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龙大美食公司股票代码:002726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翔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1段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1段股份变动性质:不变,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共同控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签署日期:二0二二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龙大美食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6三、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及不存在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 | 指 | 董翔 |
龙大美食、上市公司 | 指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怡君控股 | 指 | 怡君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蓝润发展 | 指 |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怡君控股30%的股权给戴学斌。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2021 年10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戴学斌签署的怡君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
姓名 | 董翔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51102419********24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1段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1段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戴学斌先生、董翔女士业务的调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1年10月15日,戴学斌先生与董翔女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董翔女士将其持有的怡君控股30%股权转让给戴学斌先生。
2021年10月19日,怡君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戴学斌先生与董翔女士签署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间所进行的内部流转,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戴学斌先生、董翔女士分别持有怡君控股70%和30%股权,二人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7.17%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董翔女士虽不再持有怡君控股股权,但董翔女士仍然担任怡君控股副总裁、蓝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蓝润发展监事,通过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任职,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并可施加重大影响,戴学斌先生、董翔女士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关系未发生变化,二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7.17%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10月15日,戴学斌与董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董翔将其所持怡君控股30%股权转让给戴学斌。本次转让完成后,戴学斌先生持有怡君控股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15日,董翔女士(甲方)与戴学斌先生(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董翔
乙方(受让方):戴学斌
(二)股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怡君控股的36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系为精简股权结构,提高经营管理和决策效率,甲乙双方在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基础之上,进行业务调整。同时,甲方转让至乙方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尚未实缴,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零,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收取股权转让价款。
(四)股权转让的过户安排
双方约定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怡君控股100%股权。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及不存在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形如下:
序号
序号 | 质押人 | 质押权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起始日期 |
1 |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87.00 | 2021-09-02 |
2 |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1-05-12 |
3 |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45.20 | 2019-03-29 |
合计 | 14,332.20 |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也不存在除收购价款之外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龙大美食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怡君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99 号上市公司证券部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董 翔
日期:2022年4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
股票简称 | 龙大美食 | 股票代码 | 0027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董翔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与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翔未直接持股,信息义务披露人董翔与戴学斌分别持有怡君控股30%和70%股权,二人通过怡君控股的全资孙公司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3,885,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系持有人发生变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无须取得批准。)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董 翔
日期: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