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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本集团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038,188.34342,522.9110,288,640.30342,522.91
使用权资产32,405,912.68282,876.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000.004,000,000.0019,220,376.914,185,680.20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14,435,987.7397,196.16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和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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