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2020年审计报告中描述的内控重大缺陷已消除。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提供方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限 | 担保合同签署时间 | 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
公司 | 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授信到期 | 2021年04月22日 | 6,300 | 2,850 | 无 |
公司 |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一般保证 | 1年 | 2020年02月01日 | 15,000 | 2,100 | 逾期 |
公司 | 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2020年03月04日 | 17,531.5 | 17,531.5 | 无 |
公司、肇庆环球名下的部分土地以及部分地上建筑抵押 | 广东环球易购(肇庆)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一般保证;抵押 | 1年 | 2020年04月22日 | 10,000 | 8,000 | 逾期 |
公司 |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2020年08月18日 | 20,000 | 70 | 逾期 |
公司 | 香港洛美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香港泽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付款项偿还完毕 | 2020年09月28日 | 29,350 | 29,350 | 无 |
公司、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2021年03月05日 | 4,150 | 2,950 | 无 |
公司、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1年 | 2021年04月08日 | 19,400 | 19,400 | 无 |
公司 | 香港南星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付款项偿还完毕 | 2021年03月01日 | 45,300 | 45,300 | 无 |
公司 | 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质押 | 2年 | 2021年04月16日 | 30,000 | 30,000 | 无 |
公司 |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6个月 | 2021年12月02日 | 13,000 | 13,000 | 无 |
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 | 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3年 | 2020年11月04日 | 12,560 | 12,560 | 无 |
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 | 香港南星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2021年10月27日 | 3,650 | 3,650 | 无 |
合计 | - | - | - | - | 226,241.5 | 186,761.5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85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83,911.5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0%。
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七、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九、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予以认可。
(本页无正文,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苏长玲 杨 波 王丽珠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