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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 会议次数会议召开年度会议内容
2021/3/2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

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2021/4/2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6/1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8/2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引入省级代理模式的议案》
2021/10/2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授予总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1/10/28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审核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了报告期

内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准确、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2021年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产优良;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审核,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与现场检查,认真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修订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成情况,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评级“A”级。

8、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除限售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175人,解除限售数量为4,139,910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108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252,123股。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共计解除限售5,392,033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回购价格、授予总数的调整事项及回购注销事项,经核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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