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工钢构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9号),精工钢构于2018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3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3556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号)核准,精工钢构于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429,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06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891,906.57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7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18日,精工钢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决议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募资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见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期末余额(元)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18429000001113 | 300,000,000.00 | 722,193.1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381878411194 | 690,566,033.83 | 43,521.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392278338430 | - | 205,126.05 |
合计 | 990,566,033.83 | 970,840.2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40,970,840.20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70,840.20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见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使用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21日,上述7,3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21日,上述1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3月18日,精工钢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决议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8月27日,上述2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工钢构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王文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73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146.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湖南广播电视台 | 21,600.00 | 16,330.00 | - | 14,847.50 | -1,482.50 | 91%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乌鲁木齐宝能城项目 | 19,400.00 | 19,400.00 | - | 9,884.70 | -9,515.30 | 51%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长沙市金融大厦项目投资-施工项目T1及附属地下室、裙楼钢结构工程 | 14,500.00 | 14,500.00 | - | 13,893.32 | -606.68 | 96%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乌兰察布市游泳馆、网球馆主体建设项目 | 13,500.00 | 13,500.00 | - | 7,619.97 | -5,880.03 | 56%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广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文化区)金属屋面工程 | 9,100.00 | 9,100.00 | - | 9,100.00 | - | 100% | 完工已结算 | 否 | ||
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 | 8,500.00 | 8,500.00 | - | 8,401.02 | -98.98 | 99%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深圳市汇德大厦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 7,200.00 | 7,200.00 | - | 7,200.00 | - | 100%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部信通金融大厦 | 6,200.00 | 6,200.00 | - | 6,200.00 | - | 100% | 完工未结算 | 否 | ||
合计 | 100,000.00 | 94,730.00 | - | 77,146.51 | -17,583.4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将17,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已归还。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形成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中子项目乌鲁木齐宝能城项目和乌兰察布市游泳馆、网球馆主体建设项目由于业主和总包方合同金额核减,导致施工投入减少,同时公司注重成本控制,部分子项实施过程中实际投入小于预算开支,故投入较原募集规模减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989.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799.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931.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17,799.73 | 59,432.53 | -567.47 | 99% | 已完工未验收 | 否 | ||
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10,000.00 | 10,000.00 | - | 6,509.89 | -3,490.11 | 65% | 已完工未结算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8,989.19 | - | 28,989.19 | - | 1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00,000.00 | 98,989.19 | 17,799.73 | 94,931.61 | -4,057.5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将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