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中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40亿人民币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使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
(1)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3、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中各类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4、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授权期限及产品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理财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40亿元。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实施,每笔投资理财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同时得到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资金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理财业务基本情况,视资金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实时关注投资产品波动及影响投资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当发现市场变化导致本金和收益有较大影响时进行预警并制定方案。
3、公司财务部对理财投资业务单独建账会计记录、核算,公司将在定期报
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业务余额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