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格力地产2021年度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442,477,876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16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28元,扣除60,592,477.87元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407,521.4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29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498号)。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27,809.8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9,972.6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净额为16.4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27,809.83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9,972.67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9.83万元。
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 2002020329100297345 | 0.08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680001230900002628 | 0.00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09880100001403 | 69.88 |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 | 80020000008843513 | 6.4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 2002020329100297620 | 0.00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680001230900002651 | 0.00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809880100001449 | 343.38 |
合计 | 419.8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修订并实施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22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3月24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之后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续建设工作,并将其移交给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正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回收金额由珠海市财政局按规定进行清算;经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并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格力地产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3,940.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809.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33,134.38 | -66,865.62 | 33.13 | - | - | - | 是 |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0.00 | 78,164.63 | -1,835.37 | 97.71 | 2018年12月 | - | - | 否 |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26,538.14 | -3,461.86 | 88.46 | 2018年7月 | - | -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0.00 | 89,972.67 | -27.33 | 99.97 | - | - | - | 否 |
合计 | -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0.00 | 227,809.83 | -72,190.17 | 75.9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香洲渔港搬迁后,港池周边环境及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为将香洲渔港进一步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城市休闲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一流港口,尽快开展对香洲鱼港的全面提升及周边区域的环境整治,根据政府最新规划和要求,同时为满 |
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续建设工作,并将其移交给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正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回购金额和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11日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已结项项目情况 |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和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已结项。对于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公司在承接建设项目时意在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自主开发,并在政府的许可下进行经营并由此获取收益;2018年度以前,因珠海市政府未与公司签订相关项目开发协议,洪湾渔港项目公共部分按照企业投资模式立项进行建设,实际投资有关回收及收益实现方式尚未明确,公司将相关工程投资支出列入在建工程核算。根据珠海市政府(2018)193号工作会议纪要精神,2018年度开始部分工程陆续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由横琴新区管委会和珠海市财政局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进行付款。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17,710,125.64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 |
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22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3月24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和“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108.61万元。 形成原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也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席红玉 肖章福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