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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02,429,149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06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89,891,906.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1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众会字(2020)第67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 金额(元) |
2020年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净额 | 989,891,906.57 |
减:置换2020年度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14,269,900.00 |
减: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 | 635,046,191.44 |
减:转账手续费 | 2,854.41 |
加:2020年存款利息收入 | 381,039.79 |
加:2021年存款利息收入 | 16,839.69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70,840.20 |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9,316,091.44元,其中397,879.48 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40,970,840.20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70,840.2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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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本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份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及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元)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8429000001113 | 300,000,000.00 | 722,193.1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1878411194 | 690,566,033.83 | 43,521.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392278338430 | - | 205,126.05 |
合计 | 990,566,033.83 | 970,840.2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9,316,091.4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 年8月2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426.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2020 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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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6.99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0 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8月,上述2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入募集资金专户。
(四)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即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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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989.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预先投入置换资金) | 17,799.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931.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17,799.73 | 59,432.53 | -567.47 | 99% | 已完工未验收 | 否 | ||
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10,000.00 | 10,000.00 | - | 6,509.89 | -3,490.11 | 65% | 已完工未结算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8,989.19 | - | 28,989.19 | - | 1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00,000.00 | 98,989.19 | 17,799.73 | 94,931.61 | -4,057.58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将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