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557,782.5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1,234.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6,602,696.33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143,931.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892,179,01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7,173,216股,以1,885,005,79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500,579.5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80%。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3、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