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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统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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