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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202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4、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6、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9、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实施四川三市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中生猪屠宰和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

公司经营投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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