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负责人2021年度考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