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传金先生,生于1946年,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公安县副县长、公安县政协副主席、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奋勤先生,生于1957年,中共党员,湖北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振红女士,生于1964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伟先生,生于1967年,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无党派人士,湖北会计学会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2010.9-2010.12)、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18.6-2018.9),2014年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平女士,生于1965年8月,中共党员,产业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股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董事会 |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 |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 |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 | 专门委员会 | ||
毛传金 | 9 | 1 | 9 | 1 | 0 | 0 | 0 | 0 | 0 |
张奋勤 | 9 | 1 | 8 | 1 | 0 | 0 | 1 | 0 | 1 |
胡振红 | 9 | 6 | 9 | 6 | 0 | 0 | 0 | 0 | 1 |
胡伟 | 9 | 6 | 8 | 5 | 0 | 0 | 1 | 1 | 1 |
王平 | 9 | 1 | 9 | 1 | 0 | 0 | 0 | 0 | 1 |
(二)决议及表决结果
经充分了解和审慎研究,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计提公司大额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和控股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独立董事胡伟先生、胡振红女士、王平女士,持保留意见,并投弃权票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张奋勤先生因病请假未能参加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胡伟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外。董事会2021年其余各项决议全体独立董事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以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编制情况
我们在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季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利用会议期间或通讯方式,与我们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让我们详尽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们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精神,报告期内,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落实,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进行审批。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事项,也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4号)核准,2017年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80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4,210.0875万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2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09,999,991.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8,189,999.83元(含增值税1,029,62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809,991.42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388,171.88元(含增值税588,009.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096,055.69元。2021年1月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78,490.78元。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公司发布一次业绩预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力资源较为紧张,无法保证派出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及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做出独立的审计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发布,没有虚假记载、严重性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本年确认了与专网通信业务相关的大额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等,导致本年巨额亏损,表明公司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下半年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查找原因,采取更正行动,加强内部控制运行的监督及风险评估。
公司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1年,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单独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传金、张奋勤、胡振红、胡伟、王平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