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就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具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一直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职责。
目前公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终止公司上市的决定,同时涉及广州农商行金融纠纷案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就此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解释。我们认为上述情况属实。
除此之外我们认为: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具体措施,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