项目备用金 | 11,867,122.74 | 5年以内 | 2.69 | 642,757.86 |
单位五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0 | 4-5年 | 2.26 | 8,000,000.00 |
合计 | 70,747,715.63 | 15,470,081.2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4,660,846.03 | 424,660,846.03 | 419,454,171.65 | 686,608.15 | 418,767,563.50 | |
在产品 | 285,444,962.08 | 285,444,962.08 | 221,439,076.83 | 221,439,076.83 | ||
库存商品 | 577,444,640.71 | 136,182.66 | 577,308,458.05 | 397,117,383.07 | 136,182.66 | 396,981,200.41 |
周转材料 | 686,005.27 | 686,005.27 | 449,809.65 | 449,809.6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71,385,611.56 | 71,385,611.56 | 50,453,744.90 | 233,195.43 | 50,220,549.47 |
合计 | 1,359,622,065.65 | 136,182.66 | 1,359,485,882.99 | 1,088,914,186.10 | 1,055,986.24 | 1,087,858,199.8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86,608.15 | 164,594.43 | 522,013.7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36,182.66 | 136,182.6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3,195.43 | 233,195.43 | ||||
合计 | 1,055,986.24 | 397,789.86 | 522,013.72 | 136,182.6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项目 | 6,115,621,203.56 | 30,583,254.26 | 6,085,037,949.30 | 4,696,742,860.32 | 23,483,714.31 | 4,673,259,146.01 |
未到期质保金 | 238,335,095.85 | 31,832,296.23 | 206,502,799.62 | 171,707,903.18 | 13,411,941.57 | 158,295,961.61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20,503,984.33 | -19,904,265.93 | -100,599,718.40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合计 | 6,233,452,315.08 | 42,511,284.56 | 6,190,941,030.52 | 4,800,450,723.61 | 31,726,784.05 | 4,768,723,939.5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在建项目 | 7,102,943.29 | 3,403.34 | ||
未到期质保金 | 18,534,465.26 | 114,110.60 | ||
合计 | 25,637,408.55 | 117,513.94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1,422,217,090.96元,增加比例为3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数量和项目规模的增加所致。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保证金 | 22,050,000.00 | |
其中:未实现收益 | -1,290,624.17 | |
合计 | 20,759,375.83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20,759,375.83元,主要是因为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流动资产影响所致。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26,007,630.36 | 1,927,652.90 |
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2,126,406.46 | 1,683,953.57 |
应收大额存单利息 | 90,155,997.79 | 49,234,036.40 |
其他 | ||
合计 | 118,290,034.61 | 52,845,642.87 |
其他说明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65,444,391.74元,增加比例为124%,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待抵扣进项税和应收大额存单利息的增加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42,694,792.12 | 42,694,792.12 | ||||
合计 | 42,694,792.12 | 42,694,792.12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42,694,792.12元,主要是本期增加债权投资影响所致。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长期应收保证金 | 19,201,541.49 | 19,201,541.49 | |||||
其中:未实现收益 | -2,848,458.52 | -2,848,458.52 | |||||
长期应收工程款 | 592,010,573.98 | 2,780,421.21 | 589,230,152.77 | 139,860,125.99 | 604,281.61 | 139,255,844.38 | 4.09%-4.97% |
长期应收投资款 | 13,300,000.00 | 13,300,000.00 | |||||
合计 | 605,310,573.98 | 2,780,421.21 | 602,530,152.77 | 159,061,667.48 | 604,281.61 | 158,457,385.87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04,281.61 | 604,281.6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76,139.60 | 2,176,139.6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780,421.21 | 2,780,421.2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444,072,766.90元,增加比例为280%,主要是因为期末确认了信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收工程款所致。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智能科技(上海)有 |
限公司(注5)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1) | 15,411,076.12 | 579,180.99 | 15,990,257.11 |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2) | 40,396,820.36 | 1,439,341.27 | 517,202.35 | 42,353,363.98 |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3) | 258,676,282.40 | 6,055,281.50 | 264,731,563.90 | ||||||||
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注4)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417,212,304.21 | -5,075,705.57 | 412,136,598.64 |
6) |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7) | 14,652,898.50 | 14,652,898.50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8)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9) | 97,913,834.84 | 78,024,587.17 | 175,938,422.01 | ||||||||
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10) | 19,000,000.00 | -2,940,967.50 | 16,059,032.50 | ||||||||
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11)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山东天元精工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注12) | |||||||||||
小计 | 857,263,216.43 | 19,000,000.00 | 17,652,898.50 | 78,081,717.86 | 517,202.35 | 937,209,238.14 | |||||
合计 | 857,263,216.43 | 19,000,000.00 | 17,652,898.50 | 78,081,717.86 | 517,202.35 | 937,209,238.14 |
其他说明
注1:以下简称“北京城建”;注2:以下简称“苏州中节新能”;注3:以下简称“浙江精工能源”; 注4:精工国际(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精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于2015年6月与中国公民陈水福、泰国当地投资者等在泰国共同设立的公司,精工工业建筑持有其45%的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 注5:蜘蛛家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蜘蛛家”)系公司与深圳可购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的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 注6: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商业管理”,曾用名: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7年5月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建信商业管理3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 注7: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9%,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本期减少为转让全部的股权。 注8: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月与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10%,按照公司章程,浙江绿筑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本期减少为转让全部的股权。 注9: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公司实际出资5,500万元,按照合伙协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委员会委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注10: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跃绿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于2018年12月与东跃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浙江绿筑占股9.5%,因对其形成实质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注11: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系公司于2020年3月与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占股15%,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董事会派驻一名成员,故形成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本期减少为转让全部的股权。
注12: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元”)系公司于2020年11月与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占股10%,因对其形成实质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7,414,548.96 | 448,827,200.00 |
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
合计 | 642,414,548.96 | 471,827,2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170,587,348.96元,增加比例为36%,主要是因为期末瑞丰银行公允价值的变动所致。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投资 | 3,500,000.00 | |
合计 | 3,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3,500,000.00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投资衢州绍滨才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影响所致。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509,848.88 | 93,509,848.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70,500.69 | 22,070,500.6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自用转出租 | 22,070,500.69 | 22,070,500.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5,580,349.57 | 115,580,349.5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500,979.59 | 52,500,979.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76,937.91 | 14,976,937.91 | ||
(1)计提或摊销 | 4,300,743.30 | 4,300,743.30 | ||
(2)自用转出租 | 10,676,194.61 | 10,676,194.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7,477,917.50 | 67,477,917.5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102,432.07 | 48,102,432.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008,869.29 | 41,008,869.2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4,817,731.49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9,353,602.16 | 899,362,576.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69,353,602.16 | 899,362,576.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1,197,848.35 | 688,674,997.06 | 34,046,868.59 | 73,185,001.61 | 1,857,104,715.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132,172.40 | 38,903,939.80 | 4,626,327.03 | 9,754,095.26 | 175,416,534.49 |
(1)购置 | 20,124,781.68 | 4,626,327.03 | 7,947,609.05 | 32,698,717.7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2,132,172.40 | 18,779,158.12 | 1,806,486.21 | 142,717,816.7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企业合并增加 | |||||
3 | 25,799,972.76 | 32,710,780.64 | 2,396,592.69 | 2,525,592.36 | 63,432,938.45 |
.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3,729,472.07 | 32,710,780.64 | 2,396,592.69 | 2,525,592.36 | 41,362,437.76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2,070,500.69 | 22,070,500.69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157,530,047.99 | 694,868,156.22 | 36,276,602.93 | 80,413,504.51 | 1,969,088,311.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6,082,411.05 | 452,235,125.39 | 21,392,409.40 | 58,032,193.03 | 957,742,138.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213,614.66 | 33,934,407.79 | 2,909,665.02 | 4,809,711.82 | 87,867,399.29 |
(1)计提 | 46,213,614.66 | 33,934,407.79 | 2,909,665.02 | 4,809,711.82 | 87,867,399.29 |
1(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38,048.09 | 29,038,657.14 | 2,115,575.54 | 2,282,547.90 | 45,874,828.67 |
(1)处置或报废 | 1,850,355.38 | 29,038,657.14 | 2,115,575.54 | 2,282,547.90 | 35,287,135.96 |
2 | 10,587,692.71 | 10,587,692.71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459,857,977.62 | 457,130,876.04 | 22,186,498.88 | 60,559,356.95 | 999,734,709.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7,672,070.37 | 237,737,280.18 | 14,090,104.05 | 19,854,147.56 | 969,353,602.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5,115,437.30 | 236,439,871.67 | 12,654,459.19 | 15,152,808.58 | 899,362,576.7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2,794,940.95 | 5,608,403.53 | 17,186,537.42 | ||
机器设备 | 11,673,798.22 | 6,058,744.57 | 5,615,053.65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30,074.75 | 216,402.11 | 13,672.64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 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8,047,387.71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5,790,999.73 | 154,695,481.5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5,790,999.73 | 154,695,481.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115,785,460.12 | 115,785,460.12 | ||||
方管机器人焊接生产线 | 9,435,897.42 | 9,435,897.42 | ||||
型钢用数控三维等离子加工机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4,957,265.22 | ||
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厂房建设不可迁移设施改造工程 | 5,172,295.46 | 5,172,295.46 | ||||
PEC钢混构件钢筋加工焊接智能预制生产线 | 7,155,172.20 | 7,155,172.20 | 7,155,172.20 | 7,155,172.20 | ||
六安智能制造产业园板材工厂 | 104,659,327.84 | 104,659,327.84 | 6,010,956.84 | 6,010,956.84 | ||
其他零星工程 | 13,846,939.01 | 13,846,939.01 | 11,350,729.72 | 11,350,729.72 | ||
合计 | 135,790,999.73 | 135,790,999.73 | 154,695,481.52 | 154,695,481.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绍兴精工绿筑集成产业园项目 | 115,785,460.12 | 1,501,482.44 | 117,286,942.56 | 100 | 募集资金 | |||||||
安徽智能制造产业园 | 6,010,956.84 | 99,285,539.12 | 104,659,327.84 | 12.10 | 自筹 | |||||||
合计 | 121,796,416.96 | 100,787,021.56 | 117,286,942.56 | 104,659,327.8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525,033.16 | 39,525,033.16 |
(1)新增租赁 | 39,525,033.16 | 39,525,033.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同变更 | ||
4.期末余额 | 39,525,033.16 | 39,525,033.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525,033.16 | 39,525,033.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增加39,525,033.16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9,530,271.20 | 34,380,314.26 | 453,910,585.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945,735.00 | 3,779,974.00 | 37,725,709.00 | |||
(1)购置 | 33,945,735.00 | 3,779,974.00 | 37,725,709.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 |
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812.50 | 202,812.50 | |||
(1)处置 | 202,812.50 | 202,812.50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453,273,193.70 | 38,160,288.26 | 491,433,481.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9,301,119.29 | 21,875,731.42 | 111,176,850.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28,108.75 | 3,886,267.26 | 14,114,376.01 | ||
(1)计提 | 10,228,108.75 | 3,886,267.26 | 14,114,376.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674.47 | 72,674.47 | |||
(1)处置 | 72,674.47 | 72,674.47 | |||
4.期末余额 | 99,456,553.57 | 25,761,998.68 | 125,218,552.2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3,816,640.13 | 12,398,289.58 | 366,214,929.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0,229,151.91 | 12,504,582.84 | 342,733,734.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7,964,059.13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中有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期末借款的抵押物,详细描述见附注十四、1重要承诺事项。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湖北精工 | 2,923,049.70 | 2,923,049.70 | ||||
收购湖北建筑系统 | 845,736.86 | 845,736.86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335,575,703.23 | 335,575,703.23 | ||||
合计 | 339,344,489.79 | 339,344,489.7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湖北精工 | ||||||
收购湖北建筑系统 | ||||||
收购亚洲建筑系统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
合计 | 24,032,459.89 | 24,032,459.8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商誉的形成亚洲建筑系统: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精工于2011年2月与Success Charm Int'l HoldingLimited(成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的协议》,交易价格为7000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453,572,000元)并于2011年6月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此时亚洲建筑持有上海精锐84.64%股权。 2011年3月17日,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15.36%股权的协议》,交易价格为81,75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共支付人民币 535,322,000.00 元收购亚洲建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亚洲建筑100%股权,亚洲建筑在购买日(2011年6月30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99,746,296.77 元,合并对价与购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差额为 335,575,703.23元,作为商誉确认。
2)资产组的认定收购亚洲建筑时的核心资产为上海精锐和诺派建筑二个资产组,即认定 “金属屋面围护系统业务资产组”(“上海精锐资产组”)和“聚氨酯岩棉复合板生产经营业务资产组”(“诺派建筑资产组”),确定依据为其构成独立资产组专营业务产生利润为依据。根据收购时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对商誉在各资产组进行分摊,分摊至上海精锐资产组的商誉为311,543,243.34元,分摊至诺派建筑资产组的商誉为24,032,459.89元。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金属屋面围护系统业务资产组”(“上海精锐资产组”)
①本公司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利用了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26日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第6107号《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含并购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约为31,371.26万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约为31,500.00万元。经测试,本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②测试方法及关键参数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前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来五年营业收入的年化增长率为 5%,利润率为9.17%-10.18%。五年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后确定。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税前)。本次计算现值的税前折现率为12.31%.本次采用假设包括一般假设和针对性假设。
2.“聚氨酯岩棉复合板生产经营业务资产组”(“诺派建筑资产组”)
公司诺派建筑聚氨酯岩棉复合板生产业务从2017年开始逐渐萎缩,2018年已无聚氨酯岩棉复合板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以房屋租赁产生其他业务利润,因此公司在2018年已全额计提“聚氨酯岩棉复合板生产经营业务资产组”(“诺派建筑资产组”)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937,904.58 | 1,486,231.46 | 352,291.13 | 306,142.93 | 4,765,701.98 |
重钢技改费用 | 10,508,407.99 | 1,594,185.25 | 2,584,950.95 | 9,517,642.29 | |
宿舍楼租赁费 | 4,081,666.04 | 1,354,772.39 | 2,726,893.65 | ||
CIC Innovation Services, LLC服务费 | 2,479,218.80 | 823,364.60 | 1,655,854.20 | ||
其他零星待摊费用 | 1,877,241.86 | 3,354,925.52 | 1,009,306.92 | 4,222,860.46 | |
合计 | 22,884,439.27 | 6,435,342.23 | 6,124,685.99 | 306,142.93 | 22,888,952.5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89,794,068.16 | 133,756,558.00 | 729,231,055.93 | 109,540,492.6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21,613,615.97 | 3,242,042.40 | 6,645,936.32 | 1,003,855.23 |
合计 | 911,407,684.13 | 136,998,600.40 | 735,876,992.25 | 110,544,347.9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4,368,938.68 | 47,155,340.80 | 125,781,589.72 | 18,867,238.46 |
合计 | 314,368,938.68 | 47,155,340.80 | 125,781,589.72 | 18,867,238.4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5,941,373.91 | 121,659,236.96 |
可抵扣亏损 | 301,544,039.91 | 274,764,083.69 |
合计 | 417,485,413.82 | 396,423,320.6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21,283,992.43 | ||
2022 | 19,761,630.01 | 26,872,927.37 | |
2023 | 15,223,114.33 | 96,718,509.37 | |
2024 | 16,670,501.19 | 81,231,126.46 |
2025 | 26,118,015.47 | 48,657,528.06 | |
2026及以后 | 223,770,778.91 | ||
合计 | 301,544,039.91 | 274,764,083.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8,288,102.34元,增加比例为150%,主要是因为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120,503,984.33 | 19,904,265.93 | 100,599,718.40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合计 | 120,503,984.33 | 19,904,265.93 | 100,599,718.40 | 68,000,039.89 | 5,168,871.83 | 62,831,168.06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7,768,550.34元,增加比例为60%,主要是因为期末未到期质保金增加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02,142,813.30 | |
抵押借款 | 681,500,000.00 | 477,250,000.00 |
保证借款 | 531,080,000.00 | 538,599,999.37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352,700,000.00 | 760,000,000.00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180,000,000.00 | |
信用证借款 | 5,500,000.00 | |
利息调整 | 2,280,198.71 | 2,762,203.54 |
合计 | 1,949,703,012.01 | 1,784,112,202.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7,675,342.75 | 28,693,150.10 |
银行承兑汇票 | 1,747,440,154.66 | 1,794,823,963.98 |
国内信用证议付 | 809,210,000.00 | 518,860,000.00 |
合计 | 2,644,325,497.41 | 2,342,377,114.0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 | 4,023,901,730.72 | 2,958,972,447.53 |
应的款项 | ||
合计 | 4,023,901,730.72 | 2,958,972,447.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程书华 | 10,676,075.81 | 工程项目尚未结算 |
合计 | 10,676,075.8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64,929,283.19元,增加比例为36%,主要是因为业务量增加使得应付的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00,000.00 | |
1-2年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500,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技术转让款 | 65,898,504.29 | 64,165,590.35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1,142,705,858.10 | 978,262,799.98 |
合计 | 1,208,604,362.39 | 1,042,428,390.3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3,719,366.38 | 895,144,904.48 | 876,678,744.27 | 142,185,526.5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700,578.95 | 59,329,363.37 | 58,177,409.81 | 6,852,532.5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9,419,945.33 | 954,474,267.85 | 934,856,154.08 | 149,038,059.1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1,922,003.19 | 799,232,076.47 | 780,085,227.67 | 91,068,851.99 |
二、职工福利费 | 94,265.49 | 29,664,981.35 | 29,674,744.85 | 84,501.99 |
三、社会保险费 | 6,457,702.64 | 40,110,870.70 | 42,043,268.50 | 4,525,304.8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59,313.23 | 37,177,131.33 | 38,550,237.70 | 3,886,206.86 |
工伤保险费 | 909,792.85 | 2,651,779.48 | 3,183,657.13 | 377,915.20 |
生育保险费 | 288,596.56 | 281,959.89 | 309,373.67 | 261,182.78 |
四、住房公积金 | 2,405,450.30 | 14,526,460.05 | 14,648,113.67 | 2,283,796.6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839,944.76 | 11,292,647.95 | 9,909,521.62 | 44,223,071.0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317,867.96 | 317,867.96 | ||
合计 | 123,719,366.38 | 895,144,904.48 | 876,678,744.27 | 142,185,526.5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08,249.87 | 56,951,872.73 | 55,886,154.35 | 6,573,968.25 |
2、失业保险费 | 192,329.08 | 2,377,490.64 | 2,291,255.46 | 278,564.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700,578.95 | 59,329,363.37 | 58,177,409.81 | 6,852,532.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7,690,179.30 | 155,564,751.6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2,297,016.63 | 44,126,273.51 |
个人所得税 | 1,156,771.96 | 791,098.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15,948.23 | 1,525,027.78 |
教育费附加 | 1,868,264.41 | 2,016,090.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59,764.99 | 1,233,683.35 |
印花税 | 490,039.95 | 138,866.54 |
房产税 | 9,858,565.91 | 8,154,305.89 |
土地使用税 | 7,663,968.37 | 6,892,879.57 |
其他 | 259,800.33 | 297,269.80 |
合计 | 173,660,320.08 | 220,740,246.5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5,603,154.30 | 250,183,746.16 |
合计 | 245,603,154.30 | 250,183,746.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50,102,039.09 | 59,891,744.06 |
单位往来 | 144,021,816.75 | 135,132,191.13 |
其他 | 51,479,298.46 | 55,159,810.97 |
合计 | 245,603,154.30 | 250,183,746.1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1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83,124,318.43 | |
利息调整 | -3,632,042.92 | |
合计 | 79,492,275.51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9,492,275.51元,主要是因为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62,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利息调整 | 285,369.86 | |
合计 | 162,285,369.86 |
本公司向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申请了保证借款5,000万,借款期限从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利率按照LPR一年期限档次,用于支付货款。该笔借款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3年。
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申请了保证借款8,000万,借款期限:72个月,用于建设单层钢结构厂房及生产线,利率为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5年期以上LPR。该笔借款由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同时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额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
子公司安徽精工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公安路支行申请了保证借款2,2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21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2日,利率4.35%,用于支付货款。该笔借款由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3年。
子公司安徽精工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公安路支行申请了保证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利率4.35%,用于支付货款。该笔借款由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3年。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2,285,369.86元,主要是因为本期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金额增加影响所致。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9,525,033.16 | |
合计 | 39,525,033.16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9,525,033.16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5,000,000.00 | 202,330,812.09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5,000,000.00 | 202,330,812.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项目资本金投资款 | 25,000,000.00 | 50,000,000.00 |
应付融资租赁借款 | 164,719,096.2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388,284.11 | |
合 计 | 25,000,000.00 | 202,330,812.09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77,330,812.09元,减少比例为88%,主要是因为本年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6,861,434.80 | 21,613,615.97 | 预计合同亏损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6,861,434.80 | 21,613,615.9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4,752,181.17元,增加比例为215%,主要是因为计提的合同预计亏损增加所致。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专项补助 | 10,000,000.00 | 20,190,000.00 | 30,1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00,000.00 | 20,190,000.00 | 30,19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 | 20,190,000.00 | 20,1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管理服务融合示范基地项目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浙财建[2014]154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六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绍兴精工绿筑收到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模块化、装配式新型高层住宅主结构系统和节能外墙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1,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余部分配套设施尚在升级及调整。
2、 按照发改产业〔2021〕299号《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关于做好2021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两业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精工国际收到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拨付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服务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补助经费2,01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开始。
3、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0,190,000.00元,增加比例为202%,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到了厂房建设补贴款所致。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12,874,349.00 | 0 | 0 | 0 | 0 | 0 | 2,012,874,349.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82,103,641.97 | 124,696,471.01 | 1,657,407,170.96 | |
其他资本公积 | 9,156,280.76 | 9,156,280.76 | ||
合计 | 1,791,259,922.73 | 124,696,471.01 | 1,666,563,451.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溢价的减少系购买量树科技35%的少数股东股权减少了2,149,871.01元,同一控制下收购浙江精工国际年初留存收益及投资溢价冲减资本公积122,546,6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6,914,351.26 | 188,587,348.96 | 28,288,102.34 | 160,299,246.62 | 267,213,597.8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 106,914,351.26 | 188,587,348.96 | 28,288,102.34 | 160,299,246.62 | 267,213,597.88 |
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696,895.11 | -3,864,238.29 | -3,878,638.31 | 14,400.02 | -29,575,533.4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55,260.58 | 517,202.35 | 517,202.35 | 2,572,462.9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752,155.69 | -4,381,440.64 | -4,395,840.66 | 14,400.02 | -32,147,996.3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1,217,456.15 | 184,723,110.67 | 28,288,102.34 | 156,420,608.31 | 14,400.02 | 237,638,064.4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本期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56,420,608.31元,增加比例为193%,主要是因为瑞丰银行股权公允价值的变动所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
合计 | 110,790,969.14 | 110,790,969.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4,303,614.40 | 23,273,005.60 | 217,576,62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4,303,614.40 | 23,273,005.60 | 217,576,62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2,589,667.65 | 2,231,682,898.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1,152,000.65 | -26,833,699.9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81,437,667.00 | 2,204,849,198.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6,807,088.65 | 646,762,777.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273,005.60 | 28,534,064.5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386,230.47 | 41,640,244.6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减少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84,585,519.58 | 2,781,437,667.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1,152,000.65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945,331,417.51 | 13,042,853,234.22 | 11,333,974,635.04 | 9,622,222,289.08 |
其他业务 | 196,028,354.37 | 69,657,303.77 | 150,043,953.43 | 61,058,023.95 |
合计 | 15,141,359,771.88 | 13,112,510,537.99 | 11,484,018,588.47 | 9,683,280,313.0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钢结构业务 | 10,623,616,418.67 |
集成及EPC | 4,167,906,860.28 |
其他 | 153,808,138.5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11,455,446.36 |
华北 | 1,134,043,029.31 |
华东 | 8,962,066,258.66 |
华南 | 1,579,823,451.92 |
华中 | 834,985,121.61 |
西北 | 887,125,238.49 |
西南 | 697,308,993.23 |
国外 | 738,523,877.93 |
合计 | 14,945,331,417.5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筑业务在提供服务时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建筑业务尚在履约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建造合同的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建造服务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2.本期营业收入比上期增加3,657,341,183.41元,增加比例为32%,主要是因为本年项目数量增加,EPC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3.本期营业成本比上期增加3,429,230,224.96元,增加比例为35%,主要是因为收入的增加所致。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43,657.87 | 9,010,077.07 |
教育费附加 | 8,641,877.77 | 7,079,091.2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477,889.10 | 11,060,929.17 |
土地使用税 | 6,308,474.44 | 10,552,647.50 |
车船使用税 | 10,968.10 | 7,302.30 |
印花税 | 5,931,025.90 | 3,893,684.95 |
水利建设基金 | 2,160,126.88 | 2,020,443.83 |
其他 | -8,420,472.27 | -384,773.23 |
合计 | 37,853,547.79 | 43,239,402.8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24,692,443.46 |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67,900,904.42 | 53,922,701.90 |
业务招待费 | 20,576,805.15 | 17,908,769.59 |
差旅费 | 11,215,954.89 | 10,749,657.43 |
办公费 | 1,441,101.96 | 1,397,021.82 |
房租 | 5,733,844.00 | 5,525,922.33 |
广告宣传费 | 473,371.68 | 190,509.71 |
销售服务费 | 4,503,793.40 | 3,063,684.15 |
其他 | 15,057,877.51 | 12,783,027.50 |
合计 | 126,903,653.01 | 130,233,737.8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264,734,217.21 | 210,954,071.59 |
折旧摊销 | 33,357,778.90 | 39,185,186.80 |
办公费 | 7,027,600.74 | 5,838,016.61 |
差旅费 | 16,705,409.76 | 11,294,110.84 |
业务招待费 | 25,528,493.40 | 20,141,733.98 |
房租及物业费 | 21,184,931.41 | 18,840,739.36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23,152,031.32 | 20,612,884.92 |
汽修及水电 | 14,413,230.59 | 9,817,152.35 |
其他 | 36,562,553.18 | 19,844,339.73 |
合计 | 442,666,246.51 | 356,528,236.1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365,336,536.89 | 288,762,141.29 |
工资社保福利费 | 151,989,325.27 | 123,732,716.40 |
折旧及摊销 | 10,825,772.13 | 10,410,048.32 |
委托研发 | 1,933,585.33 | 149,415.10 |
其他费用 | 25,152,054.80 | 19,621,906.12 |
合计 | 555,237,274.42 | 442,676,227.2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66,157,953.35 | 171,764,166.36 |
减:利息收入 | 73,387,794.42 | 69,399,796.22 |
汇兑净损失 | 9,713,430.15 | 4,902,086.33 |
其他 | 10,105,034.67 | 9,617,160.17 |
合计 | 112,588,623.75 | 116,883,616.6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社保返还 | 483,846.57 | 5,714,300.69 |
建筑业政策奖励 | 1,644,925.00 | 3,832,614.00 |
实体经济支持奖 | 1,030,000.00 | 3,686,505.00 |
信息化奖励资金 | 3,774,600.00 | 3,158,600.00 |
高新技术研发奖励 | 3,039,774.51 | 2,806,000.00 |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 3,465,500.00 | 2,683,200.00 |
设备投入奖励 | 5,786,360.00 | 2,615,300.00 |
招商优惠政策奖励 | 2,318,923.23 | 2,128,105.36 |
制造强省建设政策奖 | 860,440.00 | 2,000,000.00 |
高质量发展奖 | 1,831,234.00 | 1,835,638.00 |
稳岗补贴 | 3,031,369.53 | 1,784,885.82 |
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奖励 | 2,258,000.00 | 1,730,000.00 |
疫情复工复产补贴 | 866,420.14 | 1,229,823.72 |
产业改造奖励 | 1,433,952.00 | 911,200.00 |
软件增值税款退税 | 3,013,853.70 | 631,188.06 |
土地税费返还 | 363,531.74 | |
个税返还 | 197,790.09 | 157,209.88 |
知识产权和专利补贴 | 549,863.00 | 98,000.00 |
其他零星补助 | 2,349,385.00 | 3,549,956.79 |
合计 | 37,936,236.77 | 40,916,059.0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8,457,217.86 | 57,188,724.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81,590.05 | 1,642,635.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1,005.8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7,897.04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88,348.02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4,255,052.97 | 65,612,366.0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920.8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合计 | 139,920.8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261,411.07 | 175,604.1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1,812,083.03 | -141,904,967.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48,747.96 | -9,121,531.6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76,139.60 | -604,281.61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51,098,381.66 | -151,455,176.9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2,502.07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5,637,408.55 | -9,158,672.32 |
合计 | -25,637,408.55 | -8,866,170.25 |
其他说明:
本期损失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6,771,238.30元,增加比例为189%,主要是因为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385,207.90 | 791,146.89 |
其他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5,855,610.10 | |
合计 | 4,385,207.90 | 6,646,756.99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2,261,549.09元,减少比例为34%,主要是因为其他长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19,813.73 | 75,638.66 | 319,813.7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19,813.73 | 75,638.66 | 319,813.73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632,200.00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8,555,982.08 | 1,075,998.97 | 8,555,982.08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 12,546,112.88 | 10,085,853.98 | 12,546,112.88 |
其他 | 647,142.05 | 869,643.94 | 647,142.05 |
合计 | 22,069,050.74 | 13,739,335.55 | 22,069,050.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外资引进奖励等 | 1,632,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8,329,715.19元,增加比例为61%,主要是因为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及罚款收入增加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539,683.61 | 596,306.27 | 1,539,683.6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539,683.61 | 596,306.27 | 1,539,683.6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42,000.00 | 515,000.00 | 2,242,000.00 |
其他 | 1,150,568.39 | 1,295,870.65 | 1,150,568.39 |
合计 | 4,932,252.00 | 2,407,176.92 | 4,932,252.00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2,525,075.08元,增加比例为105%,主要是因为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及存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769,552.71 | 50,068,868.0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454,252.48 | -18,605,070.80 |
合计 | 21,315,300.23 | 31,463,797.2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20,717,315.4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8,739,303.3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47,696.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66,570.4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666,803.8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118,495.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230,820.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947,919.34 |
研发费加计扣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 -62,773,919.08 |
所得税费用 | 21,315,300.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10,148,497.04元,减少比例为32%,主要是因为部分子公司盈利弥补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使得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3,865,840.47 | 23,831,936.18 |
收回保证金 | 31,056,561.93 | 15,975,610.32 |
财政补助 | 58,126,236.77 | 41,618,225.60 |
利息收入 | 32,465,833.03 | 42,857,430.67 |
收回备用金 | 45,434,187.15 | 32,059,105.82 |
其他 | 22,069,050.74 | 3,029,923.28 |
合计 | 193,017,710.09 | 159,372,231.8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24,741,084.32 | |
差旅费 | 27,921,364.65 | 19,186,166.21 |
业务招待费 | 46,105,298.55 | 31,734,313.97 |
支付的往来款及保证金 | 236,949,433.30 | 142,988,578.71 |
办公费 | 8,468,702.70 | 10,748,881.82 |
房租水电费 | 26,918,775.41 | 29,190,273.34 |
汽车费 | 7,048,959.55 | 6,703,582.91 |
手续费支出 | 10,105,034.63 | 11,395,354.45 |
支付的备用金 | 2,247,732.64 | 27,939,683.3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3,152,031.32 | 42,687,041.95 |
其他费用 | 13,639,912.92 | 32,598,689.27 |
合计 | 402,557,245.67 | 379,913,650.3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权益投资资金 | 5,200,000.00 | 6,456,575.42 |
对外借款利息收入 | 713,364.65 | 763,213.48 |
合计 | 5,913,364.65 | 7,219,788.9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借款 | 13,050,000.00 | |
合计 | 13,0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发行的相关发行费用 | 629,410.28 | |
归还融资租赁借款 | 81,594,777.77 | 79,420,916.16 |
合计 | 81,594,777.77 | 80,050,326.4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99,402,015.24 | 643,899,250.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637,408.55 | 8,866,170.25 |
信用减值损失 | 151,098,381.66 | 151,455,176.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 92,168,142.59 | 88,415,488.32 |
性生物资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114,376.02 | 13,661,772.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124,685.99 | 14,330,495.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85,207.90 | -6,646,756.9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9,869.88 | 520,667.6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920.8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6,157,953.35 | 171,764,166.3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255,052.97 | -65,612,366.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454,252.48 | -18,605,070.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288,102.34 | 18,867,238.4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0,707,879.55 | -234,696,575.07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85,505,535.91 | -329,556,882.30 |
合同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6,175,972.06 | 227,664,987.0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3,028,247.11 | -568,294,292.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69,777,443.19 | 326,984,863.36 |
其他 | -28,288,102.34 | -18,867,238.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599,848.28 | 424,151,095.1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82,917,345.13 | 1,589,180,795.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89,180,795.07 | 523,112,511.2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6,263,449.94 | 1,066,068,283.85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66,200,663.18元,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差异1,783,283,318.05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9,252,399.33元、保函保证金156,930,245.47元、信用保证金148,731,601.74元、工资保证金3,659,961.48元、被质押的定存存单金额1,116,481,250.40元、被诉讼保全的活期存款金额78,227,859.63元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760,000.00 |
其中:湖北绿智 | 12,76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742,031.04 |
其中:湖北绿智 | 4,742,031.04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017,968.96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82,917,345.13 | 1,589,180,795.07 |
其中:库存现金 | 605,088.02 | 692,765.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82,312,257.11 | 1,588,488,029.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917,345.13 | 1,589,180,795.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83,283,318.05 | 【注】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67,177,727.45 | 【注】 |
无形资产 | 196,120,210.27 | 【注】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 42,362,508.00 | 【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7,320,000.00 | 【注】 |
长期股权投资 | 412,136,598.64 | 【注】 |
合计 | 3,438,400,362.41 | / |
其他说明: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1 重要承诺事项”。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476,859.45 | 6.3757 | 9,416,012.78 |
欧元 | 55.26 | 7.2197 | 398.96 |
日元 | 39,361,130.00 | 0.0554 | 2,181,197.02 |
新加坡元 | 106,457.00 | 4.7179 | 502,253.48 |
孟加拉塔卡 | 14,888,453.96 | 0.0748 | 1,113,031.05 |
港币 | 1,519,483.77 | 0.8176 | 1,242,329.93 |
越南盾 | 800.00 | 0.0003 | 0.24 |
澳大利亚元 | 3,704.96 | 4.6220 | 17,124.3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32,602.57 | 1.5266 | 202,431.08 |
沙特里亚尔 | 1,420,204.20 | 1.6983 | 2,411,932.79 |
泰铢 | 64,405,753.34 | 0.1912 | 12,314,380.04 |
新西兰元 | 4,020,702.21 | 4.3553 | 17,511,364.34 |
卡塔尔里亚尔 | 22,285.57 | 1.7597 | 39,215.9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7,788,228.34 | 6.3757 | 113,412,407.43 |
欧元 | |||
日元 | 267,660,517.94 | 0.0554 | 16,916,144.73 |
大利亚元澳 | 63,892.79 | 4.622 | 295,312.48 |
卡塔尔里亚尔 | 10,123,960.96 | 1.7597 | 17,815,134.10 |
沙特里亚尔 | 2,496,139.21 | 1.6983 | 4,239,193.22 |
新西兰元 | 5,550,124.69 | 4.3553 | 24,172,458.06 |
泰铢 | 23,617,255.46 | 0.1912 | 4,515,619.2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63,415.07 | 6.3757 | 1,041,885.46 |
卡塔尔里亚尔 | 880,643.95 | 1.7597 | 1,573,974.93 |
泰铢 | 125,433,547.80 | 0.1912 | 23,982,894.3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精工国际钢结构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社保返还 | 483,846.57 | 其他收益 | 483,846.57 |
建筑业政策奖励 | 1,644,925.00 | 其他收益 | 1,644,925.00 |
实体经济支持奖 | 1,030,000.00 | 其他收益 | 1,030,000.00 |
信息化奖励资金 | 3,774,600.00 | 其他收益 | 3,774,600.00 |
高新技术研发奖励 | 3,039,774.51 | 其他收益 | 3,039,774.51 |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 3,465,500.00 | 其他收益 | 3,465,500.00 |
设备投入奖励 | 5,786,360.00 | 其他收益 | 5,786,360.00 |
招商优惠政策奖励 | 2,318,923.23 | 其他收益 | 2,318,923.23 |
制造强省建设政策奖 | 860,440.00 | 其他收益 | 860,440.00 |
高质量发展奖 | 1,831,234.00 | 其他收益 | 1,831,234.00 |
稳岗补贴 | 3,031,369.53 | 其他收益 | 3,031,369.53 |
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奖励 | 2,258,000.00 | 其他收益 | 2,258,000.00 |
疫情复工复产补贴 | 866,420.14 | 其他收益 | 866,420.14 |
产业改造奖励 | 1,433,952.00 | 其他收益 | 1,433,952.00 |
增值税款退税 | 3,013,853.70 | 其他收益 | 3,013,853.70 |
知识产权和专利补贴 | 549,863.00 | 其他收益 | 549,863.00 |
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补助 | 20,190,000.00 | 递延收益 | 0 |
其他零星补助 | 2,349,385.00 | 其他收益 | 2,349,385.00 |
合计 | 57,928,446.68 | 37,738,446.6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浙江精工国际 | 100% | 最终同一控制人 | 2021-04-01 | 实际取得控制权日 | -440,781.51 | -1,348,649.52 |
其他说明:
无
(1).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浙江精工国际 |
--现金 | 122,546,6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浙江精工国际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36,015,364.84 | 36,250,637.35 |
货币资金 | 49,133.83 | 49,616.97 |
应收款项 | 5,652,841.41 | 5,653,841.41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313,389.60 | 30,547,178.97 |
负债: | 616,527.00 | 411,018.00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应交税费 | 616,527.00 | 411,018.00 |
净资产 | 35,398,837.84 | 35,839,619.3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5,398,837.84 | 35,839,619.35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湖北绿智 | 12,760,0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转让 | 2021年12月 | 收到股权转让款 | -14,655,904.81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出资设立长江精工(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其1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出资设立精工国际钢结构菲律宾公司,拥有其100.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立所得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拥有其1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的子公司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经核准注销。
公司控股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出资设立长江精工钢结构(江苏)有限公司,拥有其100.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的子公司湖北绿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经核准注销。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出资设立浙江精工钢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其100.00%股权,能够对其形成控制,故公司从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工工业建筑(注1)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75 | 25 | 设立 |
浙江绿筑住宅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香港精工 | 香港 | 香港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广东精工(注2) | 佛山 | 佛山 | 生产、销售 | 99.34 | 设立 | |
新加坡精工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100 | 设立 | |
绍兴精工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绍兴绿筑建材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 | 设立 | |
巴西精工(注3) | 巴西 | 巴西 | 实业贸易、投资 | 99.835 | 设立 | |
马来西亚精工(注3)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99.835 | 设立 | |
上海精工(注3) | 上海 | 上海 | 工程施工、咨询;贸易 | 99.835 | 设立 | |
沙特精工(注3) | 沙特 | 沙特 | 销售、设计、施工、安装 | 99.835 | 设立 | |
精工钢结构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99.3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紧固件 | 六安 | 六安 | 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拜特 | 上海 | 上海 | 租赁、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楚天墙体 | 武汉 | 武汉 | 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重钢(注2)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 | 99.3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精工(注4)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99.5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建筑系统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曼公司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建亚洲 | 开曼 | 开曼 | 设计、制造、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建建筑 | 上海 | 上海 | 设计、生产、销售 | 56 | 4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精工国际钢结构(注1)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75 | 24.8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洲建筑系统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精锐(注4)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99.5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诺派建筑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绿筑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精工 | 六安 | 六安 | 生产、设计施工、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工投资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咨询 | 100 | 设立 | |
石河子精工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 82.20 | 设立 | |
新西兰精工(注3) | 新西兰 | 新西兰 | 承接钢结构工程项目,含设计、销售、安装钢结构 | 99.835 | 设立 | |
河北绿筑 | 河北 | 河北 | 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波士顿(注5) | 美国 | 美国 | 孵化器运营与物业租赁 | 60 | 设立 | |
浙江诺派(注4)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99.505 | 设立 | |
绍兴精筑 | 绍兴 | 绍兴 | 研发、技术服务、贸易进出口 | 100 | 设立 | |
雄安绿筑 | 河北 | 河北 | 技术研发、推广 | 100 | 设立 | |
浙江精筑 | 绍兴 | 绍兴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100 | 设立 | |
精工工业泰国 | 泰国 | 泰国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绍兴绿杉 | 绍兴 | 绍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60.42 | 设立 | |
量树信息科技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销售、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卡塔尔精工(注3) | 卡塔尔 | 卡塔尔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99.8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精捷建筑工程(注4) | 上海 | 上海 | 建筑工程施工 | 99.835 | 设立 | |
绿筑建筑设计 | 上海 | 上海 | 建筑工程设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绿筑 | 西安 | 西安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100 | 设立 |
比姆泰客 | 上海 | 上海 | 技术服务开发 | 100 | 设立 | |
孟加拉精工(注3) | 孟加拉 | 孟加拉 | 建筑工程施工 | 99.835 | 设立 | |
诺建新材 | 上海 | 上海 | 制造、技术开发及转让 | 100 | 设立 | |
江苏精工 | 宿迁 | 宿迁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浙江精工国际(注2) | 绍兴 | 绍兴 |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 | 99.3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武建 | 武汉 | 武汉 | 设计、生产、销售 | 100 | 设立 | |
精工钢构工程技术(注2)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99.34 | 设立 | |
长江精工建筑科技 | 上海 | 上海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100 | 设立 | |
菲律宾精工(注3) | 菲律宾 | 菲律宾 | 生产、销售、施工、安装 | 99.835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34%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75%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75%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香港精工100%股权,香港精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25%股权,浙江精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精工工业建筑25%股权,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4.835%股权。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34%股权,精工钢结构持有广东精工、精工重钢、浙江精工国际、精工钢构工程技术1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广东精工、精工重钢、浙江精工国际、精工钢构工程技术99.34%股权。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75%股权;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
99.34%股权,精工钢结构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24.835%股权,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精工国际钢结构99.835%股权。精工国际钢结构持有巴西精工、马来西亚精工、上海精工、沙特精工、新西兰精工、卡塔尔精工、孟加拉精工、菲律宾精工1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巴西精工、马来西亚精工、上海精工、沙特精工、新西兰精工、卡塔尔精工、孟加拉精工、菲律宾精工99.835%股权。
注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持有精工钢结构99.34%股权,精工钢结构直接持有湖北精工、上海精锐75%股权;香港精工直接持有湖北精工25%股权,香港精工间接持有上海精锐25%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湖北精工、上海精锐99.505%股权。上海精锐持有上海精捷100%股权,持有浙江诺派10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有上海精捷、浙江诺派99.505%股权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港精工直接持有波士顿60%股权,按持股比例折算公司间接持波士顿6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0.66% | 13,448,831.93 | 11,748,718.00 | 19,414,713.9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精工钢结构 | 766,039.31 | 158,583.27 | 924,622.58 | 679,697.96 | 3,969.38 | 683,667.34 | 649,163.66 | 114,718.40 | 763,882.06 | 524,241.47 | 9,529.21 | 533,770.6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精工钢结 | 778,757.80 | 30,298.68 | 30,423.48 | -35,461.28 | 565,711.21 | 23,301.94 | 23,301.94 | 21,722.95 |
构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 30.00 | 权益法 |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 | 杭州 | 光伏电站投资、贸易 | 45.00 | 权益法 |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能源投资、股权投资等 | 23.70 | 权益法 | |
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 | 苏州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 16.8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建信商业管理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中建信商业管理 | 浙江精工能源 | 苏州中节新能 | 苏州建信汉康 | |
流动资产 | 5,028.65 | 105,112.59 | 16,764.93 | 154,153.06 | 6,896.69 | 71,395.96 | 16,764.20 | 86,227.09 |
非流动资产 | 84,722.03 | 48,804.21 | 1,323.85 | 86,235.26 | 70,843.43 | 1,544.85 | ||
资产合计 | 89,750.68 | 153,916.80 | 18,088.78 | 154,153.06 | 93,131.95 | 142,239.39 | 18,309.05 | 86,227.09 |
流动负债 | 19,463.79 | 63,333.83 | 215.38 | 3.00 | 16,753.15 | 42,164.31 | 215.48 | 27.78 |
非流动负债 | 49,900.00 | 21,519.76 | 54,300.00 | 36,777.70 | ||||
负债合计 | 69,363.79 | 84,853.59 | 215.38 | 3.00 | 71,053.15 | 78,942.01 | 215.48 | 27.78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33.97 | 5,813.76 | ||||||
归 | 20,386. | 58,829.2 | 17,873. | 154,150. | 22,078. | 57,483.6 | 18,093. | 86,199. |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9 | 4 | 40 | 06 | 79 | 2 | 57 | 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116.07 | 26,473.16 | 4,236.00 | 17,700.31 | 6,623.64 | 25,867.63 | 4,288.18 | 9,897.85 |
调整事项 | 35,097.59 | -0.66 | -106.47 | 35,097.59 | -248.49 | -106.47 | ||
--商誉 | 35,110.26 | 35,110.2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2.67 | -0.66 | -106.47 | -12.67 | -248.49 | -106.47 | ||
对联营企 | 41,213.66 | 26,473.16 | 4,235.34 | 17,593.84 | 41,721.23 | 25,867.63 | 4,039.68 | 9,791.38 |
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255.85 | 51,010.63 | 6,058.82 | 43,565.89 | 86.49 | |||
净利润 | -1,233.48 | 1,961.76 | 0.83 | 67,950.75 | -2,076.28 | 4,590.31 | 1,164.43 | 21,025.7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 | -221.00 | 1,496.56 |
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33.48 | 1,961.76 | -220.17 | 67,950.75 | -2,076.28 | 4,590.31 | 2,660.99 | 21,025.7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注1:上述重要联营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2,049,289.61 | 43,063,974.6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361,786.51 | 39,025.5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61,786.51 | 39,025.5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14.79%(2020年12月31日:14.36%)源于前五大客户。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一致。
截止本年末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1.2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项目保证金、备用金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949,703,012.01 | 1,949,703,012.01 | |||
应付票据 | 2,644,325,497.41 | 2,644,325,497.41 | |||
应付帐款 | 4,023,901,730.72 | 4,023,901,730.72 | |||
其他应付款 | 245,603,154.30 | 245,603,154.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784,112,202.91 | 1,784,112,202.91 | |||
应付票据 | 2,342,377,114.08 | 2,342,377,114.08 | |||
应付帐款 | 2,958,972,447.53 | 2,958,972,447.53 | |||
其他应付款 | 250,183,746.16 | 250,183,746.16 |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3.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3.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本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行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进行合理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期限融资需求。
3.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3.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利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率监督资本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为58.84%(2020年12月31日:56.5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7,414,548.96 | 5,000,000.00 | 642,414,548.9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2,979,685.06 | 32,979,685.0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7,414,548.96 | 37,979,685.06 | 675,394,234.0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市场法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公开交易的价格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权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因被投资企业杭州海邦晟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1) | 绍兴 | 生产、销售 | 35,556 | 11.78 | 11.7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朝阳其他说明:
注1: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广州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斛妈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绍兴天建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安徽佛子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任职董事的公司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任职董事的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 控股股东董事任职董事的公司 |
上海汇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注)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任职董事的公司 |
其他说明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卸任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汇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更,该企业已不再属于上述关联关系。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变更后12个月内仍视同关联关系披露,故本报告仍作为披露项目。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1) | 商品 | 12.52 |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商品、材料、劳务、水电、土地使用权 | 3,041.05 | 1,354.13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注3) | 商品、劳务 | 51.05 | 92.27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商品 | 41.51 | 33.25 |
广州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5) | 劳务 | 9.36 | 3.74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注6) | 商品 | 95.72 | 20.85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7) | 商品、材料、劳务 | 16,368.68 | 11,941.41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8) | 劳务、土地使用权 | 1,046.85 | 35.62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注9) | 商品 | 592.57 | 391.91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10) | 材料 | 2,473.07 | 1,848.24 |
上海斛妈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11) | 商品 | 95.36 | 63.43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12) | 商品 | 344.04 | 343.46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13) | 商品 | 59.92 | 55.53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14) | 商品 | 611.36 | 513.87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15) | 劳务、固定资产 | 166.95 | 1,862.52 |
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16) | 固定资产 | 102.88 | 0.63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7) | 材料、劳务、固定资产、水电 | 198.80 | 72.34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8) | 劳务 | 654.35 | 31.11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注19) | 材料 | 948.77 | 2.37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20) | 劳务 | 38.46 | 15.58 |
安徽佛子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商品 | 1.19 | |
福建泉州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 | 81.27 | |
上海青草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 | 7.77 | |
绍兴天建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劳务 | 413.24 |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劳务 | 2.5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注21) | 商品 | 1.03 | 17.01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22) | 材料 | 132.74 | 0.13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23) | 商品、材料、劳务 | 24.24 | 267.26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24) | 商品、劳务 | 21.91 | 5.02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25) | 商品 | 12.38 | 0.39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26) | 商品、劳务 | 1,654.25 | 1,443.82 |
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27) | 技术许可 | 190.00 | 190.00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注28) | 技术许可 | 100.00 | 3,016.67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注29) | 技术许可 | 1,632.05 | 97.44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30) | 商品 | 0.16 | 0.20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31) | 劳务 | 66.79 | 80.91 |
上海汇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注32) | 劳务 | 5.66 | |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注33) | 材料、劳务 | 52.08 |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注34) | 材料 | 289.01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5) | 劳务 | 114.57 | 417.32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36) | 材料 | 0.37 |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37) | 商品、材料 | 9.13 |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技术许可 | 203.39 |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商品 | 0.0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精工重钢、浙江诺派、绍兴精工绿筑、浙江绿筑住宅销售商品12.52万元。注2: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安徽精工销售商品176.38万元;以市价向本公司、紧固件、上海精锐、精工工业建筑销售材料516.43万元;以市价向本公司提供劳务2.66万元;以市价向本公司销售水电5.58万元;以市价向安徽精工销售土地使用权2,340.00万元。注3: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钢结构、湖北建筑系统、湖北精工、广东精工、精工重钢、上海精工、安徽精工、精工工业建筑、江苏精工、诺派建筑、浙江诺派销售商品33.94万元;以市价向本公司、紧固件提供劳务17.11万元。注4: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广东精工销售商品41.51万元。注5:广州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提供劳务9.36万元。注6: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销售商品95.72万元。注7: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浙江绿筑销售商品194.17万元;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材料8,721.95万元;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提供劳务7,452.56万元。注8: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美建建筑、湖北建筑系统、紧固件、精工重钢、上海精工、安徽精工、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上海精锐、比姆泰客、广东精工提供劳务87.85万元;市价向安徽精工销售土地使用权959.00万元。注9: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精工钢结构、浙江绿筑、绍兴精工绿筑、安徽精工、精工工业建筑、湖北建筑系统、湖北精工、广东精工、精工重钢、上海精工、江苏精工销售商品592.57万元。注10: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美建建筑、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上海精锐、精工钢结构销售材料2,473.07万元。注11:上海斛妈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美建建筑、精工钢结构、上海精工、浙江绿筑销售商品95.36万元。注12: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商品344.04万元。注13: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重钢销售商品59.92万元。注14: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重钢销售商品611.36万元。注15: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重钢、精工钢结构提供劳务160.89万元;以市价向精工重钢销售固定资产6.06万元。注16: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钢销售固定资产102.88万元。注17: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浙江诺派销售材料1.42万元;以市价向精工工业建筑提供劳务4.31万元;以市价向本公司、精工工业建筑、江苏精工销售固定资产180.54万元;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销售水电12.53万元。注18: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市价向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浙江绿筑提供劳务
654.35万元。
注19: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浙江绿筑、精工工业建筑、上海精锐销售材料948.77万元。注20: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市价向本公司、美建建筑、精工钢结构、浙江绿筑、上海精工、浙江诺派提供劳务38.46万元。注21:安徽精工以市价向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3万元。
注22: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材料132.74万元。注23: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02万元;绍兴精工绿筑以市价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材料9.64万元;精工钢结构、比姆泰客以市价向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6.58万元。注24: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浙江诺派以市价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6.89万元;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重钢、浙江诺派、浙江精筑以市价向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02万元。注25:精工重钢以市价向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2.38万元。注26:浙江绿筑、紧固件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99.44万元;绍兴精工绿筑、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54.81万元。注27:浙江绿筑以市价向东跃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190.00万元。注28:浙江绿筑以市价向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100.00万元。注29:浙江绿筑以市价向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许可1,632.05万元。注30: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16万元。注31: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66.79万元。注32:量树信息科技以市价向上海汇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5.66万元。注33: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材料36.06万元;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6.02万元。注34: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销售材料289.01万元。注35: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14.57万元。注36:精工工业建筑以市价向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材料0.37万元。注37:本公司以市价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35万元;精工钢结构以市价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材料5.78万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注1) | 厂房屋顶 | 429,555.96 | 429,555.96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2) | 厂房屋顶 | 81,250.29 | 81,250.2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 | 本期确认的租 | 上期确认的租 |
种类 | 赁费 | 赁费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3,448,411.43 | 3,448,411.43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3,419,280.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3,419,280.0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3,349,382.86 | 3,209,845.74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3,524,137.15 | 3,524,137.14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86,788.60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299,988.57 |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3) | 办公楼 | 401,500.95 |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注4) | 宿舍楼 | 298,658.52 | 298,658.52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5) | 宿舍楼 | 656,331.43 | 740,363.43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5) | 宿舍楼 | 83,449.54 | 133,871.5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绍兴精工绿筑出租厂房屋顶给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 注2:精工重钢出租厂房屋顶给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按合同规定确认租赁收入。 注3: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位于上海莘庄黎安路的大虹桥国际广场的办公楼给本公司旗下各子公司(美建建筑、精工钢结构、上海精锐、上海精工、本公司、比姆泰客),各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注4:精工重钢向佳宝聚酯承租宿舍楼,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注5:精工钢结构、精工工业建筑向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宿舍楼,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建信商业管理(注1) | 195,000,000.00 | 2018.03.30 | 2025.11.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工控股集团(注2) | 50,000,000.00 | 2020.5.18 | 2022.5.18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3) | 65,000,000.00 | 2019.9.18 | 2022.9.18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4) | 70,000,000.00 | 2020.7.23 | 2021.7.23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5) | 290,000,000.00 | 2021.7.23 | 2022.7.22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6) | 65,000,000.00 | 2021.7.30 | 2022.7.30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7) | 89,310,000.00 | 2021.8.04 | 2022.8.04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8) | 65,000,000.00 | 2021.9.13 | 2022.9.12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9) | 156,000,000.00 | 2021.10.11 | 2022.10.10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10) | 360,000,000.00 | 2021.10.15 | 2022.10.15 | 否 |
精工控股集团(注11) | 40,000,000.00 | 2021.12.03 | 2027.11.2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8年3月30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DB23217029605,为中建信商业管理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主合同为限。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公司将持有的中建信商业管理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被担保人进行担保。
注2:2020年5月18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六中银保字022号,为本公司2020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3:2019年9月18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信合银最保字第1973266A0228-a号,为本公司有效期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18日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4:2020年7月23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皖银综授总字第000023号-担保01,为本公司有效期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5:2021年7月23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FWJLZZGBT20210004,为本公司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6:2021年7月30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F07(高保)20210006,为本公司2021年7月30日至2022年7月3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7:2021年8月4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滨湖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ZB580920210000022,为本公司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931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8:2021年9月13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DB2000000032579号,为本公司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9:2021年10月11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萧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平银杭电-额保字20210803第002号,为本公司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10:2021年10月15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15302授672A1号,为本公司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11:2021年12月03日,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013140006-2021年人民(保)字0031号,为本公司2021年12月3日至2027年11月2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94.29 | 855.7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3,582.31 | 1,477.73 | 3,700.50 | 981.45 |
应收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88.26 | 422.37 | 3,874.24 | 628.83 |
应收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1,452.55 | 726.82 | 1,452.55 | 436.31 |
应收账款 | 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603.83 | 150.19 | ||
应收账款 |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4.10 | 1,024.10 | 1,024.10 | 871.10 |
应收账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8 | 4.60 | 101.95 | 39.70 |
应收账款 | 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 | 93.64 | 7.02 | ||
应收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47.89 | 39.60 | 320.42 | 22.00 |
应收账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0.90 | 0.05 | 2.79 | 0.14 |
应收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24 | 0.02 | ||
应收账款 | 河南绿色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 |
应收账款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0.44 | 0.02 | ||
应收账款 |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 0.30 | 0.01 | ||
预付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99.34 | 1,108.29 | ||
预付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785.33 | |||
预付账款 | 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2.25 | 322.25 | ||
预付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320.62 | ||
预付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8 | |||
预付账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53 | |||
预付账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73.13 |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0.78 | 0.04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68.98 | 68.59 | 68.57 | 68.57 |
其他应收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0.60 | 0.60 | ||
其他应收款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21 | 0.02 | 0.21 | 0.02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6 | 0.3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408.94 | 90.34 |
应付账款 |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 | 650.78 | 1,291.39 |
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 | 188.36 | 174.09 |
应付账款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5.17 | 81.67 |
应付账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388.99 | 340.37 |
应付账款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8.60 | 74.95 |
应付账款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16 | 51.96 |
应付账款 |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9.79 | 9.74 |
应付账款 | 佛山市精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73 | 2.64 |
应付账款 | 浙江铸辉幕墙有限公司 | 4.19 | |
应付账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7.21 | 1.28 |
应付账款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2.92 | |
应付账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5.67 | 1.17 |
应付账款 | 安徽霍山圣农石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0.07 | 0.07 |
应付账款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87 | 7.26 |
应付账款 |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8 | |
合同负债 | 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534.62 | 1,632.05 |
合同负债 | 山东天元精工绿色集成建筑有限公司 | 883.33 | |
合同负债 |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13.39 | 13.39 |
合同负债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26 | 0.26 |
合同负债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922.73 | 667.73 |
合同负债 | 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582.03 | 3,582.03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43 |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信控股集团(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33.38 | 29.31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88.38 | 51.09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皖西宾馆有限公司 | 54.74 | 43.5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立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26 | 16.26 |
其他应付款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5.19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0.13 | 1.80 |
其他应付款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18.43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0.79 | 0.79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2,642万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比例为79.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8%。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中有163,687,910.08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145,798.77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103,003,369.72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546,25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信用证保证。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1年六中银抵字014号,以原值77,823,128.16元,净值30,022,292.55元的工业园房产和原值为8,792,935.00元,净值为5,627,478.90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本公司在2021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3日签订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110,000,000.00元整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与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21年六中银抵字015号,以原值52,460,372.14元,净值17,599,555.93元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和原值13,694,341.00元,净值9,296,141.85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在2021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3日签订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80,000,000.00元整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49,5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7日。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34100620190000636,以原值为87,274,813.14元,净值为40,100,293.04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7,440,691.95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紧固件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1959,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3,726,622.94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1,751,498.72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不超过31,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200005050,以原值为57,202,737.89元、净值为41,704,318.80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1,700,586.9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0年8月2日到2023年8月1日不超过105,437,7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39,000,000.00元,其中借款2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9日;借款33,800,000.00,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9日;借款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2日。
5、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紧固件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1959,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3,726,622.94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1,751,498.72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不超过31,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200005050,以原值为57,202,737.89元、净值为41,704,318.80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1,700,586.9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0年8月2日到2023年8月1日不超过105,437,7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33,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7年6日至2022年7月5日。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34100620190000636,以原值为87,274,813.14元,净值为40,100,293.04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原值为10,536,300.00元,净值为7,440,691.95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不超过189,425,007.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101,010,000.00元,其中借款6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7年9日至2022年7月8日,借款32,01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号。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精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200005050,以原值为57,202,737.89元、净值为41,704,318.80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为25,759,300.00元、净值为21,700,586.9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20年8月2日到2023年8月1日不超过105,437,7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8年30日至2022年8月29日。
8、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紧固件与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4100620190001959,以原值为9,390,309.64元,净值为3,726,622.94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原值为2,634,072.00元、净值为1,751,498.72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自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不超过31,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13,99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年8日至2022年10月7日。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HFWJLZZSXT20210009号,为本公司提供29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并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FWJLZZGBT20210004,为上述授信合同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59,900,000.00元,其中借款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借款29,9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5日。1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2000000096257号,为本公司提供65,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并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DB2100000051591号,为上述授信合同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6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
1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215302授672A1,为本公司提供50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9月29日。并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15302授672A1号,为上述授信合同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
1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六融委保字第2021-026号,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013140006-2021年人民(保)字0031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六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7年11月20日。
13、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货币资金中有42,203,309.45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6,428,232.02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118,534,050.69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1,598,398.67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47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借款保证;活期存款51,430,500.00元被诉讼保全,100,000.00元为定期存款。
1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TC330657200ZGDB202100005,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70,39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
15、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sxkq201992500044,以原值131,990,559.38元、净值31,813,290.53元的工业厂房和原值21,900,000.00元、净值11,716,500.00元的工业用地为精工钢结构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签订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180,750,000.00元整的担保。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TC330657200ZGDB202100005,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78,8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
16、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上海浦发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ZB8502201900000074,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46,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
17、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20)进出银(浙信抵)字第2-001号》,以原值51,468,697.52元、净值21,065,712.07元的房屋、原值23,985,068.80元、净值为16,754,528.46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整。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15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4,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4,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
18、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16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9月28日。
19、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20)进出银(浙信抵)字第2-001号》,以原值51,468,697.52元、净值21,065,712.07元的房屋、原值23,985,068.80元、净值为16,754,528.46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整。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16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进出银(浙信质)字第2-003号,本公司以其拥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00万股股票作为质
押,为精工钢结构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整,截止期末,质押的股权账面价值为552,72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20、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广东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绍银字短贷字第000001号,精工钢结构以其在广东银行绍兴分行拥有的30,000,000.00元定期存单质押,存单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2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28,5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21、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柯桥2018保0071,为精工钢结构在2018年8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307,000,000.00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精工重钢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柯桥2018抵0329,以原值146,048,527.70元、净值89,957,839.84元的房产和原值56,512,540.50元,净值43,322,471.21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精工钢结构2018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199,99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
22、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重钢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柯桥2018抵0329,以原值146,048,527.70元、净值89,957,839.84元的房产和原值56,512,540.50元,净值43,322,471.21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精工钢结构2018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199,99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25日。
23、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柯桥2019质0143,精工钢结构以其在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拥有的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质押,存单到期日为2022年12月10日,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47,5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0日。
24、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柯桥2019质0148,精工钢结构以其在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拥有的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质押,存单到期日为2022年12月13日,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47,5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3日。
25、截止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柯桥2020质0013,精工钢结构以其在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拥有的20,000,000.00元定期存单质押,存单到期日为2023年1月15日,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整。精工钢结构与中国银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柯桥2020质0018,精工钢结构以其在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拥有的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质押,存单到期日为2023年2月3日,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66,5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3日。
2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公安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公保字第0056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精工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2,000,000.00元,其中借款22,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绿筑其它货币资金中有30,003,750.00元定期存单用于精工钢结构信用证质押,活期存款7,794,847.97元被诉讼保全。
28、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重钢货币资金中有19,002,511.66元活期存款被诉讼保全。
29、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精锐货币资金中有15,81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精锐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682545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682545_001],为上海精锐自2021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提供授信额度1亿元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精锐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日。
31、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精锐与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签订编号为【Z2103LN15609862】借款合同,以及编号为【Z2103LN1560986200001】的《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提供上海精锐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精锐在上述借款额度下的余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
3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货币资金中有37,070,939.72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037,203.07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587,478.1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19,3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信用证保证金。
33、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668938_001,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4日提供授信额度2亿元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其中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4日、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
3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漕河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1年徐字第24021号,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日不高于97,78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
3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建建筑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不高于5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在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发放日起6个月。
3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西兰精工货币资金中有3,701,497.52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
37、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货币资金中有7,378,563.48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5,511,512.07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1,474,084.71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工资保证金;70,127,500.40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应付票据保证。
38、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TC330657200ZGDB202100006,为精工工业建筑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在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56,000,000.00元的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9,79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39、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钢结构与建行柯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sxkq201992500044,抵押其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精工工业建筑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不超过48,200,000.00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TC330657200ZGDB202100006,为精工工业建筑与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在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56,000,000.00元的最高额担保, 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9,9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40、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精工绿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绍县(抵)字0539号,以原值29,341,123.31元、净值28,034,556.12
元的房产和原值22,459,132.22元,净值19,052,830.39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精工工业建筑2021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签订的最高额175,3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20,000,000.00元,其中借款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日,借款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9日。
4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精工国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绍县(抵)字0540号,以原值25,500,295.53元,净值19,815,300.25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精工工业建筑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额92,8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7日。
4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精工绿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003732,以原值31,017,079.02元、净值29,635,881.13元的房产和原值23,769,181.26元,净值20,164,188.66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精工工业建筑2021年11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签订的最高额120,000,000.00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6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6日。
43、截至2021年12月31日,精工工业建筑以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142,813.30元商业票据向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贴现,其中共计4,876,464.95元商业票据出票日为2021年11月29日,到期日为2022年5月20日;7,266,348.35元商业票据出票日为2021年12月20日,到期日为2022年6月20日。
4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建筑系统货币资金中有6,461,841.47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83.35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
4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货币资金中有6,639,835.13元其他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综字20210803第001号,为本公司提供30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并由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电一额抵字20190625第001号,期限从2019年6月27日到2029年6月26日。本公司以原值为3,871,484.61元,净值为1,864,175.08元的房屋建筑物为上述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807,681.00元,担保业务包括抵押期限内与甲方(银行)签订的所有授信额度合同及具体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精工控股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平银杭电-额保字20210803第002号,为上述授信合同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6,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精工钢结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平银杭电-额保字20210803第001号,为上述授信合同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6,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0。
47、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浙江绿筑住宅分别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号投资合同的抵押合同),本公司以原值为16,393,960.63元、净值为9,293,090.07元的房屋及原值为4,435,227.58元、净值为3,274,675.73元的土地使用权,浙江绿筑住宅以原值为10,371,952.19元、净值为3,468,383.98元的房屋及原值为12,108,127.50元、净值为8,239,258.08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的投资合同及编号为3310201506100000127001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变更协议》提供抵押担保。使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绍兴精工绿筑增资50,000,000.00元,投资期限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本公司在投资期限到期后,对股权进行回购。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回购股权25,000,000.00元,剩余股权仍在约定投资期限内。
48、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北武建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为:DLQY202008040011B01),以原值为37,931,080.65元、净值为18,891,715.37元的房屋及原值为11,907,916.47元、净值为7,964,059.13元的土地使用权,为美建建筑与该行签订主合同(编号为DLQY202008040011)的金额不超过120,000,000.00元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截止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编号为SHKZ210031的信用证,金额为133,000,000.00元。
49、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万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精工钢结构融资租赁借款做担保,截止期末,借款本金为48,471,752.38元,质押的股权账面价值为84,600,000.00元。50、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订了《借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DB23217029605,为中建信商业管理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主合同为限。在上述担保合同项下,本公司将持有的中建信商业管理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被担保人进行担保。截止期末,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412,136,598.64元。
51、截止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编号为:(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0)第07779号,资产质押池融资额度最高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出质日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2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美建建筑应收票据质押余额为62,362,508.00元,其中20,000,000.00元应收票据的出票人为集团内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承租方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判决的重要未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109.69万元,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了相应信用损失。
本公司作为被告形成的重要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为10,744.21万元。本公司牵涉数项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管理层根据其判断及在考虑法律意见后能合理估计诉讼结果时,对诉讼中可能蒙受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如诉讼的结果不能合理估计或管理层相信不会造成资源流出时,则不会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管理层就未决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期间 | 房屋租赁 |
1年以内 | 19,905,606.56 |
1-2年 | 2,182,448.53 |
2-3年 | 968,813.38 |
3年以上 | |
合计 | 23,056,868.46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2,463,476.5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2,463,476.5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止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收到该募集资金。
(2)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决议。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40,443,629.98 |
1至2年 | 62,179,509.41 |
2至3年 | 54,604,432.5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525,903.73 |
4至5年 | 54,830,949.32 |
5年以上 | 83,120,907.57 |
合计 | 647,705,332.5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378,594.47 | 5.15 | 33,378,594.47 | 100.00 | 43,827,635.43 | 9.10 | 43,827,635.4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4,326,738.04 | 94.85 | 188,243,542.37 | 30.64 | 426,083,195.67 | 437,976,094.32 | 90.90 | 142,387,506.67 | 32.51 | 295,588,587.65 |
其中: | ||||||||||
组合1合并范围外 | 555,174,558.17 | 85.72 | 188,243,542.37 | 33.91 | 366,931,015.80 | 428,101,703.60 | 88.85 | 142,387,506.67 | 33.26 | 285,714,196.93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59,152,179.87 | 9.13 | 59,152,179.87 | 9,874,390.72 | 2.05 | 9,874,390.72 | ||||
合计 | 647,705,332.51 | 100.00 | 221,622,136.84 | 34.22 | 426,083,195.67 | 481,803,729.75 | 100.00 | 186,215,142.10 | 38.65 | 295,588,587.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631,500.00 | 631,5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 | 5,151,511.00 | 5,151,511.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3 | 7,542,750.00 | 7,542,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4 | 1,721,199.88 | 1,721,199.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5 | 9,992,106.00 | 9,992,106.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6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单位7 | 539,527.59 | 539,527.5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3,378,594.47 | 33,378,594.47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合并范围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7,912,855.63 | 12,395,642.78 | 5.00 |
1至2年 | 62,179,509.41 | 6,217,950.94 | 10.00 |
2至3年 | 54,604,432.51 | 16,381,329.75 | 30.00 |
3至4年 | 52,525,903.73 | 26,262,951.87 | 50.00 |
4至5年 | 54,830,949.32 | 43,864,759.46 | 80.00 |
5年以上 | 83,120,907.57 | 83,120,907.57 | 100.00 |
合计 | 555,174,558.17 | 188,243,542.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精工钢结构 | 28,753,392.67 | ||
美建建筑 | 5,826,715.71 | ||
安徽精工 | 24,409,608.09 | ||
广东精工 | 155,738.40 | ||
绍兴绿筑建材 | 6,725.00 | ||
合计 | 59,152,179.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86,215,142.10 | 41,962,811.99 | 6,555,817.25 | 221,622,136.84 | ||
合计 | 186,215,142.10 | 41,962,811.99 | 6,555,817.25 | 221,622,136.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555,817.2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42,682,725.39 | 6.59 | 13,973,721.71 |
单位二 | 36,865,698.04 | 5.69 | 2,936,978.11 |
单位三 | 31,301,574.30 | 4.83 | 29,041,259.44 |
单位四 | 28,753,392.67 | 4.44 | |
单位五 | 25,909,575.00 | 4.00 | 4,169,186.74 |
合计 | 165,512,965.40 | 25.55 | 50,121,146.0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因应收款保理业务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为27,575,821.82元,终止确认的损失为620,605.05元。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125,174,268.18 | 1,701,020,457.47 |
合计 | 2,127,526,268.18 | 1,703,372,457.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2,352,000.00 |
合计 | 2,352,000.00 | 2,352,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352,000.00 | 5年以上 | 尚未结算 | 否 |
合计 | 2,352,000.00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30,676,941.77 |
1至2年 | 233,955,713.48 |
2至3年 | 260,255,235.4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6,567.48 |
4至5年 | 10,326,662.24 |
5年以上 | 740,525.00 |
合计 | 2,136,261,645.4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2,091,425,824.78 | 1,664,623,234.27 |
备用金 | 13,687,317.88 | 26,500,018.37 |
保证金 | 20,874,157.80 | 17,133,871.86 |
其他单位往来 | 10,156,344.95 | 2,184,217.28 |
其他 | 118,000.00 | 133,735.80 |
合计 | 2,136,261,645.41 | 1,710,575,077.5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554,620.11 | 9,554,620.1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85,148.87 | 1,585,148.8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2,391.75 | 52,391.75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087,377.23 | 11,087,377.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554,620.11 | 1,585,148.87 | 52,391.75 | 11,087,377.23 | ||
合计 | 9,554,620.11 | 1,585,148.87 | 52,391.75 | 11,087,37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2,391.7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子公司往来款 | 1,054,522,233.59 | 1年以内 | 49.36 | |
浙江绿筑 | 子公司往来款 | 356,290,675.75 | 2年以内 | 16.68 | |
香港精工 | 子公司往来款 | 214,304,743.66 | 2-3年 | 10.03 | |
安徽精工 | 子公司往来款 | 118,476,886.24 | 1年以内 | 5.55 | |
精工工业建筑 | 子公司往来款 | 82,323,888.44 | 1年以内 | 3.85 | |
合计 | / | 1,825,918,427.68 | / | 85.4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9,478,704.50 | 2,829,478,704.50 | 2,757,093,629.44 | 2,757,093,629.4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11,150,205.65 | 911,150,205.65 | 832,610,317.94 | 832,610,317.94 | ||
合计 | 3,740,628,910.15 | 3,740,628,910.15 | 3,589,703,947.38 | 3,589,703,947.3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精工钢结构 | 1,067,130,616.21 | 1,067,130,616.21 | ||||
精工工业建筑 | 184,891,532.93 | 147,216,431.00 | 332,107,963.93 | |||
浙江绿筑住宅 | 51,176,386.00 | 51,176,386.00 | ||||
精工重钢 | 79,215,451.13 | 79,215,451.13 | ||||
上海拜特 | 37,488,749.48 | 37,488,749.48 | ||||
香港精工 | 664,431,977.47 | 664,431,977.47 | ||||
紧固件 | 13,439,704.44 | 13,439,704.44 | ||||
精工国际 | 69,374,646.80 | 69,374,646.80 | ||||
浙江绿筑 | 194,747,441.96 | 194,747,441.96 | ||||
安徽精工 | 83,250,500.00 | 83,250,500.00 | ||||
楚天墙体 | 23,804,589.95 | 23,804,589.95 | ||||
石河子精工 | 22,162,300.00 | 22,162,300.00 | ||||
绍兴绿杉 | 11,600,000.00 | 11,600,000.00 | ||||
绍兴绿 | 188,090,981.15 | 188,090,981.15 |
筑建材 | ||||||
河北绿筑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诺派建筑 | 660,893.00 | 660,893.00 | ||||
湖北绿智 | 51,627,858.92 | 51,627,858.92 | ||||
绍兴精工绿筑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湖北武建 | 24,211,954.11 | 24,211,954.11 | ||||
长江精工建筑科技 | 300,000.00 | 300,000.00 | ||||
量树信息科技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合计 | 2,757,093,629.44 | 203,228,385.11 | 130,843,310.05 | 2,829,478,704.5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蜘蛛家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城建精工 | 15,411,076.12 | 579,180.99 | 15,990,257.11 | ||||||||
苏州中节新能 | 40,396,820.36 | 1,439,341.27 | 517,202.35 | 42,353,363.98 | |||||||
浙江精工能源 | 258,676,282.41 | 6,055,281.50 | 264,731,563.91 | ||||||||
中建信商业管理 | 417,212,304.21 | -5,075,705.57 | 412,136,598.64 | ||||||||
建信 | 97,91 | 78,02 | 175,9 |
汉康 | 3,834.84 | 4,587.17 | 38,422.01 | ||||||||
陕西建工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小计 | 832,610,317.94 | 3,000,000.00 | 81,022,685.36 | 517,202.35 | 911,150,205.65 | ||||||
合计 | 832,610,317.94 | 3,000,000.00 | 81,022,685.36 | 517,202.35 | 911,150,205.65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07,338,125.60 | 1,391,363,046.52 | 1,361,509,665.82 | 1,158,816,987.16 |
其他业务 | 240,329,063.31 | 179,293,148.88 | 358,601,339.59 | 239,544,217.73 |
合计 | 1,847,667,188.91 | 1,570,656,195.40 | 1,720,111,005.41 | 1,398,361,204.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钢结构业务 | 1,607,338,125.6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3,731,071.35 |
华北 | 225,198,975.04 |
华东 | 739,654,943.23 |
华南 | 401,723,017.26 |
华中 | 135,687,437.66 |
西北 | 42,040,372.84 |
西南 | 49,302,308.22 |
国外 | |
合计 | 1,607,338,125.6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筑业务在提供服务时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建筑业务尚在履约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建造合同的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建造服务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3,629,131.00 | 172,78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022,685.36 | 49,606,429.9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655,904.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27,897.0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781,005.84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2,823,808.46 | 229,167,435.7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65,338.0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738,446.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40,781.51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56,165.9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54,458.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73,948.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550.64 | |
合计 | 52,594,129.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6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3 | 0.32 | 0.3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方朝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