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8,614,084,553.3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4,678,173.8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82,162,619.79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3,848,675,301.8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
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2年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