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为陈满香女士。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1)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