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徐胜锐)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董事会 | 5 | 3 | 2 | 0 | 0 |
股东大会 | 2 | 2 | 0 | 0 | 0 |
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 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6/23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外,利用空余时间到实体店面调研,以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等提出建议,部分建议已被公司采纳并逐步实施。除此之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及青岛证监局《关于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与意见。另外,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监督。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电子邮箱 | 备注 |
徐胜锐 | 2691658173@qq.com | 无 |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徐胜锐
2022年 4月28日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王竹泉)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5 | 3 | 2 | 0 | 0 |
股东大会 | 2 | 1 | 0 | 0 | 1 |
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 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6/23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及青岛证监局《关于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规程及规程细则规定,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沟通,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
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督促与监督工作。同时,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业绩考核工作,听取公司高管人员述职,并出具了考核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的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电子邮箱 | 备注 |
王竹泉 | zhuquanw@126.com | 无 |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王竹泉2022年4月28日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王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5 | 3 | 2 | 0 | 0 |
股东大会 | 2 | 1 | 0 | 0 | 1 |
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 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4/29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6/23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6/25 | 同意 |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及青岛证监局《关于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规程及规程细则规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沟通,对公司年审及年报
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督促与监督工作。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电子邮箱 | 备注 |
王蕊 | 1391081@163.com | 无 |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蕊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