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经仔细审阅,并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
质量合规。同时,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专业水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项的议案》,续聘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姓 名 | 李志强 | 章孝棠 | 周 颖 |
签 字 |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