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前期对日常经营活动中代收代付品牌方的营销活动费用的确认存在不同理解。考虑到代收款项并不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也并不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子公司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为品牌方提供执行营销活动等服务,企业将该等营销活动收到的款项全额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将对外支付的营销活动费用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但在该项业务中,品牌方主导营销活动的价格、类型及数量等,品牌方承担该业务的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上海优壹作为代理人的角色,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经过审慎研究,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一季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4,496,724,190.00 | -112,139,874.48 | 4,384,584,315.52 |
营业成本 | 3,008,528,996.43 | -112,139,874.48 | 2,896,389,121.95 |
2、对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9,087,436,504.82 | -243,367,662.58 | 8,844,068,842.24 |
营业成本 | 5,714,414,505.70 | -243,367,662.58 | 5,471,046,843.12 |
3、对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三季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12,979,505,247.65 | -363,551,273.58 | 12,615,953,974.07 |
营业成本 | 8,331,298,098.79 | -363,551,273.58 | 7,967,746,825.21 |
4、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17,021,094,096.54 | -597,396,710.64 | 16,423,697,385.90 |
营业成本 | 11,500,226,162.90 | -597,396,710.64 | 10,902,829,452.26 |
5、对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1年一季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3,111,302,473.28 | -119,371,205.93 | 2,991,931,267.35 |
营业成本 | 2,253,720,821.93 | -119,371,205.93 | 2,134,349,616.00 |
6、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5,598,775,464.45 | -304,679,226.53 | 5,294,096,237.92 |
营业成本 | 3,989,207,866.34 | -304,679,226.53 | 3,684,528,639.81 |
7、对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1年三季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7,532,487,464.15 | -500,495,957.56 | 7,031,991,506.59 |
营业成本 | 5,701,048,713.50 | -500,495,957.56 | 5,200,552,755.94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4、中介机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306号)。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对2020年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