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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专业、客观、独立的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一)2021年,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 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刘原1701700

(二)2021年,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委托独立董事葛锐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1/2/23《关于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额度并对使用该额度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1/4/27《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2021/8/17《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
2021/8/18《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8/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00.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2021/8/30《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10/26《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10/28《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11/9《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1/12/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12/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12/22《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总额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监察部出具的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客观发表意见与观点,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任职期间,本人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证监局、深交所等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刘原

电子邮箱:eliuyuan@126.com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刘原2022 年4 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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