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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莱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圣莱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核准,圣莱达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度,圣莱达使用募集资金20,056,711.86元,具体情况(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14,430,000.00元;(2)超募资金被司法划扣5,626,711.8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圣莱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4,361,652.8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3,859,273.5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2年1月5日,圣莱达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2执650号),圣莱达33,859,273.56元募集资金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划转后圣莱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开户行账号余额
超募资金专户工商银行 宁波世纪苑支行390110082920100601633,859,273.56
合 计33,859,273.5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于2011年10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变更为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1、公司决定将“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销前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将原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账户进行销户。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及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的超募资金全部更换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进行专项存储。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继续将超募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取消变更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取消变更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圣莱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43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021]浙0205执60号),因瑞孚集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5,626,711.86元募集资金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划转。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2年1月,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2执650号),公司33,859,273.56元募集资金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圣莱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邹文琦

朱翔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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