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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007光峰科技2022/5/2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7.62%股份的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共3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2022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3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5月25日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至议案14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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