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06 公司简称:绿地控股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以公司截至2021年末总股本12,776,562,104股计算,共计转增1,277,656,2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054,218,314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绿地控股 | 60060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王晓东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
电话 | 021-63600606,23296400 |
电子信箱 | ir@ldjt.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的跨国经营企业,同时也是跻身《财富》世界500强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多年来,公司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同步发展,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房地产、基建为主业,金融、消费等综合产业并举发展的企业格局。
(一)房地产
公司具有国家住建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长期以来,房地产都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业。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开发规模、产品类型、品质品牌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住宅、超高层、大型城市综合体、高铁新城、特色小镇、会展中心、现代产业园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遍及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60余座城市。与此同时,公司顺应全球化趋势,积极推进海外房地产项目拓展,已成功进入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海外地区进行项目开发运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外经营经验。2021年度,公司实现房地产主业合同销售金额2902亿元,稳居行业前列。 公司房地产项目业态多元,主要包括住宅和商办两大类。住宅项目开发完成后基本用于出售;商办项目除大部分出售外,也有部分保留用于出租及商业、酒店运营。2021年度,公司房地产主业合同销售金额中,住宅占比71%,商办占比29%;合同销售面积中,住宅占比77%,商办占比23%。
(二)基建
公司抓住中国新型城镇化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机遇,积极推进大基建板块发展,逐渐形成了房屋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并重,涵盖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设计、绿色建材、设备制造、建筑材料贸易等业务领域的大基建全产业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大基建板块在建项目总金额为11238亿元,其中:房屋建设业务7552亿元,占比67%;基建工程2900亿元,占比26%。
公司大基建板块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大基建板块业务范围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规模位居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2021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工程承包商”榜单第9位。公司大基建板块各成员企业都是所在省市的龙头企业或专业领域的领先企业,具有广泛的区域影响力和强大的区域深耕能力。公司大基建板块能够充分发挥全产业链竞争优势以及各成员企业的资源优势,通过与地产、金融、建造等关联产业联动,为业主提供综合开发、建设、运营等一揽子服务,有利于获取大市场、大客户、大项目。公司大基建板块形成了绿地集团、地方政府和管理团队的三元持股结构,具有灵活的体制机制,能够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
公司大基建板块具有全面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体系。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3项,包括建筑工程17项、市政公用工程3项、公路工程3项;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97项,涵盖建筑、市政、机电、冶金、公路、矿山、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8个工程领域;具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76项,涵盖钢结构、输变电、桥梁、隧道等19个工程领域。
公司大基建板块具有较强的科技与设计引领能力。公司大基建产业坚持拥抱科技,走科技引领、设计驱动道路,努力打造服务主业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行业领先技术,构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的高端、高新、高效产业体系。在BIM正向设计、土壤修复技术、玄武岩纤维材料、钢结构工程、路面摊铺设备制造、塔式起重机制造、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等领域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4项,涵盖建筑、市政、公路、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等领域。
公司大基建板块赢得了一批荣誉奖项。全年共获得12项“鲁班奖”(境外1项),25项“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1项),12项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数百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三)金融
大金融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布局的产业板块之一。公司牢牢立足于“投资+投行”的大资管全产业链布局,依托自身品牌及资源优势,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债权业务、股权业务、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科技金融齐头并进的业务格局。
债权投资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基金、小额贷款及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房地产基金业务,一方面全面提升对存量项目的管理强度,加大动态跟踪频次;另一方面对新增项目更强调聚焦核心区域,聚焦北上广深、重点省会城市和新崛起准一线城市。小额贷款业务全面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区域性总部。融资租赁深耕细分行业,保理业务在供应链金融上多措并举,取得积极成果。
股权投资业务,不断提升募投管退的全流程运作能力。募资方面,坚持基金化运作模式,重点发力社会化募资。投资方面,聚焦消费升级和科技创新两大主题,先后投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细分领域龙头公司。投后管理方面,将自身优势匹配到投资中,对已投项目进行多方位赋能。退出方面,推动一批前期投资项目登陆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取得良好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并购重组和产业基金。一是大力抓并购业务,重点关注成长型企业,寻找并储备了一批并购标的。二是联合外部机构,在公司重点发力的战略方向设立专项并购基金。三是进一步打造产融结合平台,不断挖掘和盘活公司体系内的存量资产。
同时,公司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提出以数字科技重塑产业内核,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绿地数科集团,升级打造不动产使用权流转平台、产业生态孵化平台和G优会员权益服务平台三大平台。此外,新加坡数字批发银行(绿联国际银行)筹建工作稳步推进,在获取核心牌照方面实现突破。
(四)消费
1.商贸
在国家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促进消费升级、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举办进口博览会等背景下,公司以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为核心平台,围绕引资源、扩进口、促消费,提升产业规模和发展能级,加快打造消费全产业生态链。
高能级打造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核心平台。公司立足“建平台、引客商、促成交、发新品、优服务、做延伸”,整合上游采购、贸易服务、展示交易、物流仓储、零售分销等功能服务,全力打造“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核心平台,使之成为国内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及竞争力的进口商品集散地、首发地。
抢抓海外优势资源。依托贸易港平台优势,优化全球供应链,巩固肉食、水产、水果、粮油、酒饮、休闲食品等核心品类进口规模。与巴西美利华集团合作,在海南打造国内最大进口蛋白产品集散中心。
加快提升商业运营能级。加强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优化商业资源配置,着力打造区域型的明星购物中心。加快轻资产管理输出,优化调整零售化布局。
2.酒店旅游
公司自2005年就涉足酒店旅游业,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自2018年起,公司酒店旅游业进一步向“酒店、旅游、会展”转型升级。
酒店方面,公司现拥有“铂瑞”、“铂骊”、“铂派”、“柔和”、“魔奇”等十大品牌序列,涵盖标准酒店、特色酒店和小镇酒店三大类型,可满足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不同的细分市场的需求,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截止2021年12月底,公司拥有营运酒店45家,客房总数12554间,其中自营酒店31家,海外酒店1家。同时,公司不断加快自主品牌输出管理步伐,积极抢占全球市场。截止2021年12月底,公司投资和管理的酒店项目已遍布国内及亚洲、澳洲、美洲、欧洲等全球多国约100座城市。
旅游方面,结合建党100周年契机,打造了“100+10+1”红色主题、临港主题、花博主题等主题游产品。红色巴士(移动党建课堂)4月1日首发后,入选“全国百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上海市十大红色文旅线路”。 继续推进航旅项目,与福建三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和三明机场签署航线运营合作协议。
会展方面,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2021年在经营业绩、品牌地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果,全年净展览面积首次突破百万方, 办展数量和面积在国内展览馆中均名列前茅,并于11月正式成为国际展览业协会(UFI)会员,是江西省唯一一个取得UFI认证的展馆。徐州绿地淮海国际博览
中心东三馆也于10月投入试用。公司酒店旅游板块获得了多项荣誉。其中,酒店旅游集团荣获了“中国饭店集团60强”、“中国最佳酒店管理集团”、“最具成长性文旅集团”、“2021年度旅游服务业卓越雇主”等称号;铂瑞品牌荣获 “2021年度中国最受欢迎酒店品牌”;上航旅游集团蝉联 “中国旅行社品牌20强”称号。
3.汽车服务
公司汽车服务业立足于传统4S店业务,始终秉承客户终身化、厂商战略化、管理集中化、员工专业化的经营理念,着力培育销售服务一体化产业链,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贴心的管家式汽车服务。自2020年始,更明确了企业“高端化、高效化”的发展方向。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共在十九个城市设立了42家4S店,主要销售的汽车品牌包括劳斯莱斯、玛莎拉蒂、保时捷、宝马、MINI、阿尔法罗密欧、林肯、奥迪、捷豹路虎、凯迪拉克、沃尔沃、捷尼赛思、英菲尼迪、上汽荣威、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大众斯柯达、别克、雪佛兰、一汽马自达、长安马自达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1,469,097,908,741.81 | 1,397,336,286,405.47 | 5.14 | 1,145,706,529,88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972,496,128.65 | 84,776,400,833.05 | 6.13 | 78,901,190,471.61 |
营业收入 | 544,286,361,989.03 | 455,753,123,320.20 | 19.43 | 427,822,706,14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79,032,653.90 | 14,997,774,444.48 | -58.80 | 14,743,013,13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55,258,578.09 | 14,361,657,387.06 | -60.62 | 12,695,369,08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32,569,505.11 | 44,719,606,717.08 | 39.16 | 19,261,458,798.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7 | 18.57 | 减少11.50个百分点 | 19.89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48 | 1.17 | -58.97 | 1.15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48 | 1.17 | -58.97 | 1.15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2,591,146,635.49 | 150,104,824,232.60 | 144,070,842,997.62 | 117,519,548,12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33,314,240.63 | 4,300,077,497.42 | 2,931,231,067.57 | -4,985,590,15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032,338,512.63 | 3,754,810,972.85 | 2,952,810,997.99 | -5,084,701,90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70,249,815.54 | 16,727,823,172.73 | 20,455,431,314.64 | 13,179,065,202.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4,74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8,16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77,226,930 | 3,721,765,534 | 29.13 | 0 | 质押 | 723,687,500 | 其他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57,108,239 | 3,299,273,009 | 25.8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25,041,879 | 2,625,879,460 | 20.5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7,672,478 | 371,122,036 | 2.9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4,817,188 | 283,160,942 | 2.2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0,544,085 | 164,810,488 | 1.29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870,582 | 56,972,478 | 0.45 | 0 | 无 | 0 | 其他 |
祝世华 | 8,500,000 | 31,000,0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 28,928,240 | 28,928,240 | 0.23 | 0 | 无 | 0 | 其他 |
马信琪 | 1,090,655 | 22,903,750 | 0.1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16年第一期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白耗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项目收益债券 | 16北海棚改项目NPB01 | 1624025.IB | 2023年10月12日 | 4.75 | 7.5 |
2017年第一期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白耗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项目收益债券 | 17北海棚改项目NPB01 | 1724025.IB | 2024年10月30日 | 6 | 8.0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6绿地01 | 136176.SH | 2021年1月21日 | 0 | 6.80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6绿地02 | 136179.SH | 2021年1月21日 | 0 | 3.80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 21绿地01 | 175524.SH | 2024年1月7日 | 10 | 7.00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 21绿地02 | 175525.SH | 2024年1月7日 | 16 | 6.50 |
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 20西建01 | 114829.SZ | 2023年9月29日 | 5.4 | 4.8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桂建01 | 112585.SZ | 2022年9月15日 | 10 | 6.0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 18桂建Y1 | 151070.SH | 2021年12月28日 | 0 | 7.5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建工Y1 | 162249.SH | 2022年10月21日 | 4.85 | 7.0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建工Y2 | 162593.SH | 2022年11月26日 | 5 | 7.0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9桂建Y1 | 155945.SH | 2022年4月12日 | 5 | 6.5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桂建01 | 114657.SZ | 2023年1月20日 | 10 | 4.9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战疫专项公司债券 | 20桂建02 | 114663.SZ | 2023年2月10日 | 5 | 4.4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1桂建01 | 114960.SZ | 2024年3月31日 | 10 | 5.20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9桂建工PPN001 | 031900540.IB | 2022年7月5日 | 10 | 5.1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桂建工MTN001 | 102000379.IB | 2023日3月18日 | 10 | 3.9 |
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西安建工MTN001 | 102101587 | 2024年8月18日 | 4 | 5.5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16年第一期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白耗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项目收益债券 | 已于2021年10月偿还本金4.25亿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
2017年第一期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白耗壳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项目收益债券 | 已于2021年10月偿还本金1.2亿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已于2021年1月按约定兑付本息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已于2021年1月按约定兑付本息 |
西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 | 已于2021年9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已于2021年9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 已于2021年12月按约定兑付本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已于2021年10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已于2021年11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已于2021年4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已于2021年1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战疫专项公司债券 | 已于2021年2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已于2021年7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已于2021年3月按约定支付了相关债券利息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维持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0桂建01”的信用等级为AAA,将上述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并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2021年3月31日,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维持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维持“18桂建Y1”、“19桂建Y1”、“20桂建工MTN001”信用等级AAA,并移出评级观察名单。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88.84 | 88.89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655,258,578.09 | 14,361,657,387.06 | -60.6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67 | 0.141 | 18.60 |
利息保障倍数 | 2.05 | 2.69 | -23.79 |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1年,在极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公司走过了一段十分不平凡的历程。这一年里,外部环境深刻变化。一方面,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持续从严从紧,行业遭遇寒冬洗礼;尤其是受央行信贷集中度管理的影响,市场流动性持续、大幅收缩,部分标杆房企先后暴雷,产业链上下游风声鹤唳。面对这种特殊背景,公司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决把防风险、稳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凝心聚力,全面动员,主动有力有效应对各种挑战,最终实现了“三稳一降一优”的总体局面,经受住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考验。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443亿元,同比增长19%;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622亿元,同比增长39%;为了保障现金流,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共实现利润总额1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