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本公
司持有 80%的股权)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截止 2011
年 11 月底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太原市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友信审
字【2011】102 号审计报告审计,截止 2011 年 11 月底,亚宝世纪置业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37,760,939.74 元,会议决定全额对股东进行分配。其中,公司获得
分红 3020.88 万元。
201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卓越锦程(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以经山西乾元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晋乾元评报字[2011]第 0106 号)评估后的价格 8,377,379.43 元转
让给卓越锦程(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亚宝世
纪置业股权。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1 日
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晋乾元评报字(2011)第 0106 号
一、 委托方和被评估方名称: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
二、评估目的:确定委估资产现时价值,为委托方股权转让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为委托方委
托评估的整体资产,具体详见《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四、评估基准日:2011 年 11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
六、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所谓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
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七、评估结论:
根据前述的评估程序、方法,经评估人员评定估算,纳入本次评估
范围内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1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汇总如下:委
评总资产帐面值 15,022.37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 15,022.37 万元,评估
价值 15,592.70 万元,增值额 570.33 万元,增值率 3.80%;总负债帐面
值 14,022.37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 14,022.37 万元,评估价值 14,545.53
万元,增值额 523.16 万元,增值率 3.73%; 净资产帐面值 1,000.00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 1,000.00 万元,评估价值 1,047.17 万元,增值额
47.17 万元,增值率 4.72%。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委托单位: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账面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值
项目
E=(C-B)/B×100
A B C D=C-B
%
流动资产 1 14,853.06 14,853.06 15,415.33 562.27 3.79%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3 166.04 166.04 174.09 8.05 4.85%
其中:在建工程
设 备 6 166.04 166.04 174.09 8.05 4.85%
井巷工程 7
铁路专用线 8
线缆 9
无形资产 10 3.28 3.28 3.28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13 15,022.37 15,022.37 15,592.70 570.33 3.80%
流动负债 14 14,022.37 14,022.37 14,545.53 523.16 3.73%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16 14,022.37 14,022.37 14,545.53 523.16 3.73%
净资产 17 1,000.00 1,000.00 1,047.17 47.17 4.72%
八、报告提出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
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
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 201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29 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重 要 提 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
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孙加义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关宇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杜玉生
山西乾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