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农开发 | 60035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春疆 | 蒋才斌 |
办公地址 | 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领先商业写字楼12层 | 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领先商业写字楼12层 |
电话 | 0997-6378567 | 0997-6378568 |
电子信箱 | 115131940@qq.com | 52548029@qq.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乳制品行业:2021年,是乳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在原奶生产、乳制品加工、产品质量、市场销售、经济效益等方面与历史同期相比,都取得了良好业绩。近年来,随着国人对乳制品营养价值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消费市场快速增长,
预示着乳制品行业将步入一个稳步发展时期。
2、种子加工及销售行业:整体来看,种业还处于行业调整期,特别是棉种行业,受种植面积下降、种子更新速度加快等影响,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3、甘草制品行业:甘草是我国中药材的最主要品种之一,中医素有“十方九草”之称。据初步统计,至今从甘草中已分离得到100多种化合物。在国际市场上,从甘草中已经提取出20多种有效成分,广泛使用于医药、食品、烟草、化妆品等方面。
1、乳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原奶,采用自有牧场和长期订单下的市场统一询价价格收购。
(2)生产模式
液态奶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由公司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加工生产。奶粉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与存货生产模式相结合确定生产规模。
(3)销售模式
新农乳业主要利用自有销售渠道销售,在部分区域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并通过电商平台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2、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自己的科研机构及良繁场培育繁殖和提纯原种,将原种通过自有扩繁基地以及销售给签订了预约扩繁合同的团场进行扩繁种植。自有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种子籽棉、原粮等农作物归公司所有,预约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公司按照委托扩繁合同约定回收种子籽棉或毛籽进行种子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团场(合作社)”的模式进行种子繁育,并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完成制种等程序。皮棉作为棉种加工副产品而产生。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种子销售模式主要通过自有经销体系销售,部分区域采用代理销售。
3、甘草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甘草采购过程中,在公开询价的基础上,公司针对甘草的质量、物流费用等因素分别定价。
(2)生产模式
新农甘草的主要产品为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霜、甘草酸。年初公司根据市场上一年的占有率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制订生产计划。期间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的是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1,842,949,365.97 | 1,751,879,686.69 | 5.20 | 1,754,784,56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5,783,622.46 | 493,959,150.11 | 4.42 | 443,022,535.59 |
营业收入 | 685,361,129.68 | 556,230,065.25 | 23.22 | 550,803,077.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911,517.95 | 38,241,556.44 | 6.98 | 8,325,227.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525,752.04 | 1,416,760.68 | 1,772.28 | -94,201,028.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835,964.57 | 81,179,775.35 | 6.97 | 562,30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0 | 8.16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1.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0.0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1-3月份) | (4-6月份) | (7-9月份) |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1,204,473.51 | 100,816,607.00 | 137,884,956.38 | 255,455,092.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880,827.01 | 15,231,388.82 | 14,001,647.72 | -11,202,345.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241,780.77 | 12,947,498.58 | 16,819,411.79 | -22,482,939.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59,848.35 | 13,356,308.84 | 3,393,323.67 | 36,326,483.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90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21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53,815,575 | 40.32 | 无 | 153,815,575 | 国有法人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22,652 | 1,822,652 | 0.48 | 无 | 1,822,652 | 未知 | |
UBS AG | 1,502,606 | 1,502,606 | 0.39 | 无 | 1,502,606 | 未知 | |
陈少欢 | 1,370,000 | 1,370,000 | 0.36 | 无 | 1,370,000 | 未知 | |
简炼炜 | 1,000,000 | 1,000,000 | 0.26 | 无 | 1,000,000 | 未知 | |
方联鸣 | 952,100 | 952,100 | 0.25 | 无 | 952,100 | 未知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893,452 | 893,452 | 0.23 | 无 | 893,452 | 未知 | |
王颖实 | 210,002 | 860,002 | 0.23 | 无 | 860,002 | 未知 | |
王海燕 | 763,600 | 763,600 | 0.20 | 无 | 763,600 | 未知 | |
上海广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63,900 | 663,900 | 0.17 | 无 | 663,90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期内,公司全年生产皮棉11094.39吨,棉种4726.29吨,甘草膏、甘草浸膏粉288.43吨,液态奶23354.30吨,全脂淡奶粉1218.32吨;全年销售皮棉13482.25吨,棉种6434.92吨,甘草膏、甘草浸膏粉320.20吨,液态奶23232.92吨,全脂淡奶粉756.35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