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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2-05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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