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
模,提高利润水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35,642.58万元。目前,该农光复合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升压站主体、部分基础桩等施工工作。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该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为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提供担保,并为临高能源公司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