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内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的议案
1、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真研究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信息、审计专业能力、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45万/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购买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指定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投保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年
五、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理财事项,认为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的相关方案是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业务,为控制汇率变动风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通过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TVS提供该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充分利用日本资金低成本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职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规定,除此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TVS REGZA株式会社(以下简称“TVS”)提供
不超高200亿日元担保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TVS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外汇风险控制需求,充分利用日本资金低成本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TVS提供不超高200亿日元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就涉及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风险的明确意见
经审阅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以及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截至本报告日,海信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与其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金融业务,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十、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也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十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方案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利益的同时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条款及定价政策遵循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内容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字页。签字:
王爱国:
高素梅:
赵曙明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