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 0110017号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三特索道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特索道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红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玉妹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8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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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6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34,65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165,794.6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14,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1,294.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8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 金额(元) |
2020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总额 | 363,165,794.60 |
减:发行费用(含尚未支付部分) | 13,114,500.00 |
2020年12月2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50,051,294.60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0.00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0.00 |
减:本年度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300,000,000.0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62,876.85 |
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 50,114,171.4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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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各项目具体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总裁审批,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236639)、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账号38440188000092155)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账号38440188000092155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25日销户,将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236639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27日销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具体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 416180100100236639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 38440188000092155 | 0.00 | 已销户 |
合 计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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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5.13(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11.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未变更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11.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未变更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借款 | 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5,005.13 | 5,005.13 | 5,005.13 | 5,011.42 | 5,011.42 | 6.29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5,005.13 | 35,005.13 | 35,005.13 | 35,011.42 | 35,011.42 | 6.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募投项目不产生直接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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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34,6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16.5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11.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5,005.13万元。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6.29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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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356.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356.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7日以募集金额对上述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1580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